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波 余益民
[摘要] 目的 分析深圳市突发事件的院前急救特点和发展趋势,为深圳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建设提供依据。 方法 从深圳市急救中心120调度系统数据库中获取深圳市2007~2011年突发事件的全部数据,并对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结果 2007~2011年5年期间深圳市发生突发事件3155起,共导致15 573伤亡,其中477人死亡。在各类突发事件中,交通事故无论从事件数量、伤患者数及死亡人数上都居首位(分别占59.43%、56.24%和57.23%),其次是斗殴、中毒和火灾。交通事故、斗殴的事件数量、伤患者数及死亡人数呈先降后升的趋势。在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中,一般突发事件占94.33%。 结论 应当根据深圳突发事件特点制定综合措施,包括预案体系的建立、公众防灾减灾能力的提高、创伤急救的加强和跨部门的合作,做到防灾减灾并重。
[关键词] 突发事件;院前急救;特点
[中图分类号] R459.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095-0616(2013)09-48-03
近年来,随着SARS、甲型流感、各种中毒、核辐射与泄露、地震与海啸等影响国内、国际公众健康与安全的公共突发事件的频频爆发,政府、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对此倍加关注。本研究通过对深圳市急救中心记录的2007~2011年院前突发事件的特点、趋势进行分析,为加强深圳市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建设提供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资料来自深圳市急救中心120调度系统数据库。
1.2 突发事件分类
突发事件可分为交通事故、斗殴、中毒、火灾、塌方、凶杀、爆炸、其他等8类。
1.3 突发事件的分级
深圳市急救中心对突发事件分为一般、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共五级统计,群体伤亡3例以上(含3例)9例以下(含9例)的突发事件为一般突发事件;10例以上(含10例)29例以下(含29例)群体伤亡的突发事件为四级突发事件;群体伤亡30例以上(含30例)49例以下(含49例)的突发事件为三级突发事件;群体伤亡50例以上(含50例)99例以下(含99例)的突发事件为二级突发事件;超过100例以上(含100例)的群体伤亡事件为一级突发事件。
1.4 統计学处理
采用Excel 2000建立数据库并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2 深圳市2007~2011年度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
2.3 深圳市2007~2011年度突发事件的分级统计
3 讨论
3.1 深圳市突发事件院前急救特点
不同地区的人口构成、交通状况、地理和气象特点不同,其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北京市2000年~2005年突发事件类型前三位是交通事故、外伤事件、CO中毒[1],广东中山市2006年~2010年突发事件类型前3位为交通事故、外伤事件、火灾[2],广州市2001年~2011年突发事件类型前3位是交通事故、斗殴、火灾[3]。深圳市作为连接国内、国际的窗口城市,其流动人口数量庞大、人员密度居全国之首、平均年龄最低、出入境人员频繁、工厂林立、城中村密集,是我国发生突发事件的高危地区。本调查发现深圳突发事件前3位交通事故、斗殴和中毒,而交通事故、斗殴是深圳市最主要的两个类型,该两类事件数量、伤亡总人数均最高,而就死亡人数排序而言,前3位是交通事故、火灾和斗殴,这些均与上述深圳的城市特点密切相关。从趋势来看,交通事故和斗殴事件数量、伤亡人数、死亡人数从
2007~2010年均呈下降趋势,但2011年开始有所抬头,这反映了2007~2010年间交通安全措施特别是酒后驾驶处罚措施以及城市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成效,2011年的回升态势可能是与深圳流动人口和车辆数量的急剧增长有关。与广州的报道[3]相似,深圳的突发事件以一般大型事件为主(伤亡310人),占94.33%。
3.2 本调查对深圳市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的启示
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水平的提高不仅需要事件现场综合的救援措施的科学实施和跨部门的合作,而且更需要常态下的减灾和准备工作,正如王一镗教授提出,灾害医学的发展应该依照“三七”理念:三分救援,七分自救;三分急救,七分预防;三分处置,七分预防;三分战时,七分平时;三分业务,七分管理;三分研究,七分教育[4]。
3.2.1 预案体系的建立 以上数据表明,深圳突发事件谱前四位交通事故、斗殴、中毒和火灾占绝大多数(95.78%),且以伤亡3~9人的一般大型事故为主,因此应根据此特点制定各种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预案体系,并应以此预案进行反复演练,通过切实加强预案的执行力度规范突发事件的处置。
3.2.2 公众防灾减灾能力的提高 5年的突发事件数量、伤亡人数和死亡人数发展趋势反映一方面政府整治措施的成效,另一方面公众的灾害意识也有所增强。但从多次大型事故案例表明,目前市民所接受的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仍是比较有限的,如2008年9月20日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火灾导致44例死亡,59例受伤,市民安全意识、急救知识匮乏是主要原因之一:火灾发生后15 min才接到现场拨打120求救;俱乐部有3个安全出口,观众仅选择正门逃生;场内无人引导撤离;火灾发生后不知道利用场内大量酒水自救,低身逃生[5]。因此很有必要通过多种公共宣传和培训方式普及各种常见突发事件的预防和自救互救知识,如通过媒体宣传、社区和企业培训等方式。
3.2.3 创伤急救的加强 从5年数据可以看出,除了中毒(伤亡人数占10.97%),其他突发事件类型均导致创伤(伤亡人数占89.03%),而且创伤多发生在青壮年,其潜在寿命丧失年数远大于其他疾病,因此创伤急救应该成为院前急救工作的重点。目前我国包括深圳在内的大多数地区比较均未开展创伤基础生命支持培训;院前-院内衔接状况不理想;创伤救治定点医院的建立和评价尚未完善,这些均可能导致“创伤白金10 min和黄金1 h”的延迟从而是致残率和死亡率上升,故应该成为目前深圳创伤救治体系急需完善的问题[6]。
3.2.4 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不管是平时还是战时,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离不开其他部门的协助。在以往突发事件的处置中,急救人员与现场消防人员、民警、交警沟通和合作不够,各部门间工作的衔接不够顺畅,导致事故处置效率不高。平时,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也比较有限。令人鼓舞的是,深圳市近2年来在与交警部门的合作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2010年开始通过评审筛选确定了第一批57家交通事故定点收治医院,2011年通过评审增加了12家交通事故定点收治医院,提高了交通事故伤员的收治医疗质量;2013年1月开始经过与深圳交警局的反复沟通,深圳市急救中心陆续在救护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黑匣子”),既能够24小时抓拍“霸道车”和让道车,也能够清晰记录医护人员抢救病人情况,以便发生医疗纠纷时作为证据,深圳市交警局同时启动了紧急立法,待条件成熟后,“黑匣子”拍下的视频将作为处罚不让道或申报核销因让道而违章的依据,深圳市急救反应时间的实质性提速值得期待。
[参考文献]
[1] 樊琨,王雪里红,吴贵苹,等.北京市突发事件中成批伤病的特点及救治研究[J].中国急救医学,2006,26(9):69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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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林珮仪,陈晓辉,江慧琳,等.广州市2001年至2010年突发群体事件院前急救分析[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12,21(6):661-664.
[4] 王一镗.发展我国灾难医学必须遵循的若干理念[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11,20(12):1243-1244.
[5] 吕传柱,公保才旦.紧急医疗救援报告[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9,160-162.
[6] Lo Shuk Man,Yu Yi Min,Lee Lap Yip,et al.Overview of the Shenzhen emergency serviece system[J].World Journal of Emergency Medicine,2012,3(4):186-191.
(收稿日期:2013-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