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当做“廉之上者”

2013-04-29 12:16刘建明
领导科学论坛 2013年7期
关键词:法纪品行从政

刘建明

明代著名思想家薛瑄在其《从政录》中写道:“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则勉强而然,斯又为次之。”他将为官者廉洁从政分为三种层次和境界,即“不妄取、不苟取、不敢取”,其中“见理明而不妄取”,也就是说理想信念坚定、思想道德高尚、严格廉洁自律,这是廉洁的最高境界。

清正廉洁是人民群众对从政为官者最基本的要求,更是党员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作为领导干部,面对人民赋予的权力,要想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真正把权力作为为党立功为民谋利的工具,而不是谋取私利的手段,就必须做一名“见理明而不妄取”的“廉之上者”,努力达到廉洁从政的最高境界。

做“廉之上者”,必须常修为政之德,恪守政治操守。“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德是立身之本,为政之基,德行端才能品行正,品行正才能做表率、得民心、兴事业。反观现实,少数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贪污腐化的道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其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经常审视自身的道德品行,坚决抵制各种落后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蚀,努力消除特权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上的纯洁性,永葆共产党人的高尚节操,固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切实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做“廉之上者”,必须常思贪欲之害,加强个人修养。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又云:“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不可否认,每个人的欲望与生俱来,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追求权力、金钱、美色的欲望太过膨胀,不加克制,其结果只会导致自己深陷欲望的泥沼而不能自拔,为欲望所俘虏和驱使。因此,面对灯红酒绿的诱惑,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常修剪欲望,淡化名利观念,提升思想境界,从内心深处筑牢抵制贪欲引诱的防线,以谨慎之心对待权,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切实做到不为权累、不为名缚、不为利诱、不为色惑。

做“廉之上者”,必须常怀敬畏之心,严守党纪国法。古人云:“畏法度者最快活。”法规制度不仅是“紧箍咒”,约束着我们的一言一行,更是“护身符”,时刻保护我们不被邪念缠身。一个懂得敬畏法纪的人,就不会走上犯罪之路,人生就能坦坦荡荡和平平安安。如果一个人失去了对法纪的敬畏,势必就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最终做出贪赃枉法的事情。有鉴于此,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敬畏法纪,敬畏权力,敬畏人民,不断强化自律意识,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编好“安全网”,织密“防护网”,冲破“关系网”,处处明于自察,事事严于律己,真正做一个畏法度的快活人。

责任编辑:胡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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