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伟
摘要:科技与金融的结合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然而科技金融项目的风险预控势在必行。本文在分析科技金融项目参与主体的基础上,基于全生命周期的视角分析了科技金融项目风险形成的机理,得出了科技金融项目风险协同预控模式,对科技金融项目的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科技金融;项目风险;协同预控;模式创新
一、引言
金融和科技都在现代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二者的结合将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美国硅谷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现象,它依赖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科技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服务。科技金融项目孕育了微软、苹果、甲骨文、惠普等一大批世界一流企业,这一经验值得我国借鉴。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对科技金融项目越来越重视并进行了积极探索,已经在科技金融合作机制、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企业迫切需要升级转型。因此,进一步发展科技金融非常必要,科技金融项目应该给予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高科技企业以全方位的支持。但同时应该看到,科技金融项目也存在一定风险。2009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余波未平,欧债危机又严重影响了世界经济的复苏步伐。因此,在探索科技金融项目运行机制的同时,必须未雨绸缪,研究出科技金融项目的风险预控机制。惟其如此,才能有效地推进科技金融项目的开展,确保我国宏观经济的平稳快速增长。本文在研究科技金融项目参与主体的基础上,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理论,阐述科技金融项目风险形成的机理并提出科技金融项目风险协同预控模式,以期能为我国科技金融项目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科技金融项目的参与主体
要研究科技金融项目的风险问题,首先必须明确科技金融项目的参与主体。在长期的经济活动中,高科技企业和科技金融机构通过科技金融项目结合起来。高科技企业获得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得以发展,其融资成本为贷款利息或金融机构的投资收益;而金融机构通过投资科技金融项目获得收益。总之,高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以资金作为交易标的而紧密结合起来,它们是科技金融项目的参与主体,如图1所示。
(一)高科技企业
高科技企业是科技金融项目的需求主体。高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长期以来受
到了极大关注,这不但是因为高科技企业的重要地位,也因为它对资金需求的特殊性。高科技企业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是高风险、高回报;二是小型化;三是产业化周期长;四是成长具有周期性。高科技企业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都有特殊的融资需求,只有结合企业生命周期,才能得到高科技企业资金需求的全貌。海尔提出,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可分为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欧洲委员会将科技项目成长周期分为研发期、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饱和期、衰退期和二次创业期。综合二者的核心观点,本文认为科技项目的成长周期可以分为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各个时期高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可用图2表示。
种子期是高科技企业生命周期的第一个阶段,也是高科技企业形成的阶段,这时初始研发已经基本完成,已经准备将技术产业化。在这一阶段,由于技术还不成熟,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仍然以针对技术研发的流动性资金为主。在创业期,新产品形成,企业已经开始在市场上销售产品,但市场尚未打开,这是高科技企业最困难的时期。度过这一阶段后,市场销路被打开,企业的生产规模迅速扩大。在这一时期,企业的资金需求增大,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企业的销售费用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大幅度增加;二是企业需要根据消费者的意见完善其产品,因此研发费用也会增加。在成熟期,科技产品的市场份额趋于稳定,这时的资金需求主要是产品的升级和工序的升级,以求降低成本。在衰退期,高科技企业的产品已经落后,科技产业化的边际收益降为负数,这时高科技企业面临破产的危险,对资金的需求主要用于产业转型和二次创业。总之,高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贯穿生命周期的始终,因此它是科技金融项目的需求主体。
(二)科技金融机构
科技金融项目的供给主体是科技金融机构。目前,主要的科技金融机构包括政府财力支持、风险投资、科技银行、多层次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部分。政府财力支持是指国家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等形式为科技金融项目提供支持。政府财力支持主要作用于科技金融项目的种子期。在这个时期,由于科技金融项目的风险高,投入大,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需要政府积极地支持和干预。风险投资是指投资高科技企业承担高风险并要求高收益的金融资本。它主要作用于企业的种子期、创业期和成长期。科技银行是指专门为高科技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银行,目前在我国发展势头良好。科技资本市场是专门为高科技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主要包括产权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新三板、创业板等,它主要支持处于成熟期以后的高科技企业。科技保险即为高科技企业提供的保险,它可以作用于科技项目的全过程。此外,还有民间借贷等科技金融项目供给主体,供给路径可用图3表示。
三、科技金融项目风险的形成机理
科技金融项目固然可以极大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技产品的效率,进而极大地推进生产力,但科技金融项目的风险不容小觑。科技金融项目的各个参与主体积极参与、相互作用,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实际上是一个耗散体系。自适应成长理论认为,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物质、能量、信息交换是以一种稳定有序的方式进行的。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这种稳定有序的方式被破坏,系统就处于不适应环境的状态,从而导致风险。从参与主体来看,科技金融项目风险可以分为两类:高科技企业的风险和科技金融机构的风险。
(一)高科技企业的风险
在科技金融项目中,高科技企业是资金的需求方,因此高科技企业的风险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偿债风险,这种偿债风险也可以从生命周期的角度加以阐释。在企业的种子期和初创期,由于产品尚未打开市场,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很大,高科技企业面临极大的偿债风险。在成长期,虽然产品已经初步打开市场,有了一定的销售收入,但需要购置固定资产,且由于产品尚不成熟,研发费用很大,因此企业仍然入不敷出,偿债风险不小。在成熟期,由于产品技术更新进程加快和市场需求日益复杂化,产品生命周期缩短,进而加剧了科技创新进程,缩短了技术改造的周期,加大了科技创新成果的无形损耗,由此带来了最大的风险——企业前期投入巨资进行研发的专用技术还没来得及收回投资就可能因为技术进步而被淘汰,由于没能收回投资,企业偿债风险也很大。在衰退期,出现了生产过剩,产品需求急剧下降,高科技企业陷入困境。科技产品必须朝着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方向转化,以争取转危为安。这时企业又面临着很大的融资需求,且由于产品已经失去市场,企业的偿债风险很大。总而言之,偿债风险贯穿了高科技企业生命周期的始终,是科技金融项目最重要的风险。
(二)科技金融机构的风险
科技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源自信息不对称。很多高科技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不健全,而且高科技产业的专业性强,技术更新极为迅速,科技金融机构不太可能完全掌握高科技企业和高科技产品的市场信息,不能完全了解行业状况从而预测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前景,也不可能充分预料潜在的风险。这种信息不对称目前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于是就导致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并最终导致科技金融项目的失败。高科技企业与科技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已经极大地影响了科技项目的开展和科技与金融的有效结合。而且,目前国内金融机构缺乏科技金融领域的高水平人才,同时我国也缺乏针对科技金融项目的信用评级机构,科技中介服务和科技信用担保也尚处起步阶段,大部分中介机构起步不久,专业服务能力很有限,这更加剧了科技金融机构的风险。
归纳起来,科技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具体运作不够规范。一些公司制的科技金融机构为了追求短期利润,将过多资金投入了证券市场,这不利于其发挥应有作用。二是激励机制不够合理。国内很多科技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不合理,对高水平人才的吸引力很有限,这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缺乏专业性。三是缺乏风险控制能力。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及多元化的退出渠道是科技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重要保障,但由于我国科技资本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对高科技企业设有许多门槛,又没有完善的退出渠道,因此风险控制能力不强。
四、科技金融项目风险协同预控模式
科技金融项目的风险很大且涉及多个主体,因此想对科技金融项目的风险进行控制有必要探索不同主体的协同预控模式。本文基于自组织理论,构建了科技金融项目风险协同预控模式,它包括三个方面:高科技企业风险协同预控、科技金融机构风险协同预控、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风险的协同预控,其框架如图4所示。
(一)高科技企业风险协同预控
经上文的分析可知,高科技企业的风险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偿债风险,要对偿债风险进行预控,投融资协同是一个很好的路径。投融资协同是指科技项目应该调整融资策略,使投资资本结构与融资资本结构达到匹配。科技项目的投融资协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战略协同
融资战略协同主要是指科技项目融资次序应该遵循啄食顺序理论。该理论放宽了MM理论的假定,考虑交易成本,同时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内部融资比外部融资的风险低,因此应该遵循自主资金、债务融资、权益融资的顺序。高科技企业在制定融资战略时,应遵循啄食顺序理论,以降低偿债风险。
2.资本量协同
高科技企业资本量的协同是指投融资战略资本结构协同必须保持资产增量与资本增量的数量相等,通过有效的资本增量来保障长期资产的增加,避免落入“短贷长投”的陷阱。根据资本需求方程式,有
短期融资净值(NSF)=短期借款-货币资金 (1)
长期融资需求(NLF)=长期融资-长期资产净值 (2)
营运资本需求(WCR)=NSF+NLF=(应收账款+存货) -应付账款 (3)
由以上公式可知,高科技企业的营运资本需求是偿债风险的直接来源,WCR越大,企业偿债风险越大,因此要对高科技企业的风险进行预控,就要尽量降低WCR。根据式(3),要降低WCR,就要尽量减小应收账款,这就需要采取从紧的信用政策;要尽量降低存货水平,加快存货周转率;要尽量加大应付账款,这就需要在购买原材料时,尽量采用赊销、租赁的方式以减少固定资产投资。
此外,应该注意到NSL和NLF给企业带来的偿债风险是不同的,NSL带来的偿债风险大于NLF,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WCR一定的条件下,高科技企业要尽量采用长期融资的方式进行融资,以规避偿债风险,达到资本量的协同。
(二)科技金融机构风险协同预控
所谓科技金融机构风险协同预控是指科技金融机构之间要建立合理的风险共担机制。只有建立了这样的机制,才能解决科技金融项目高风险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降低交易费用,保证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的机构获取科技项目的成长收益,达到科技金融项目的风险与收益的匹配。科技金融机构风险协同预控主要有两种方式,即横向协同与纵向协同,如图5所示。
所谓横向协同,指的是两个或多个科技金融机构按照事先的约定共同出资资助科技企业。例如,高科技企业既从风险投资机构获得直接投资,又从科技银行得到科技贷款。所谓纵向协同,指的是一个科技银行向另一家科技金融机构提供贷款,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不管是哪种结合方式,都需要科技保险和科技担保的参与。这一风险共担机制能显著地降低风险,保障科技金融项目的有效实施。
(三)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风险的协同预控
科技金融项目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也是高科技企业和科技金融机构相互作用的过程,仅从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角度来对其风险进行预控显然不够,必须把二者结合起来。科技金融项目的开展对建设创新型国家意义重大,但由于风险巨大,该领域存在严重的市场失灵。因此,科技金融领域迫切需要政府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应将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相结合并扶持科技金融机构的发展,以达到分散和规避科技金融风险、针对性地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目的。这样才能使科技金融项目从一个整体上达到协同。
为了进行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风险的协同预控,政府至少应发挥两方面的作用。第一,进一步整合各科技金融项目参与主体的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高科技企业和科技金融机构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要建立科技金融项目主体风险公担机制、风险联动机制和协调约束机制,完善科技金融项目服务平台,推进科技金融产品的组合创新。同时,尽快培养一大批既懂技术又懂金融的高素质人才,尽快提高科技金融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预控能力。第二,着力完善金融监管制度。良好的金融秩序是科技金融项目风险预控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对科技金融项目进行适度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尽量达到资金使用效率与资金安全、政府监管与市场自由的平衡,保障高科技企业和科技金融机构的平等竞争权利。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政府风险补偿资金发挥引领作用时,要防止科技金融项目的风险过度地向政府转移。总之,通过政府的引领,科技金融项目的风险才能被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五、结论
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可以极大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但是科技金融项目的风险不容小觑。本文在分析科技金融结合机制的基础上,从科技金融项目资金供给主体和资金需求主体的角度分析了科技金融项目风险的形成机理,对科技金融项目风险的协同运作模式作了初步探索,构建合理的测度合计金融项目风险的模型将是今后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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