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阳光文化”工程助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013-04-29 00:44徐安怀
吉林人大工作 2013年6期
关键词:朝阳区长春市检察院

徐安怀

近年来,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遵循文化建设规律,围绕“朝阳”二字做文章,全方位推进以“阳光”文化为核心的检察文化建设,着力构筑干警的精神家园,打造积极向上团队,推行阳光执法,促进了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2012年,朝阳区检察院在连续三届获得“全国文明单位”殊荣基础上,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系统“落实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先进单位”,被吉林省检察院评为“百姓心中检察院”,被长春市委、市政府评为“长春市劳动模范集体”,被长春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标兵单位”。先后涌现出以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丁树达,“长春市劳动模范”、第二届吉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张青为代表的一批先进人物。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视察时,对朝阳区检察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称朝阳区检察院是我省基层检察院的一面旗帜。

实施“阳光”理念工程

以特色求活力,将阳光文化理念根植于心。朝阳区检察院从地域文化特点出发,精心打造独具特色的“阳光”文化,阳光中蕴含的“公平正义”、“廉洁奉献”、“光明和谐”、“激情创新”的特性与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理念有机融合,总结提炼出了“明德崇法、创新求先”的院训;大力倡导“朝气蓬勃、阳光本色”、“新思维创造新卓越、心工作感受心快乐”的阳光工作理念,“阳光执法、为民执法”的执法理念,“孜孜以求、追求卓越”的学习理念,“以人为本、科学民主”的阳光管理理念。通过将阳光文化与执法文化有机结合,使抽象的精神理念化为生动的文化内涵,在潜移默化中端正干警思想,提升境界,规范执法行为,形成了“院荣我荣”、“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奋发进取的精神力量。

推行“阳光”管理工程

一是树立和谐理念,打造干警的阳光心态。朝阳区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以开放的姿态和包容的理念,来推进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大力倡导“以德为先、以能为要、以和为贵”的工作理念,确立了“分歧不分心、对事不对人”的议事理念,全院上下团结干事、和谐共事、按章办事蔚然成风。教育干警“心里装着太阳,永远没有黑暗”,怀着感恩心对待组织,怀着平常心对待得失,怀着包容心对待他人,政治上相互勉励,工作上相互支持,生活上相互照顾,感情上相互融洽,和谐成为了主旋律。

二是坚持公正导向,激发干警的阳光潜能。坚持公道正派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树立“无功就是过,绩平就是劣”的思想,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机制。我们在学习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丁树达这个老典型的同时,还在院内新选树了8名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标兵,使干警们学有榜样、感到榜样就在身边,极大地激发了干警忠诚履职、创先争优的热情,干警主动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学习钻研成为风气。在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过程中,干警撰写论文12篇,侦查监督科制定的逮捕工作标准被长春市院作为样本推广。有4名干警在省市院组织的十佳公诉人大赛中,分别荣获“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最佳辩手奖”和“最佳法律文书制作奖”等多项荣誉。目前,已有25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干警阳光品行的养成。大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以执法公信力建设为抓手,塑造检察行为文化。2011年6月,在长春地区率先成立了具有朝阳特色的案件管理中心,实现了案件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指导、网上监督,推进了执法办案科技化、信息化、规范化。西宁市、珠海市、大庆市等全国60余家兄弟单位前来参观交流。2012年8月8日,高检院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刘志远调研时,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在被省院评为“标准化建设示范院”的基础上,根据省检察院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抓制度转化,对制定的96项工作制度进行了系统评估论证,有针对性地进行修订完善,使制度更加规范、更具实用性。

实施“阳光”执法工程

一是公正执法,彰显阳光本色。倡导实践“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严到位、宽适度,朝阳区检察院刑事和解工作先后在省市检察院介绍了经验。未成年人犯罪专门办理工作真正融情理法于一体,走在地区的前列,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朝阳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大力推行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了严格执法。朝阳区检察院办理的长春市木工厂原厂长祝道贵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虚报注册资本50余万元大案,祝道贵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案被吉林省院评为“十佳精品案件”,被高检院录制成专题片,在法治中国节目中播出。

二是为民服务,打造“暖阳”工程。根据省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四个指导性意见”,结合朝阳区实际,积极拓宽服务渠道,依托检察工作服务站和“四走进”、“三帮扶”等活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朝阳区市民大厦设立了检察工作服务站,由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丁树达专门为职能部门窗口和百姓提供法律服务,中央、省市领导及省院检察长杨克勤来视察时,都对他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朝阳区检察院还积极为包扶的华亿红府房地产项目解决实际问题,使得这一困难重重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按期交工。积极参与当下长春市区快速路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多起占地拆迁纠纷,赢得了朝阳区委和社会的好评。还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查办干扰破坏朝阳区永春新区建设的犯罪案件,同时,朝阳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带队深入到村屯,举办专题法制讲座,深入到农村集贸市场张贴标语,向农民赠送了自编的《农民法律知识读本》百余册,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几年来,干警为包保的33户困难户和“代理妈妈”帮扶的贫困学生,共计捐助资金8万余元。17名干警坚持义务献血,成立了青年干警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树立了检察干警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开展的“拒绝网瘾、远离犯罪”系列活动现已在全区推广,受到了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三是廉洁从检,保障阳光执法。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推出廉政警句“上墙头”,廉政台历“上案头”,廉政警示“上网络”,廉政教育“上讲台”,廉政文章“上媒体”的“五上”措施。开展廉政提醒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通过网上公告、手机短信等形式,重申廉洁从检各项纪律。开展院领导讲廉洁课、引导干警算“廉洁账”活动,教育干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加强廉政督查,设立执法执纪监督员、撰写廉情分析报告、实行家属助廉制度等,形成了“上下协调、内外结合、立体防控、动态管理”的良好格局,干警拒礼拒贿成为风尚,确保了廉洁执法。干警车永锋在办理一起大案时拒贿数万元并多次拒吃请,受到了广泛好评。

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工程,贵在自觉实践,重在持之以恒。我们将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把检察文化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不断推动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工作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

(作者系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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