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向公职性侵说不

2013-04-29 00:44刘义杰
晚报文萃·开心版 2013年9期
关键词:儿童性公职弱势

刘义杰

近年来,校园性侵案频频

发生,引起了社会的极度担忧:

去年甘肃陇西乡村教师刘某某

强奸猥亵8名小学女生被判死

緩,今年5月初在海南万宁发

生校长带小学女生开房案,随

后广东深圳等地又曝光多名小

学女生遭班主任猥亵。一时间,

舆论哗然,民愤沸腾。

校园性侵给受害学生带来

极大伤害,除身体和精神的双

重伤害外,还面临着辍学、转

学、厌学等问题,怎样保障校

园内孩子的安全,一时成为一

个沉重的社会话题。

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

心与媒体发起“儿童性侵害调

查”,对近年来公开报道的儿

童性侵案件进行梳理。调查中

受害者的年龄界定在14周岁

以下,案发时间界定为2005年

至今,案例来源于近年来公开

报道,统计数量共40起。结

果显示,性侵案中八成为熟人

作案,其中公职人员占45%。

频发的儿童性侵案敲响儿

童保护的警钟。

众所周知,防止儿童性侵

案发生,一方面需要家长提高

孩子的性防范意识,另一方面

就需要教师和相关部门强化责

任意识,加强对儿童的监护和

性侵犯罪的打击。政府官员、

司法干部、教师以及县人大代

表等原本应该是保护儿童的重

要组成,现在却成为了性侵案

的主体,儿童保护怎不令人担

心。

公职性侵不仅具有隐蔽

性,而且更难以防护。一个令

人印象深刻的例子是,2012年

湖南省一所高校举行实验考

试,一监考的男老师强制要求

多名女学生暴露隐私部位,参

加胸部检查和腹股沟淋巴结触

诊考试,并动手动脚。在这起

案件中,女大学生明知教师行

为违法,却没有说不,很大程

度上是惧于老师的威严。连成

年的大学生都如此,更何况儿

童呢?公职人员不仅更容易让

儿童消除警惕心,其职业所具

有的威严更是让儿童屈从。

在智力和权力都弱势的儿

童一方仅仅是加强儿童防范意

识和强化公职人员的管理显然

是不够的。而扭转儿童的弱势

地位,首先应该在国家行政层

面向公职性侵“宣战”,通过中

央的强势权力为儿童的弱势助

力。很多国家都是国家领导人

亲自向儿童性侵宣战,例如英

国首相卡梅伦面对儿童性侵害,

就发布言论称“性侵儿童绝对

是最令人深恶痛绝而且无法接

受的罪行,决不能让罪犯逍遥

法外”。再比如,澳大利亚前总

理吉拉德曾宣布将进行全国性

调查。通过国家层面对儿童性

侵形成舆论震慑。

其次,法律必须帮助儿童

向公职性侵说不,在各国性

侵儿童者无疑都会被处以重

刑。调查显示施暴者多是双重

性格,这类性格往往对道德规

范和较轻的惩罚具有免疫,唯

有重刑才能有震慑力。众所周

知,我国法律虽然对强奸罪有

严惩,但却开了一个“嫖宿幼

女罪”的口子。而面对权力这

个口子更是容易受到侵袭,量

刑重可以判死刑,但量刑轻了

甚至会发生“不好追究”。

综上说来,拥有强势权力

的公职性侵让原本就弱势的儿

童保护不堪一击,所谓千里之

堤毁于蚁穴,国家行政层面和

法律层面的漏洞何尝不是儿童

防护的蚁穴呢?

(膺膺摘自东方网2013年6月8

日,图/张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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