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男”与“家生子”

2013-04-29 00:44周员宇
现代语文 2013年9期
关键词:比较

摘 要:《汉语大词典》收有“义男”一词,注释是:“犹义子。”《型世言》中出现了9例“义男”,却不能用此义项来解释。本文利用《型世言》的语料,参考其他文献,考释“义男”一词,并对“义男”与义近的“家生子”做了比较分析。

关键词:义男 家生子 比较

《型世言》是一部明代崇祯年间刊行的话本小说集,由陆人龙著,书中所记载的时事、风俗人情,能够体现明朝时期的特色,而且书中的许多词语,是近代汉语词汇研究的宝贵语料。此书虽然湮没已久,鲜为人知,但自被发现以来,受到了语言学界的广泛关注,为词典的编纂修补提供了非常丰富的材料。

本文以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8月版《型世言》为底本,对“义男”一词进行考释。

一、“义男”补说

浏览《型世言》一书,发现“义男”一词的使用频率颇高,共有9例。如:

(1)张旺道:“老亲娘,这位不是太医,是个桐乡财主章阿爹。他家中已有儿子媳妇,旧年没了家婆,再娶一个作老伴儿。昨日凭适才徐老娘做媒,说你要嫁,已送银十两与你媳妇,嫁与我们阿爹了。你仔细看看,前日来买酒相你的不是他?我是他义男章旺。那是甚张旺。这都是你媳妇与徐老娘布就的计策,叫我们做的。”(第三回)

(2)打死了,原写本身,只作义男,不偿命。(第七回)

(3)富尔榖听了,便又添上几脚,登时断气。只是这小厮是家生子,他父亲富财知道,进来大哭。夏学道:“你这儿子病到这个田地,也是死数了,适才拿茶,倾了大爷一身,大爷恼了,打了两下,不期死了。家主打死义男,也没甚事。”(第十三回)

(4)竹影道:“是他家义男富财的儿子。”(第十三回)

(5)富尔谷拟无故杀死义男,诬告人,死罪未决,反坐律,徒。(第十三回)

(6)夹得晕去,只得把前情招出,道:“原与柏氏通奸,要娶为妾,因柏茂不肯,许嫁简胜,怕露出奸情,乘他嫁时假称探望,着奶子王靓娘前往,随令已故义男徐豹,将靓娘杀死,把柏氏衣衫着上,竟领柏氏回家。因恐面庞不对,故将头带回;又恐王氏家中人来探望,将头殓葬,以图遮饰,柏氏现在后园书房内。”(第二十一回)

(7)放投文,徐公子就提了头过去道:“小人徐州同子徐行,有妻真氏,与义男婉儿通奸,小人杀死,特来出首。”(第二十九回)

(8)寡妇道:“不是过疑,只这些走街媒婆,只图亲事成,便人家义男,还道是旧族人家。一文钱拿不出,还道是财主。四五十岁,还道二十来岁,后生有疾的,还道齐整。更有许一百财礼,行聘时,只得五六十两哄人,事到其间不得不成,就是难为了媒人,女儿已失所了,故此要慎重。”(第三十一回)

(9)这带是司房王爷代陈爷买来进上的,三日前被义男王勤盗去,还有许多玩器,如今玉带在你这里,要你们还人,还要这些赃物。(第三十二回)

《近代汉语词典》中没有收入“义男”,而收入了“义男儿”一词,其解释为“情夫”。例如:

(10)(蔡衙内曰)你向那秀才,借他浑家来递我三杯酒,叫我三声义男儿!(元无名氏《黄花峪》第一折)

(11)借你那年纪小的大姐,与俺官人递三杯酒,叫三声义男儿。(元无名氏《延安府》第一折)

显然,“义男儿”不能用来释义《型世言》中的“义男”,两者之间没有丝毫联系。

《汉语大词典》收录了“义男”,其注释是:犹义子。指的是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结成父子关系,父辈为义父,儿辈为义子。例句是:

(12)钟绍京为丞相,而称义男于杨勖之父。(宋王应麟《困学纪闻·改史》)

(13)母家有义男,业配之。(清蒲松龄《聊斋志异·林氏》)

《汉语大词典》虽然收录了“义男”一词,其解释也可考证,但是却没有做到穷尽式地分析,收入的义项并不能用来解释上面《型世言》中的9例。例(1)中,张旺虽然称桐乡财主章成之为阿爹,但并非父子关系。“阿爹”在文中仅是个代称,是对长者的敬称,张旺是因为章成之为家主而尊呼其为章阿爹。《汉语大词典》收“阿爹”,义项有三,其中就有对“长者的敬称”这个义项。例句(2)中,张大德祖上以放私债收取钱利,借债时以田地房产作为抵押,到田地房产盘完,就以身作抵,充足义男。这种以债务准折人口的情况在明朝初期就普遍存在。宣德年间,周忱曾讲过江南的情况:“其豪富之家,或以私债准折人丁男,或以威力强夺人子息。赐之姓而目为义男者有之,更其名而命为奴隶者有之。”①在例句(3)中,“家主打死义男”,富尔榖因为生气,对着前来送茶的小厮一顿拳打脚踢,以致把小厮打死。这个小厮的父亲名叫富财,也是富尔榖的仆人,见到儿子被打死也不敢声张,所以例(4)、例(5)中富财和被家主杀死的儿子都是同一个身份,也就是小厮;例(7)、例(9)中的“义男婉儿”与“义男王勤”联系上文,发现前者是徐州同家中小厮,后者是王爷府上的小厮;例(8)中的媒婆为促成婚事,不惜将“义男”充作贵族,以达到获取利益的目的。综上所述,在《型世言》中,“义男”并非指义子,而是卖身给主人家从事奴役工作的奴仆。

《近代汉语词典》和《汉语大词典》,尤其是《汉语大词典》作为当前通行的权威工具书,以“古今兼收,源流并重”为编纂原则,注重全面反映语词的历史源流演变,是当前语文工作者常用的大型工具书,却都未指出“义男”一词还指称“奴仆”,这是有欠准确的。

清代长篇讲史小说《说唐全传》中也有“义男”指称“奴仆”的例子。如:

(14)帅府,眼中取出毒箭,疼痛不止,死于后堂,老夫人大哭。当下他的义男罗春说道:“夫人不必哭,且商议正事。”

因为老夫人大哭,罗春出来安慰,通过对夫人的称呼,就可以看出这里的“义男”并非“义子”而是“奴仆”。

成书于清代的《南明野史》也有“义男”指称“奴仆”的例子。例如:

(15)兵大败。四将军者,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是也,皆献贼义男。献贼伏诛,去伪号,欲迎黔国以辅王室。(清《南明野史》)

根据所搜集的语料,“义男”释作“奴仆”的用法似乎在明朝时期才出现。而“义男”释作“义子”的用法在明以前就已经出现了。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旧五代史》就有这种用法。例如:

(16)有将才,孙、吴、韩、白,莫己若也。镕赏其言,给遗甚厚,因录为义男,赐姓,名德明,由是每令将兵。自柏乡战胜之后,常从庄宗行营。

可见,“义男”指称“义子”的用法早在宋代就出现了,这种用法远远早于指称“奴仆”。到了明代,为什么“义男”会成为奴仆呢?这与当时统治者所颁布的政令以及商业经济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商业经济的发展。明朝初期,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的联系日益密切,到了晚明,社会商业得到了更大的发展。货币的流通,银钱的往来,买进卖出的商业活动充斥整个市场、整个社会,也推动了人口买卖的发展。这种风气的盛行无疑使得文人的创作思想也受到了影响。《型世言》作为一部明代末期的作品,书中有关商业的故事就不在少数。

(二)统治者颁布的法令。明代初期,朱元璋对元代奴隶制残余进行了打击,颁布法令严禁民间蓄养奴隶,对功臣蓄养奴隶的数量也做了限制。但是,不管是在民间还是官宦人家,这种人口买卖依然存在。为避免直接触及朝廷所颁布的政令,为合法地继续将齐民私有化为自己的产物,于是在人口买卖的契约上做了改变,奴仆一律改名换姓为“义男”。管志道在《从先为俗议》中也写道:“士庶家但名义男,不名奴婢,盖勋贵可臣庶人,庶人相臣也”。②

笔者发现,义子跟奴仆之间也存在着共性。当卖身契签订,这些奴仆便属于主家,没有人身自由,事无巨细皆由主家做主,也不再姓自己的原姓,而是跟从主姓,“既已卖身,例从主姓”③。例(1)中,张旺道:“我是他义男章旺。那是甚张旺。”张、章同音,但张旺如此解释,因为章才是主人的姓氏,可见,姓氏的重要性。例(2)中,老奴富财与主人富尔榖同姓,富姓必然是在富财卖身进入富家时被赐予的姓。而男子被出身高贵、有着显赫家庭的父辈收为义子之后,一般都会被赐予父辈的姓。在例(16)中就有“因录为义男,赐姓”,所以,“义男”能被用作指称“奴仆”是有其内在原因的。

二、“义男”与“家生子”

在例(3)中:“富尔榖听了,便又添上几脚,登时断气。只是这小厮是家生子,他父亲富财知道,进来大哭。夏学道:‘你这儿子病到这个田地,也是死数了,适才拿茶,倾了大爷一身,大爷恼了,打了两下,不期死了。家主打死义男,也没甚事。”这里的“义男”与“家生子”指的是富家一个小厮。“义男”与“家生子”否是可以说是同义词,在任何语境下都可以相互交替使用呢?

第一,“义男”是指通过签订卖身契进入主家进行奴役工作的男性,如果是女子被卖入主家,一般被称为“义女”。吕绍祖书中的一份义男买卖契约就证明了这一点:“立婚书某,今因日食无度,自愿将男、女名某,年命某生,凭煤与某明下为义男、女,得财礼纹银若干,自后听从使唤,永不归家。如内外人等、生端引诱,凭从证理,致立婚书并男。女手印,付主存。”④这是一份以婚书的形式买卖义男签订的契约,男性被称为“义男”,女性则为“义女”。《唐明律合编》中也有“皆不书为奴为婢,而曰义男、义女”⑤。明代小说《喻世明言》中也有“义女”指称卖入主家为婢女的例子。如:

(17)说这长老与这妇人与杨公相见已毕,又叫过有媳妇的一房老小,一个义女,两个小厮,都来叩头。(明《喻世明言》第十九卷)

“义女”与“小厮”并列,可见他们的身份一致。下文写道:“这媳妇、丫鬟去火舱里安排些茶饭,与各人吃了”,“义女”与丫鬟上下文对应。

而“家生子”是没有男女性别之分的,女子也可以被称为是“家生子”。例如:

(18)“为什么要赎你?”袭人道:“这话奇了!我又比不得是你这里的家生子儿,一家子都在别处,独我一个人在这里,怎么是个了局?(清《红楼梦》第一卷十四回)

(19)打他骂他,使他改过,撵了去断乎使不得。他又比不得是咱们家的家生子儿,他现是太太的陪房。奶奶只顾撵了他,太太脸上不好看。(清《红楼梦》第二卷四十五回)

(20)無樂使女人入我法律為沙門也。所以者何。阿難。譬如族姓之家生子。多女少男。當知是家以為衰弱。不得大強盛也。(《大藏經》第四卷)

例(18)、(19)中,袭人和太太的陪房皆为女子,例(20)说到“家生子”多女少男。以上三例均可表明“家生子”不分性别,是男性女性的统称。

第二,“义男”已卖身给主家,终其一生,只能在主家中充作奴仆,不能有其他职业。而“家生子”不同,他们能有别的选择权,可以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选择其他职业,甚至还能进入仕途。例如:

(21)宗忙问何事,三思道:“此去怀庆府有一孟县,现任知县乃是我门下家生子,提拔做了这县令,名叫高荣。这家人名叫高发,是他的弟兄。”(清《狄公案》第六十二回)

第三,“义男”既可以指家中奴仆所生的孩子,也可以指通过签订卖身契约所买的奴仆。例如《型世言》第十三回中被富尔榖打死的小厮,是主家的“义男”,因其父富财也为主家仆奴,生于主家,所以也被称为“家生子”。而“家生子”单指由家中奴仆所生的子女,那些通过卖身进入主家的奴仆则不能被称为“家生子”。

《汉语大词典》对“家生子”的解释为:旧称奴婢在主家所生的子女。例如:

(22)宁利其所有,遂进毒于能而死。宁初名福宁儿者是也,本李巡检之家生子。(明《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一)

(23)原来这赶露儿也是个家生子儿。(清《儿女英雄传》第三回)

清代赵翼在《陔余丛考》中也提到:“奴仆在主家所生子,俗谓之‘家生子。”

这些皆与笔者的论断相符。综上所述,“义男”与“家生子”显然意义上有点联系,但这两个词之间是有区别的。“义男”指称奴仆的时间并不早,但这不能否定这个义项的存在。语文工具书对“义男”一词的解释应该更加准确全面。希望以上拙见能为辞书编纂工作提供借鉴。

注 释:

①陈子壮《昭代经济言》卷2,周忱《与行在户部诸公书》。

②[明]管志道《从先维俗议》卷2,《分别官民家奴婢义男因以春

秋之法正主仆议》。

③徐珂《清稗类钞》奴婢类,大姓买仆。

④吕绍祖《新刻徽郡补释士民便读通考》。

⑤[清]薛允升《唐明律合编》卷二十二“良贱相殴”。

参考文献:

[1][明]陆人龙.型世言[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

[2]崔山佳.近代汉语词汇论稿[M].成都:巴蜀书社,2005.

[3]高文达.近代汉语词典[Z].北京:知识出版社,1992.

[4]罗竹凤.汉语大词典[Z].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

(周员宇 浙江杭州 浙江财经大学人文学院 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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