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雯雯
[摘 要]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一套继承发展和改革创新的体系,对于后世的选人用人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于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出了新的部署,我们从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历程中能够得到对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些启示。
[关键词]古代选官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启示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9 — 0047 — 02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习总书记在出席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时也强调:“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就要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关键在人,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历史经验表明,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有着自身独特的发展脉络,对当今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着深远的启示。
二、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历程
早在原始社会,我国人才的选拔就已经存在,有关历史传说的文献记载表明,这个时期选人用人的主要方法就是禅让,在禅让制下,贤德和才能为选人用人的主要标准,是否有德有能要经过一系列的考验,权力的转移也不是个人说了算,而是要经过各部落联盟首领的同意。西周时期的分封制使得世袭制开始成为社会规范,你有什么样的血缘身份,你就会有什么样的官职和地位,无论王室还是各级贵族都是凭借宗法和血统世代继承高官厚禄。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士人阶层兴起,养士之风盛行,一些诸侯国为了在争霸中称雄,开始实行军功爵制,即把军功的大小与爵位的高低相联系,与其享受的政治待遇和经济特权相统一。
两汉时期的选官制度主要是自下而上推选官吏的察举制和自上而下选任官吏的征辟制,察举制是指地方官吏将考查过的能者、贤者举荐给朝廷,朝廷经过一定的方式考核任用或者直接任用,征辟制是对特殊人才予以直接聘用。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是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源于东汉末年曹操“唯才是举”的思想,是在反思和借鉴两汉察举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担任考查职责的中正官要充分了解本地人士的家世、品德、才学等方面的综合情况,然后对被考查者评定等级——即定品,将考查者分为九个等级,并将考核结果逐级呈报供选拔任用。
隋唐到明清时期实行的是科举制度,科举制度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的历程,是我国古代最为重要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度由朝廷预先设立考试科目,面向社会定期公开招考选拔人才。隋炀帝于大业年间增设进士科目选官,标志着科举制度的正式形成。唐朝科举考试科目分为常科和制科,常科又分为州府举行的解试和全国统一的省试,制科是为了选拔专门人才由皇帝临时设置科目举行。宋朝的常科科目大为减少,以进士科目最为重要,宋朝还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三级考试制度即解试——省试——殿试,此外,宋朝统治者还采取了锁院、糊名、誊录等等一些措施来防止徇私舞弊。到了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只考进士一科,固定了考试内容为四书五经,考试形式为八股文,并且确定了乡试——会试——殿试的三级考试模式,到了清光绪三十一年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科举制度被废除,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也结束了它的发展历程。
三、我国古代选官制度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启示
纵观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由于缺乏严格规范的制约与监督,我国古代选官制度有着强化官本位思想、门阀等级观念主导的特权意识根深蒂固等等历史局限性,每一种选官制度刚开始推行时效果显著,越到晚期效果越差,很难达到设置这种选官制度的初衷,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尤其是科举制度还有着如严格细化的选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重视对官员的考核与监督等可供借鉴的宝贵启示。
(一)注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英国文官制度的创建人诺斯科特和杜维廉也曾承认,他们提出并在英国实行的文官选拔制度就是从中国学过去的。由此可见科举制度不仅是我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选官制度,也为世界文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科举制度坚持的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士的原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首先,科举制度是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其次,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在一定程度上还体现了门阀等级观念,科举制度的自由报考使得寒门子弟有机会进入上层社会,不分贵贱,不论出身,凡是符合硬性条件的人都有机会进入仕途。再次,科举制度通过层层考试选拔人才,并根据考试结果择优录用,可以使优秀人才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我们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首先,要扩大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化,公开是民主的前提,我们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要确保人民群众对于干部选任的知情权、参与权与选择权。
其次,推广提名推荐和差额选人制度,加大公选领导干部的力度,把“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改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把“伯乐相马”改为“赛场选马”,把“关门选将”改为“比武选将”,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打破传统的论资排辈,实行竞争上岗,扩大用人范围,让学习好的有出路,让工作好的有舞台,让表现好的有前途。
(二)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
德才兼备是一种理想的用人标准,在儒家思想为正统的封建社会,统治者多是重德行胜于才干,我们从传统文献记载中能够找到例子。孔子主张以德取人,使有德之人居高位。“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他认为把贤明的人选拔出来,不贤明的人就远离了。孟子主张“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他认为贤德的人应居于掌权地位,有才干的人担当合适的职务,贤者领导能者。司马光根据德才情况将人分成四类,德才兼备的叫做“圣人”,德才全无的叫做“愚人”,德胜过才的叫做“君子”,才胜过德的叫做“小人”。“苟不能得圣人君子,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他认为选人用人须重用圣人、君子,倘若无圣人、君子,宁可用“愚人”也不用“小人”。此外,古代对官员的“德”还要进行考核,划定等级,并将考核“德”的结果与官员的个人利益直接挂钩。
“德”与“才”是党员干部的重要素质,有德无才难以担当重任,有才无德则会败坏党的声誉、破坏党的事业。党员干部作为政府形象的代表,“德”影响着干部作风乃至党风。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中强调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我们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才可以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作出更多贡献。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做到从政先修身。官员要慎始。绝大多数德出现问题的官员,在第一次出现小问题时没有重视,就可能有第二次、第三次,第一道防线一旦被冲垮,人将很快被击败。官员还要慎终。《左传》引《逸周书》云:“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仔细、谨慎地开始动手做某件事情,至始至终毫不怠慢,就不会有窘迫之患。官员更要“慎独”。《礼记·中庸》有曰:“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人们在独处的时候,也要自觉地严于律己,谨慎地对待自己的所思所行。
(三)强化干部选任监督机制
长期的历史经验表明,治国先治吏,我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在如何制约和监督官员上进行了思考,自秦朝起便建立了监察制度,以保证对官员的监督。我国古代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监察机构都是单线联系、单线领导的相对独立体系,这就保证了监察机构与政府机构相对分离,确保了监察官权力的独立运作。此外,历朝历代的监察官员都具有很高的地位,秦朝御史大夫为副丞相,到了汉代,御史大夫、丞相、太尉位列三公,监察官员如此位高权重,可以有效发挥对官员的监察。
我们要借鉴古代选官制度的经验,强化干部选任监督机制。
首先,强调监督的整体性,把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结合。事前要“堵住”、事中要“卡住”,事后要“查处”,提高监督的整体效果。前移监督关口,防止“带病任用”;注重跟踪调查,防止“带病执行”;执行离任审计,防止“带病离岗”。
其次,重视监督的公开性,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使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形成合力,重视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作用,发挥整体监督效能。
再次,注重监督的全面性,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不留空白地带。常言道,“小节”管不住,“大节”必失守。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往往更能反映领导干部“德”的情况。
(四)创新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古代统治者为了考核官员,实行考课制度,考课的结果可以决定官员的俸禄等级或者谪迁。比如秦朝的考课等级分为最和殿,最受奖赏,殿受惩罚;唐朝时期的大考赏以晋升,罚以降职;明清时期若是在大考中受处分,便会被革去官职,永不录用。
我国目前的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考核指标较为笼统,实绩考核不够科学,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唯GDP论”,一些地方为了在GDP上出政绩,还出现了与民争利现象,导致官民关系紧张、社会矛盾激化。另一个问题是考核结果不够量化,干部能上不能下,只能对党员干部起到激励作用却起不到鞭策作用,不到退休不下,不犯错误不下,除非出现重大违纪被革去官职、开除党籍,很少存在干部被降职的现象,致使老干部下不去、年轻干部上不来。
首先,我们要改进考核方法和考核手段,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既要看发展又要看基础,既要看显在成绩又要看潜在成绩,把群众满意、民生发展和生态效益等指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还要把道德作为考核官员政绩的重要指标,形成一套测评官员道德的机制,使道德考核量化,并且与官员的收入、升迁等个人利益挂钩。
其次,还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与激励约束有效结合,与干部的升降奖惩相挂钩,使干部即能上又能下,促进干部队伍的动态化。对于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情况复杂的基层岗位上经受考验、埋头苦干的干部要积极选拔。
再次,要注重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到“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还规定“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我们对有潜力和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放手大胆使用,促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
总之,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对后世的选人用人制度带来了很多影响和启示,我们要取之精华,去之糟粕,批判性地借鉴和吸收,使其既保持民族性,又体现时代性,让我们的传统文化更好地服务现代社会。
〔参 考 文 献〕
〔1〕陈茂同.中国历代选官制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2〕露国强.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与创新〔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9,(02).
〔3〕邓中平.浅析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及启示〔D〕.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4〕王非凡,王勇.浅谈古代选官制度对当今选官制度的借鉴意义〔J〕.经营管理者,2010,(11).
〔5〕熊磊.古代用人制度对现代人事制度改革的借鉴意义〔J〕.人力资源开发,2012,(06).
〔6〕黄有泰.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选人用人制度研究〔J〕.湖湘论坛,2012,(04).
〔7〕柯海丽.中西方选官制度之比较〔J〕.理论观察,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