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艳琴 于善志
摘 要:本文从Chomsky约束论的角度分析了英汉代词和反身代词的异同,发现英汉语代词所受句法约束相同,即都遵守约束论中的A原则;但英汉语反身代词所受的句法约束不同,英语反身代词和汉语复合反身代词遵守B原则,汉语简单反身代词并不严格遵守B原则。本文还进一步分析了英汉代词和反身代词在句法约束上的差异可能对语言习得造成的影响。
关键词:约束论 代词 反身代词
一、引言
Chomsky的约束论把代词和反身代词联系到了一起,认为它们在句法约束上互补,但也有学者发现有的语言并不完全遵守约束论中的约束原则[1]。为了对此进行验证,本文将从约束论角度对英汉两种语言中代词和反身代词进行对比,并进一步揭示其异同可能对二语习得造成的影响,从而为二语习得的研究进行理论探索。
二、Chomsky的约束论
Chomsky(1981)在“管辖与约束理论(the Theory of Government and Binding)”中,把名词短语分成了三类:1.照应语,包括反身代词和相互代词,如“himself,each other”等;2.代词,指传统语法上所说的人称代词,如“he,him,she,her”等;3.指称语,如“John,the boy,criminals”等真正的全称名词短语(full NP)。其中,指称语有独立的指称意义,其所指不需要依赖句中的约束关系来确定;照应语和代词都没有独立的指称能力。Chomsky针对上述三类名词短语,提出了约束理论的三个约束原则[2]:
A:照应语在管辖范围内必须受到约束。
B:代词在管辖范围内必须是自由的。
C:指称语在任何范围内都是自由的。
所谓“约束”,是指句中两个名词性成分之间在指称意义上的依赖关系[3]。“约束”和“自由”都是逻辑学的术语,在逻辑学中,量词约束变项。凡是受量词约束的变项称为“约束变项(bound variable)”,不受量词约束的变项称为“自由变项(free variable)”。所谓某个名词短语受到“约束”,是指它与先于它的另外一个名词短语指同一客体;所谓某个名词短语“自由”,是指它与先于它的名词短语不指同一客体。所谓“管辖范围”是指包含照应语、其管辖语和可及“主语”的最小范围[3]。
三、英语反身代词和汉语反身代词
(一)形态对比
英语反身代词一般由第一、第二人称的所有格和第三人称代词的宾格形式加后缀-self构成,如“myself、himself、themselves”等,具有屈折特征,在形态上与先行词保持人称、性、数的一致性,与代词在句法分布上呈现互补性。汉语反身代词分为两类:一种是简单反身代词“自己”;另一种是复合反身代词“代词+自己”。其中,复合反身代词在形态和用法上更接近英语反身代词,具有屈折特征,在人称、性、数上和先行语保持一致,汉语简单反身代词没有屈折特征。此外,英汉反身代词的构成核心是一致的,英语中以-self为中心语素,汉语则以“自己”为中心语素,且二者都具有语义上的照应性。
(二)句法约束对比
根据约束理论A原则可知,反身代词必须在管辖范围又称“局部范围”内受约束。首先,我们对简单句中英汉反身代词进行分析比较。先看以下例句:
(1)[Jimi hates himselfi.]
(2)[吉姆i恨自己i。]
(3)[吉姆i恨他自己i。]
通过对比发现,例句中的中英文反身代词都直接受其先行语的管辖,此时英汉反身代词的先行语也只有一个,呈现相同的约束特征。接着,再看复合句中约束理论对英汉反身代词的约束作用。试看例句:
(4)小李i知道[小王j不喜欢自己i/j ]。
(5)小李i知道[小王j不喜欢他自己﹡i/j]。
(6)Xiao Lii knew that [Xiao Wangj did not like himself﹡i/j].
通过对比发现,英语反身代词在复合句中仍然是在相应的管辖域内受约束,不能与管辖范围外的先行语同指,如例(6)中的“himself”只能指其管辖范围内的“Xiao Wang”。汉语复合反身代词“他自己”与英语反身代词一样,也只能在管辖范围内受到约束,与“小王”同指。而例句(4)中的简单反身代词“自己”则不严格遵守A原则,先行语既可以是“小李”也可以是“小王”。也就是说汉语反身代词在复杂句中既可以在管辖范围内受先行语限制,也可以跨出管辖范围寻求远距离回指。
此外,当管辖范围不是时态分句时,英汉反身代词所受约束见以下例句:
(7)妈妈i希望[女孩j 爱自己i/j]。
(8)妈妈i希望[女孩j 爱她自己﹡i/j]。
(9)Mumi expected [the girlj to love herself﹡i/j].
(10)吉姆i欢迎[里德j对自己i/j的批评]。
(11)吉姆i欢迎[里德j对他自己﹡i/j的批评]。
(12)Jimi welcomed [Readsj criticism of himself﹡i/j].
例句(7)(8)(9)和例句(10)(11)(12)的管辖范围分别是不定式分句和“功能齐全的复合结构”,管辖语分别是不定式和介词。由分析可知,在这类句子中,汉语复合反身代词和英语反身代词都遵循A原则,如例(8)中“她自己”只能与同一管辖范围内的先行语“女孩”同指,例(9)中的“herself”只能与先行语“the girl”同指;但汉语简单反身代词则不严格遵守A原则,如例(7)中的“自己”既可以指管辖范围内的先行语“女孩”,也可以指管辖范围之外的先行语“妈妈”。
综上所述,英语反身代词和汉语复合反身代词都遵守约束论中的A原则,但汉语简单反身代词并不严格遵守A原则,既可以在管辖范围内受到约束,也可在管辖范围内不受约束。
四、英语代词和汉语代词
(一)形态对比
英语和汉语中的人称代词都主要分为三种: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但是,英语和汉语代词对不同的性、数、格等有不同的形式要求。英语第一、二人称代词在形式上有数、格的区别,如“I”指单数、主格的第一人称“我”,“we”指复数、主格的第一人称“我们”,“me”指单数、宾格的第一人称“我”;第三人称单数代词有性、数、格的区别,如“he”指第三人称男性、单数、主格,“her”指第三人称女性、单数、宾格;第三人称复数代词只有格的区别,如主格是“they”,宾格是“them”。英语人称代词必须和先行语的人称、性、数一致。汉语与英语略有不同,第一、二人称代词有人称、数的差别,如第一人称单数“我”、第一人称复数“我们”,第三人称代词不仅有人称、数的差别,还有性别的差别,如第三人称、单数、男性代词是“他”,第三人称、复数、女性是“她们”。汉语人称代词在形式上没有格的区别,即同一人称代词不同句法位置上形式保持一致,如“我”在主语、宾语位置上都是“我”,“他们”在主语、宾语位置上都是“他们”。汉语代词也必须和先行语保持人称、性、数的一致。
(二)句法约束对比
由约束理论B原则可知,代词在管辖范围内是自由的。我们首先对简单句中的英汉代词的约束作用进行对比,见例句(13)(14)。
(13)[吉姆i看见了他j。]
(14)[Jimi saw himj.]
由例句可知,在简单句中,英汉代词都遵守B原则,即在管辖范围内不受约束,例(13)中的代词“他”不能在句内受到约束,因此不能和“吉姆”同指。同理,例(14)中的“him”也不能指“Jim”。我们看英汉代词在复合句中的约束作用,见例句(15)(16)。
(15)小李i说[吉姆j看见了他i/﹡j]。
(16)Xiao Lii said [Jimj saw himi/﹡j].
分析以上例句可知,英汉代词在复合句中都遵守B原则,如例(15)中代词“他”在管辖范围内不受约束,因此不能指“吉姆”,但可以指管辖范围以外的“小李”或是其他人。同理,例(16)中的代词“him”不能指“Jim”,只能指“Xiao Li”或是其他人。
上述例句中代词的管辖范围是时态分句,当管辖范围由其他成分充当时,英汉语代词所受约束情况见以下例句。
(17)妈妈i希望[女孩j爱她i/﹡j]。
(18)Mumi expected [the girlj to love heri/﹡j].
(19)吉姆i欢迎[里德j对他i/﹡j的批评]。
(20)Jimi welcomed [Readsj criticism of himi/﹡j].
以上例句(17)(18)和例句(19)(20)中的管辖范围分别是不定式分句和“功能齐全的复合结构”。由分析可知,英汉代词在以上例句中,依然是在管辖范围内自由,但可以受到管辖范围外的先行语的约束。如例(17)中的代词“她”不能与同一管辖范围内的先行语“女孩”同指,但可以与管辖范围外的先行语“妈妈”同指,例(20)中的代词“him”不能与“Read”同指,但可以与“Jim”同指。
综上所述,英汉代词在句法中都遵守约束理论的B原则,即在管辖范围内不受约束,这也与Reinhart & Reuland(1993)[4]的观点一致,即所有语言都遵循约束论中的B原则。
五、英汉语代词和反身代词的异同对语言习得的影响
行为主义心理学认为语言迁移有正迁移和负迁移之分,若母语与目的语的特征相同则促进目的语的学习,属于正迁移;若母语和目的语不同,对目的语的学习产生负面影响,则属于负迁移[5](P2)。因此,英汉代词和反身代词在句中所受约束的异同必然会对二语的习得造成一定的影响。
按照迁移理论,英汉反身代词所受句法约束不同,会产生负迁移,对二语学习有负面影响;英汉代词所受句法约束一致,会产生正迁移,对二语的学习有促进作用。因此,我们推测,中国学生在学习英语过程中代词习得要早于反身代词。国内学者对反身代词习得的研究颇丰,陈月红(2001)[6]、李红(2002)[7]、李金屏(2010)[8]等都通过研究发现,中国学生在学习英语反身代词过程中会受到母语迁移的影响,直到高级阶段水平才能习得英语反身代词。但是对于代词习得的研究鲜有,因此关于代词和反身代词的习得先后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证实。
六、结语
本文从Chomsky约束论的角度分析了英汉代词和反身代词的异同,发现:1.英语代词和汉语代词都遵守约束论中的A原则,在管辖范围内自由;2.英汉反身代词在句法约束中存在差异,英语反身代词和汉语复合反身代词完全遵守约束论中的A原则,而汉语简单反身代词并不完全遵守A原则。此外,本文进一步研究了英汉代词和反身代词在句法约束上的差异可能对语言习得造成的影响,希望能为未来的相关研究提供一些启示。
(本文是“2012年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项目”的重点项目[169号]“英语二语习得中代词和自反代词产出和理解的对称性研究”的相关研究成果,也是“宁波大学2012年校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成果,受到宁波大学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PY2012]资助。)
注 释:
[1]Manzini,R.& K.Wexler.Parameters,binding theory and learnability[J].Linguistic Inquiry,1987,(18,3): 413~444.
[2]Chomsky,N.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M].Dordrecht Foris,1981.
[3]温宾利.当代句法学导论[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2.
[4]Reinhart,T.&Reuland,E.Reflexivity[J].Linguistic Inquiry,1993,(24):657~720.
[5]Lado,R.Lingusitic Across Culture:Applied linguistics for Language teachers[M].Ann Arbor: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57:2.
[6]陈月红.中国学生习得英语反身代词的研究[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1,(6):9~13.
[7]李红.中国英语学习者反身代词习得中的迁移作用[J].外语教学与研究. 2002,(2):116~124.
[8]李金屏,郅红,程怡.英语反身代词习得研究[J].教学与管理, 2010,(6):99~100.
(杨艳琴 于善志 浙江宁波 宁波大学外语学院 31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