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良军
摘要:对公柜面业务操作风险是指对公柜员为客户办理账户开销、现金存取、支付结算等业务过程中,由于风险控制失效,使银行或客户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因此积极有效地进行银行柜面业务风险管理,分析柜面业务中的主要操作风险,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银行 对公柜面业务 风险防范
一、正确认识操作风险
(一)按照风险的成因
操作风险可分为:内部程序、人员因素、系统因素、外部事件。
内部程序是指因为建行内部的业务流程、规章制度不完善或偏差,导致操作混乱而形成的风险;人员因素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因素,主观因素是指员工不遵守职业道德,违法、违规或违章操作,盗用或骗取银行或客户资产或者工作中疏忽原因导致的风险。客观因素是指因人员配备不足或员工素质达不到要求导致的风险;系统因素是指因为操作系统不完善,或设备故障导致失灵导致系统中断或错误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外部事件是指由于外部主管或客观因素导致的风险。
(二)按事件类型
操作风险分为:内部欺诈、外部欺诈、违约和产品缺陷、其他外部事件、系统失灵和设备故障、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劳动保护等。
内部欺诈是指内部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犯罪或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银行规章制度的行为而导致的损失风险,包含涉及内部一方的内外勾结事件;外部欺诈是指第三方故意骗取、盗用财产等触犯刑法或逃避法律的行为而导致损失的风险;违约和产品缺陷是指银行因疏忽未履行对客户的应尽义务、因侵权等不适当行为或产品性质及设计缺陷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其他外部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政治法律因素(不包括宏观政策调整因素)或其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风险;系统失灵和设备故障是指因操作系统失灵和一般设备等非人为因素故障而导致损失的风险;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是指因制度执行有漏洞、违章操作或流程管理、交易执行失败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劳动保护是指银行违反就业、健康或安全方面的法律或协议,或因性别、种族歧视事件而导致的风险。
二、柜面主要关键风险点及控制
(一)现金的管理
1.现金柜员严禁配置过多,应与业务需求和风险控制原则相匹配
营业机构应根据业务需求和风险控制原则从严控制现金柜员数量,原则上每个营业机构配置一至两名当班现金柜员,并确定好A角和B角。日终只能有一名现金柜员的现金可以超过二万元,其余柜员的现金控制在二万元以内。确实无法满足业务需求,需要增加现金柜员时须报省分行审批。
2.柜员尾箱开、封包须双人同时进行操作,以便于监督
在押运公司将款包押运到网点后,网点负责人(或柜员主管)与现金柜员共同在监控下对款箱(包)编号、数量进行核对,检查款箱(包)的外观及锁具的完整无误后方能开包取款。营业前,现金柜员与解款员办理尾箱交接手续,由现金柜员与现金业务主管双人共同打开现金柜员尾箱,现金业务主管和现金管理员双人打开机构款包,与昨日结账前打印的《机构现金(单证)清单》共同核对款包数量,相符后当班柜员领取各自的款包。
营业日终在现金柜员完成尾箱全部现金清点并与系统核对相符后,由现金业务主管与现金柜员双人对整捆整把的现金“卡把”,并“抽把”复点;外币不成把零散现金逐张清点;贵金属需现金业务主管逐块(枚)复点并共同封箱上双锁。
(二)会计印章的管理
会计专用印章必须按规定保管、使用和交接
会计专用印章的使用与保管遵循“谁保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营业时间,会计专用印章使用必须做到:专匣上锁保管,固定存放;临时离岗,人离章收;不得分人用印,严禁个人之间私自授受会计专用印章;会计专用印章应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得错用、串用、提前或过期使用;会计人员由于岗位调整、临时离岗和班间交接等原因需要转交他人使用印章时,须办理交接手续,登记有关登记簿。属于岗位调整的,应登记“印章及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属于临时离岗或班间交接的,应登记“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登记簿”;印章交接必须由会计负责人监交,办妥交接手续,以明确责任;会计专用印章启用前,应由会计负责人负责(含会计主管)入库或保险柜保管,并登记登记簿。启用时应由会计负责人向保管、使用人办理启用、交接手续,登记簿应由会计负责人记录和保管。
会计专用印章是从事某项专业工作的会计人员所使用的印章,在其使用与保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谁保管、谁使用、谁负责”的标准和原则,并且在保管过程中存在的不同阶段,也有着严格的使用限制。比如说,在营业时间内,会计专用印章的专匣必须固定存放并且做上锁处理;临时离岗时,人离章收,严防人离章在,存在不安全隐患;另外,在会计人员使用的过程中,也必须遵循严格的标准:印章不得分人用印,不得在个人之间接受专用印章;印章的使用范围必须严格遵守,在错用、串用、提前或过期使用的情况下严禁使用。会计人员在转交他人使用印章时,不仅要办理交接手续,更要做好相关登记,例如,会计人员在临时离岗或班间交接时,应认真填写“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登记簿”;在岗位调整时,应认真填写“印章及重要物品保管使用登记簿”;同时,印章交接过程也有着严格的章程限制,需由会计负责人监督交接,并登记在册,以有形的书面形式明确责任,分清职责;印章在启用之前,需由会计负责人负责(含会计主管)入库或保险柜保管,并登记登记簿。启用时应由会计负责人向保管、使用人办理启用、交接手续,登记簿应由会计负责人记录和保管。
(三)支付结算管理
1.银行汇票应查必须查询,未查询不得解付
汇票专用章不清、密押有误或漏押、印刷质量有问题、大额转账、超过规定限额现金的银行汇票时应办理查询。
银行汇票在一些情况下必须查询方得解付,一是汇票印刷质量不过关;二是专用章模糊不清、密押有误或漏押;三是汇票存在大额转账、超过规定限额现金的情况。在以上情况下,必须办理查询手续。
持票人直接提示付款:将汇票暂时收存不予付款,及时向出票行查询。查询查复书留存联(系统打印或手工填制)和汇票一并专夹保管。出票行查复无误后,解付该银行汇票。
另外,持票人直接提示付款时,要将汇票暂时收存不予付款,再及时向出票行进行查询。查询查复书留存联(系统打印或手工填制)和汇票一并专夹保管。出票行查复无误后,解付该银行汇票。
提入银行汇票:将汇票暂时收存,及时查询出票行,填制“退票理由书”并附一联“支付结算通知/查询查复书”(系统打印或手工填制)通过票据交换提交持票人开户行,另一联查询书和汇票一并专夹保管。出票行查复并且无误后,填制划款凭证,于当日,至迟不得超过次日上午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交给持票人开户行。(出票行在查询检查且正确无误后,及时填写划款凭证,在办理手续当日或次日午时之前,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交的方式提交给持票人的开户行。)
2.现金支票的审查
现金支票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由本行出售;对于使用支付密码器的账户,可以在他行记账;现金支票未超过10天提示付款期;现金支票填明的收款人名称为该持票人;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签章与收款人名称一致;收款人是个人的在现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注明个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出票人的签章符合规定;出票人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相符;现金支票大小写金额一致,记载事项齐全;现金支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记载事项更改有原记载人签章证明;支取现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现金支票的出票日期使用中文大写,书写规范;现金支票非过期或远期支票;受理银行对单位预留银行印鉴进行双人验印(规定限额以下除外)。
现金支票的审查有严格的标准遵循,标准要求:现金支票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由本行出售且出票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现金支票大小写金额一致,记载事项齐全,若其他记载事项有更改时,要有原记载人签章证明;对于使用支付密码器的账户,可以在他行记账;现金支票未超过10天提示付款期;出票人的签章符合规定且与预留银行签章相符;支取现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现金支票的出票日期使用中文大写,书写规范;现金支票非过期或远期支票;受理银行对单位预留银行印鉴进行双人验印(规定限额以下除外)。
3.转账支票的审查
支票是否本行出售,是否真实;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支票的出票日期是否使用中文大写,书写是否规范;进账单填写的收、付款人名称、付款人账号、金额是否与支票记载的一致;支票是否已挂失止付;持票人是否背书,背书是否连续;收款人在本行开户的,名称、账号是否与进账单记载的一致;使用支付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使用预留印鉴作为支付依据的,其签章是否与预留印鉴一致;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
同样,转账支票在使用时,也需要经过审查,审查标准为:支票是否本行出售且真实,其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发生更改的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收款人在本行开户的,名称、账号是否与进账单记载的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支票的出票日期是否使用中文大写且书写规范;进账单填写的收、付款人名称、付款人账号、金额是否与支票记载的一致;使用支付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使用预留印鉴作为支付依据的,其签章是否与预留印鉴一致;持票人是否背书,背书是否连续;使用预留印鉴作为支付依据的,其签章是否与预留印鉴一致;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进账单填写的收、付款人名称、付款人账号、金额是否与支票记载的一致;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
4.银行承兑汇票的审查
托收凭证是统一规定格式的凭证;持票人在本行开户;第二联托收凭证上的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相符;是凭银行承兑汇票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委托收款;托收凭证上付款人名称与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名称一致;托收凭证上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未更改,其他记载事项更改有原记载人签章证明;所附单证的种类、数量、金额、号码与托收凭证记载一致;银行承兑汇票是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银行承兑汇票未超过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记载事项齐全、合规,大小写金额一致;银行承兑汇票上的出票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事项更改有原记载人签章证明;银行承兑汇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的,其后手未转让;已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其背书连续,签章合规,背书使用粘单的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
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托收凭证是统一规定格式的凭证;所附单证的类别、数量、金额、号码与托收凭证记载一致;持票人在本行开户;第二联托收凭证上的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相符;是凭银行承兑汇票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委托收款;托收凭证上付款人名称与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名称一致;银行承兑汇票上的出票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事项若有更改的要求有原记载人签章证明;托收凭证上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事项若有更改的要求有原记载人签章证明;银行承兑汇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的,其后手未转让;已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要求其背书连续,签章合规,并且有背书使用粘单的,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银行承兑汇票未超过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记载事项齐全、合规,大小写金额一致。
5.银行汇票的审查
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在银行汇票的审查过程中,要求: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能更改,若更改的视为无效;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一个月,若超过此期限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汇票和解讫通知要求齐全;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四)印鉴的管理
客户印鉴的预留应遵循柜台办理的原则,不得将空白印鉴卡带出柜台办理预留印鉴业务;柜员根据客户提交的开户申请书相关信息,经会计主管审核、授权打印印鉴卡信息;印鉴卡正面加盖预留印鉴,在印鉴卡背面加盖单位公章,印鉴卡上登记启用日期,并在印鉴卡(客户留存联)背面加盖“业务用公章”退客户,会计主管在每联印鉴卡上签字;印鉴卡客户留存联交与客户时,客户应在《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或开户申请书上签收;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印鉴为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的预留签章(名)应由“个体户”字样和其经营者姓名组成;客户预留印鉴时印模不规范或模糊不清的,应要求客户交回印鉴卡(客户留存联),与本行留存印鉴卡进行核对无误后,为其办理更换手续,原印鉴卡加盖“作废”戳记,由经办人员在印鉴卡上注明原因,随当日凭证装订,并在《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备注”栏注明作废原因;因柜员操作原因造成印鉴卡表面不清洁、破损而无法使用的,由经办柜员在印鉴卡上注明原因,更换全套新印鉴卡交客户签章,同时将作废的印鉴卡上加盖“作废”戳记,随当日凭证装订保管,并在《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备注”栏注明作废原因;挂失单位公章的,客户应向开户行提交《结算账户预留印鉴挂失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同时提交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工商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相关证明、印鉴卡(客户留存联);挂失单位财务专用章或个人名章的,客户应向开户行提交《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挂失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同时提交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印鉴卡(客户留存联)。
客户印鉴的预留应遵循柜台办理的原则,不得将空白印鉴卡带出柜台办理预留印鉴业务;柜员在打印印鉴卡信息时,需根据客户提交的开户申请书相关信息并经会计主管审核、授权后方可打印;印鉴卡正面加盖预留印鉴,在印鉴卡背面加盖单位公章,印鉴卡上需要填写启用日期,并在客户留存联背面加盖“业务用公章”退还客户,会计主管在每联印鉴卡上签字;印鉴卡客户留存联交与客户时,客户应在《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或开户申请书上签收;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印鉴应为财务专用章且字号应与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或者为公章加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的预留签章(名)应由“个体户”字样和其经营者姓名组成;当客户预留印鉴的印模是不规范或含糊不清的,应要求客户交回印鉴卡中的客户留存联,保证其更换程序核对无误后办理更换手续,原始印鉴卡加盖“作废”戳记,由经办人员在卡上注明原因,与当日凭证一起装订,在《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 “备注”一栏注明作废原因;由于柜员操作的原因导致印鉴卡表面存在脏污、损坏的,由经办柜员在印鉴卡上注明原因,更换一个新的印鉴卡交客户签章,并将作废的印鉴卡加盖“作废”戳记,随当日凭证装订保管,并将作废原因标注在《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备注”栏中;若单位公章需要挂失的,需由客户向开户行提供《结算账户预留印鉴挂失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营业执照(正本)、印鉴卡(客户留存联)、开户许可证、工商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相关证明;若单位财务专用章或个人名章需要挂失的,由客户向开户行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挂失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印鉴卡(客户留存联)、开户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正本)。
对公柜面业务的风险点多,蕴藏的风险巨大,一旦发生风险,银行不但会遭受资金损失,有时还会牵扯到声誉风险。由于尼克李森的违规和欺骗,使得英国巴林银行这家百年老店瞬间遭受了灭顶之灾,因此我们务必时刻牢记,我们中的有些人确实不地道。千万不要因相信别人而将风险抛到九霄云外,我们务必严控银行对公柜面的每个风险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