农村金融发展现实问题的探讨

2013-04-29 17:09饶崇伟
中国经贸 2013年6期
关键词:金融体制农村金融

饶崇伟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与经济发展逐渐紧密相连,农村金融对于农村经济建设的重要性非同小可,对于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具有非常重要而且深远的意义。文章对农村金融发展进行深入探讨,从改善农村金融政策环境、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监管体系入手,对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体制;内部改革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中共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农村金融的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样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农村金融在这种情况下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目前中国农村金融现状

1.农村金融总量快速扩大,为农村经济增长提供了强有力资金支持

近几年间,我国农村金融总量持续增长,逐渐形成了包括商业性、政策性以及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民间资金借贷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支持经济的力度正在逐年增大,农村经济获得支持资金比例从2008年的15.4%上升到2010年的19.8%,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了众多的资金支持。

2.农村信用社立足“三农”,是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农村信用社历来是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近年来,农信社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精神和号召,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和目的,进一步简化程序, 竭诚为农户提供方便的贷款服务。与农村实际状况相结合,在资金供给上,优先满足涉农产业,受到农村群众的欢迎。市地级农村信用社针对具体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及时有效的调整贷款政策,满足市场的需求,成为目前城市经济发展的主体。

3.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协作,农村金融整体功能得到加强

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中承担骨干和支柱作用,恢复成立三十年来,“三农”和县域市场始终是全行业务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三农”市场了解较为深入。截至2006年上半年,我国农业贷款余额达到近3万亿元,较好地实现了稳定当地粮食市场、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政策功能,有力的支持了经济的发展。

二、目前农村金融发展中现实问题

1.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功能不高,有待于提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和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支持国家农村农业政策的实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从1998年5月以来,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越来越窄,只承担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封闭供给和管理农业发展银行这种单一性的功能,远远没有发挥其政策性银行应该发挥的作用,并且逐渐地退化成“粮食银行”。

2.农村信用社市场竞争力较弱,服务农民能力有限

农村信用社机构服务较为单一,基本只具备传统存贷款、结算、保险、咨询、外汇等业务,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问题: 如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违规贷款,甚至犯罪现象时有发生。自我发展的能力降低,经营风险增加,成了一个恶性的循环,农村信用社自身生存困难。

3.农村保险市场发育不完善,阻碍农村经济的深化发展

近几年来,我国农业迅猛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农业生产力水平与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但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并存,至今为止各种自然灾害对该市农业生产的打击仍较严重。在很多地区形成区域农业经济特色化,种植都形成了相当的规模,而且是当地的支柱产业,急需保险保障,但是农村保险市场发育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发展对策

1.建立健全政策性金融运行机制,加强政策性金融服务“三农”力度

多途径、分类推进政策性金融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完善,探索部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商业化改革,其次深化改革仍需要保留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一方面,要实现这些政策性机构经营机制的转换,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在设定的政策性业务领域内,给予其自主经营的权力,以资本充足率等风险管理目标控制政策性银行的行为,控制政策性银行业务的风险,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

2.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农村信用社的组织模式应根据各个地方的发展水平来确定。由于一般县级地区经济发展发展的不平衡,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也不一致,因此,应该根据各个地方的实力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组织模式来发展农村信用社,切记勿搞“一刀切”的作法。

3.积极探索发展农业保险市场,探索本地区发展新思路

政府要鼓励所在地区各家保险公司要积极创新“三农”保险的理念,勇于探索新型的适合本地区农业特点的保险,借鉴外地经验开发“三农”保险产品,突破“三农”保险的难点。建立健全以市政府为主导农业保险制度,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就是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经营提供统一的规章制度框架,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在这个框架中发展经营农业保险,切实使农业保险的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

参考文献:

[1]陈 俭:构建新农村金融体制的路径选择——以日本农村金融支农为鉴[J].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9(3): 49-51.

[2]叶昌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问题浅析[J].现代商业.2009(9):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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