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英
上级文件带来“商机”
34岁了,仍是个副科级,这让时任湖南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副镇长的邓勇很不爽,因为到2001年6月时,与他同时参加工作的同学,有的已成为副县长甚至获得了更高职位,邓勇叹息自己怀才不遇。
2004年9月,邓勇被任命为白鹿洞镇政府新成立的经济开发办公室主任,全盘负责镇上的经济开发工作。郴州市政府有个“关于引进外资奖励办法”的规定,对于引进外资的个人,按引资数额的多少给予一定奖励。于是,他心里就活动开来:何不在引资上动一动脑筋搞钱,当不当官就无所谓了。
白鹿洞镇过去是郴州市的郊区,但经过十多年的开发,如今已变成市中心,土地的价格每天都在涨。镇经济开发办一成立,不少老板来找邓勇要土地搞开发。而邓勇整天想的是如何让自己的腰包鼓起来,但又要安全。
一番寻思后,邓勇找到镇党委书记、镇长,给他们看“关于引进外资奖励办法”的文件,并提议:“镇里财政困难,如果有人引进外资,奖金就从引资数额里扣除给引资人。”书记镇长马上表态:“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你既然是镇经济开发办的主任,凡你引进的外资,我们一定给予奖励,你就大胆地干。”
邓勇心里有了底,马上找到开发商邹旺昌,问他愿不愿意投资建小康新村。见有利可图,邹旺昌答应投资。于是,邓勇要他先汇100万元到镇经济开发办指定的账号,并明说,你投入的100万元,用于开发项目,但必须扣下8万元给我,这是我引进外资的奖金,作为补偿,我将给你一块价值20万元的土地。邹旺昌欣然应允。
2004年12月,邹旺昌的100万元到位。不过,书记和镇长都不知道,邓勇领的“引资奖金”,是以卖出镇村里的土地为代价的。在邹旺昌承包小康新村项目后,邓勇将一块价值20万元的土地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邹旺昌。
两年后,小康新村建成了,并作为样板工程,受到了上级的表扬,不少乡镇都来白鹿洞参观,有的人特别赞赏白鹿洞镇经济开发办发挥了大作用。
邓勇暗自得意的同时,又后悔自己胆子太小了,应该多弄些钱。
机会说来就来。2007年9月,白鹿洞镇政府决定在龙门池村袁家组建设新农村村民安置小区,由邓勇负责。邓勇意识到这又是一个发财的机会,他决定这次要找两个老板,以免一次得“奖金”太多引起怀疑。
10月,邓勇找到个体老板成金明,告诉他新农村安置小区马上要开工,问他是否愿意投资。成金明得知这个项目稳赚不亏,当即表示同意。邓勇接着说,如果投资100万元,镇政府只还93万元,另7万元用价值不低于20万元的土地补偿,或送一套农民安置房。成金明同意要住房,并将100万元汇入了邓勇指定的账号。
邓勇随即从公款中领取7万元的“引资奖金”。领钱时,他煞有其事地写了一张“领条”,还特意嘱咐出纳把收条保管好,便于今后备查。后来,邓勇以成金明亲戚仇龙的名义,为他拿到价值20万元安置住房。
四处传“经”送“宝”
2008年4月,白鹿洞镇政府决定在该镇四普庄村二、三组地段建设小康示范新村,该项目由镇企业办和四普庄村干部负责组织实施,邓勇则担任顾问。
不久,企业办遇到了资金难题,不得不停工。
企业办的负责人汪范乔找邓勇出主意。邓勇说,这年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要搞好一项政绩工程没有胆量可不行。汪范乔忙追问:“你就别兜圈子了,有什么好办法你尽管使出来,我一定听你的。”邓勇这才压低声音说。“这事要保密,只有我们两人知道,一旦有了利益,咱俩利润分成,你去具体操作,我只得小头。”汪范乔连连称是。于是,邓勇把自己那套“经验”传授给汪范乔。
很快,汪范乔联系上了开发商文荣生,文同意与汪配合开发小康示范村,并按汪指定的账户汇去100万元。汪划给文一块价值20万元的土地,并领取8万元的奖金,将其中的2万元分给了邓勇。
当镇经济开发办的项目都将已经完工不再需要投资的时候,邓勇想到了另一个捞钱的办法。他找到个体老板古富云,希望他借100万元给镇经济开发办,10天后还他93万元,作为补偿,分给他2套240平方米价值22万元的住宅楼。古富云见用了7万元换来两套房子,当即答应。
100万一到账,邓勇马上找到书记、镇长,称镇经济开发办搞安置项目,得到了郴州市委领导的大力支持,如今领导的亲戚想到安置小区买2套房子,建议镇里以最优惠的价格卖给他们。书记镇长信以为真,便同意了。于是,邓勇将安置小区两套240平方米的房子仅收取2万元手续费就卖给了古富云。10天后,邓勇将93万元转给了古富云,自己则堂而皇之将7万元所谓的“引资奖金”领走。
就这样,邓勇在上下级领导的眼里成为了一个“能干”人。2010年10月,邓勇被调到郴州市苏仙区商务局任副局长,并兼任苏仙区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调任商务局后,白鹿洞镇领导还常常请邓勇来镇里指导经济开发工作。
此时,白鹿洞镇党委书记是新上任的周旋。他为白鹿洞镇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利润不高而发愁。2011年3月,周旋把邓勇请来,希望他支招,既让工程完美,又能让集体个人得点实惠。邓勇便把自己以前实行的那一套教给他。周旋一听连称是个好办法。
周旋与包工头黄树华商量,将“城中村”一块价值30万的土地送给他,黄树华投资120万元,然后他以“引资奖金”的名义领走9万元奖金。周旋还给黄树华补偿土地获取了更大的利益。
为了感谢邓勇,周旋让另一个包工头成树森给他送去1.6万元,还特意写了封信:“邓局长,今让我的好友成树森给你带去引资奖金1.6万元,望笑纳,同时今后如有什么工程你可尽管让他做,成树森是个很懂得感恩的人。”邓勇收下钱,连称周旋办事牢靠。
这时,郴州市苏仙区市场服务中心正好有一个农贸市场改造标准化工程,邓勇便交给成树森去做。2011年4月,成树森送给邓勇1万元。
前面提到的“仇龙”搬进新家后,在与新住户闲聊中无意中说出了自己只花了很少的钱就得到这套新房。新区的住户立即进行了举报。检察机关侦查后,很快逮捕了周旋与邓勇。
2013年6月1日,湖南郴州市中级法院查明:邓勇贪污公款23.1万元,受贿4.9万元,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3年。3天后,苏仙区法院认定周旋贪污公款9万元,受贿5万元,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6年。
副镇长打着领“引资奖金”的幌子敛财,并且四处传授“经验”,但最后还是“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