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胜寒 宋莹莹
摘要:信息不对称是目前影响我国证券投资市场稳健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于此同时,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已经明显的危害到了我国的中小证券投资者的利益。本文以当下信息不对称的现实为出发点,从法制的完善、政府的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的功用几个方面来探讨对中小证券投资者的保护。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中小证券投资者;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15-0099-01
当今社会,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和运用的金融理论以及金融知识,无不是以有效市场假说作为基础的,而这个理论的前提是市场信息的对称。然而,中国现实的金融市场中,尤其是证券投资市场,信息是极其不对称的。这种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对中小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一、我国证券投资市场现状
(一).信息不对称现状
证卷市场存在着巨大的风险,而正是风险的魅力,吸引着大批投资者们进入证券投资市场。在巨大的风险之下,投资者想要做出理性而正确的选择,就必须获得正确、有效并且及时的信息。蒋顺才等人从市场监管层面,将我国证券投资市场信息不对称的表现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信息来源的不对称、信息时间的不对称、信息数量的不对称和信息质量的不对称。这些不对称,集中体现在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之间。
(二).中小投资者的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投资者在证券投资市场中一直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随着我国证券投资市场的发展,中小投资者规模逐渐壮大。截止2011年末,我国证券投资者开户数为1.65亿户,位列全球之首。其中,个人投资者占99.6%,持股市值1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占80%以上,中小投资者成为证券投资市场中的重要投资力量。一旦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不够,影响其投资意愿,撤离市场,便将会严重滞缓我国证券投资市场的发展速度。
二、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原因分析
证券投资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是客观存在的,只能弱化,不能完全消除。在我国,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法制制度的不完善;二是证口投资市场的制度建设较为滞后,无法满足其正常的发展要求;三是社会舆论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与引导责任,金融伦理缺失。
三、弱化证券投资市场信息不对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对策
1、建立健全司法制度,尤其是证券投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证券法》中指出,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法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和精髓。为了弱化信息不对称,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应该坚决贯彻强制信息披露,并且完善细化相关证券法规,贯彻实施公平披露原则,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
2、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布
会计信息对中小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来源。刘婷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对投资者保护的作用评价》中,对深沪两市1000多家样本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进行评价,从数据分析中,可以得出结论,我国证券市场2010-2011年期间的会计信息质量有所下降。
到目前为止,我国证监会的一系列措施只停留在增强规范性的层面上,还没有真正落实并有所成效,所以,要削弱信息的不对称,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相关部门应该加大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力度,加大违规披露行为的成本,切实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设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增强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意识
我国可以借鉴美国证券交易协商会的做法,由政府牵头组织,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邀请相关经济学专家、法律专家以及投资者代表组成委员会,为中小投资者解决纠纷,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于此同时,没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还可以组织相关培训,既提高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知识储备,同时也通过法律知识宣讲,增强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意识。
4.完善舆论监督,建立上市公司信誉等级制度
舆论监督是公众借助新闻媒体所拥有的舆论的独特力量,但是在我国证券投资市场中,舆论的监督作用不仅不明显。甚至还存在着误导大众的现象。对此,我认为,首先,大众传媒必须注重公共利益,完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被个别利益主体收买的可能性,防止因个人利益误导社会舆论;其次,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根据社会舆论资料和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度,对各大上市公司的信誉进行等级评定并公布于众,并将此信誉等级与上市公司的股价等直接联系起来,便于中小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
(责任编辑: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