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羽
【摘 要】目的:为了了解全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情况,切实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并为改进保健举措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通过对2007-2011年五年区保健所对托幼机构考核(按照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审表要求)以及各乡镇上报的《盐城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情况调查表》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全区托幼机构在幼师、儿童健康检查、口腔保健方面较普遍开展,但在硬件设施投入和保健人员配备方面严重不足;儿童眼保健虽然在近几年已开展,但质量不高。结论:虽然各幼儿园对卫生保健工作有所重视,但尚需加强硬件投入及保健人员配备和培训,另外眼保健、膳食管理等需加强。
【关键词】托幼机构;卫生保健
托幼机构是集体儿童生活的场所,是易感人群集中的地方,保护儿童健康成长,是其首要任务。卫生保健工作是托幼机构的重要工作,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实现培养目标和落实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手段。目前,盐都区18个乡镇已建立了较完整的各级托幼机构。然而,在各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方面问题颇多。现将2007-2011年各种资料汇总分析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盐都区教育局登记注册的幼儿园
1.2方法:通过查现场、看资料、家长问卷调查、保健老师、班级老师口试等方式,以及对各乡镇儿保医生上报的报表进行分析。
2结果
2.1卫生保健合格率明显上升,见表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从2007的55.17%上升到2011年的100.00%,上升率44.83%。另外,从表1中可以看出我区省示范园(省优质园)数量明显上升。
2.2幼儿园基本情况
从表2中反映出,工作人员体检率逐年提高,所患传染病者从2011年始调离岗位。另外,按0.5%的比例配备保健人员目前全区严重不足,且无一所幼儿园保健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2.3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分析
2.3.1儿童保健:5年儿童总数为56284人,“六一”体检数为56061,率99.60%,新入园儿童数为19289人,体检18044,率93.55%。虽然体检率在逐年上升,但距100%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3.2口腔、眼保健。除3所幼儿园未开展口腔保健外,其余幼儿园均开展龋齿防治,现目前采用氟化钠透入法,效果佳(近几年我区龋齿发病率均在35%左右)。儿童眼保健虽然从07年始幼儿园已开展,但均采用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这种主观检查法,误差较大,结果不客观,故统计价值不高。从09年始,我所采用美国伟伦生产的SureSight视力筛查仪到幼儿园集中开展屈光检查,虽然此项检查已被各幼儿园所接受,但阳性者治疗率低(11年仅45.22%),可颖者复查率更低(3%左右)。
2.4膳食及营养管理,截至目前为止,全区34所幼儿园,均为幼儿提供一餐二点。但会营养计算的仅19所(占55.88%)。伙食帐难以提供原始凭据,师生伙食不分开,各种营养素之间不均衡是幼儿园的通病。
3讨论
上述统计资料虽然不能覆盖全区所有幼儿园的全部情况,但它基本代表了我区托幼机构的现状,对指导今后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根据近5年的检查分析,我区托幼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3.1幼儿园硬件设施不足。尤其一些私立园无法为幼儿的体检和心理发育提供适当的条件。如场地、大型户外活动玩具、平衡膳食等。部分幼儿园无消毒柜、紫外线灯使卫生消毒工作不到位。
3.2卫生保健软件设施不够,目前仅盐都区幼儿园1家保健人员为医护人员,专职保健老师仅8家,其余均为兼职。由于缺乏具体的专职人员去落实、管理,难以保证各项卫生保健措施执行,如不少幼儿园晨检由值日老师轮流进行。
3.3儿童眼保健虽已开展,但弱视等眼疾儿童未能得到及时治疗。
3.4由于公、私立园之间的恶性竟争,使得新入园、“六一”儿童体检率均小于100%,先入园后体检现象普遍存在。另外,近几年,由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放宽,使得不少幼儿园在园儿童数与幼儿园现有环境不相匹配,卧室相当拥挤。所有这些均增加了传染病流行隐患。
3.5安全措施不够。突出的是电源插座安装在儿童容易接触的位置,厕所蹲位过宽,洗涤、消毒用品放置在儿童容易接触的地方等。
4整改措施
4.1加强保健队伍素质建设。无论大小园均需配备专职保健人员,定期举办培训班,更新保健概念和知识。另外尚需加大眼保健等知识宣传力度,普及卫生保健知识知晓率。
4.2加强保健管理。目前托幼机构各种表格虽然在各幼儿园已使用,但有搞形式主义的缺陷。为此,必须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并且各幼儿园应与保健机构相互配合。真正做到老师持证上岗(尤其是新上岗老师),幼儿先体检后入园。且对体检所发现的体弱儿应有完整的管理理制度,查明体弱儿发生的原因,做好家园联系,达到真正的转归。
4.3加强膳食结构管理。在保证各幼儿园收费的基础上,
区教育局、卫生局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方法组织相关人员检查,确保幼儿的带量食谱能够提供幼儿生长发育所需。
4.4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措施和幼儿的安全知识教育。定期对幼儿活动场所及相关设施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同时加大对幼儿园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确保在园儿童身心健康。
4.5加强部门协调。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部门之间应相互协调,根据卫妇社发[2012]35号文件精神,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摆上位置,层层建立责任制,教育局在审批,复检托幼机构办园资格时,将卫生部门出具的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合格证书或《卫生保健合格证》作为必备的依据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从而更好地杜绝非良性竞争给幼儿园日常工作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