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训综论

2013-04-29 15:00聂富博
现代语文 2013年3期

摘 要:声训问题备受关注,对训诂学研究影响很大。以声训义的方法在先秦时就已萌芽,经历了汉代的深入研究后,“右文说”这个新理论在宋代发展起来。到了清代,人们认识到声音的重要性,提出了“因声求义”说,以致我们今天所说的同源词实质上都是声训运用的具体表现。声训有着如此漫长的发展过程,学者们对它的探索也在步步深入。本文就围绕声训发展的四个阶段,从定义的提出、学者探究的成果以及自己的观点与评价等方面入手来进行综述,以使声训探究形成系统,帮助初学者大体了解这种训诂方法。

关键词:声训 右文说 因声求义 同源词

“声训、形训、义训”是三大训诂方法,其中声训较为重要。语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因而仅仅依靠字形来断定字义是片面的,所以不能忽略它的声音。声训的出现,在训诂学史上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为训诂学研究提供了新的释义方法,也为我们研究难以理解的汉字开拓了新的视野。

声训问题因其重要性而备受关注,前人也有许多相关的著作论述此题,在获得赞赏的同时也遭受不少质疑。我们把声训归纳为以下几个时期:一、声训的萌芽期,即秦汉时出现的用音近之字释义的现象;二、声训的发展期,即宋代“右文说”的提出;三、声训的拓展期,即清代“因声求义”说的盛行;四、声训的兴盛期,即我们今天所说的同源词问题。

王力《同源字典》:声训是以同音或音近的字作为训诂。这是古人寻求语源的一种方法。

陆宗达、王宁《训诂方法论》:用音近义通的词来作解释,以达到探求词义来源的目的叫声训。

李建国《汉语训诂学史》:声训的方法就是采用同音或音近的字解释词义,并从声音上寻求词义间的联系。

周大璞《训诂学要略》:声训就是用音同,音近,音转的字来解释词义。这是从有训诂以来就有的一种训诂方法。

何九盈《中国古代语言学史》:声训,古人也叫“谐声训诂”。它是用音同或音近的词去说明被释的词的来源,也就是以词的语音形式(声音相谐)为先决条件来说明两词之间的语源关系。

《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从词语的声音方面推求词义的来源,以音同或音近的词为训,说明其命名之所以然的训诂方法。也称音训。

《辞海》:汉语训诂学术语。又叫音训。用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解释字义,推求字义的来源,说明其命名的原由。①

其实,所谓的声训就是利用被释词与释词语音上的联系来解释字义,即运用语音相同或相近的方式推求字义本源的一种训诂方法。

一、声训的萌芽期

声训起源很早,在先秦古籍中就已经存在,如《论语·颜渊》:“政者,正也。”在“政”“正”音同的条件下,用“正”解释表示“端正”之义的“政”。《易经·说卦》“乾,健也;坤,顺也。”“乾”“健”上古同为群母元部;“坤”“顺”上古同为文部,“坤”溪母,“顺”船母,二者读音相似,故“健”“顺”可作“乾”“坤”的释词。《孟子·滕文公上》:“痒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庄子·齐物论》:“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礼记·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

渐渐地,声训在汉代成长起来,并在个别著作中得到广泛运用,其中刘熙的《释名》就是一部专门用声训来解释字义的书,对名物几乎全部用声训来解释,如“楣,眉也,近前各两,若面上有眉也。”(《释宫室》),“雨,羽也,如鸟羽动则散也。”(《释天》),“河,下也,随地下处而通流也。”“河”“下”皆为匣纽;“月,阙也,满则阙也。”“月”“阙”都在月部。《释名》不仅列出用以声训的字,而且还在后面说明缘由,可以说是中国语言学史上第一部语源学性质的专著,它的问世标志着人们对声训、语源的探索有了崭新的认识。

《说文解字》中也能看到词类现象,如“帝,谛也,王天下之号也。”“天,颠也,至高无上。”“氓,民也。”等。

自先秦以来就有不少用音同音近的字来释义的声训方法,但在使用数量和系统性上无法和汉代的《释名》相比。《释名》在运用声训探求语源、究其音义关系上不像先秦中的著作只是偶尔地运用声训的方法,而是能较系统地推求词的语源,使其更完善、集中、系统。

当然,这时的声训存在一些问题。在用一字解释原字时会出现差强人意现象。由于上古音韵的复杂性以及部分音韵的湮灭,一些解释不能被很好地佐证,所以研究起来困难较大,而声训又恰恰是利用语音来对词的语源进行探寻,这就使得在研究过程中会存在一些研究者的主观臆想。

二、声训的发展期

自秦汉之后,人们已清晰地意识到声训的存在,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其发展完善,晋初就有杨泉《物理论》“在金曰坚,在草木曰紧,在人曰贤”的认识,声旁表义的理论在潜意识中得到认可,为宋代“右文说”的提出做了铺垫。

“右文说”是宋代王圣美提出的,他认为形声字的左边符号表明义类,右边声符表示字义,是文字学上一种由声符求字义的学说。

沈括在《梦溪笔谈》卷十四有云:“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以为右。古之字书,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之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类也。”②形声字的声旁不仅表示读音,更有解释字义的功能,且同从一样声符的字往往有相同的意义,这个意义是由声符赋予的。但是所举的例子有问题,“戋”本义不是“小”义,其古文字形为两戈相残,故本义应为“残损”之义③,“浅”“钱”“残”“贱”等有共同的声符“戋”,由“残损”义可以引申出“小”义,故从属“戋”的字与“戋”本义都有联系,又因“戋”一类的声符大都居于字的右边,故王圣美谓之“右文说”。

南宋王观国《字林》卷五:“卢者,字母也。加金则为,加木则为,加黑则为。凡省文者,省其所加之偏旁,但字母则众义该矣。亦如田者字母也,或为畋猎之畋,或为佃田之佃,若用省文,惟以田字该之。他皆类此。”④王观国首次提出“字母词”,把“卢”“田”一类看作字母,既表示字音,又解释字义。

宋末戴侗《六书故·六书通释》:“六书类推而用之,其义最精,‘昬本为日之昏,心、目之昬犹日之昬也,或加‘心与‘目焉。嫁娶者必以昬时,故因谓之昬,或加女焉……”⑤戴侗所举之例倒还合理,但理论性不强。

黄承吉在《字义起于右旁之声说》中说:“六书之中,谐声之字为多。谐声之字,其右旁之声必兼有义,而义皆起于声。凡字之以某为声者,皆原起于右旁之声义以制字……盖凡字之同声者,皆为同义。声在是,则义在是,是以义趋于声。且凡同韵之字,其义皆不甚相远。”⑥“谐声之字,其右旁之声必兼有义”之说过于绝对,这是因为:其一,声旁未必一定都在右边;其二,右旁之声未必定兼义。如“鹦、鹉”即是左声右形之字,亦有上声下形、外形内声、上声下形、内形外声字,如“芳、固、架、问”等。但关于韵部近同其义相近的认识还是值得称赞的。

孙雍长在《训诂原理》中的评价比较中肯,“右文说”实质上就是宋代声训研究的成果,但随着出土文献的增多以及研究的深入,我们发现了其中的问题,故对其进行批评指正。

“右文说”的出现打破了长久以来形训一统天下的局面。并为“因声求义”、同源词的提出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合理的材料与判定依据。同时,“右文说”又存在不足:一是将汉字限定在形声字范围内,但并非所有的形声字声符都有表义功能,如“邵”“韶”“沼”“诏”“招”“妱”“笤”等字都是以“召”为声符,“召”本义为“呼唤”,其中“招、诏”有呼唤义,但“邵”为姓氏;“韶”为古代乐曲名;“沼”指水池;“妱”为古代女子人名的用字;“笤”是笤帚,除尘的用具。二是局限于汉字的右边声符。如上文所述“上声下形、内声外形”等情况。

三、声训的拓展期

清代是学术大发展时代,训诂学在此时很活跃,尤其是对音义关系的阐释,此时“因声求义”说作为一种训诂方法被明确提出。其中以戴震为主要代表人物,他是提倡“因声求义”的第一人。戴震在《六书音均表序》中表述了声音和训诂的关系,他认为在阅读古书时不仅要知道古音,还要明白古义,根据许慎对假借的定义可知在六经中存在大量的假借字,如果不知道其字的声音又怎么来假借意义呢?故训诂与声音互为表里。训诂明,而六经自然可被解读。戴震把因声求义的方法运用到训诂学中,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为音义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指引了新的方向。

段玉裁作为戴震的学生,对“因声求义”说进行了继承发展。段玉裁在《广雅疏证序》中说,中国的“小学”包括“形、音、义”,明其一,其二应运而生。不管是形,还是音与义,都有古今两种形体、两种声音、两种意义,六者相互影响,知其一,其五便可知。圣贤在习字时,先习义与音,而后才是形,而今之学者在考察字时,是通过字形来获得字音与字义的。致力于经学中,定要重视字义,但字义又离不开字音。段玉裁强调学习汉字时不能忽视字音,同时又批评后人在学习时先知字形而后才明字音的本末倒置状况。

王念孙、王引之父子也是用声音通训诂的集大成者。王念孙《广雅疏证》:“窃以训诂之旨,本于声音。故有声同字异,声近义同;虽或类聚群分,实亦同条共贯。譬如振裘必提其领,举网必挈其纲……有字别为音,音别为义,或望文虚造而违古义,或墨守成训而鲜会通,易简之理既失而大道多歧矣。今则就古音以求古义,引伸触类,不限形体。”⑦王引之在《经义述闻》中亦有相似阐述,他认为训诂的重点在于声音,不在文字形体本身,故有声音同而字形不同,声音近且意义相同的词存在。如果一组词的声音相同或相近,那么它们的意义就会有关联,可能是同源词类聚。

“因声求义”说也有失当之处,如只从语音角度入手解决汉字的字义推源,致使过于重视语音而出现忽视汉字意义的现象;同时也存在滥用谐声系统的情况。但是,此学说的重大意义却是不可忽视的。

四、声训的兴盛期

在历经了“右文说”与“因声求义”说之后,一些学者又提出了新名词——同源词。

王力在《同源字典》中说:“凡音义皆近,音近义同,或义近音同的字,叫作同源字。这些字都有同一来源,或者是同时产生的,如‘背和‘负;或者是先后产生的,如‘氂(牦牛)和‘旄(用牦牛尾装饰的旗子)。同源字,常常是以某一概念为中心,而以语音的细微差别(或同音),表示相近或相关的几个概念。”王力先生忽略了一种特殊的情况,即“受与授”这类由意义相反引申而成的同源词,他只说是“音义皆近”“音义相同”“义近音同”,所列举的例子虽在读音上相近,但是在意义上却相反,二字有共同来源,古时只有用“受”表示一个动作的两个方面——“接受”与“给予”。后来,这两层意思分别由“受”与“授”表示,“受”表示“接受”义,而“授”则表示“给予”义。

王宁在《训诂学原理》中说:“由一个根词直接或间接派生出来,因而具有音近义通关系的词叫同源词。”首先,“音近义通”解决了王力先生论述中存在的问题;其次,“由一个根词直接或间接派生出来”的观点,是对词的引申意义的肯定。

殷寄明在《汉语同源字词丛考》中定义:“同源词即语源相同的语词,从发生学的角度说,同源词是由同一语源孳乳分化出来的语词,在语音上具有相同或相通之特征,而在语义上则有相同、相反或相对、相通之特征。”他从发生学角度论述,分别解释语音与语义的要求,认为只有在二者共同作用下才会形成同源词。

孟蓬生在《汉语同源词刍议》中定义:“由同一语源派生,因而在音义两方面都互相关联的词称为同源词。”

任继昉在《汉语语源学》中定义:“同族词,顾名思义,就是同一词族中的词;换句话说,就是有同一音义来源的词。系联同族词,往往是把同一词族中音义关系较近的词率先系联到一起。系联的结果,就是一个个大小不等的词群。”任先生把同源词叫作同族词,说法较新颖,二者本质内容上并无差别,只是所定义名称不同而已。

张博在《汉语同族词的系统性与验证方法》中定义:“同族词指一种语言内部由源词及其孳生词、或同一来源的若干个孳生词构成的词语类聚。这类词有源流相因或同出一源的族属关系,因而声音和意义多相同相近或相关。” 张博与任继昉一样命名“同源词”为“同族词”,其实所谓的同源词或者同族词,说到底就是有共同来源,语音上的关联有事实材料证明,语义上由同一源词引申而出的词语类聚。

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同源词的两个特点:第一,同源词之间常常具有一样的声符,如“解、懈”“取、娶”,或者说它们的读音在最初可能相同或者相近,由于社会的进化发展,使得读音稍稍有所改变,但若追溯它们的本音,我们会发现其相通之处。第二,同源词之间存在着某种引申派生关系,派生的词在源词意义的引申下,二者存在一定距离,所以就要另造新字体,读音也会有变化,但从本质上看它们的词义必有相关之处。

联系前文中声训的概念与特点,我们发现声训与同源词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二者都是关于语音与语义方面的探究,通过语音的相同相近来解释词义。可以说,同源词是对声训中所研究的有同一来源的一组词的概括,是对这样的一组词的总称。

注 释:

①转引严奉强《试论声训的目的和范围》,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1997年。

②转引苏振华《“右文说”浅论》,钦州学院学报2009年第24卷,第1期。

③参看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77页。④⑤⑥同②

⑦转引陈亚平《清人“因声求义”述评》,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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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殷寄明.汉语同源字词丛考[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7.

[17]张博.汉语同族词的系统性与验证方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聂富博 辽宁大连 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 11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