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一个前有色人的自传》的混血儿新范式

2013-04-29 11:29钟敏张雪
作家·下半月 2013年6期
关键词:种族歧视混血儿约翰逊

钟敏 张雪

摘要 作为一部越界小说,《一个前有色人的自传》的表现手法突破了传统的框架,其作者约翰逊采用了一种新的方式来勾勒黑白混血儿,以此推进了文艺复兴的发展脚步,使得哈莱姆的文学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表面上看来,这部作品就像是一部记录奴隶生活与人物的小说,仔细探究我们会发现它并不是按部就班地运用传统的手法描绘奴隶,其中拥有更加深层次的含义,只不过作者换了一种幽默复制的表现形式,在带给读者欢乐的同时,抨击和嘲讽了美国,尤其是北方的种族歧视。

关键词: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 混血儿 新范式 种族歧视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于1912年出版了第一版《一个前有色人的自传》,但是效果不是非常明显,没有引起文艺界的注意。随着哈莱姆文艺复兴高潮时期的来临,这部作品经过重新调整再次出版,并且奇迹般地得到了无数的好评和多数艺术文人的肯定。也正是因为这部作品,约翰逊一跃成为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黑人小说作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一个前有色人的自传》是一部比较典型的黑人奴隶纪实小说,作者采用滑稽模仿的技巧成功地造就了一个新范式的混血儿。这本书的特点就是摆脱了以往黑人奴隶小说自传的形式,但是又不失传统自传的典型模式。同时,为了揭露当时奴隶制社会对黑人努力进行残酷压迫的本质,宣扬反对种族歧视的中心思想,进一步将过去单调的自传升级为滑稽的、具有一定模仿意味的技术“表演”。

对于这部小说的刻画,作者是从前有色人的孩童时期开始的。在主人公儿时的记忆中,他的父亲只是一个每周都会光顾自己家中三次左右,留有胡子并且身材高大的男人。对于自己的亲生父亲,前有色人能做的就是当他进屋时为他摆放好一双整洁的拖鞋,然后将其贵重的黑色皮鞋放到固定的位置,当然,这样乖巧的举动换来的就是一枚具有实际经济价值的硬币。从现在看来,这样的父子关系实在是显得有些滑稽。孩子的父亲理论上没有将自己的亲儿子变成可以任意受人驱使的奴隶,但是却也残忍地将他与自己的仆人画上等号。表面上,混血儿子为白人父亲的服务可以换来经济上的收入,实质是在表现在奴隶制的社会中,家仆在为主人工作后会得到报酬或薪水,那么在潜移默化中,这个还处于懵懂时期的小男孩已经开始慢慢接受当时社会约定成俗的主流文化价值观。

如果说童年时代的前有色人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是个家仆,那么等他的白人父亲为了迎娶一个与其身份地位都十分匹配的白人女人时,他的奴隶人生就正式开始了。在白人父亲将他和母亲送往肯塔基之前,白人父亲亲昵地将其放在自己的大腿上,并且努力地在一枚面值为10元的金币上打孔,然后穿上细绳给他戴上。那时的前有色人对于这枚金币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它的表面价值上,或者说,主人公其实并不想在这枚金币上面打个孔,然后挂在脖子上,而是将其以真正金币的形式拿在手中,做一些用它可以實现的事情。更为滑稽的是,这枚看似价值颇高的金币,反而成为确定前有色人奴隶地位的标志。所以,长大以后的他在回忆起童年的往事时,骤然觉得自己十分可笑。是的,成年的他已经具备健全的思考能力,所以他意识到在奴隶制的社会中,白人之所有拥有高尚的权利,完全是因为他们具有经济基础,所以他父亲赐予的金币表面上是赋予了他一定的权利,但却以降低金币价值的方式压制了他对这个权利的使用。当然,约翰逊如此大费笔墨地刻画白人父亲和混血儿子的离别场面肯定不只是想让成年后的前有色人嘲笑自己的童年,而是要拿这样的画面与传统黑人奴隶纪实文学中常见的买卖黑人孩子以及奴隶主的场景做对比,以此来彰显小说中深刻的滑稽讽刺意味。

在传统的黑人奴隶纪实体自传中,买卖黑人奴隶或者他们的孩子的场景可谓随处可见。因为如此之高的“出镜率”,才显得那样的场面虽然能够突出奴隶制社会的腐朽,但在渲染效果上却失去了一定的影响力。在《一个前有色人的自传》中,作者大胆地对传统买卖黑人的场景进行了滑稽的模仿和升华:白人父亲给自己混血儿子的社会身份的定义以及离别时的礼物,无疑深刻讽刺了那个社会。读者在嘲笑完这样的故事情节以后,便会体味出其内在的含义。另外,借助成年后的前有色人对自己童年时候的回忆,以及他自己的反思,正好凸显出这样一个具有一定思想但又摆脱不了命运的混血儿的矛盾之处。是的,约翰逊所要表达的也正是这层深意。即便一个混血儿想要与命运博弈,但是那个社会制度注定了只有拥有足够的“钱”才能拥有白人般的地位和生活。这种扭曲的价值观正是奴隶制社会的真实表象,以至于如此荒诞滑稽。

严格意义上讲,《一个前有色人的自传》在表现手法上不是纯粹的模仿,而是作者以一种滑稽的方式引用原来作品中的塑造形式来形成鲜明的对比,进而揭露原来文本中的内容、结构以及分门别类出现的缺漏。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其内容本来是虚构事件占主导地位,但是很明显本作品是看似自传而实为小说,然而其中又掺杂了许多现实生活中的内容,所以说它也不是单纯的非虚构作品,更不是单纯的虚构小说,而是一部越界作品。作者仿佛想要告诉我们无论是小说的创作还是自传的撰写,这两者之间在表现手法和内容上都是不可能互相脱离开的,都应该互相借鉴。以这样一部跨越文学门类界限的作品为基础,作者引申出了跨越种族界限的理论。他认为种族之间也不是完全纯粹的,而且种族之间的区别本身就是不明朗化的,不能说一个人长得黑他就是黑人,倘若这种理论不成立,那么我们没有办法去真正的界定一个种族,因此种族之间的智力与道德差异也就不复存在了。进而种族之间由归属、遗传等因素被大众广泛接受认可的一系列理论就都会随着界限遭到跨越而被推翻,这就跟以滑稽的形式模仿文学作品一样。但是如果想要达到这种效果和目的,想要将文学作品的归属以及种族的划分这些主流观点的错误揭露出来,那么就必须要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在白种人中,前有色人就有一定的隐蔽性,他与那些白人没有太大的差异性,所以对于白人世界,前有色人的威胁时刻存在着。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始终有可能去推翻种族的划分理论。但是如果白人发现了他的前有色人身份,他也就被自然而然地排除在外了,这种推翻种族划分的力量也就没有了。读者们之所以能够怀疑文学作品以及种族划分的合理性,就是因为越界以及滑稽形式的文学模仿存在着一定的隐蔽性和模糊性。

在1927年以前,《一个前有色人的自传》都是以自传的身份存在于读者的面前的,其实它真正的文学形式是小说,当这个事实公诸于世以后,它和主人公之间似乎发生了些许微妙的变化。作品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前有色人,而当时占据着社会主流的有身份有财富以及有地位的都是白人,所以具有模糊性的他就选择了与黑人划清界限,划归到了白人的阵营里。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约翰逊将自己的主流文学作品,即小说,划归到了自传当中,当时的自传体文学主要是黑人所倡导与使用的创作形式,是被白人所摒弃的,只能算作是附属文学。作者之所以將作品重新划归到小说的阵营之中,可能是为了与作品中的内容相关联,也可能是为了获得白人的青睐而贴上主流文化的标签,进而使得作品大卖。其实,约翰逊创作《一个前有色人的自传》的目的并不是想要得到更多的财富,他的真正想法是想通过滑稽夸张的手法模仿奴隶纪实文学,以自传的假象来掩盖其小说的身份,进而抨击所谓的主流与附属文化的划分,呼吁种族之间回归平等。这种抨击在1927年《一个前有色人的自传》的小说身份曝光以后显得更加的强烈。作品中的主人公,即前有色人没有像作者将作品划归到附属文化中去,即使读者一开始就了解到了一定的前有色人种的信息,但是主人公还是将自己真正的身份隐匿了起来。这种写作中的比喻手法,我们通常会在奴隶纪实文学中见到,约翰逊在此处进行了模仿。文中我们可以读到,白人在当时那个社会中就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黑人或者是前有色人是没有地位可言的,无论是让自己还是自己的孩子不被白人所歧视,主人公都毅然决然地让自己站到了白人的阵营中,这也是他在讲述自己的经历过程中所表露出来的心声。虽然他依旧怀念自己的那段黑人生活,但是迫于现实的压力,他还是选择了像其他白人一样地歧视黑人。

小说《一个前有色人的自传》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典型的白人与黑人女性生的混血儿。而作者就是抓住其身份的特殊性和代表性,再融合自己滑稽模仿技巧,塑造出一部不同凡响的黑人奴隶纪实自传小说,并且成功地将一个混血儿的新范式展现给世人。

首先,需要解释一下范式的含义。其最早是由美国著名的哲学家托马斯·库恩提出的,并且在《科学革命的结构》这本书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论述。其基础意思为某一类人或者一个共同体所共享的价值观、生活观和信仰等。作者约翰逊在这部《一个前有色人的自传》中多处运用了滑稽模仿的技术,虽然其根源都是在反对种族间的歧视,但他刻画出这个妄想越界变白的混血儿,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黑人奴隶纪实自传中的理想现实性和身份肯定性。他利用对这个混血儿错误选择越界变白行为的讽刺,凸显了其对黑人追求平等的兄弟关系的质疑,强调了反对种族歧视的重要性。

在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中,主人公领悟到奴隶制社会的现实,为了能够得到白人那样至高无上的权力,所以他选择越界变白。结果是他的确成功了,不但事业一帆风顺,而且跃身为社会顶层人物,受到无数人的崇拜和敬仰。这样叙事的安排,证明了发生在混血儿身上的一切可谓是有得有失。成为前有色人是一件并不光彩的事情,所以令人对传统的黑人奴隶纪实文学中黑人服从于白人社会的自愿性产生了怀疑。这就说明了,无数的混血儿用这种方式来摆脱生活的困境,其实不是反对种族歧视的成功,也不是黑人社会地位的独立,而是对社会体制的服从。当这个成功越界的混血儿无意间参观了波士顿以后,他惊奇地发现那里有很多黑人都具有十分灵敏的头脑以及科学的思想观,并且从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美国超验主义思想的确令人感到震撼。尤其当主人公听闻有关格拉斯和布朗等人的故事以后,便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并且用知识武装头脑的黑人产生了敬畏之感,情不自禁地夸赞他们的说话能力和思维方式已经堪比真正的美国人。这样的情节发展,更是对传统奴隶纪实文学中黑人被迫屈服于白人社会价值观的怀疑。如果说黑人已经能够游刃有余的在美国社会中生活下去,那么这又是一件多么具有讽刺意义的事情。黑人已经懂得了美国人生存下去的游戏规则,这种类似于将计就计的民族文化让人觉得模仿白人的越界黑人是多么的令人“害怕”。

作者约翰逊在小说情节上成功模仿了传统黑人奴隶纪实自传中的细节,并且进一步凸显了反对种族意识的思想,同时在此基础上,对黑人理想性的生活设想提出了质疑。文中多处使用了滑稽模仿的技术,披露了许多黑人奴隶纪实文学中隐匿的纯文化帝国主义。约翰认为那些乐观的假设其实是黑人自欺欺人的幻想,即使黑人改变了自己的社会地位,但终究还是屈服于白人的社会价值观,这种乐观的态度才是最可怕的。所以,作者通过自己的方式塑造出一个新范式的混血儿,用以重申反对种族歧视的思想。这样大胆的尝试,不但收到了意想不到的好评,而且对后世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顾夏:《那无处安放的青春》,《中学生百科》,2010年第14期。

[2] 鲁修红、张竞碧:《一面折射印第安人生存状况的镜子——〈红色敞篷车〉赏析》,《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3] 刘白:《独特的叙事策略——重读谭恩美的〈喜福会〉》,《宜宾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4] 孙莹:《〈喜福会〉的文本风格解读》,《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5] 张王君:《〈简·爱〉与〈呼啸山庄〉叙事策略比较》,《怀化学院学报》,2007年第11期。

作者简介:

钟敏,女,1978—,四川德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职业英语教育,工作单位: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张雪,女,1977—,四川达州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工作单位: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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