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璇
摘 要:《弟子规》系清代李毓秀著,三字一句,将厚重的儒家传统文化内涵和教育精神用韵律优美、通俗易懂的形式表达出来,非常符合幼儿启蒙教育的特征和要求,被誉为“开蒙养正最上乘”,尤其是当中的人格教育思想对当代社会的幼儿人格培养仍有着借鉴意义。笔者认为,《弟子规》从情感前提、礼仪规范、行为准则三个方面体现了儒家的幼儿人格教育思想。这些思想至今仍可作为儿童启蒙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幼儿人格教育具有重要的价值。
关键词:《弟子规》;幼儿人格教育;借鉴意义
幼儿期指3~6岁阶段,幼儿人格是构成幼儿的思想、情感及行为的特有统合模式,这个独特模式包含了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稳定而统一的心理品质。在幼儿阶段的发展历程中,人格的建立和发展是贯穿始终,意义重大的。从实践效果看,《弟子规》通篇约一千多字,言简意赅,当中理性而又浅显生动的论述,对幼儿的人格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其作用具体如下:
一、孝悌、仁爱:幼儿人格教育的情感前提
成中英说道:“本立即为道生,此处的本是孝悌,此处的道是仁。因有孝悌,遂能成人。《弟子规》继承了传统儒家情感观念,强调从“孝”和“悌”的角度培养幼儿的情感意识:
一方面,树立家长的权威形象,幼儿亲身实践孝敬之道。要求幼儿做到“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明确幼儿应该遵从的行为规范,并且在日常生活中亲身实践孝敬之道,“亲有疾,药先尝,昼夜待,不离床”,以具体行为强化幼儿对父母的恭敬之心。
另一方面,培养由内而外一视同仁的尊重感。首先要求幼儿在与兄弟姐妹的相处中尊重对方,认为“兄道友,弟道恭”;其次,推衍出对社会交往对象的整体尊重,进一步强调了对长辈的尊重意识,“事诸父,如事父”,以宽容平等的心态,对所有的交往对象一视同仁。
二、温良、谦恭:幼儿人格教育的礼仪规范
礼仪规范具有塑造自身形象、矫正不良行为等重要功能,是幼儿人格教育不可获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弟子规》从衣着外貌、行为举止、言谈辞令三方面对儿童应遵守的礼仪规范做出了具体规定:
1.衣着外貌
“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要求幼儿在人际交往中注重第一印象的重要性,服装仪容应当整齐清洁,一切穿着以稳重端庄为宜。又说:“衣贵洁,不贵华,上循份,下称家”,强调穿衣以整洁朴素为重,不要讲究华丽、追求名牌,而应考量自己的身份及场合以及家中的经济状况才不会失礼。
2.行为举止
“步从容,立端正,揖深圆,拜恭敬。勿践阈,勿跛倚,勿箕踞,勿摇髀”,走路时步伐应从容稳重,站立时要端正,问候他人时要真诚恭敬,避免轻浮、傲慢的失礼举动。又要求幼儿在人际交往时要注重时机,“人不闲,勿事搅,人不安,勿话扰”,不要在对方不方便的时候打扰对方,设身处地为其着想,避免引起其反感。
3.言谈辞令
首先强调幼儿在交谈中应注意双方身份差异,“称尊长,勿称命,尊长前,声要低”,在尊长面前不能直呼其名,与长辈交谈语气要柔和,以示尊重之心。又强调在交谈中,“奸巧语,秽污词,市井气,切戒之”,不讲脏话粗话,不用街头粗俗无赖的语言,要文明礼貌,忠厚正直。
三、自省、诚信:幼儿人格教育的行为准则
人际交往行为准则是进行幼儿人格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弟子规》将其归纳为主观方面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及客观方面的以诚待人、以信为先。
《弟子规》首先教育幼儿在人际交往中应时刻审视自身的不足,“见人恶,即内省,有则改,无加警”,提升自身修养。其次引导幼儿在交往中“与宜多,取宜少”,宽容大度,广结善缘。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应当顾及交友对象的自尊心,“人有短,切莫揭,扬人恶,既是恶”,给予宽容和善意的鼓励。
对于诚信原则,《弟子规》继承了传统儒家诚信理念,要求幼儿在人际交流中应该“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实事求是,不靠谎言投机取巧。另外,还强调幼儿“事非宜,勿轻诺,苟轻诺,进退错”,就是要认识到承诺在人际关系中的重要性,对不合乎道德规范或自己不适合承担的事情,不要轻易承诺,避免在人际关系中陷入或失信或逾矩的两难境地。
健全的人格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思想准则和行为规范,其培养和塑造的方式不当将势必对幼儿的发展甚至成人之后的心理产生消极作用,影响他们的一生,鉴于此,寻求一套科学实际的理论指导显得尤为重要。《弟子规》显然已经注意到合理规范的正面教育能够对孩子的身心健康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其理性而又浅显生动的论述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其提倡的道德规范准则具体可行,有助于从整体上提升幼儿的思想道德素质,对幼儿的人格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成中英.儒家哲学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185.
[2]李祥熙,相从智.《弟子规》是重建中华孝文化的重要参照[J].运城学院学报,2010.
[3]李俊.传统蒙学文化的现代教育价值[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11.
(作者单位 山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誗编辑 马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