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超 伏虎
【摘要】通过对创新型城市构成要素的分析,重点围绕要素集聚进程和机制配合方式两方面对创新型城市的形成机理进行研究。本文按照创新型城市形成过程将其划分为相互关联的四个阶段,并对上述演化路径进行了描述。
【关键词】要素聚集;机制配合;创新城市;形成机理
创新型城市作为一种城市特质,并非各城市产生之初就有的,也并非仅依靠城市自身经济和科技循环就能自发产生的,尤其在城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各城市都希望通过发挥城市管理者和经济活动主体的主观能动,更好更快的创建创新型城市。目前,学术界试图回答创新型城市如何创建、如何发展等一系列命题,但对于创新型城市的形成机理的研究不够全面、深刻,体现为现有成果多为对创新型城市的形成的微观机理(要素集聚)和宏观机理(机制配合)的单独研究,缺少对创新型城市的全体要素作为整体的详细探讨,本文即从创新型城市的构成要素出发,分别围绕要素集聚进程和机制配合过程进行阐述,最终立足于创新型城市的形成过程。
一、创新型城市的构成要素
西方学者在对国外几十个创新型城市进行考察和研究之后,提出了创新型城市必须具备的四个基本要素:即创新资源、创新主体、创新制度和创新文化。在国内对该领域研究的基础上,对上述要素的内涵做了适应性调整,即围绕创新型城市的四大构成要素(创新资源、创新机构、创新体制、创新环境)进行展开,探究其创新资源如何集聚、创新机构(创新主体)如何形成、创新机制如何相互配合并有序运转、创新环境最终如何配套当地城市发展。
创新资源是创新活动的基础,包括人才、信息、知识、经费等要素,体现为支持创新行为的基础要素。创新活动本身是一个要素重新排列组合的动态过程,需要外界资源和自身能力相配合,以完成创新活动“输入-输出”全过程。
创新主体即开展整个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包括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中介、政府等机构。作为创新型城市,其创新活动主要由创新主体来完成,创新主体是创新型城市中最重要的能动要素,其它要素均作为环境要素服务于创新能动要素,它位于最顶端,是最重要的构成要素。
创新制度是创新体系有效运转的保障,包括激励、竞争、评价和监督机制等,是影响生产力发展的首要因素。政府在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与角色的明确定位本身就是“创新制度”首先要创新的内容。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它是高于、大于单纯科技创新之外的基础性创新。没有这个创新奠基,科技创新就缺乏基础平台。为什么这么多年由中国原创的东西如此拿不出手,不是中国人不聪明,而是中国社会发展到现在,仍然缺乏为科技创新提供制度支撑的体制环境、法制(治)环境包括文化生态。在我国现阶段政府主导的现实背景下,创新制度的改革和推进,必须首先将行政部门在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中的职能重新定位并尽快转变。国家和政府的基本职能,就是搭建鼓励创新的机制和平台,在基础研究领域,通过建构良好的科研院所体制,保障科研人员的学术自由;在技术开发领域,保护知识产权。行政创新、政府创新和政策创新应该也必须成为我国创新体系的主导力量,因为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制度”的创新基础和原动力。
创新环境更是维系和促进创新的保障,包括创新政策、法律法规、文化等软环境;信息网络、科研设施等硬环境;以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外部环境等,尤为鲜明的体现在创新文化等软实力上。
创新文化是有利于开展创新活动的一种氛围,是科技活动中产生的与整体价值准则相关的群体创新精神及其表现形式的总和。园区环境、整体形象和规章制度是创新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创新精神、科学思想、价值导向、伦理道德、爱国主义精神是创新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创新文化和创新制度共同构成了创新活动能够持续进行的软环境,创新文化为创新活动提供文化上的支撑,而创新制度则为创新活动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成为了创新型城市运转的有效机制。
二、创新资源的要素集聚进程
创新型城市建设需要大量的科技、人才、信息、服务等创新要素投入,这些要素集聚是以企业尤其是企业总部为主,科研院校所布局为辅建立起来的。企业总部在中心城市的聚集能够带来科技、人才等创新资源的聚集,使企业更方便地获取到更多创新资源的同时,也使城市成为创新要素的主要聚集地,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必要的创新资源和要素。一方面,企业集群发展能够对人才、技术、服务和信息等创新资源产生集聚效应。美国硅谷之所以成为全球信息产业的摇篮,主要在于其有独特的创新文化和总部经济聚集优势。另一方面,企业总部以其创新活动,对专业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服务业提出强烈的需求,能够聚集围绕创新活动需求的各类专业服务资源,推动城市和区域创新服务体系的完善。
与之同时,在知识、技术等要素集聚上,企业集群和产业集聚与知识和技术扩散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的自增强关系。在区域经济聚集区内部,企业由于地理空间上的接近和相似的产业文化背景,彼此之间能够加强显性知识的传播,进行频繁的交流,而且科技加强隐性知识的扩散,为企业相互学习和促进创新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和环境。建立在互信基础上的竞争与合作机制也有助于强总部企业间进行技术创新的合作,从而降低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成本。首先,企业总部的聚集,为员工之间通过正式和非正式渠道分享创新信息、理念、知识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有利于专业化知识的传播和扩散,尤其是缄默经验类知识的交流,从而激发新思维、产生新方法、取得新成果。其次,企业总部间一旦形成这种有形或无形的创新网络,就会在不断的联贯中得以强化,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使区域内企业总部都能够在创新生态环境中获取更多的创新营养。这是一个不断自循环强化的过程,各类创新要素(资金、科技、人才、信息、服务等)会彼此靠拢。
三、创新机制的运转与配合方式
创新制度是创新体系有效运转的保障,包括激励、竞争、评价和监督机制等,是影响生产力发展的首要因素,也是在创建创新型城市过程中政府所能够进行调整的重要领域。因此我们需要将该问题放在城市空间和区域经济的视角下,从创新机制体制之间是如何配合、创新制度体系与创新活动之间如何衔接、生产关系如何适应并促进生产力解放等角度探讨该问题的原因与机理,以期为后续个案分析和理论研讨奠定基础。
区域是产业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各种社会网络的载体,是连接各种资源的枢纽,是地方性产业体系的容器,能提供产业发展的支持性环境。核心企业与关联企业集聚在同一空间,形成产业集群块状分布的格局。主导产品与关联产品的生产企业在一个区域内集聚,引导核心企业的非共享性知识在关联企业学习过程中的扩散,形成具有区域规模的产业集群。区域经济作为发展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它具有严格的内涵:在一个自然环境、人文条件基本相似的地理区域内,如何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实现最优化的发展。其必不可少的要素有:特定的地理区域;资源条件相同或相似;人文社会条件基本相同;经济活动的方式及特征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区域内形成统一、有序、健康的市场。
而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打破本地创新主体间的联系阻隔,加强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由于创新障碍得到有效的降低,从而能够保证整个区域持续的创新活力。从一定意义上讲,建立城市创新体系就是一个区域制度变迁过程,然而,不同地区在建立区域创新体系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绩效,甚至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新制度经济学的“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理论有助于理解这个问题。目前,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帮助创业者向专业化发展,降低内生交易费用,促进企业间的劳动分工和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通过区域营销发展产业集群,进而构筑区域创新网络。世界经济发展经验证明,新制度催生新技术,创造新产业,造就新经济。政府在维持市场秩序、消除产业进退的政策性壁垒的功能是其内在属性。政府也应当在税收、政府公共支出等方面对促进产业集群提供合理的政策扶持,鼓励信息技术对制造业的系统集成。一是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以良好的经济生态系统,形成要素流动的“洼地”。二是发挥区域高校科研优势,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结合,培养、吸引优秀人才,加强职业培训,为集群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与人力资源。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加快建立社会诚信系统,营造自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淡化销售额、GDP等政绩指标,强化就业、税收等社会指标,为区域产业集群的发展提供新鲜“空气”。
目前我国各地都提出了改进城市机制体制、服务于当地创新型城市创建过程的种种举措。深圳市提出要“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最佳创新成本平台,具体包括切实降低城市创业、创新成本;健全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政策法规体系;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政府创新资金配置方式;培育创新服务机构”。青岛市提出,要“深化体制和机制改革,增强自主创新的持久动力”,具体包括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的统筹配置机制;建立财政科技投入有效管理的新机制;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机制;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投融资保障机制;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宁波市提出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要优化体制机制,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整合政府管理资源,提高政府服务创新效能,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加快科研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政府资源统筹机制、生产要素倾斜机制和科技资源共享机制等。
在我国现阶段政府主导的现实背景下,创新制度的改革和推进,必须首先将行政部门在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中的职能重新定位并尽快转变。国家和政府的基本职能,就是搭建鼓励创新的机制和平台,在基础研究领域,通过建构良好的科研院所体制,保障科研人员的学术自由;在技术开发领域,保护知识产权。行政创新、政府创新和政策创新应该也必须成为我国创新体系的主导力量,因为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制度”的创新基础和原动力。但需要注意到上述对于机制体制的调整只是使显性化的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过程,但与社会创新活动紧密联系的外界变量远不止体制机制层面,更需要软硬环境相互配套与协同保障。
四、创新型城市形成的路径
在回顾要素集聚、机制配合与创新型城市形成的关联之后,我们从这种关联性中发现了创新型城市的形成规律,根据前文对创新型城市的构成要素及各部分的分析,借鉴社会网络、产业价值链等理论,就可以大致描绘出创新型城市形成的路径。
创新集群的形成实际上是产业集群内部各行为主体互动并结网,根植于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制度环境之中,形成健全的创新网络和营造良好的区域创新环境,在价值链上表现为不断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的过程,先后要经历如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大量的中小企业在特定城市(一定区域里)集中,并不意味着区域内的创新发生。只有在区域内企业间建立稳定的合作链条,并保证区域内形成繁荣稳定的劳动力市场前提下,企业间的分工与专业化水平才会不断提高,企业的集聚区也才能发展成为专业化区域。否则区域的发展只能被看作是多样化企业集中的区域,只有量的增加而没有质的提高。企业之间通过产业链条关系而进行的合作较少,因而创新的机会大大降低,附加价值也就很低。通常在区域城市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与核心大企业的出现会形成集群的中心,并不断吸引其它企业进入,最终形成以创新型企业为核心的协作生产体系。这属于城市创新系统的萌芽期,体现为出现形成分工网络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初步创新活动。
第二阶段,区域内成员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新企业不断诞生,大量企业迁入集群。专业化区域中的企业间如果仅依靠市场交易或产业链的经济联系(以交易为纽带),所形成的城市创新活动覆盖面低,区域往往难以形成产业集群。产业集群不仅需要地理邻近性与产业关联(行业邻近),而且更需要建立在区域相近的组织文化和制度的基础上(社会邻近)。换句话说,地方产业集群的形成仅仅靠生产分工、合作网络是不够的,还需要在长期的协作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良好的社会关系网络。由于具有相同的社会文化背景和历史基础,区域内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较高,隐性的经验知识、信息与技术和共同认知背景等就可以在城市内快速扩散和流动,这点在创意产业方面尤为明显。随着政府、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生产性服务业等中介机构等陆续加入创新集群体系里,创新文化开始形成,这标志着城市创新系统进入了成长期。
第三阶段,产业集群的形成并不意味整个集群具备了持续创新能力和长期竞争优势。若各个创新主体在交互作用过程中都能够积极参与到创新的过程中,即集群中的各行为主体通过网络的连接,进行协同创新,才能使各种网络联系(正式与非正式的)成为创新的源泉。这时的网络联结表现在生产网络与社会关系网络的基础上形成的知识联系、价值联系与创新联系。同时伴随着集体学习机制的建立,迈出了将集群网络演化为创新网络的关键一步,使集群体系因此具备了动态竞争优势。与之相反,一旦集群网络没有形成彼此之间的知识联系、价值联系与创新联系,整个集群就无法做到协同创新。这样的集群和城市的竞争优势只是暂时的,甚至有可能因为锁定效应(Lock-in),最终失去任何竞争优势,进而造成产业退化或城市空洞化。
第四阶段,集群活动的各个行为主体利用集体学习的方式开展创新,并不断优化集群创新网络与集群创新环境,完善产业集群创新系统的功能,不断增加集群的附加价值,在全球价值链上表现为不断的升级跃迁,演化成创新集群,成为创新的洼地。自此产业创新集群跨入了成熟期。
【参考文献】
[1]Landry. The Creative City: A Toolkit for Urban Innovators[M]. London: Earthscan Publications Ltd,2000.
[2]Hall. Cities in Civilization[M]. New York: Pantheon Books,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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