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银娇
摘要:目前高校基本上形成了"奖、助、贷、勤、减、补"为一体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这一体系为解决贫困生上学难问题发挥了巨大作用。但这一体系还存在着贫困生认定标准模糊;经济资助与精神帮扶失衡;资助环境不完善;缺乏统一的管理系统等问题。健全贫困生资助管理体系,创新贫困生资助模式势在必行。在参考国外资助工作模式,结合福建师大资助工作经验,本文认为创新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应从树立资助与育人并重观念、强化资助队伍建设、营造全员育人氛围、加强贫困生感恩意识教育几方面着手。
关键词:贫困生 资助模式 管理体制 创新
1999年高等扩招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迅速。截止2012年底我国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2391.3万人[2]。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机制也由原先的国家承担全部费用发展为现在的国家、受教育者共同分担教育费用。免费上大学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贫困生的在校学习、生活困难问题开始显露出来。为了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高度重视对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为贫困生资助工作提供了大量资金,目前基本上形成了“奖、助、贷、勤、减、补”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毫无疑问,这一贫困生资助体系,为解决贫困生上学难问题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这一资助体系还存在着贫困生认定标准模糊;经济资助与精神帮扶不平衡;社会参与度较低,资助环境不完善;几种资助措施管理分散,缺乏统一的管理系统等问题。此外还存在着贫困生感恩意识、诚信意识薄弱,“等、靠、要”等依赖心理较强的问题。认真分析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体系,指出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政策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及完善的地方,学习世界上高等教育发达国家在建立学生资助体系上的一些成功经验,无疑对规范和完善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和资助管理体系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当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体系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体系的历史发展
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制度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
1.1977年——1982年:免学费+人民助学金制度
1977年恢复高考后,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的办法》,该办法区分了在职职工和其他来源学生,资助范围从全体学生缩小为部分学生。其主要内容为:工龄满5年的国家职工考入高等学校后,原单位照发工资,一切费用自理,一般学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人民助学金制度的结构由生活费和困难补助两部分组成。
2.1983年——1987年:免学费+人民助学金+奖学金制度
1983年7月,教育部下发文件设立人民奖学金制度,同时将非师范生原来享受人民助学金的比例由75%降为60%。1986年7月,开始取消了人民助学金制度,代之以奖学金与学生贷款制度,大学生资助模式转入新的阶段。
3.1987年——1993年:免学费+奖学金+助学贷款制度
1987年7月,国家教委开始在高校设立奖学金和学生贷款制度。奖学金分为优秀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三类,分别奖励不同类别的学生。学生贷款主要面向不能解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用的贫困大学生。由此我国高校确立了“免学费+奖学金+学生贷款”的资助模式。
4.1993年——1999年: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补贴+减免制度
1993年2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上大学原则上均应缴费”,至此,我国免费上大学时代结束。为了解决贫困生上大学问题,设立了奖学金、贷学金,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减免学杂费或提供贷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专项经费进行“特困补助”或减免学杂费。这样在我国高校基本确立了“奖、贷、助、补、减”的资助方式。
5.1999年至今: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奖、助、贷、勤、减、补”多元资助体系
1999年高校扩招,贫困生数量不断上升。我国开始全面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并使国家助学贷款成为资助贫困学生的主要渠道。为了保证贫困生顺利入学,对新入学贫困大学生实行了“绿色通道”。2007年6月,增设了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等资助制度。
(二)当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体系存在的不足
1.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资助氛围不浓
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拨款,社会个人以及企业团体参与贫困大学生资助的氛围不浓。在西方发达国家慈善文化较发达,社会力量参与助学的氛围较浓,很多富人将其大部分财富捐给社会公共事业。我国社会捐赠监督体系尚不完善,同时受传统中庸文化影响,很多富人具有“藏富意识”,参与捐资助学的热情不高。
2.贫困生标准模糊,认定体系不规范
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依据主要看学生的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这份材料只要有生源地民政部门盖章就有效。许多民政部门,对于本地大学生的盖章要求“来者不拒”,因而这份证明的有效性有待考证。另外,20%的贫困生比例有一刀切之嫌,不管一个班真实贫困生情况如何,都按20%的名额定,有的班级真实贫困生人数较多,一部分贫困生就拿不到资助资格,有的班级贫困生人数较少,个别家庭并不是很贫困的学生也可以拿到资助资格。
3.重经济资助,轻精神帮扶
经济上的贫困,常常导致贫困大学生存在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贫困生资助除了在经济上对贫困生进行帮扶,让他们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外,在精神上也应对其进行帮扶,让贫困生全面发展,最终摆脱贫困状态。但是,我国目前的资助体系,以经济帮扶为主,对于贫困生的精神、能力帮扶缺乏明确规定。贫困生心理问题引发的极端事件经常发生,如: 2004年的“马加爵事件”、2008年的“丽江女生杀人碎尸”案、2009年的“郭力维事件”。
4.“奖、助、贷、勤、减”五种资助措施本身存在着弱点
由于我国的五种资助措施实施的时间还不长,因此尚未完全发育成熟,自身还存在着一些弱点,它包括:“奖、助、贷、勤、减”分散管理,没有形成一个系统,他们之间的主次位置没有确定,资助比例也没有合理的分配,资源缺乏优化组合,在进行资助工作时,不便进行有效配置,资助效率没有达到最优;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作用效果不理想。
二、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的实例分析—以福建师范大学为例
福建师范大学现有的贫困生资助管理体系,着重以绿色通道为依托,以学生资助管理为起点,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工作为主体,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生贷款为重点,积极争取社会资助和华人华侨的资助,并成为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辅助。
(一)领导重视,实施资助工作“一把手工程”
作为一所师范类院校,大多数学生来自农村,贫困生在比例为27%,一直以来校党委高度重视贫困生资助工作。党委领导率先垂范,亲自关心、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校方专门成立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处领导参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奖助工作“一把手工程”,各级领导亲自关怀、帮助贫困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二)构建与完善“九位一体”长效资助体系
为了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福建师大建立了“九位一体”贫困生资助体系,其主要内容有:以国家助学贷款为基本渠道,以助学金为基本保障,以勤工助学为主要手段,以帮困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以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等。每学年初,学校资助中心会对所有助学资源进行统筹,科学分配助学资源。各学院依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按照“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的资助原则,有针对性地设计资助方案,保证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将获得相应的分类资助。
(三)拓宽资助渠道,发挥社会力量参与贫困生资助
以往贫困生资助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福建师范大学积极发挥优秀校友、公益组织、企业的力量,多方筹措资金帮扶贫困大学生。学校先后与社会力量合作设立了:“杨丽玲三姐妹专项基金助学金”、“林圣宗先生助学金”、“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助学金”、 “陈宝琛奖助学金”、 “肯德基曙光基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宏利助学金”等社会助学金。社会力量参与贫困生资助工作,拓宽了贫困生资助面,提高了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有效弥补了国家奖助学金的不足。
(四)由“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帮扶转变,注重培养贫困生自立自强意识
贫困生资助工作除了经济上给予资助外,还应对贫困生进行精神、能力上的帮扶。在新生入学,福建师大就为每位贫困生选派一位优秀学长作为生活联系人,对贫困生学业、生活进行帮扶。同时通过自强自立先进个人报告会、勤工助学经验交流、优秀事迹选编等方式,帮助贫困生正确认识贫困,培养他们树立自立自强的意识。
三、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机制创新和方式方法建立的对策和措施
(一)由经济解困向资助育人观念转变
资助工作应立足于贫困生成长成才需求,树立“以人为本,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资助工作体系。对现行的资助体系,要进一步调整优化。在各项资助政策中贯彻育人的理念,除了在经济上对贫困生进行帮扶外,还应进一步从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素质拓展、求职等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对贫困生开展帮扶和教育。高校在资助工作中应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资助工作和育人工作相结合,以贫困生的经济解困为资助的基础,以贫困生的全面发展为资助的最终目标.
(二)创新资助管理体制,强化资助工作队伍建设
创新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体制,首先在领导层面上,要成立以校长或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为组成人员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的资助工作,制订资助政策。在组织层面上,应本着“专家化、学者型”的建设原则,按在校生的一定比例,设立资助工作部门,配备具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校资助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在实施层面上,设立院系资助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总支负责人任组长,辅导员及一定比例的学生代表为成员,以民主评议为主要方式开展工作。
(三)构建和谐校园,营造全员育人氛围
贫困生资助工作很容易被认为是辅导员和学工部的事,与其他部门和专业课老师无关。这样不利于贫困生的成长。资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其最终目标在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贫困生资助工作应形成辅导员、财务处、学工处、校团委等部门以及学院多方通力配合,全校教师共同参与的资助工作体系。让“全面发展,全体成才”的育人目标溶入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校园文化,让浓浓的关爱伴随着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成功过程,使校园成为学生的生活家园、精神家园、成长成才的家园。
(四)引导贫困生树立感恩意识
从学校的角度来说,贫困生感恩意识教育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应将感恩教育融人到实践活动中,采取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活动使贫困生参与到感恩教育的实践中来,让贫困生切身感受到感恩的意义,切忌空洞说教。其次,改变以往的资助模式,建立义工制度,贫困生加入义工群体,参与义工组织的活动(如打扫敬老院、义务家教等),可以引导学生通过有效实际的行动回报社会,有效培养贫困生的感恩意识。再次,可以通过榜样的示范作用带动贫困生树立感恩意识。教师作为学生的楷模言一行都可能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应该以身作则,为贫困生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
注释:
[1]基金项目: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2年立项课题,项目编号: JB12024S,福建省教育厅2012年B类社科项目(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专项)。
[2]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M].
参考文献:
[1]窦锦伟.高等教育助学资助理念与体系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6.
[2]马铭启.高校贫困生问题及对策研究[D].天津大学,2006.
[3]白苏娣.和谐校园视域下构建高校帮困育人体系的思考[N].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72—74.
[4]向辉,杜汇良,张春生.以需要为原则构建学生资助体系——清华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的探索与实践[J].思想教育研究,2010(10).
[5]张素芬.完善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对策探讨[J]教育政策研究,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