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唯畏 王勇
摘 要: 高校贫困生是大学生群体中最需要被关怀和爱护的人群,却很少被我们“真诚地”关注过,因为这是一个总被人們误读的群体。在对高校贫困生群体施行救助的过程中,缺失现象凸显出来,出现了重经济层面的入学资助、却忽视对贫困生就业资助的倾向。本文在分析高校贫困生资助的缺失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对高校贫困生群体进行就业资助。
关键词: 高校贫困生 就业资助 缺失 回归
资助是对高校贫困生群体进行扶持的主要方式,是社会主义学校本质特征的直接映证。广大高校教育工作者肩负着对贫困生群体进行帮扶和人生矫正的光荣职责,为之所作出的努力是不容置疑的。但还是出现了一些贫困生难以融入社会、就业不佳的尴尬局面。我们对贫困生的“奖、贷、助、补、减”(硬资助)已持续多年,而对贫困生的就业资助(软资助)重视不够,加剧了贫困生对良性就业的“消极旁观”。因此,要实现对高校贫困生群体帮扶工作的良性发展,就必须努力克服资助体系的现实缺失,提高对贫困生的就业资助(软资助)的重视度,从而完成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功能回归。
一、高校贫困生就业资助的现实值域
高校贫困生群体就业问题是个大问题,其就业绝对人数大幅增加。在激烈的大学生就业竞争中,高校贫困毕业生是就业队伍中的弱势群体。如何对他们进行就业资助是摆在各高校门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
(一)高校贫困生群体就业问题关系到个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发展。
由于贫穷,许多学生为了交学费,家里东借西凑负债累累,这使他们深感沉重和内疚。进了大学后,校园里贫富差距凸显,使他们觉得低人一等,从而产生自卑心理。严峻的就业形势无疑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在自卑、嫉妒心理的作用下,他们常常怨天尤人,感叹世间不平;常常为自己家庭的贫穷而苦恼,怨恨父母无能。而且由怨恨父母、怨恨家庭发展到怨恨他人、怨恨社会,破坏了校园稳定和正常秩序,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
(二)高校贫困生群体的就业问题关系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和高校本身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使更多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救助措施。但目前,贷款的高校贫困生由于大学毕业后就业难而引发了还贷难,从而引发银行不愿发放学生助学贷款的情况。高校贫困生群体能顺利就业,不仅有助于他们按时还贷,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可持续操作,还间接关系到国家助学体系的良性运行,同时,良好的就业率对提高学校整体就业率、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和保证高校本身的可持续发展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高校贫困生群体的就业问题关系到高等教育改革能否深化和高等教育大众化后能否可持续发展。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更加关注自身的生存、发展和价值,人的精神需求更加丰富,人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了教育对自身发展的巨大作用和意义。追求教育民主化、教育机会平等的要求越来越强,接受高等教育成为人们的强烈需求。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入学机会成倍增加,解决高校贫困生群体的就业问题对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持续发展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高校贫困生就业资助的缺失现状
(一)制度缺失。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先后出台了有关补助减免学费及一系列奖学金、贷学金政策,但这些法律和政策还不完善。现有关于学生资助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高等教育法》上。
这些关于学生资助的规定形成了一定的体系,使得资助制度的实施有了法律保障。但是应该看到,这些仍是一些纲领性或政策性的规定,缺乏操作性和稳定性,难以保障各项资助制度的具体落实,并且,对于资助关系和资助行为的法律性质、资助法律关系主体和资助对象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内容没有明确阐述。
(二)结构缺失。
其一,资助太少。贫困大学生由于来自家庭、经济等外生因素的压力要比非贫困生大得多,贫困生的相对闲暇成本和相对劳动学习成本要高些。除了他们的经济资源是非均衡的之外,他们所占有的家庭资源和社会资源也是不均衡的。因而,就业竞争是不公平的。对贫困学生的就业资助是对社会公平的补充,是另一种公平与效率,更有利于保证教育机会的平等、公正,是对多元化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完善。
其二,覆盖面不够广。作为社会转型时期的“后遗症”,我国贫富差距的日益加大,贫困生数量不断增长,各高校的贫困生普遍占到全校学生的20%,但是能够申请到助学贷款的受益者仅占10.5%,近一半符合条件的贫困生没有机会贷到款。由于对学生资助风险大,收益低,银行一般不愿接受这类业务,但是国家有强制政策,银行不得不接办,但是对此业务却表示出不热心,不重视。
(三)价值导向异化。
对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在现实操作中变成“奖学金”,将学习成绩作为唯一的标准,与党的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的教育方针背离,也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其误差来源于对教育的认识错位和对学习的缺陷定位,其结果是造成教育误导,最终导致价值导向实质性缺位。
对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渐渐变成一种“学费赞助”。资助只关注如何让贫困学生入学,如何让他们解决学费问题。而不关心其过程成长,特别是对就业这一大学生最关注问题的忽视。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和学费减免造成“等、靠、要”的心理缺陷。这与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国家与社会预期是不一致的,也是资助政策体系功能作用削弱的一个原因。
(四)社会力量加入不够。
从资助资金来源来看,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和学校自筹,形式单一,无法满足高校贫困学生的真实需求。社会资金,特别是民间资金投入很少。这与发达国家形成较大反差。从资助的分配来看,我国的社会资助主要集中在一些重点名牌大学,因为中国许多企业所谓的慈善,其实是打着“慈善”的招牌,谋取社会关注或者有其他目的。因此,他们更加愿意在一些有名望的重点知名院校资助学生,一是为了名声远大,二是重点院校的学生就业前景较好。
就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来说,是否可以把自己有支付欲望、有支付能力的部分社会群众纳入贫困大学生资助服务体系,在政府加强引导的前提下,交给社会服务机构,为政府分担、减忧?如果能这样,则从社会管理创新的结果上来说,国家构建一个大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社会或者民间机构成为一个有效的补充力量。
三、高校贫困生就业资助的真实构建
(一)立足校园,细化标准,为高校贫困学生就业资助提供制度支撑。
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第一手资料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基础,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做到有“文”可依,出台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资助实施办法,对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进行补贴性资助,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可申领求职补助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求职“准备金”问题。另外要通过调研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细化认定指标,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真正把资助工作做好做实做精。
(二)增强服务意识,大力推进高校贫困学生就业资助工作。
对高校贫困学生进行就业资助是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的重要举措,是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压力的主渠道,落實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事关教育机会平等、高等教育发展乃至社会公平的实现。因此,高校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一方面为学生做好服务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具体指导,另一方面加强银校合作,积极协助银行做好贷前审核、贷后管理等工作,增强互信,帮助银行降低风险,提高银行办理学生资助工作的积极性。
(三)开展正面教育和心理援助,塑造困难学生健全人格。
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营造互助互爱、关爱感恩的良好氛围,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另外要有意识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心理援助,将人文关怀融入到资助工作之中,引导他们正确看待现实、勇敢面对贫困,培养他们自立、自强、自信的精神,帮助他们主动融入社会、积极就业。
(四)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到资助困难学生就业的工作中。
目前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费结构单一,其主要来源是国家和高校,社会力量参与较少。这不仅使高校用于资助的经费紧张,而且难以发挥社会力量应起的作用。所以,高校在现有资助工作的基础上,应采取“企业社会名人社会慈善机构”的模式,由他们出资建立各类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和慈善基金,构建起企业与高校联系的桥梁,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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