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剩余电流保护器的管理

2013-04-29 12:53卢明东
西江月·中旬 2013年7期
关键词:运行管理

卢明东

【摘要】文章以某县剩余电流保护器为例,阐述了剩余电流保护器的种类及性能比较,介绍了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方向。

【关键词】剩余电流保护器;农村用电安全;运行管理

一、剩余电流保护器种类及性能比较

剩余电流保护器,又通俗的称作触电保安器或简称保护器(保安器),它是有效防止低压触、漏电事故的重要保护电器装置。某县在农网改造前后的剩余电流保护器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漏电脉冲型剩余电流保护器,约7000台,二是自2006年执行新的国家标准后使用的纯漏电型剩余电流保护器,约2000台。这两种保护器主要用于配电线路的总保护。

某县农村用于线路保护的产品主要是JLM-IIA(T)型漏电脉冲型剩余电流保护器,该产品漏(触)电保护动作的灵敏性、质量的稳定性及防雷方面得到广泛认可,但缺点是动作灵敏带来的跳闸次数多,影响供电的可靠性。而2006年开始使用的JLM(S)、JLM(Z)型剩余电流保护器,动作次数少,质量稳定,但在防雷装置方面有所欠缺,保护效果不如脉冲型。

二、剩余电流保护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某县现有农网综合变2157台,容量128700kVA;单相变222台,容量9240kVA;公用变压器260台,容量67182kVA。在农网中运行的总保护器约9000台,其中,2006年前使用的漏电脉冲型保护器约7000台,此产品和末端保护器不能构成二级保护(与末端保护之间没有动作电流、动作时间级差),因其灵敏度高,可作为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共用,但供电可靠率低。2006年后推广使用的JLM(S)、JLM(Z)型剩余电流保护器约2000台,属延时型保护器,因其动作电流为100~500mA,动作时间小于0.5s,必须与末端保护组成二级保护,方可起到漏电保护作用,但在其运行的2000 台保护器中,末端保护(家用剩余电流开关)安装率达不到70%,且部分产品老化失灵,给农电安全构成了一定隐患。2006~2007年,全县农村新增加工业专变260台,减去部分专变配电柜个别线路安装的剩余电流空气开关外,实际安装了JLM(S)、JLM(Z)型漏电保护器约 400 台,均作为一级保护,且多数厂区车间没有末端保护。

三、对漏电保护方式的意见

确保供电可靠性的根本办法是分级保护实施分级保护,应根据配变容量和分路出线的负荷来确定凡配变容量在100kVA以上有两条或三条配电线路,其中负荷较大的分路出线可以采用三级保护,在80kVA以下的有两条或三条配电线路则采用二级保护。第一,三级保护的保护器参数选择。三级保护应以末端保护(即第3 级保护)为选择的基本参数,即家用剩余电流开关参数:额定剩余电流动作电流IΔn≤30mA,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分断时间tn≤0.1s。装在去自然村负荷较大分路的保护称之第二级保护,其参数应选用:IΔn=60~100mA,tn≤0.3s;装在电源端的总保护称之为第一级保护,参数应选用:IΔn=200~300mA,tn≤0.5s。第二,二级保护的保护器参数选择。末端保护仍以家用剩余电流开关为基本参数:IΔn≤30mA,tn≤0.1s;电源端的总保护参数应先用:IΔn=100~200mA,tn≤0.3s。特殊地区可选用IΔn=100~300mA,tn≤0.3s。第三,用于分级保护的保护器类型。由于脉冲型剩余电流保护器动作灵敏度高,难以实施分级保护,所以用于分级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必须是延时型普通剩余电流保护器,或开发的新智能型剩余电流保护器。

农村低压电网剩余电流保护器除了人身触电、设备漏电动作外,平时还会受外界的影响,为此延时保护器应具有一次重合闸功能。农网改造后若要确保触电保护的安全性和农村供电的可靠性,就必须认真选择好保护方式。只有采用了具有动作电流、动作时间互相配合的分级保护,才能实现剩余电流保护器的选择性,提高供电的可靠性。

四、剩余电流保护器的管理

针对目前供电所实行班组化、专业化管理的模式,对剩余电流保护器应实行三级责任管理。对1995 年制定的《某县剩余电流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管理奖惩暂行办法》,结合某县实际,重新修订,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各所应明确保护器专职人,由技术员或安全员兼任,县级公司不定期对其业务技术进行培训,并纳入其检查、考核内容。GB13955-2005 规定,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分级保护应以末端为基础。住宅和末端用电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保护器。因此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户必须安装合格的家用剩余电流保护器,末端剩余电流保护器安装率必须100%,否则二级保护毫无意义,且构成安全隐患。某县农网中推广使用的JLM(Z)型智能型剩余电流保护器,额定漏电电流值在100~500mA,但产品价格高。应依据GB6829-1995、GB13955-2005 国家标准,结合县情,建议使用JLM(S)型剩余电流保护器。其额定漏电电流值在100~300mA,且产品价格为JLM(Z)型的三分之二,或者使用JLZ-II 智能组合剩余电流断路器,该产品集过载、短路、缺相、漏电保护功能和自动重合闸于一体,并且价格为剩余电流保护器和交流接触器的合成价。本着节约、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的角度出发,农电公司组织专人对全县损坏的剩余电流保护器进行维修,且维修材料、配件应为厂方提供,材料费用从每年厂方支付的维修服务费中扣除。据了解,有的损坏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只不过是保险丝座烧坏或电路板上的某个电子元件损坏,维修时支付材料只不过几元至十几元,而更换一台新的保护器则需要300元左右。

剩余电流保护器的运行管理是农村电网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止农村电网发生触电伤亡事故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同时也是提高供电可靠性的一项重要保证手段,必须引起各级农电人员的高度重视。为了提高全县的农电安全水平,我们必须共同努力,采取切实措施 ,提高剩余电流保护器的运行管理水平,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王洪伟,李刚.浅析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与管理[J].农村电工,2008(8).

[2]朱春燕.浅析剩余电流保护器在应用上的几个问题[J].魅力中国,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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