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建玲
摘 要: 精神是城市的灵魂。政府可从开拓渠道,营造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氛围;搭建平台,形成争做文明市民的强烈意识;健全法规,强化争做文明市民的有效监督等方面入手,提高市民的素质,培育城市精神。
关键词: 城市精神 市民素质 城市发展
一个国家需要拥有伟大的民族精神,一个城市同样需要拥有自己的精神。城市精神譬如一面旗帜,凝聚着一座城市的思想灵魂,代表着一座城市的整体形象,彰显着一座城市的特色风貌,引领着一座城市的未来发展。一座城市没有精神,就没有灵魂,没有准确的核心理念定位,没有奋勇争先的精神动力源泉。城市精神对城市的生存与发展具有巨大的灵魂支柱作用、鲜明的旗帜导向作用与不竭的动力源泉作用。
一、培育城市精神,提升市民素质的重要性
城市需要精神,是因为人需要精神,人和城市都需要精神提升自己的品位。城市精神综合凝聚了一座城市的历史传统、精神积淀、社会风气、价值观念和市民素质等诸多因素。城市精神既要体现城市历史发展的文脉,又要体现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市民的精神追求。一个城市要名博五洲、叫响世界,长期保持发展,就必须看这个城市里的人文气氛的浓厚程度——生息于这个城市之中的市民的文化底蕴和文明素养。《易》中曰:“圣人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一个城市市民的价值观、精神状态、文化品位和文化修养,集中反映出这个城市的精神文化。因此,要培育城市精神,首先就要提升城市市民的素质。
市民素质是指城市公民的内在品质,包括思想观念、伦理道德、价值取向、思维方式、文化程度、行为能力、生活方式和身体状况等,它在人们长期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实践中得以形成与发展,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水平。人的素质的形成与发展,与社会、家庭等方面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有关,也和个人自身内在因素的影响有密切的联系,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
市民素质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和精髓,是城市魅力的无尽源泉。市民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主体,素质直接反映城市精神文明水平,透视着一个城市的生命力。“城市精神”体现在每一位市民的举手投足之间,它需要每一个市民的参与,需要你我他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每一位市民的言行举止都应该与现代社会的文明和旅游城市的要求接轨。
二、培育城市精神,提升市民素质的途径
培育城市精神,要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扎扎实实地推进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升市民素质,奠定都市之魂。
1.开拓渠道,营造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氛围。
政府应以“塑造城市精神,建设文明城市”为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营造“争做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比如加大公益性广告的投放,在城区各出入口、重点区域、公交车站,社区、街道等公共宣传橱窗,设立反映城市文明新形象的大型公益广告。注重城市环境建设,重点抓好公路沿线、车站、集贸市场、交通路口等环境的管理和整治;强化对各类公园、河道和道路绿化景观的养护和保洁,保持其整洁和美观。通过城市面貌发生的显著变化和由此给广大市民的生活、生产和工作带来的实惠,让美好愿景深入人心,使人们提高做文明市民的自觉性,增强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共同树立坚定发展的强大信心。
2.搭建平台,形成争做文明市民的强烈意识。
城市硬环境得到快速发展,人们的市民意识也要及时跟上。市民对城市依存的认同感越高,就越能改掉有损城市形象的不文明习惯。这就需要人人都要从公共意识、环境意识、道德意识上提升自己的修养,用强烈的市民意识凝聚成一股积极向上的城市精神。把文明城市创建与文明社区、文明街道、文明单位的创建结合起来,拓宽市民的参与面,建设文明城市的群众基础就会非常雄厚,自然就能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首先,市民应该了解家乡的特色,为家乡而自豪。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市民熟知家乡的风景名胜、风土人情、风味小吃等,为自己的家乡自豪、骄傲。
其次,要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基础,通过家庭、学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坚持不懈地在市民中开展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以演讲、征文等各种形式,大力普及以“礼貌、礼仪、礼节”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开展社会关爱行动,开展诚信知识普及活动。充分利用社区的各种文化人才、机构和设施、教育资源,通过经常性的文化教育活动,如联谊活动、教育咨询、分发资料、知识竞答、文艺演出、亲子同乐等多个活动项目;通过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服务等富有吸引力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如“送温暖”、“志愿者服务”“手拉手帮扶”、“敬老助残”等公益性活动;通过各种有形、无形的文化形态和灵活多样的教育手段,把家庭文化、社区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破除各种陋习,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提倡天人合一的思想和和谐公平的伦理道德,形成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团结友爱、互相谦让的良好社会风尚和邻里关系,形成和谐、公平、良好的社区环境,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
3.健全法规,强化争做文明市民的有效监督。
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要让他们既在于知,更在于行。政府可组织相关部门对市民加强《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的宣传,强化市民的法制意识。要强化不文明行为的约束力,随地吐痰、乱扔脏物、横穿马路、乱贴纸条、践踏花草、抢占公交车座位等不文明行为,有则改之,无则督促之。加强对影响恶劣的不道德、不文明行为的社会监督,在新闻媒体上以图片、文字等形式,对典型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评议和监督。聘请义务监督员、文明劝导志愿者,参与对不文明行为的暗访、监督、制止和规劝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向广大市民征集根除不文明陋习“金点子”活动,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在潜移默化中让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细微之处做起,摒弃各种陋习,使市民的文明、道德素养得到提高,思想境界得到提升。
总之,只有提高市民素质,才能打造出城市精神,才能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凝聚人心,使全市上下团结一致、共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