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夫之义利思想在当今社会的指导意义

2013-04-24 13:56梁龙
学理论·上 2013年3期
关键词:时代意义

梁龙

摘要:王夫之义利思想继承和发展了传统儒家义利思想,并进行了大胆而深刻的改造,辩证地分析了义利的不同层次,具有强烈的时代感。义利是完整的密不可分的整体,不论义在利先还是利在义先,最终要实现义利和合的理想状态。王夫之义利思想对我们当今中国社会所面临的经济发展与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之间的矛盾与问题的解决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义利不离;义利和合;历史过程;时代意义

中图分类号:B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7-0048-02

一、总论

自先秦以来,义利之辩就贯穿中国思想史的各个阶段,从诸子百家对义利概念的不同解释和观点的争鸣,到汉代经学开始的以儒家思想为主的义利观的传承与发展,兼有佛道两家义利思想的光辉闪烁其中,历代思想家都不曾停止对这一范畴的研究和完善,形成了逻辑严密、架构稳固清晰的系统理论。但大多都是将义和利对立起来,倡导和追求绝对的舍利而取义、重义而轻利。而处在时代和王朝大变革之中的王夫之,一方面在传统义利思想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归纳和扬弃,思辨地传承了自秦以来所形成的重义轻利的伦理思想,另一方面由于他个人所处的时代环境的影响,使得他对传统义利观进行了大胆而深刻的改造,将传统义利观中的合理因素和他时代视野下的独特认识杂糅在一起,使他的义利观思想有了新的发展和突破。在不同思想文明的激烈碰撞和历史变迁中,继承和发展了传统的儒家义利思想,形成自己具有强烈时代感的义利观,并以朴素辩证的历史观重新解释了义与利的关系。

二、“义”与“利”

“立人之道曰义,生人之用曰利。出义入利,人道不立;出利入害,人用不生”。(《尚书引义禹贡》)王夫之义利思想对传统的突破和发展就体现在这里。利是维系人的生存和社会生活的基础条件,而义则是人以及人的群体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所在。二者都是人类群体在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但它们不具有相同的重要性。在义与利的范畴之中,义是人类道德追求的终极目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也是千年以来儒家思想中对“修身”的根本要求。但这不代表利的追求就是错误的,更不代表宋儒“存天理,灭人欲”理论的正确。义利不是完全割裂的对立方面,而是在一定条件下有着变化和重合。

首先,义利并非单独存在,义中有利,利中有义。作为道德评价标准的义不是凭空存在的,是在以物质基础为条件的人类社会中的价值尺度。那么人类的生存必须依赖物利实现,无数个体为了维持生存而获得和追求的物质利益,是义这个道德尺度存在的绝对基础。“出利入害,人用不生”义利相对而不绝对,追求极端的“舍利而取义”不一定就能顺应心意抵达道德的制高点,反而很有可能“入害”。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和满足能够承载人类的生存,而人类以及人类社会才是道德标准的实施主体,保持人的生存,社会的存续和发展是公义,那么私利便融合于公义之中了,由此来看宋儒对利的完全否定是错误的。另一方面,利欲本身与道德亦非相斥。“要而论之,义之与利,其涂相反,而推之于天理之公,则固合也。义者正以利所行者也。事得其宜,则推之天下而可行,何不利之有哉?”。(《四书训义》)义的本质就是对大众有利,即对生命的保障,对人类群体和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万事万物无不从中获益。人之生欲,必求私利,而这是一切道德伦理价值实现的载体,所以义利之间并无绝对界限。

其次,义利不离。道德的实现最终要落实在利益基础上,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在很多时候相互重合,利在义之中,义在利之上。道德以利益为表现形式。“先立其大者以尽人道,则如天之无不覆,地之无不载,近取借身,饮食居处,富贵贫贱,兼容并包而无疑也。非此而欲忘之,皇者不可期月守,高者且绝人理而自狗天下,愈下于僻炙。”(《船山思问录》)在利益追求的过程中如果始终以大义为根本目的,以道德规范过程,利的追求就能得到满足和长久的发展。而如果只是以单独的道德考量来评价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不考虑道德实现的物质基础,那么义的追求就会沦为空洞的理想,甚至背反道德的终极目标。所以说只有利益被满足,才构成道德和大义的基础和条件。利益的追求不能无边际无限制,而是要以不违大义为前提,而合理的物质利益是道德实现的基础。利益是道德的基础,利益实现以道德规范为前提。

在论证了义利关系的基础上,王夫之对义在利先还是利在义先这一具体过程做了如下论述:

利在义先。在王夫之之前,宋儒所主张的“存天理,灭人欲”把利与义完全对立起来,所以依照常理王夫之这位宋明理学的传承者不可能形成与儒家传统理念相悖的观念。利在义先的思想似乎是完全与儒家传统理念背道而驰的,但是我们了解王夫之所生活的年代,在一个朝代更替,战火纷飞的时代,人的基本生存都得不到保障,王夫之身边的亲属多死于颠沛流离的逃亡当中,他对人的生存欲望有着深刻的理解,而社会现实也说明在最近的利益不能被保障的情况下道德的追求根本无从谈起。他在具体的生活实践当中,辩证地分析了儒家传统的义利观,是对宋明理学的批判,更是对宋明理学之前儒家传统义利观的理性回归。

义在利先。王夫之利在义先的理念并没有否定义在利先的存在,而是更进一步地完善了义在利先的思想,这并不矛盾。王夫之义利观的论述,其根本方法是辩证的,不论是义在利先还是利在义先,都应该在具体的历史过程中成为衡量行为的标准,“但在政教衰乱之世,则有义而不利者矣。”“政教衰乱”之时当义在利先,对盲目的无边际的利益追求进行严格的规范和限制,不可使人性丧失基本的底线。当礼教兴盛,天下太平,就应该发展和满足人的利益,丰富社会物质的方面,君子亦求利。礼教败坏之时,义才是一切行为的先决条件,必要的时候当舍生取义。王夫之对义利关系的辩证分析,最终的目的是追求义和利的统一,有利有义,义利和合,这是义利关系在实践中的理想状态。自始至终他反对完全对立和孤立片面的义利观。

义利作为道德与否的评价标准,划分善恶的行为分界线,究其原因是利的追求在大多仅仅是单纯个人私欲、小群体利益或者短期利益的需要,而能够代表和反映公众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则是义,所以衡量义利的界限和标准就是对于公众是否有利。而何为公众,公众的概念不是绝对的或者一成不变的,它只是相对于特定历史环境下的特定群体而言。涵盖范围各不相同,或大或小,不断变化的群体对义利的衡量有着根本的影响,此时此处为公,彼时彼处便有可能为私,所以义的衡量就具有层次性。王夫之说:“有一人之正义,有一时之大义,有古今之通义。轻重之衡,公私之辨,三者不可不察。以一人之义,视一时之大义,而一人之义私矣;以一时之义,视古今之道义,而一时之义私矣;公者重,私者轻矣,权衡之所自定也。”(《读通论鉴》)“一人之正义”这是指普遍的道德规范,“一时之大义”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则是遵循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而“古今之通义”则是一切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都必须以国家和民族大义为前提。这是义的三个不同层次,它们之间是一种递进关系,前者需符合后者的要求与规范,任何一种都必须在遵从“古今之通义”的框架下存在。“一人之正义”和“一时之大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解释,而“古今之通义”则是亘古不变的。

固然对义的遵循和坚守是社会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把义的要求孤立起来,而否定利的追求对社会存在的基础价值和积极意义,对社会发展不仅无益,甚至有害。在足够重视传统伦理观念的基础上,对义利观进行有时代特征的改变与发展,是王夫之对义利观的重建与解释中留给我们的启示。怎样既批判地吸收传统理念的有益部分,有很好的判断时代的特点,对义利观念推陈出新,使之以新的面貌作用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是我们在对传统的继承与发展当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历史发展的历程告诉我们,作为上层建筑存在的伦理观念,义利界定和评价体系适应社会发展水平的情况下,能够促进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对人的行为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着指导和规范的作用。而滞后的、片面孤立的伦理观念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桎梏。以时代潮流为方向,不断调整和转变观念,使道德水平与经济发展并驾齐驱,才是社会机能健康完善的保障。

三、“义”与“利”对当今我国国民道德的启示

总结王夫之对义利关系的论述,我们应当认识到不能无节制地放纵私欲,也不能把利益置于与道德完全对立的方面,而应辩证地理解义与利及其相互关系。作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集大成者和超越者,王夫之提倡贵义重利,追求义利统一,并融传统义利观以义制利的思想,引导我们正确看待个人的自我实现和社会发展,在利与义的关系中找到共同的部分,统一于自己的社会实践。我们纵观中外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不难找到一面面镜子,当社会道德沦丧,如何强盛的国度也不过是昙花一现,其兴也勃,其亡也忽。而一味追求道德的圆满,否定功利,故步自封也是败亡之道。以史为鉴,当社会群体对利益有所追求,才能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发展,不断增加社会物质财富,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而只有追求正当的利益,以促进社会大环境发展为前提的利益追求,才能保证社会机能的健康和持续发展。正确处理私利与大义之间的关系,以道德规范来抵制私利对大义的损害,引导人们兼顾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实现短期利益与长久利益有机统一。

王夫之的义利观对于我们在当今社会环境下的社会实践有着重要的价值,如何辩证地分析义利关系,统筹考量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不但要追求经济的发展,更要强调社会的和谐。中国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带来的是巨大的经济建设成就,社会面貌焕然一新,勤劳勇敢的中国人创造了历史,奇迹般的发展使中国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这是一条从未走过的道路,我们摸着石头过河,不可能面面俱到,曾经被经济腾飞所暂时消弭和掩盖的矛盾不会消失,而是积累下来。

在物质极大丰富的同时思想水平和道德体系的建设滞后,成为影响我们继续深化改革,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巨大障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拜金主义盛行,信仰缺失,失去了道德规范的利益追求使社会风气浮躁不安,矛盾显现。重塑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重建社会价值体系,使道德规范重新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发挥巨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同时道德规范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制约,更多的是体现在规范和引导,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把好关,站好岗,使我们在社会主义道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参考文献:

[1]王夫之.船山思问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2]王夫之.四书训义[M].长沙:岳麓书社,2011.

[3]王夫之.读通论鉴[M].上海:中华书局,2004.

[4]邓玉梅.论王夫之的义利观[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

[5]王泽应.王夫之义利观探析[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1992,(1).

[6]朱玉红.王夫之对传统义利观的继承与辩证分析[J].东疆学刊,2001,(3).

猜你喜欢
时代意义
《聊斋志异》中痴情男子形象书写
关于推进基层党校建设的思考
中央苏区廉政建设的发展及时代意义
新课程下传统文化教育与初中语文教学
关于西柏坡精神的内涵以及其具有的时代精神的意义探讨
喧闹深处有寂静
世纪末的赞歌——比亚兹莱插画艺术风格分析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时代意义
培养幼儿阅读兴趣的时代意义及其有效措施
论当代中小学教师核心价值观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