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考古学视野下的文化遗产保护

2013-04-29 10:35肖凤春
关键词:考古学保护文化遗产

肖凤春

摘 要:考古学是与文化遗产保护关系密切的学科之一。在文化遗产保护大发展的过程中,考古学为文化遗产保护做了许多具体工作,提供了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的理论观念和实践经验。同时,在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中,考古学因自身学科的发展存在着局限性,而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需要考古学适应其需求,拓展理论实践研究和人才培养空间。

关键词:考古学;文化遗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K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6-0027-03

近年来,“文化遗产”概念逐渐深入人心,“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保护文化遗产,涉及到考古学、民俗学、建筑学、环境学、规划学、化学等多门学科。而文化遗产,尤其是物质文化遗产,很大程度上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因此,对于大部分文化遗产来讲,当今考古学的学科追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是相通的。

考古学为文化遗产保护做了许多具体工作,提供了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的理论观念和实践经验。同时,在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中,考古学一方面看到了自身学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面临着巨大的拓展空间。在广泛关注中国考古学一系列实践和研究的基础上,一方面需要对中国考古学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已做的工作、已有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予以肯定,一方面对中国考古学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给予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空间予以思考。

一、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历程与“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

考古学属于人文科学领域,是历史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在于根据古代人类通过各种活动遗留下来的实物,研究人类古代社会的历史。考古学的产生有着长远的渊源。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与文明传统,因此研究历史、包括通过追寻古代遗存探究历史同样具有悠久的传统。早在1000多年前的宋代,以收集、研究和刊布金石铭刻为主要内容的金石学就已经成为十分成熟的学科,并在文人士大夫中间广泛流传。但是这种学科背后的人文观念主要是古玩,即鉴赏与把玩。中国的历史学和金石学传统并没有自动地发展成为现代考古学。

近代考古学发祥于欧洲,以后普及到世界各国。中国考古学也是西学东渐的产物。20世纪20年代,以田野调查发掘工作为基础,通过对古代遗存发掘和研究而重建历史的近代考古学在中国出现。从20世纪20年代迄今,中国考古学已经经过了将近100年的发展。中国考古学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28年到1949年,这个阶段是中国考古学起步和得到初步发展的时期,理论、方法都在逐步摸索。第二个阶段是从1949年到1985年,这个阶段总的特征是田野工作广泛开展,考古学基本理论、方法日臻成熟普及。第三个阶段从1985年到现在,中国考古学界与国际考古学界的交流进一步扩大,新的考古学理论方法的探讨空前热络,考古学的研究领域不断扩大。真正的中国考古学的大发展是1949年新中国建立之后,大规模基本建设的展开为考古学提供了更多发掘的机会,中国考古学也取得许多重大成果。

“文化遗产”概念最初出现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10月17日公布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其中提到物质性的“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建筑群、遗址三个方面。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正式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又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第一次在“红头文件”的标题上用“文化遗产”取代了使用几十年的“文物”一词。结合中国的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吸纳国际上“文化遗产”的先进理念,我国也以政府文件的形式给予“文化遗产”以界定:“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部分[1]。继古玩和文物之后,中国考古学中首次具有了文化遗产的概念。

与文物相比,文化遗产概念的范围在扩展,可以被作为文化遗产的对象比文物更加普遍。不仅是人类过去遗留的物质性遗存被视为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一切与人类的发展过程有关的工艺、技术、知识、礼仪、风俗习惯也被视为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人们对文化遗产的内容、其所包含的信息、价值等的认识在提高,从而使这一概念所荷载的文化与社会等意义更加普遍也更加深刻,和当今社会的关联程度更加密切。遗产已被视为社会持续发展的宝贵的战略资源,与其有关的知识、信息的传播讨论以及对其保护利用的社会参与也更加普遍。

从古玩到文物,再到文化遗产,这种概念的发展逻辑不仅是人类历史从古代经过近代再向现代的一个具体体现,而且和人类认识由宗教向科学民主进步的过程也具有内在的联系。

二、中国考古学视野下的文化遗产保护已有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极为重要的文化资源和文化竞争力的构成要素。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支撑与考古学及其相关学科如民俗学、艺术学等的学术发展密切相关。面对全球化到来的凶猛势头,人们更加认识到保持自身特性的重要性,认识到保持文化多样性的必要性。而这种自身的特性以及文化的多样性往往就体现在人类传承下来的文化遗产上,而文化遗产正是考古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正是在考古学等相关学科研究成果的推动下,人们对文化遗产的意义的认识才更加深刻,才提出要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考古学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一方面是因为考古学有深厚的学术理论基础和研究积累,可以胜任这项工作;另一方面也是考古学界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文化遗产的生存现状,中国考古学界已经开始了具体的保护工作。考古学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是学科发展的自然要求,很大程度上,考古学本身就具有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考古学界积极投入到文化遗产保护的洪流中,从自身的学术传统出发,不断开拓创新,为保护工程做出了不容忽视的贡献。

第一,中国考古学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涌现的很多理论、方法、视角对当前的保护工作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当前我们进行的两个主要工作——抢救和保护,都需要在抢救和保护的对象有所了解和研究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所以,首先应该进行的还是开展普查、分类和研究工作,这是考古学最基本的工作任务。

此外,在“文化遗产”的概念逐步明确的同时,考古学界一些专家、学者关于对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的理论认识也不断得到发展。早在2003年,曹兵武先生就提出建立“文化遗产学”的设想,认为这是“一门新兴的职业性学科”、“一门应当和遗产价值及本体研究、管理、经营、运作等密切地结合在一起的高度综合的创新性学科。”[2]杨志刚先生后又提出:“文化遗产学应该是一门涵盖面甚广、学科交叉性很强的学问。”[3]当然,对文化遗产学能否成立的问题,学术界存在不同的意见[4]。毕竟学科的成立要经过科学、严谨的论证。虽然从2003年迄今,有关“文化遗产学”能否成立的问题仍未有最终结论,但考古学界专家、学者对此的重视和关注对文化遗产保护理论层面的认识起着促进作用。

第二,中国考古学的一些实践工作对当前的保护工作也有借鉴意义。考古学不再是象牙塔里的考古学,也不是探险的、揭秘的自我兴趣的考古学。考古学越来越像一种工作,满足国家保护文化遗产大方向的需要,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现在,配合国家基本建设,大量的考古发掘实际上就是在推土机下对文化遗产的抢救,而且考古学的调查、发掘与研究成果也开始成为评估文化遗产价值、制定保护措施以及最终的保护决策与规划的科学基础。考古发掘现场的文物保护以及实验室保护逐渐成为一个考古项目必不可少的构成部分,这恰恰也是文化遗产保护具体工作的范畴。

同时,考古学越来越注意自己和社会的关系。考古学不仅是向社会大众普及考古知识,而且开始研究考古学发展的社会环境、考古发掘的理论道德以及考古资源的后续保护、管理与利用等问题。作为考古学也已经意识到,对于古代遗存,不能完全凭借自己的兴趣来发掘和处理,它需要和文化遗产保护、公众需求结合起来。因此,现在的考古工作多数一开始便建立在以后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上,对理论和方法的依赖更加广泛,采取遥感、物探、空中摄像与分析等不发掘的手段收集古代遗存的信息,以最少的发掘提取最多的信息。对于文化遗产保护来讲,考古工作与其关系最为密切,最为直接。考古工作的科学严谨与否,直接关系着文化遗产的后期保护工作。当然,在具体的考古工作中,也存在不利于文化遗产后期保护的现象发生。

三、中国考古学视野下的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机遇

考古学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去,可以理清我们的家底,清点民族的文化储备和文化内涵。通过加入保护工程,考古学可以更亲近地走向民众,被民众认可和接受,为以后的研究和学科发展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那么,文化遗产保护备受重视阶段的中国考古学若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又面临哪些问题呢?在存在问题的同时,又面临着什么样的机遇呢?

问题之一便是狭隘的考古从业人员范围势必影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众所周知,文化遗产学是一门囊括多学科的庞大的学科体系。维护和修复文化遗产的范围正在迅速扩展,需要多方面既懂科学又懂艺术的内行人才——考古学家、文物修复人员、文物鉴定人员、建筑师、化学家、生态学家、水文学家、地理学家、测量员、城市规划师等。而中国文博系统的从业人员主要是由考古学、博物馆学、文物保护科学技术三方面的人才组成。从文博系统的人才构成和从业范围来看,都可以统一到“文化遗产学”的框架内。但是这些人所涉及的从业范围是狭隘的。这是中国考古学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之一,但对中国考古学界的工作人员同时也是机遇。这些人已经掌握了广博的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素养和技能,只要把握好,很快就能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开辟一番新天地。文化遗产保护应充分考虑考古工作者的位置,考古学家不能回避也无法回避社会对我们承担起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使命的强烈要求。

问题之二是以往考古学的学术研究范围不能满足文化遗产保护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在以往的考古工作中,就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来讲,中国考古学已经积累起一些足以改变对若干传统重大学术问题的基本认识的资料。但由于学科与学科之间的界限,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仍存在局限性。但研究遗产保护,需要考古学和技术史、艺术史等专门史的学问;(如果要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还需要民族学、神话学和社会学的学问)保护文化遗产,需要化学、生物学、建筑学、地质学、环境学、规划学、建筑学等学科的知识和技能;展示和利用文化遗产,要的是博物馆学、传播学、管理学、规划学、建筑学等学科专家的参与。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考古学要在保护工程中与其他学科通力合作,为加强学科交流、广泛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成果搭好平台。这也是文化遗产保护大发展为中国考古学拓宽学术研究范围提供的机遇之一。

总之,从考古学与文化遗产关系的角度看,考古学研究的基础就是地下和地上的文物、文化遗产,如果这些文化遗产不存在了,考古学也就无法发展了;反过来讲,如果不进行相应的考古学研究,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也会很受局限。可以说,文化遗产保护与考古学研究是相辅相成的。

四、结语

当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和实践逐步深入人心之时,中国考古学应该主动加强与文物保护、规划等学科的合作交流乃至整合流程,在对古代遗存的处理方面应从考古学发掘与研究的多学科合作,升华到研究、规划、保护、展示、传播等更大的范围,进行更高层次的多学科合作。

文化遗产时代的中国考古学应该顺应时势转变观念,调整工作程序,重塑学术范式,为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做贡献,同时保护本学科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J],2006(05).

〔2〕傅兵.文化遗产学:试说一门新兴学科的雏形[N].中国文物报,2003-05-30.

〔3〕杨志刚.文化遗产研究与“文化遗产学”[N].中国文物报,2003-09-12.

〔4〕孙华.文化遗产“学”的困惑[J].中国文化遗产,200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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