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奇
家族企业的各类矛盾常会作为吸引人的噱头被搬上舞台或荧幕,充当大众传播的娱乐素材。现实生活中,家族企业中亲情与企业治理结构、决策的关系往往比文艺作品展现得更为复杂和深刻,而“家族”与“企业”固有的文化冲突,很有可能将其双双逼入绝境。
唯“家族”还是唯“企业”
信奉“家族至上”的家族企业中,创始人往往在创建企业时希望能为他们所爱的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尽管开创企业可能十分艰辛,因为创始人的时间、金钱和才能全部都投在了企业中,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些牺牲和付出却能够创造出强有力的家族凝聚力和心理归属感。信奉“家族至上”的企业,凭借着对家人的信任和忠诚,在创业早期能够有效地减少管理成本,但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以及股东人数的不断增加,这种信任关系往往使组织变得自我封闭,形成对外来管理人才的排斥。
“企业至上”的家族聚焦于为企业及其相关方所执行的行动。这意味着决策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基础。所有权形式主要是以贡献为基础的股票期权,董事会制度是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相较于信奉“家族至上”的企业来说,“企业至上”的观念更加理性、系统、有序,然而却可能会触及甚至伤害企业内部的亲情网,尤其容易使企业的过渡和传承工作变得举步维艰。
管理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表现方式。在厚重的“家文化”支配下,中国式家庭关系的模式也就自然地被移植到了企业之中,并且一直伴随和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在弥漫着家文化氛围的家族企业中,自然形成了家长权威、关系为主的企业文化特征。家族成员处于共同的血缘关系中,彼此之间能够自然产生一种信赖,这构成了家族企业的用人圈:核心圈是家族企业的创始人和继承者,核心圈以外的小圈子由有血缘关系的近亲组成,圈子之外才是一般雇员。家族企业的这种用人制度已成了企业的“潜规则”,使得家族企业容易在无意之间把优秀的人才排斥在外。
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在高度信任之上的。在产权明晰、制度分明的企业环境中,企业将根据个人绩效表现唯才是举,这些正好与家族企业所表现的文化特质相冲突。同时,现代企业管理所强调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建立科学的现代管理制度和“任人唯贤”的核心思想,与家族企业管理权和经营权不分、家长权威阻碍企业创新和制度变革、“裙带关系”等,都发生严重的矛盾冲突,使得家族企业文化在封闭中成为阻碍企业持续发展的“羁绊”。
在中国,子嗣通常通过均分的方式继承父辈的基业,这样一来,无形中父辈辛苦数年所积攒下来的家业会被截为数段,致使整个家族的财力趋于分散,无法集中于一点,导致不可估量的整体实力损失。2011年底,香港富豪霍英东家族爆出争产风波,霍震宇控告兄长霍震寰私吞巨额家族资产,并将十余名家族成员列入被告之席。霍英东的一生,原本是一部典型的白手起家的奋斗史,然而这次争产诉讼事件,却令霍家在香港的形象大打折扣。如今距霍英东去世已经有五年之久,想必霍先生也不会料到,自己生前已经事无巨细地安排妥当身后事,为何还是出现了子女之间的争产事件。
尽管同处亚洲的大文化环境,日本的家族企业却很少发生同霍家相似的家族分裂现象。日本家族运用的独子继承制,将父辈拼其一生所创造的价值最大化地保留和集中起来。叱咤日本九州的战国大名岛津家族,于1875年创业,至今始终继承创始人岛津源藏的创业宗旨,将家族价值集中于为社会开发生产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上,不仅有效整合了有限的家族资源,而且使家族其他成员拥有更多的机会和空间向其乐于奋斗的领域和方向发展;同时,也使得企业属下的大多数成员将自己的“小家”服务于“大家”,让“大家”的事业得以沿袭传承。
另辟价值观融合的蹊径
家族企业的信念和价值观始于创始人,反映着其作为家族领导者的行为规范。逐渐地,这些价值观和文化理念使更广泛的家族成员得以分享——从一代人传递到下一代人,每代都焕发出新的神采。尽管家族价值观并非始终明确,成功的家族企业价值观却能将
家族中积极的感性因素有机地糅入制度化与合理化的企业文化中,对企业文化和企业的运作模式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变革和动荡时期,家族价值观将成为强有力的方向指引,同时也是企业和家族成功的有利保障。而积极、健康的家族价值观和家族企业文化是许多成功家族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
作为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企业之一,成立于1837年的爱马仕集团,迄今已有近六代的家族传承历史。在家族传承了近二百年以来,爱马仕集团逐渐发酵形成了积极向上的家族企业价值观,即尊重人与自然、尊重创新,始终忠于传统手工艺。1993年,第五代继承人路易斯·杜马斯宣布爱马仕集团上市。在家族价值观驱动下,爱马仕集团始终保持着纯粹的经营理念,即使其最经典的凯莉包销售到供不应求,也不会扩大生产。这在上市公司的管理模式下几乎是不可能的,爱马仕家族将事事精益求精、不急功近利的家族价值观与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模式进行了有效融合,使理想具备了转换为现实的能力。家族成员们认为,爱马仕虽然是一家上市公司,但是如城堡一样牢不可破的家族文化,能够让他们不断攀越高峰,所有员工都骄傲于称自己为“爱马仕人”,他们对质量的专注与富有创造性的活力都是爱马仕家族精神的组成部分。
渗入骨髓的责任
家族管理价值观和传承文化,意味着每一代人将把更加健康、更有价值的家族企业传递给未来的子孙后代。即使家族企业所有者因为渴望保护自己狭隘的利益,较少关注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由于家族企业具有长期发展与传承导向,而且家族对家族企业经济活动的巨大影响,失去声誉往往伴随着企业资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家族所有者更加关心企业形象和声誉,更可能把资源投入到企业的社会责任领域,以构建和保持良好的组织形象和声誉。
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千年,儒家学说主张社会本位的义利观,将“义”视为公利,主张“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和“制民之产”。“重义轻利”、“先义后利”是传统中国社会中道德关系中的基本价值取向。儒家文化对于家族企业的影响,义利之辩的现实意义,就是家族企业如何权衡家族的利与企业的义,企业的利与社会的义。2013年四川雅安发生七级地震后,很多家族企业鼎力相助,让“义”这一带有传统儒商色彩的信条又一次发扬光大。雅士利集团、李锦记集团、娃哈哈集团等知名家族企业均在第一时间对抗震救援工作慷慨解囊,其出手之痛快,甚至颠覆了公众对我国家族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的刻板成见。面对外界的一些惊讶和质疑,我们应该承认,家族企业履行社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需要契机,需要一个切入点。对广大家族企业来说,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转化为企业文化和习惯,仍需要时间的锤炼。
无论国企、私企、家族企业还是个人,公益都是其应当参与的社会义务,所谓的“驰名商标”和“老字号”也是中国社会对历史悠久家族企业的一种信任与肯定。归结到底,家族企业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传承和发展——企业的继任者在接过“百年老店”这顶金字招牌后,能否继承昔日开创者那样“宁可日抛千金、也断不敢砸招牌”的执拗性子。今天的家族企业不仅需要专注于产品的质量和品牌的建设,更应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立志于打造百年老字号,甚至担当起“百年如一”的艰巨责任,赋予其实至名归的社会感染力,乃至在世界舞台上书写中国式的义理之篇,成为具有东方传承色彩的经济实体,其涵盖经济领域,并延伸至人文环境的巨大影响,必定是独一无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