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立
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保证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人大代表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我国的各级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工作和生活在人民群众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体会最深刻;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了解最深入;对人民群众的疾苦有更多体验。因此,从制度上保障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既是做好代表工作的一条根本原则,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面对新形势对代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要更加切实地尊重和维护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通过践行群众路线,不断改进和完善代表联络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畅通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保障各级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好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努力践行群众路线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因此,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就是保障人民权利,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体现了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要求,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要求,也是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充分说明了做好代表工作的根本原则之一就是践行群众路线。张德江委员长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着重强调,“我们要按照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法履行代表职责。”
二、建立和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这是新时期党对人大工作尤其是代表工作的新要求。张德江委员长强调,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为代表依法履职、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保障,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为此,一是要积极推进代表联络机构的建设与完善,为代表依法履职、开展活动提供更好的组织保障。二是要研究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通过更多渠道、更有效的方式让代表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更好地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独特作用。在总结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经验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的代表联系群众的具体制度。
无论是机构设置还是制度建设,都需要顶层设计,出台指导性意见,确立设立代表工作机构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建立一整套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既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又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体制机制。如:建立组织代表定期走访联系群众制度、建立代表联系群众信息档案登记制度等,使代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群众等工作从制度层面上得以规范,进一步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进一步拓宽人民意愿反映渠道
人大代表在生活中、工作中了解到的群众意见和意愿,需要向有关组织反映;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需要人大代表了解、支持和监督,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要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在实践中,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如有的地方人大实施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常委会专职委员组成“基层人大联系小组”联系代表等制度,都是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的有益尝试。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过去的工作中重点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活动的参与,来密切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张德江委员长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继续做好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扩大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一方面,群众的意见和愿望,通过人大代表的传递,能够有效传达到有关部门,成为研究、决策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国家机关的工作情况,通过人大代表向人民群众宣传、介绍,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这一做法实际上是进一步密切了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践行群众观有效形式。
为进一步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需要探索或者完善下列制度:一是建立向代表通报情况的制度;二是继续邀请更多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三是建立和坚持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制度;四是确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五是在闭会期间,尽可能吸收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比如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
四、完善闭会期间活动方式,为代表与群众的双向联系搭建桥梁
要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联系选民和接待群众的活动,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使代表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更好地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作用。
一是,划分代表小组时要考虑到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方便性,便于代表小组活动。如通过试点并逐步完善代表活动室,做到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学习资料、有活动记录。目前各地纷纷创建的“人大代表之家”就是一个深受欢迎的互动平台,人大机关要积极融入这些“大家庭”,可以加入代表工作联络的即时通讯工具、参与接待选民的活动、对“代表之家”建设进行考核验收、将其他地方一些好的措施传授给代表等。
二是,在代表活动内容和主题的确定上,要将当前的社会热点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要内容。走访、信访、调研、举行座谈会等,不管采用哪种形式,主题都应围绕当前的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才能收集到群众的声音。例如食品安全、环保、住房、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问题,都是群众关注和期盼解决的问题。
三是,在代表活动过程中,不仅要扩大代表活动的参与面,而且要求代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真实情况。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信息公开栏”,向群众公开代表的邮箱、QQ等联络方式,便于群众联系代表。还可以在官方网站上建立互动平台,安排专人答复网友的提问。
四是,组织和开展代表活动,要有制度保障,要有活动计划,要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实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人大机关办理好议案建议,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好、实现好人民利益。
首先,领导要高度重视建议的办理工作。要让领导重视,最根本是从制度上、程序上提高领导对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重视。一是通过召开交办会,向“一府两院”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提出办理工作具体要求,明确办理时限,强调办理好代表建议、意见的重大意义,促使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二是承办单位应建立承办制度,明确领导职责。如主要领导应亲自批阅代表建议,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办理工作,应督促检查。三是把办理工作列入领导述职评议内容。
其次,将实践经验上升为办理制度。根据中央9号文件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有关部门探索出了许多有益经验和做法。如做到“领导参与、部门参与、人大参与”,做到“交办方式创新、办理方式创新、督办方式创新”,及时“与代表沟通,与人大、政府部门沟通”;最终实现办理工作从“就事论事型”向“举一反三型”转变,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等,达到代表满意、群众满意、和谐发展的目的。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需要我们及时总结,使办理责任和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不断推进代表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要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充分尊重和考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把办理代表议案与立法、监督工作有效结合起来,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经验的总结,努力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和制度,促进代表建议工作的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密切人大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使全国270多万各级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我们要认真践行群众路线,从坚持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推动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巡视员兼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