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为何长在山上

2013-04-29 00:44傅蔚冈
中国财富 2013年8期
关键词:梯田林地耕地

傅蔚冈

在一般的印象中,耕地或者说基本农田应该是落在平地上。尽管梯田在视觉效果上美轮美奂,但从农业的产出来看,还是平地上好。理由非常简单,因为平地里的农田便于灌溉,在播种和收割时也便于机械化操作。在我们老家,当年包产到户的时候,为了公平起见,梯田和平地上的水田往往是要搭配起来进行分配,杜绝某些人因为运气太差而分到手的都是梯田……

单从农业生产的角度而言,在梯田上种植并不是一件比较划算的生意,在那些稍有农地资源的地方,很少会有梯田。不过最近在浙江等地,却出现了在山上开垦农田的举动,而且这并不是一县一地的现象,甚至是全省范围内的举动。据浙江省政府官网数据显示,在过去的5年里,浙江完成垦造耕地113.8万亩。这么多的耕地从哪里来?当然不会是凭空从天上掉下来—除了海边地区可以围垦造田,绝大多数县市还是把耕地往山上移。

为了能够在山上辟出耕地,政府花了不少资金。据《中国国土资源报》报道,其中,宁波市鄞州区把垦造耕地补助资金,从原来6万元/亩提高到10万元/亩,山区、半山区建成达到节水灌溉要求的垦造耕地项目补助增加2万元/亩。这就回到了本文开头的一个问题,既然梯田的效益并不高,那浙江省为什么还要在山上开辟耕地,甚至给予重金补助?

事实上,浙江省之所以要垦造耕地,表面上看是为了维持农业生产必需的耕地,但更重要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耕地,而是为了维持每年的建设用地数量。根据浙江省发改委和浙江省国土厅的数据和资料,今后5年浙江拟固定资产投资10万亿元以上,这也意味着今后将占用越来越多的耕地。而《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则意味着浙江方面必须开垦新的耕地来弥补因此而减少的耕地。

法律上具体是这么规定的:“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正是因为有这个“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才会有浙江方面不惜血本在山上开辟耕地的举措。据报道,今年内浙江要完成垦造耕地16万亩。

或许有人会说,将耕地开在山上都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为什么浙江要这么做?把目光再放远一点,情况就是两样:如前所述,在山上开垦一亩地的成本在10万元左右,但平原地区一亩建设用地的价值可能就是100万元,一来一去,政府还是赚了将近90万。更何况,不少林地在被辟为耕地的过程之中,本身就可以将树木出卖而获得一笔收入,一地三用,何乐而不为呢?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从中受益,比如说当地的村民可能就会因为林地被破坏利益受损。就像有村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地村民主要种植蘑菇,原料以木材为主,之前他们可以直接上山砍伐。但被垦造成为耕地之后,当地木材价格已经上涨至30元/100斤左右,导致蘑菇种植成本上升,更重要的是当地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甚至引发了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事实上,类似的占补平衡政策并不只是在浙江一地出现,而是全国各省市都存在,只不过各地表现形式不一。由于城市化的推进要占用耕地,但《土地管理法》上又有“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这个金箍棒,怎么办?各个部门都在小心翼翼地推进各种形式的“占补平衡”,国土资源部于2008年颁布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华北等地农民的“撤村改居”就是在这一大背景下产生。而浙江由于“七山二水一分田”的资源禀赋,无法从农民手中获得更多的建设用地,于是把脑子动在山上,通过将林地开辟为耕地获得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

当然,你可以说这种“占补平衡”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游戏,但问题是,在法律上存在“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前提,且有大量的人口从农村涌入城市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还有比这个更好的办法吗?从这个意义而言,要解决在山上造耕地的问题,归根结底要通过土地市场的价格机制改革才能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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