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梓
7月23日,西南某市十字路口,机动车左转绿灯亮起后,两个中年市民先后走到人行横道中间,瞄准左转车辆空隙,快速闯了过去。在他们的带动下,另外五六个人也见缝插针跑了过去,尽管此时人行道还是红灯。
这一天刚好距该市集中整治“中国式过马路”100天,全国整治高峰3个多月。
三个月前,“中国式过马路”在全国范围内遭遇史上最严的整治行动——北京、南京、上海、杭州等多个城市相继出台政策,或处罚、或通报“中国式过马路”行为。
三个月后,这些集中行动基本都已结束,只有二三线城市偶尔还在复制,但热度已退。喧嚣过后,“中国式治理”显然没有改变“中国式过马路”。
现在还罚不?
不用等3个月,就能看出这轮集中整治的效果并不理想。
四川成都4月15日开始集中整治,时间为一个月。5月3日,整治刚过一半,“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就在多个重要交通路口回潮,有媒体统计称其中一个路口闯红灯率高达75%。
这在其他城市同样如此。
本轮集中整治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城市,北京,进行不到10天,就有媒体观察到很难说效果有多大。在北京市西城区牛街路口,尽管十字路口的四角都有交通协管员“把守”,但闯红灯的行人仍不在少数。
一次,由于由南向西的左转绿灯只有十几秒钟,一拨闯红灯的行人恰恰挡住了左转道,性急的司机开始狂按喇叭,但并不奏效,最终只有三辆车“突破重围”顺利过灯。
这类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类街头执法中,如整治吸烟问题、卫生问题,曾多次运用,效果各异。至于此次短期内专项整治的效果,交警们坦言,“变化不大”。
与以往相比,这轮集中整治最大的区别在于罚款。
去年底,河北石家庄市决定开始对前三名带头闯红灯者开罚时,舆论还多有质疑之声。今年,各地都在实施后,赞同的声音逐渐占了上风。当“闯红灯”被提炼成“中国式过马路”这一直刺国民素质的词语后,众人似乎均认同这样的说法——既然没有良策,莫不如让下下策坚持下去。
3个月来,各地罚了多少人?
江苏南京罚款额度不高,20元,整治第一天,处罚了81人,一周内罚了1176人,其中有不少人被通报单位。浙江杭州罚款从5元至50元,第一天查处960起,一个月内仅老城区就查处7241起。北京行人罚10元,非机动车罚20元,仅4月一个月就处罚了两万多起。
虽然罚款额度均不高,但大面积、集中的处罚,还是会带来一定的震慑效果。
3个月后,罚款措施随着集中整治的逐渐退潮而慢慢隐去,陷入“一阵风后便作罢”的境地。一名协管员称:“行人不听劝告闯红灯,机动车和行人小剐小蹭的事故如同家常便饭。劝了也没用,我们没权罚,让交警罚?他们也不能整天全干这活儿啊!”
每次“一阵风后”,都会让下一次的治理更加艰难,阻力更大。
这一阵风有多贵?
从一开始,各地在治理“中国式过马路”都是冠以“集中整治”四字,时间最短的可能是南京,只要求整治7天;长的就要求用一年时间来治理。
这些整治有多贵?
湖北武汉从6月20日起,开展“文明过马路”行动,提出用一年时间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清理交通出行环境。武汉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陈骥坦言,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花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成本。
陈骥介绍,按照规定,武汉的立交桥和隧道是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但有的市民为了图方便,不顾危险开着电动车或直接在桥隧穿行,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为此,今年,武汉交管部门在市内的桥隧入口设立了30个交通守控岗,由交警或协警负责管理,这需要一笔投入。
另外武汉成百上千的路口,行人、非机动车乱穿较为普遍,如果光靠3000名交警进行管理,显然不够。像中山大道利济路路口,四个方向均有人车混行现象,而只靠一名交警管理,显然会顾此失彼。因此,近年来,武汉还招聘了3000名交通协管员,协助交警进行路面交通秩序管理。
现在,武汉每个大的路口均设置行人、非机动车管理岗亭,由交警带领1-2名协警进行管理。每名交通协管员的年工资以3万元计算,每年武汉用于交通管理方面的人员投入就达9000万元,这还不包括路面交通设施的投入。
陈骥感叹:“如果市民文明意识提高,这些钱本来可以节省下来,或是用到更需要的地方。”
广西南宁从5月开始集中整治“中国式过马路”,花费同样不小。
南宁本地媒体算了一笔账:以南宁市民族大道七岔路口为例,交警部门在该路口安置了近30名协警。而一名协警的月薪约为2000元,一年即为2.4万元。这样算来,仅管理好民族大道七岔路口及朝阳路一带,在一年时间里,就要花费72万元。推而广之其他路口,叠加的花费数字将更令人吃惊。
中国式治理,何去何从?
集中整治是一种中国式治理,对此方式感触更深的还是身处其中的交警。
“对行人的违法行为没有约束机制,处罚难度大、执法成本高。”多地交警对根治“中国式过马路”喊难。江西南昌交警钟凤阳说,有些人对处罚不支持,不配合,让交警十分为难。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也注意到了这种现象,称真要罚一个违法行人或非机动车,得磨半小时嘴皮子,有人“没带钱”,有人“好面子,就不交”,有人“干脆把车扔给交警,走了”。如果长期大力度推行,警力负担将会很大。
毋庸置疑,要铲除“中国式过马路”这样的“城市牛皮癣”,寄希望于一场运动式的治理是不现实的。
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习惯性思维的驱动下,更多的人并不像南京鼓楼区那个横穿马路的大妈那样坦率、纯真,他们深谙“运动式”的规律,早已摸透了“运动式”的套路,因而上演了一出又一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躲猫猫”游戏。
总是说“中国式过马路”反映了什么素质不高、道德感不强云云,而动辄依赖罚款的方式,反映了政府管理水平不够高。只要道路情况改善了,管理到位规范了,才能根治“中国式过马路”。
“纽约很多马路只有两三条车道,行人几秒钟就可以通过。与之相比,中国城市路网没有满足路网匹配的要求。正常情况下,支路和次干路在路网中占主要比重,但是很多城市更注重主干路建设,支路和次干路密度达不到要求,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被汇集到主干路上,这才是‘中国式过马路的深层原因。”上海海事大学教授钱红波称。
根治“中国式过马路”,不仅需要完善交通标志设施、优化信号灯设置,增设隔离护栏,还须从城市建设规划高度,考虑便民需求,通过综合治理,解决好路权冲突。
7月9日开始,东莞开展整治“中国式过马路”行为,“将视整治效果,看是否开罚”。这不会是最后的“中国式治理”。
3个月后,罚款这一下下之策,隨着集中整治的逐渐退潮而慢慢隐去,陷入“一阵风后便作罢”的尴尬境地。而每次“一阵风后”,都会让下一次的治理更加艰难,阻力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