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对柳琴戏及其音乐遗产的收集工作,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由文化部和中国文联等部门主持编纂的《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戏曲志》中,已对这一剧种进行了普查整理,将其作为音乐文献,起到了静态保存的作用。在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中,柳琴戏又名列其中,现在柳琴戏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需要在进一步收集建档、记录、录音、录像和建立柳琴戏生态区的基础上,进行活态传承。本文仅从现代视野中回顾和展望柳琴戏,对其市场化进行研究。
关键词:柳琴戏 市场化
柳琴戏是一个跨省流传的剧种,广泛流布于鲁(山东)、苏(江苏)、皖(安徽)、豫(河南)四省交界接壤的广大地区。柳琴戏自清代乾隆年间产生以来,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了。为什么这一剧种能在如此广阔的地区长久地流传?主要是通过历代柳琴戏艺人四处行艺巡回演出而传播开来的,而戏曲艺人的行艺传播向来就是把民间戏曲作为谋求生计的演出活动,声腔的传播交流只是在巡演过程中得以体现。
柳琴戏作为民间剧种,不仅戏曲腔调是吸取自本土的民歌、说唱音调加以戏剧化发展的结果,市场运作的自主性及经营方式的灵活性也是其重要的特点。当然,柳琴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各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经济的体制不一,其市场经营方式也有很大差异。从柳琴戏的演出形式及市场运作特点来看,大致可以区分为“传统的演出市场”及“现代的演出市场”两个互有联系又存在差异的阶段。但两者的性质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柳琴戏处于封建社会的阶段,艺人们的演出卖艺没有任何保障,在市场竞争中常置身于自生自灭的状态;而后者则使柳琴戏在新中国文化生态环境中得到了很大发展,演出市场在政府的支持下获得一定的保障,演员的生活不断有所改善。
一、新中国成立时期
拉魂腔是柳琴戏的传统称谓。新中国成立不久,因其伴奏的主要弹拨乐器状似柳叶形,逐定名为柳琴戏。对此,山东和江苏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说是“1951年,山东省戏曲研究室进行剧种调查时,这一剧种一般还叫‘拉魂腔,1952年才改叫‘柳琴戏”;另一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约有十个‘拉魂腔一度改称‘四平调。1953年4月,中共徐州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政府文教局,与‘拉魂腔艺人共同磋商后,以主要伴奏乐器柳叶琴为据,为本剧种正式定名为‘柳琴戏”;这两种说法都认为“柳琴戏”之名的由来均是以伴奏的乐器柳叶琴而命称,不同之处在于命称的时间有异,山东为1952年,江苏为1953年,两者相差一年。若将柳琴戏之名说成是产生于新中国建立之初,则是不争的事实。
将拉魂腔定名为柳琴戏,既是剧种名称的变异,也是这一流传二百多年的传统戏曲腔调进入现代演出市场的标志。
二、计划经济时期
柳琴戏自新中国成立60年来,从演出方式及市场经营体系,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和“市场经济”时期两个不同的前段。前30年(1950—1979)是计划经济的演出市场管理。但无论是在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在市场经济时期,柳琴戏都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支持。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下,柳琴戏从旧时的自生自灭的境况中,走进了衣食无忧,全心全意致力于戏曲演出的新时期。新社会给柳琴戏从业者创造了发挥艺术才能的广阔天地。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鲁、苏、皖、豫四省的文化领导部门,都对新定名为柳琴戏的这一古老而年轻的剧种给予了特殊的关怀。
在山东,1953年春节后,临沂专署文教科决定集中部分拉魂腔演员由文化馆统一管理,对剧目进行挖掘整理。并从郯城等地邀请老艺人冯士选、李忠志,知名演员张金兰、李春生、邵瑞武、尹桂霞、宋月英等人到临沂,于同年9月组建成京剧团属下的柳琴戏演出队,对外演出时,称“临沂专区柳琴剧团”。这个柳琴剧团在1954年、1956年、1960年、1964年的各种文艺会演中多次获奖,充分展现了柳琴戏在新中国抚育下取得的成果。
在江苏,新中国成立后相继成立了江苏省柳琴剧团和邳县、睢宁、新沂等专业柳琴剧团,业余柳琴剧团也遍布徐州各地。1950年以来,一批专业创作人员先后进入各柳琴剧团,促进了柳琴戏的发展。1954年,柳琴戏《喝面叶》、《拦马》、《芈建游宫》三个传统剧目参加华东区戏曲观摩演出大会,《喝面叶》获剧本二等奖和演出奖。1958年,江苏省柳琴剧团成立后,柳琴戏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特别是1962年,从徐州市戏曲学校的毕业生分配到各柳琴剧团,大大地加强了剧团的力量。在乐队伴奏方面,以本剧种特色乐器柳叶琴为主,又增添了扬琴、琵琶、阮、高胡等;武场也多采用京剧锣鼓经,丰富了伴奏效果。
在安徽,泗州戏作为柳琴戏同源异名的剧种,在建国后先后建立了灵璧、泗县、濉溪、怀远、五河、凤阳、蒙城等七个县级剧团,蚌埠市泗州剧团以及宿县、滁县两个地区级剧团;农村业余剧团,则遍及淮北地区。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泗州戏分别于1954年、1956年、1957年先后参加华东区、安徽省举办的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获得了许多优秀奖项。1955年宿县专区举办的泗州戏培训班及1967年安徽省艺术学校开设的泗州戏班,为泗州戏剧团培训了一些富于才华的青年演员,为各泗州戏团输送了新鲜血液。
在河南,柳琴戏主要流行在豫东永城、夏邑、虞城一带。新中国成立后,豫东各地又涌现了许多柳琴戏班社。1956年,永城柳琴剧团参加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演出了《站花墙》,受到好评。60年代,不仅先后移植上演了《岳云》、《花为媒》、《孟丽君》等传统剧目,还上演了《骨肉情深》、《山乡风云》、《朝阳沟》等现代戏。这些柳琴剧目除了在豫东城乡演出外,还远到淮海地区、豫陕边界等地演出,显示出柳琴戏新时期在豫东地区获得的巨大发展。
从以上鲁、苏、皖、豫四省的柳琴戏(泗州戏)剧团的建制可以看出,新中国成立后基本上有政府属下的专业剧团和民间性业余剧团两种。前者是事业编制,属于领取固定工资的人员;后者则是民营性质,或私营,或公私合营,自负盈亏。事业编制的柳琴剧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上级文化部门每年均要下达一定的演出场次任务的指标,而且演出剧目也要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核。在这种体制下,大都是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经济效益。因为,各地柳琴剧团是按政府核定的人员编制建立起来的,由上级文化部门拨付演员的工资和排练费用,剧团经费的盈亏对于柳琴剧团的演职员来说,并无直接的利害关系。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作演出,常常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于是出现与其他文艺演出团体一样的情况,正像有的顺口溜说的那样“少演少赔本、不演不赔本、多演多赔本”。这种体制不利于调动演职人员的积极性。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私营或公私合营的业余柳琴剧团,因采取按劳分成的办法,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反而能发挥人们的积极性。但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这种私营的分配办法,又常常被当成“资本主义的尾巴”受到批判,虽然“合理”但不“合法”,得不到承认。
三、市场经济时期
经过“文革”浩劫,柳琴戏和其他戏曲剧种一样遭到几乎毁灭的命运。“文革”后正当柳琴戏徘徊在十字路口之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提出了全面改革开放的措施,打破了计划经济的陈规体制,施行市场经济的办法,把包括柳琴戏在内的文化产业搞活了,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推动了艺术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柳琴戏和其他文艺形式一样,都被当成是商品而投放市场,其生产(创作)、销售(演出)、消费(欣赏)都应遵循商业原则,做到顾客(观众)至上,质优价实(演出质量)等。柳琴戏的演出可以追求上座率和利润,但也应遵循起码的商业道德,保证演出的水平。但通过这三十年的实践,要把柳琴戏的演出放在市场经济中运作,实非易事。特别是在诸多姊妹艺术的竞争下,要保住柳琴戏的一方重地还须付出巨大的努力。现在的情况是,柳琴戏的剧场演出还难于叫座,而深入到农村、工矿、学校、军营等基层演出,凭售票收入又很难维持剧团的开支。上级文化部门用发一定比例的基本工资,由剧团演出收入补齐的办法来刺激公演的积极性,有时也无法奏效。
当然,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要在短期内克服其弊端,用市场经济取而代之,尚需通过不断地试验和实践,方能达到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的目的。
另一方面,柳琴戏作为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一个艺术品种,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客观上也不允许其全面商业化和过度的产业化。我国的市场经济不是欧美式的市场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柳琴戏的市场不是完全受制于资本运作规律的纯粹戏曲文化产业,这就要求柳琴戏市场要兼顾产业性和事业性,同时还要考虑柳琴戏的审美规律和商业规律。无论是传统的演出市场,还是现代的演出市场,都应当让柳琴戏在振兴文化产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汉飞.中国戏曲剧种手册[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7.
[2] 中国戏曲志编辑委员会.中国戏曲志·山东卷[M].中国ISBN中心,1994.
[3] 中国戏曲志编辑委员会.中国戏曲志·江苏卷[M].中国ISBN中心,1992.
[4] 中国戏曲志编辑委员会.中国戏曲志·安徽卷[M].中国ISBN中心,1993.
[5] 中国戏曲志编辑委员会.中国戏曲志·河南卷[M].中国ISBN中心,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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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美丽,硕士,菏泽学院音乐系教师,研究方向:音乐作品分析。
编 辑:康慧 E?鄄mail:kanghuix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