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媒体打交道的方法与技巧

2013-04-29 12:16刘宇赤
领导科学论坛 2013年7期
关键词:媒体措施能力

【内容提要】 由于媒体广泛而深入地影响到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大家普遍认为,当今社会已进入一个“新媒体时代”。如何适应时代要求,发挥媒体引导舆论的作用,并服务于治理国家、管理社会,是对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新挑战。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必须努力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

【关键词】 媒体 能力 措施

【基金项目】 本文系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媒体时代的执政能力建设”课题(12YBA31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刘宇赤,中共岳阳市委党校副校长。

【中图分类号】 C93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3)07-0052-02

互联网、手机报等新媒体的迅速发展,引发了信息传播领域的深刻变革,也冲击着我们长期实行的“党管舆论”的机制。对此,我们一些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出现了“怕媒、躲媒、排媒、反媒”等种种不适症,甚至诱发、造成或者加剧“媒体事件”,给自身工作和社会秩序带来了不利影响。

一、正确认识媒体

媒体发展到今天,主要是源于社会对信息的依赖和需求,这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载体,本身不具备道德意义,是利器还是凶器,关键看谁在用、怎么用。因此,应对媒体首先要对媒体的作用、地位、功效和影响有正确的认识。

1. 媒体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责任。传播信息、制造舆论是媒体与生俱来的社会禀赋,而追求快速、新奇、独特则是其基本特征,放大社会舆论可以说是其看家本领。没有媒体的发展,就没有我们今天快捷的信息和发达的资讯;没有媒体的发展,舆论监督也不会像今天这样有力量、有效果。

2. 媒体是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资源和手段。从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的《新青年》,到红岩革命志士的《挺进报》,从延安清凉山上的新华社,到把干部、武装和舆论并列为“党管”原则,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宣传工具的特殊作用。但是,由于长期形成的管理模式,让不少党政机关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至今还觉得与媒体打交道是宣传部的事,与自己工作关系不大,有的干脆把它视为异己力量。事实上,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在不断开放的环境里治国执政,更离不开媒体的社会整合力量。因此,要善于运用媒体化解消极因素,引导正能量。

3. 自觉置身于媒体的监督之下。媒体监督是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也是人民民主的具体实现形式。我们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所以我们党政机关及其工作者,无论地位高低、职务大小,都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干部与媒体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而是被监督与监督的关系。只有摆正这个角色定位,才能各司其职,各显其能。

二、正确应对采访

由于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开放性,使得人人皆可为记者、皆可持话筒、皆可上镜头,形成了所谓的“自媒体”格局。但是,传统媒体、主流媒体,为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依旧沿用了记者采访的工作方式。因此,正确应对采访,善于同新闻记者打交道,仍然是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一项基本功,是现代领导和管理能力的具体体现。

1. 弄清记者采访的来意。有些领导、机关工作人员,自以为对情况很熟悉、能力较强,不愿事前作功课,不管记者采访什么,张口便答,随口而谈。这样难免出纰漏,或者带陈见,或者无依据。等见诸媒体再来辩解,不仅晚了,而且失去了公信力。了解记者采访的目的和要求,是正确应对媒体不可省略的步骤。即使没有记者采访,也要随时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反映和后果,以备突发情况出现。

2. 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公务人员的着装、行为、语言本身是有基本规范和要求的。但不少人认为这是枝节问题,无伤大雅,因而往往非常随意。面对记者的采访,有的喝茶、抽烟、看报纸、玩电脑,就是不正眼看记者;有的态度生硬、言语粗鲁;有的无可奉告,用一句“对不起”关门谢客;有的推挡话筒或遮挡自己的脸等,这些失态的表现,不一而足。一经媒体曝光,人们可能把注意力从新闻本身转移到受访者的形象上来,对个人和单位都是一种负面影响。因此,要通过细节表现出对他人的尊重,表现出自身的文明素养。

3. 客观、准确、真实、完整介绍事件,发表意见。要详尽介绍事情全过程,不要有所保留,以免让人感到在有意隐瞒什么;要尽量使用规范明确的语言,不要模棱两可,以免被误解或断章取义;要实事求是,敢于承担责任,不要把问题和矛盾都推给他人;要明确区分个人意见和组织决定,没有决定的事可以谈个人的想法和建议,已经决定的事只能按决定的来做,两者不要混为一谈;要特别慎重对待电话采访,因为这种采访形式不便于沟通,可建议改用邀访、约访,或根据采访问题回复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以免造成误会和新闻失实。

三、妥善处理负面新闻

在某些官员口中常有“防火防盗防记者”的警言,实际上是防记者的负面报道。中国人的“面子”观念极强,“护短”意识很浓,所谓“家丑不可外扬”,这些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反映到官场中来,自然是只能听赞歌,不能有批评。而媒体则不完全相同,恰恰对负面新闻有所偏好。这也是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与媒体打交道的短处所在、难处所在。

1. 用包容的心态作积极的考量。客观地说,任何地方、任何单位,都不可能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了问题被媒体披露,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必过分紧张和恐惧。产生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是化解矛盾的正确方法。

2. 对失实的报道要予以纠正澄清。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但谁也不敢保证所有新闻都真实可信。对此,不要抱“事实就是事实,任由他人评说”的态度,一定要及时予以纠正、澄清,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相反,如果听之任之,置之不理,就可能“三人成虎”,以讹传讹,让受众莫衷一是,使导向出现紊乱。近些年发生的很多群体性事件,都与事件初期主流媒体“失声”、群众不明真相有关。

3. 不要花钱“摆平”。个别地方财政,甚至专门有一笔预算给宣传部,用以“摆平”负面报道,这种做法是极端错误的。其一,广大新闻工作者具有社会正义感和责任感,是有职业操守的。其二,用金钱买通的方法,必然刺激或助长个别媒体、个别记者违反新闻道德,甚至违法犯罪。其三,我们正处在改革攻坚、社会转型、利益调整的时期,各种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如果任何负面报道都要花钱“摆平”的话,那将是一个“无底洞”,每年不知要增加多少预算。更何况用人民创造的财富去填补这个黑洞,群众是坚决反对的。

4. 要准确运用法律武器。应当严格区分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媒体事件。一方面,对于制造、传播恐怖、灾难信息,引起人们心理恐慌,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对于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造成经济和社会损失;对于公开隐私,诬陷、侮辱他人,损害他人名誉和精神健康等违法犯罪,要依法严肃处置。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批评,即使批评不正确、不准确,都受到法律保护。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前些年发生的公安干警查封杂志社,检察官带着逮捕令去抓记者,就是典型的压制舆论,执法犯法。

四、主动引导舆论

从工作程序上看,接待记者采访、应对媒体“曝光”,都是后置的、被动的,与媒体打交道的更高能力,还体现在善于主动引导社会舆论。

1. 建立新闻发布机制。不仅政府要建,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部门也要建;不仅中央政府要建,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建。要明确专人、专司其职,形成可操作的工作流程和预案。特别是发生重大新闻事件后,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牢牢把握舆论导向的主动权。

2. 及时提供新闻通稿。重大新闻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媒体提供通稿,介绍事发原因或背景、发展过程、事件结果、处置措施、预期目标等。既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又避免不同媒体、不同记者站在不同的角度、采访不同的对象,形成“五花八门”的报道。新闻通稿可以根据新闻事件的进展,分时段提供动态消息,不要等到事件全部了结,那样就成了总结报告。新闻讲究时效,快速就是主动。

3. 构建自己的发言平台。利用互联网、手机等载体,建好自己的网站、网页等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信息,公示政策,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推介自己,促进工作。

责任编辑:李敏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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