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记》文献价值反思

2013-04-29 07:46张春红
关键词:赵高

张春红

摘 要:《拾遗记·秦始皇记》中一条有关赵高登仙的文献记录迥然不同于正史中赵高的乱臣贼子形象,反而是一个令人同情敬慕的有道之人。考索诸多史料,我们认为《拾遗记》中对于赵高的记录态度未必失实。以此为例,给予我们的反思是:《拾遗记》虽是汉魏六朝时期的一部文言志怪小说,但其中有些记载也同样具有文献价值,对正史或有补遗。

关键词:《拾遗记》;赵高;文献价值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6-0160-04

古籍文献本即包藏许多不实之事,虚妄之言,给人以童子成谣、郢书燕说之感,“诸子短书,百家杂说,皆以立意为宗,不以叙事为主,意主于达,故譬喻以致其思;事为之宾,故附会以圆其说;本出荒唐,难与庄论。”①更何况那些以搜奇猎怪为长的小说杂传、笔记野史,就更会给人一种虚造穿凿、荒诞谲诳的印象,所以历代学者对此类文献材料大都采取了不信、不引的态度,“爰逮齐、梁,人矜博洽,诈伪之作,其流实繁。或假托古书,或虚造新事,但可用作谈资,不当认为信史。”②作为六朝杂传类著作,《拾遗记》材料的可信度也受到历代学人的置疑和否定,刘知己《史通·杂述篇》中评价说“逸事者,皆前史所遗,后世所记。求诸异说,为益实多。及妄者为之,则苟载传闻而无铨择,由是真伪不别,是非相乱。如郭子横之《洞冥》,王子年之《拾遗》,全构虚辞,用惊愚俗,此其为弊之甚者也。”余嘉锡《古书通例》中也否认了《拾遗记》材料的可信力,“盖此二书(《洞冥记》《拾遗记》),凡所纪述,并杜撰无稽,凭虚臆造。”那么,《拾遗记》是否没有任何文献参考价值了呢?笔者以为非也,《拾遗记》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文献价值,只是使用的角度不同而已。今从《拾遗记》中对赵高的记录态度作一分析说明。

赵高者,何许人也?可能有些人不是太了解,但提及“指鹿为马”这一成语,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这位秦胡亥时的权臣,一向都以乱臣贼子声闻天下,“赵高之窃权覆国,备载《李斯传》中,天下后世固无不知其奸恶矣。”③“奸恶如高,为之君者,不亦难乎?”④

然而,《拾遗记·秦始皇记》中,却有一段有关赵高的文献记录,其中对赵高的品判态度迥异于以往的传统看法:

秦王子婴立,凡百日,郎中赵高谋杀之。子婴寝于望夷之宫,夜梦有人身长十丈,须鬓绝青,纳玉舄而乘丹车,驾朱马而至宫门。云欲见秦王子婴,阍者许进焉。子婴乃与言。谓子婴曰:“余是天使也,从沙丘来。天下将乱,当有同姓者欲相诛暴。”翌日乃起,子婴则疑赵高,囚高于咸阳狱,悬于井中,七日不死;更以镬汤煮,七日不沸,乃戮之。子婴问狱吏曰:“高其神乎?”狱吏曰:“初囚高之时,见高怀有一青丸,大如雀卵。”时方士说云:“赵高先世受韩终丹法,冬月坐于坚冰,夏日卧于炉上,不觉寒热。”及高死,子婴弃高尸于九达之路,泣送者千家。或见一青雀从高尸中出,直入云。九转之验,信于是乎。子婴所梦,即始皇之灵;所著玉舄,则安期先生所遗也。鬼魅之理,万世一时。

这段文字内容让我们对赵高的乱国行为不得不重新进行思考,细加揣摩。王嘉笔下的赵高,显然是一个为人所同情,乃至敬慕的角色,遭秦王子婴杀戮致死,死后竟然出现“泣送者千家”的不寻常现象,这与赵高“乱臣贼子”的传统定位是迥然有别的。

当然,对于王氏所记,也有众多学人以为是虚妄之说,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即说:“嘉书盖仿郭宪《洞冥记》而作,其言荒诞,证以史传皆不合。如‘皇娥讌歌之事,‘赵高登仙之说,或上诬古圣,或下奖贼臣,尤为乖迕。”⑤那么《拾遗记》中王嘉的叙事态度是否全是凭空虚构?赵高真的没有冤屈吗?我们认为值得商榷,其中赵高乱秦的动机尤其值得研究。下面就我们就这一问题试作探讨。

先让我们看一下赵高的身世。据《史记·蒙恬列传》记载,赵高乃赵王宗亲,“赵高者,诸赵疏远属也。”因该人壮健有力,精通刑狱之法,故而为秦王赏识,“举以为中车府令”。⑥至于赵高入秦的真实动机,司马迁没有涉及,但古本《史记索隐》中却有明确交代,“高本赵诸公子,痛其国为秦所灭,誓欲报仇,乃自宫以进,卒至杀秦子孙,而亡其天下。谓高以勾践事吴之心,为张良报仇之举云。”⑦通过《史记索隐》的记载,我们大体可以捋出赵高的早期身世来源:原是赵国宗室远亲,因痛恨秦灭赵而入秦宫,以图复仇。

再看赵高入秦宫的时间。公元前209年,沙丘之变时,赵高与李斯有一段对话,赵高自述说:“高固内官之厮役也,幸得以刀笔之文进入秦宫,管事二十馀年”,可以判断,赵高入宫的时间大概在公元前229年左右,而此时恰是秦将王翦兴兵攻赵,俘获赵王的时间,“十八年,大兴兵攻赵,王翦将上地,下井陉,端和将河内,羌瘣伐赵,端和围邯郸城。十九年,王翦、羌瘣尽定取赵地东阳,得赵王。”⑧以此来看,赵高入秦宫的时间与古本《史记索隐》所说基本吻合。

据文献记录,赵高曾救助过刺客张良。当年张良为报灭韩之仇,于博浪沙刺杀赢政未果,“秦皇帝大怒,大索天下,求贼甚急,为张良故也。良乃更名姓,亡匿下邳。”⑨《古逸史》记载说,当时敢冒性命之危藏匿张良之人,即是赵高,“赵高为赵公子,抱忠义之性,自宫为赵报仇,张良大索时,即避高家。”⑩吕星垣《白云草堂诗钞》中也有同样记载,卷下《下邳谒留侯庙》诗二首有序略谓“孙渊如示《史记索隐笺言》,知留侯博浪之逃,赵高匿之也。”11 试想,张良乃皇帝恨之入骨的刺客,赵高则是皇帝重用的内臣,倘若没有特殊原因,后者藏匿前者,又如何解释呢?

如果说,上述文献记载不足以证明赵高亡秦真实动机的话,那么,再来看一下赵高在秦国具体的所作所为,看看这些行为是否符合赵高身为朝廷重臣的身份。

一、劝服胡亥篡夺皇位。胡亥本是嬴政少子,最没有资格登基,且其本人开始时也无心篡权,后来的一切行为皆是受赵高蛊惑,且看《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的事件过程:

其年七月,始皇帝至沙丘,病甚,令赵高为书赐公子扶苏曰:“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书已封,未授使者,始皇崩。书及玺皆在赵高所,独子胡亥、丞相李斯、赵高及幸宦者五六人知始皇崩,馀群臣皆莫知也。李斯以为上在外崩,无真太子,故秘之。置始皇居辒辌车中,百官奏事上食如故,宦者辄从辒辌车中可诸奏事。赵高因留所赐扶苏玺书,而谓公子胡亥曰:“上崩,无诏封王诸子而独赐长子书。长子至,即立为皇帝,而子无尺寸之地,为之柰何?”胡亥曰:“固也。吾闻之,明君知臣,明父知子。父捐命,不封诸子,何可言者!”赵高曰:“不然。方今天下之权,存亡在子与高及丞相耳,原子图之。且夫臣人与见臣于人,制人与见制于人,岂可同日道哉!”胡亥曰:“废兄而立弟,是不义也;不奉父诏而畏死,是不孝也;能薄而材谫,强因人之功,是不能也:三者逆德,天下不服,身殆倾危,社稷不血食。”高曰:“臣闻汤、武杀其主,天下称义焉,不为不忠。卫君杀其父,而卫国载其德,孔子着之,不为不孝。夫大行不小谨,盛德不辞让,乡曲各有宜而百官不同功。故顾小而忘大,后必有害;狐疑犹豫,后必有悔。断而敢行,鬼神避之,后有成功。原子遂之!”胡亥喟然叹曰:“今大行未发,丧礼未终,岂宜以此事干丞相哉!”赵高曰:“时乎时乎,间不及谋!赢粮跃马,唯恐后时!”

上文中交代,可以看出,胡亥本无篡位野心,也知道“违背父命”、“废兄立弟”的行为不符合伦理制度,“废兄而立弟,是不义也;不奉父诏而畏死,是不孝也;能薄而材譾,彊因人之功,是不能也:三者逆德,天下不服,身殆倾危,社稷不血食。”但在赵高的劝诱下,也只能“然高之言”。

从资质方面讲,胡亥也非帝位的理想继承者。对于胡亥的素质,《史记·李斯列传》中有一段评语,“慈仁笃厚,轻财重士,辩於心而诎於口,尽礼敬士,秦之诸子未有及此者”,这段评语对胡亥评价极高,但此论是出自赵高之口,不可信。《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司马迁评说:胡亥“不威不伐恶,不笃不虚亡”,“极愚”,当是公允之言。胡亥上台后的所作所为也证明了太史公所言不虚。秦始皇共有“二十馀子”,其中长子扶苏“为人仁”,“刚毅而武勇,信人而奋士”,是较为理想的皇位承袭者,也是赢政法定的继承人,但在赵高的谋划下,扶苏被迫自杀。在赵高的蛊惑怂恿下,胡亥即位之初又采取了一系列“远骨肉”措施,致使“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於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其中许多人并非获罪就刑,而是无故被杀,比如,“公子将闾昆弟三人囚於内宫,议其罪独後。二世使使令将闾曰:‘公子不臣,罪当死,吏致法焉。将闾曰:‘阙廷之礼,吾未尝敢不从宾赞也;廊庙之位,吾未尝敢失节也;受命应对,吾未尝敢失辞也。何谓不臣?原闻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与谋,奉书从事。将闾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天乎!吾无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剑自杀。”如果说,赵高逼杀扶苏是政治博弈,处于无奈,那么赵高大量杀戮皇室无罪子弟,又当如何解释呢?这让人不得不怀疑赵高的真实身份。

二、诛灭能臣弱化秦国政治实力

在篡位成功之后,赵高唆使二世制定更加严酷的法令,迫害、诛杀了一大批的能臣,首当其冲的就是蒙氏兄弟——蒙恬和蒙毅。蒙恬祖父蒙骜、父亲蒙武皆为秦国名将,为秦统一六国立下汗马功劳,甚得始皇“尊宠”“信任”。蒙恬“因家世得为秦将”,并在吞并齐国的过程中建立功勋,“拜为内史”。秦并六国后,蒙恬又“将三十万众北逐戎狄,收河南”,“威振匈奴”。其弟蒙毅也深得始皇器重,“位至上卿,出则参乘,入则御前。”在赵高的谋划下,作为秦国辅弼之臣的蒙氏兄弟被相继囚杀。

死于赵高之手的另一位能臣则是丞相李斯。李斯对于秦之功劳,在他上二世书中有所总结:

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修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强。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

李斯辅佐赢政父子三十余年,可以说,在秦统一六国、制定国策方面,李斯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就是这样一位治国能臣,最后也被赵高处以腰斩极刑、夷灭三族的下场。除蒙氏兄弟、李斯父子之外,被赵高“所杀及报私怨众多”,其结果是“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众。”对治国能臣的大肆杀戮,势必减弱二世统御国家的势力,也给自己以及秦朝政权提前挖好葬身的坟墓。难怪太史公对胡亥的胡作非为发出这样的感叹,“诛斯、去疾,任用赵高。痛哉言乎!人头畜鸣。”但掩卷沉思,我们必须承认,这一悲剧的真正制造者应是赵高。接下来我们要问,他的目的何在?仅仅是权利相争吗?

三、重赋酷法加剧社会矛盾

历史的兴替证明,若要颠覆一个王朝,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无益于盘剥百姓,压榨黎民,激起民愤,失去民心。赵高“故尝教胡亥书及狱律令法事”,身为秦朝的法律专家,高怎能不知民心、民愤的重要性呢?但他在施政过程中,不仅没有设法消除民怨,反而变本加厉,激化矛盾。赵高帮助胡亥篡位成功之后,又在秦始皇横征暴敛基础上增加赋税,严酷刑罚,“二世皇帝势为天子,富有天下,人迹所至,舟楫所通,莫不为郡县。然纵耳目之欲,穷侈靡之变,不顾百姓之饥寒穷匮也,兴万乘之驾,而作阿房之宫,发闾左之戍,收太半之赋,百姓之随逮肆刑挽辂首路死者,一旦不知千万之数。天下敖然若焦热,倾然若苦烈,上下不相宁,吏民不相憀。”12 《李斯列传》也有类似记载:“又作阿房之宫,治直、驰道,赋敛愈重,戍徭无已。”“於是行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刑者相半於道,而死人日成积於市。”重赋酷法的压迫,势必引起百姓的不满,造成天下动荡,局势不稳。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将军冯劫等都曾有过劝戒,13 但“二世不许”,并因此“下去疾、斯、劫吏,案责他罪。”时局发展的后果自然是官逼民反,“盗贼益多”,“楚戍卒陈胜、吴广等乃作乱,起於山东,杰俊相立,自置为侯王,叛秦。”

对于赵高的品行资质,二世评说:“夫高,故宦人也,然不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絜行脩善,自使至此,以忠得进,以信守位……赵君为人精廉彊力,下知人情,上能適朕。”这样一个忠信睿智之人,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岂能如此祸害秦国呢?难怪黄仲则《读史偶书》中对赵高的亡秦之功给以高度评价,“赵高斩汝祀,于赵为忠臣,窜匿在左右,而汝引与亲。智计所蓄积,诓可道里论!”

四、逼叛章邯加速秦朝灭亡

公元前208年,十万义军逼近新丰,“二世大惊”。危机时刻,少府章邯率军“杀陈胜城父,破项梁定陶,灭魏咎临济”,消除了朝廷眼前的危机。接着又与赵王歇、楚将项羽对峙于巨鹿。应该说,在抵抗义军方面,章邯有功于秦朝。但就是这样一位功臣,最后也被赵高逼反。

章邯军棘原,项羽军漳南,相持未战。秦军数却,二世使人让章邯。章邯恐,使长史欣请事。至咸阳,留司马门三日,赵高不见,有不信之心。长史欣恐,还走其军,不敢出故道,赵高果使人追之,不及。欣至军,报曰:“赵高用事于中,下无可为者。今战能胜,高必疾妒吾功;战不能胜,不免于死。原将军孰计之。”陈馀亦遗章邯书曰:“白起为秦将,南征鄢郢,北坑马服,攻城略地,不可胜计,而竟赐死。蒙恬为秦将,北逐戎人,开榆中地数千里,竟斩阳周。何者?功多,秦不能尽封,因以法诛之。今将军为秦将三岁矣,所亡失以十万数,而诸侯并起滋益多。彼赵高素谀日久,今事急,亦恐二世诛之,故欲以法诛将军以塞责,使人更代将军以脱其祸。夫将军居外久,多内却,有功亦诛,无功亦诛。且天之亡秦,无愚智皆知之。今将军内不能直谏,外为亡国将,孤特独立而欲常存,岂不哀哉!将军何不还兵与诸侯为从,约共攻秦,分王其地,南面称孤;此孰与身伏鈇质,妻子为僇乎?”章邯狐疑,阴使候始成使项羽,欲约。约未成,项羽使蒲将军日夜引兵度三户……章邯使人见项羽,欲约。项羽召军吏谋曰:“粮少,欲听其约。”军吏皆曰:“善。”项羽乃与期洹水南殷虚上。已盟,章邯见项羽而流涕,为言赵高。14

从上述材料可以看出,章邯之降项羽很大原因与赵高有关:一是赵高的直接逼迫;二是赵高以往对待功臣的一贯作法,失去了民心,失去了信任。总之,秦朝最后的得力保障也毁于赵高之手,从而促进了秦朝的加速灭亡,正如司马贞《史记索隐》中所终结,“章邯之降,由赵高用事。”15

五、逼杀二世彻底毁灭秦朝政权

胡亥是赵高的学生,他的上台也是赵高一手操作的。当秦朝国势日益走向衰微,义军四起,“诸侯咸率其众西乡”之时,赵高又与其弟赵成谋划逼杀二世,最后由其婿阎乐带兵闯入望夷宫,强逼胡亥自杀身亡。

在逼杀胡亥,另立子婴的过程中,降帝为王的举动尤其值得怀疑。如果说赵高以上的所作所为,尚且可以用篡权夺位来解释的话,那么降帝为王的举动就难免令人质疑:既是篡位,为何提前将“位”废除,这岂不是自断“前程”吗?从另一角度说,赵高逼杀胡亥,降帝为王之后,就已经宣告秦朝的结束。换言之,秦朝是“断”送在赵高的手里,是赵高亲手埋葬了大秦王朝。清人独具慧眼,对赵高的这一动机、功绩给以极高的评价,屈翁山、黄仲则、吕星垣等纷纷咏诗诵赞:

吕星垣《下邳谒留侯庙》二首,“赵高赵国诸王孙,求为秦贼支体残。……赵高名在《列仙传》,何得仙家滥其选?《索隐笺言》颇辨冤,鹿马计胜长平战”;“日中白虹匿无迹,王孙本是邯郸客。颇死牧废无英雄,山河西吞惜无策。颠覆咸阳志已酬,组系子婴维尔力。”16

屈翁山《博浪行》云:“可怜百万死秦孤,只有赵高能雪耻,赵高生长赵王家,泪洒长平作血死;报赵尽倾秦郡县,报韩只得博浪沙。”

欧阳轩《月到山房诗》咏赵高诗二首:“当年举世欲诛秦,那计为名与杀身!先去扶苏后胡亥,赵高功冠汉诸臣”;“大贾灭赢凭女子,奇谋兴汉讵萧曹?留侯椎铁荆卿匕,不及秦宫一赵高!”17

“指鹿为马”事件明确揭示了赵高阴谋篡位的野心,因此,后人对于赵高的倒行逆施行为,一概视作篡夺皇位的前期准备。但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认为未必尽然,因为有些行为无法用篡位野心来解释。

第一,消极对待农民起义。如果赵高单纯为了篡位,正常的话,他应该积极配合秦氏政权,扑灭各地的起义烽火。否则,天下尽亡,还谈什么篡位?但让人不解的是,赵高在对待农民起义方面,异常消极,不仅瞒报实情,“数言‘关东盗毋能为也”,而且当他人为“群盗并起”而进谏时,又对进谏之人予以压制打击,“下去疾、斯、劫吏,案责他罪。”更为甚者,在镇压农民起义的关键时刻,又把得力干将章邯等人逼反,彻底葬送秦氏政权。

第二,降皇帝为王。如果赵高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篡夺帝位,那么他至少应该保留帝号,为未来称帝作好准备。但赵高却以“六国复自立,秦地益小”为名,取消“帝”号,降格为王。

通过历史材料的分析,将赵高简单地定义为“乱臣贼子”,似乎不妥;如果把他归于纯粹“为赵报仇”的忠义之士,也难免牵强。我们认为,赵高的历史定位是随着时间的发展、心态的变化而自行演变的。换言之,开始时赵国初亡,迫于当时秦国的强大,出于复仇的目的,赵高“自宫以进”,试图从内部颠覆秦国。从赵高在秦国的活动来看,基本可以证明这一点。对于赵高在秦国的倒行逆施,也曾经引起了一些人的猜疑,如李斯上二世书中就说:“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如子罕相宋也;私家之富,若田氏之於齐也。兼行田常、子罕之逆道而劫陛下之威信,其志若韩玘为韩安相也。”18 只是因为胡亥的偏信和愚蠢,使得赵高的谋划屡屡奏效。后来随着自己势力的日益强大,赵高的政治野心也与复仇之念一同滋长,遂有篡权自立的私欲,“指鹿为马”、“引玺而佩”、19 “与楚密约”20 即是私欲篡权的有力证明。

以上论述说明,赵高的身份不能简单地用“乱臣贼子”一言以蔽之。虽说时间会抹去覆盖的尘灰,但必须承认,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确实存在未解之谜,有些事情恐怕只有当事人才能真正知晓事实的真相,尤其是赵高这等深埋内心的隐秘世界,外人只能大概猜测,据史推断。此处,笔者无意于为赵高作翻案文章,只是有感于《拾遗记》中对赵高评述态度的与众不同,遂发此言。同时,也对前人评价杂传笔记的态度深有感触。像《拾遗记》这类杂史材料,并非完全无用,即使其中叙述有异于正史文献,也未必鄙弃前者,而信从后者,正如司马光《答范梦得》一文中所言,“实录正史未必皆可据,野史小说未必皆无凭”。

注 释:

①②余嘉锡.古书通例.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216,226.

③赵翼.陔余丛考卷四十一“赵高志在报仇”条,乾隆五十五年刊本.

④⑦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第2册)[M].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85,84.

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42子部小说家类三[M].北京:中华书局,1997.1875.

⑥史记·蒙恬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59.233.

⑧史记·秦始皇本纪[M].北京:中华书局,1959.233.

⑨史记·留侯世家[M].北京:中华书局,1959.2034.

⑩欧阳轩.月到山房诗.引古逸史言,见谭献复堂日记卷四,半厂丛书初编本。吕星垣.白云草堂诗钞.引孙渊如言,亦云赵高曾藏匿张良,“孙渊如示史记索隐笺言,知留侯博浪之逃,赵高匿之也.”

11 钱钟书.管锥篇[M].北京:中华书局,1979.269.

12 刘安.淮南子[M].北京:中华书局,1998.1062.

13 《史记·秦始皇本纪》:“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将军冯劫进谏曰:‘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盗多,皆以戌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请且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转。”中华书局,1959.271.

14 史记·项羽本纪[M].北京:中华书局,1959.308-310.

15 史记·秦始皇本纪[M].北京:中华书局,1959.277.

16 钱钟书.管锥篇[M].北京:中华书局,1979.269.

17 谭献《复堂日记》卷四,半厂丛书初编本.

18 史记·李斯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59.2559.

19 《李斯列传》“(赵高)引玺而配之,左右百宫莫从;上殿,殿欲坏者三;高自知天弗与,群臣弗许,乃召始皇弟,授之玺。”中华书局,1959.2563.

20 《秦始皇本纪》中说:“沛公将数万人已屠武关,使人私于高。”《汉高祖本纪》中说:“及赵高已杀二世,使人来,欲约分王关中。”中华书局,1959.361.

参考文献:

〔1〕王嘉著.齐治平点校.拾遗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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