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创新警务能力培养之路径

2013-04-29 21:59傅海燕
现代企业教育·下半月 2013年8期

傅海燕

摘 要:当今社会事物瞬息万变,人民警察必须创造性地应对各种新形势、新状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创新警务能力。本文旨在分析公安实战部门对以“创新能力”为核心警务能力的警务人才的需求,深入分析目前警察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模式等存在的问题,继而从创新型学习组织文化、创新管理模式、改革评价方式等三个方面入手,探讨创新警务能力培养的路径。

关键词:创新警务能力 警务化管理 创新型学习组织

一、 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不同利益冲突, 各种社会矛盾突出, 导致现代社会治安变得异常复杂多变、不可预测。面对各种新形势、新状况、新问题,人民警察必须创造性地应对,这就要求必须其充分发挥创新能力。警察院校承担着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新时代人民警察的重任,其教育理念和培養模式有其特殊性,但是从许多方面来看,与日益变化、日渐复杂的公安工作实际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公安工作需求,创新必须引入警察院校的教育理念中。

二、创新警务能力

创新能力的概念首次从管理学的角度提出,“组织成功采纳或实施新思想、新工艺及新产品的能力” (Burns & Stalker, 1961)。以吉尔福特(J.P.Guilford)为代表的心理学家认为创新能力主要是一种智力品质,并且主要表现为创新思维,强调从智力的角度上来认识创新能力,所持的是一种以思维为核心的创新能力观。艾曼贝尔(T.M.Amabile)和斯滕博格(R.J.Sternberg)则认为创新能力是一种复杂能力,由创新思维、创新人格和知识技能等因素共同构成的观点。笔者倾向于把创新能力看作运用想象、洞察力、智力和情感等因素,来探究多元、变化而未知世界的能力。

相对而言,国内外对创新警务能力的研究很少,主要的研究都集中在创新警务机制方面的研究,如70年代西方国家兴起的创新社区警务机制(Innovative Community Policing)和90年代开始的信息主导警务机制(Intelligence-led Policing)。本文结合创新能力与警务人才培养的研究成果,主要提出以下观点:

首先,创新警务能力培养路径并非单一、静态、线性的,而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我们应该从变化的、动态的、发展的视角来探讨创新能力的培养;

其次,创新警务能力着重指在复杂、变化的警务环境中创造性地分析问题、解决警务问题的综合能力;

最后,创新警务能力是新时期警务人才的核心能力,是预备警官在反思、批判中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自我的动力源泉。

三、创新警务能力培养的现状分析

笔者认为,目前在警察院校中,造成创新警务能力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宏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微观方面的原因,笔者主要从警察院校的人才培养、教学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管理、教学方法等角度出发,进行原因分析。

(一)过度标准化的人才培养规格

人才培养规格主要指明修完若干年限专业教育的毕业生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所有的教学活动都是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而展开。尽管在警察院校中各个专业所设定的人才培养规格不尽相同,但基本可以概括为“有较高政治觉悟、有警察基础知识、有基本警务技能”等三个方面的要求。如果以同样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每一个学生,那么培养出来的学生难免会成为生产线上标准化的产品,学生的个性发展、能力培养很难得到足够的重视。此外,近年来在人才培养方式上,虽然一些警察院校已经逐步尝试校际合作、校局合作等各种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但是与普通院校相比,警察院校的人才培养方式显得较为封闭,它们封闭的学习环境、封闭的成长路径、封闭的信息渠道等阻碍了开放式办学的进一步发展。

(二)过度行政化的倾向

早在蔡元培先生担任北京大学校长期间,他就提出了“教授治校、民主管理”的。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大学是独立法人,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2009年3月的全国“两会”以及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会上,高校的自主办学、民主管理得到了广大代表和委员的高度关注。但事实上,我国高等学校的行政化趋向依旧非常明显。警察院校由于其办学的特殊性,行政治校、行政治学的特点更为突出,如果广大教师受到过多规章制度、行政程序的束缚和制约,那么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很难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他们的求变欲望和创新能力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打压。

(三) 过度使用的警务化管理

警察院校的学生管理一般都采用警务化管理模式,所谓警务化管理,就是按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治警、从严治校,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为将来成为一名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人民警察做好准备。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警务化管理有一整套严格、程序化的规章制度可循,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便于管理者进行严格管理。从被管理者的角度来看,警察院校培养目标的特殊性决定了警务化管理的必要性,不可否认,警务化管理对于培养忠诚、严谨、守纪的未来警察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警察院校特性决定了警务化管理的合理性,警务化管理对于培养预备警官的基本素质、良好品质确实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我们不能忽视,也不能回避警务化管理模式与创新警务人才的培养之间存在的冲突与矛盾。警务化管理要求学生行动统一听指挥,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兼顾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需求,对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造成一定程度的压制,失去了创新的动力。

四、创新警务能力培养的路径分析

综述所述,创新警务能力的培养是摆在各个警察院校面前的重要课题,但是在培养过程中碰到诸多的问题。下文中,笔者将进行从创新型学习组织文化、创新管理模式、改革评价方式等三个方面入手,探讨创新警务能力培养的路径。

(一) 以创新型学习组织为载体,推动创新文化的发展

关于学习型组织(learning organization),目前国内外已经有很多相关的研究资料,尽管学者们研究的角度不同,但是他们普遍认为一个有效的学习型组织应该具有共同的文化和价值观、共同的愿景以及该组织保持持续发展的动力,而一个创新型学习组织的共同愿景是改革、创新与发展。在警察院校的人才培养中,上至管理层、下至一线教师,对于“警察”二字赋予太多教育以外的含义,警院学生也因此背负了比其他普通院校学生更多的负担,由此,与普通院校相比,警察院校发展创新文化的路途更不平坦。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警察院校更加迫切需要创新。首先,从学校层面来看,要将创新警务能力的培养纳入人才培养体系,以“创新、发展”为共同愿景,营造鼓励教师大胆创新的文化氛围;其次,从教师的角度来看,要紧跟新的形势变化,不断学习、终身发展。

(二)创新管理模式,平衡警务化管理与创新管理的冲突

笔者认为警务化管理与创新管理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因为两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培养优秀的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学生管理中,管理者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在管理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将规章制度凌驾于学生之上,少一些生硬,多一些人性;少一些束缚,多一些激励,始终以发展的眼光来对待不同个性的学生,以管理促进发展。以浙江省为例,浙江警察学院正走出一条“开放型现代警察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之路,在警务化管理上,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同时,更是不断创新管理模式,认真总结学生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和不足,提高管理育人的水平。只有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才能营造更加开放的教学环境,营造相对民主、宽松、和谐的学习氛围中,让学生在“安全”的心理中充分发挥他們的创造性思维。

(三)改革评价方式、促进师生共同发展

不管是教师评价还是学生评价,评价方式总是起着指挥棒的作用。警察院校应该改变目前过于注重终结性评价的现状,加大形成性评价的比例,将过程管理和过程评价纳入评价体系。从评价的形式来看,现行的以教学督导听一堂课来评价一名教师教学质量的高低有失偏颇,无法全面、准确地评定教师的教学水平;从评价的内容来看,警察院校应该改变目前过多关注教学规范、教姿教态等形式化的内容,而应更多地关注教师是否能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是否能激发学生的发散性思维等。在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方面,要摒弃以卷面分数评定学生学习能力的做法,相反,作为警察院校的教师,我们更应该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努力创设有利于培养创新警务能力的情境,充分鼓励学生分享不同的意见和见解,激发学生珍视自己灵感的价值并及时把握灵感,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的创新思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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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崇德.创新人才与教育创新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3]夏朗,夏察,莱文. 创新学校:组织和教学视角的分析[M].姚运标,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

[4]王大伟.第五次警务革命:十论世界警务大趋势[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

本文感谢2012年高等学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项目编号FX2012073)和2012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2B080)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