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伦
(作者系武警双鸭山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中队长助理,2013年获黑龙江省第九届“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记得在2003年我刚当兵的时候,从没敢想过能得到这么高、这么多的殊荣,当我站在央视演播大厅去领 “最美消防员”的奖杯时,我知道这个奖杯并不只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而是属于千千万万个为消防事业奉献出自己的青春乃至生命的战友们。
俗话说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可消防部队却是 “养兵千日、用兵千日”。作为一个消防兵来说,灭火战斗、抢险救援,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事,在群众受到危险的时候,挽救群众生命、保障群众安全则是我们的责任,可人民却把 “最美”的光环戴在了我的头上,这说明老百姓相信我们、认可我们,我们消防官兵更应该冲锋在前,捍卫授予我们的荣誉。
10年前,我从农村来到了消防部队。10年的时间,我从一个农村孩子成长为消防战士,领导和战友们对我的帮助很大。在新兵连里,班长手把手教我练队列动作;在训练场上,老兵带我学会了消防技能;在灭火救援中,战友和我一起出生入死;在日常生活上,领导关心我的个人成长——3600多天,我就像把根扎在黑土上的树苗,慢慢地成长,成长的不仅仅是身体,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成熟和进步。
开始来当兵时,我跟着战友们一起去参加灭火救援,每一次完成战斗之后,周围总会有群众向我们道谢。每当这时候,我都觉得当个消防兵真光荣,特别是我们战斗胜利离开火场的时候,觉得自己坐的消防车简直就是诺亚方舟,拯救别人的危难,心里感到特别的值。那是2004年冬天,一个农村的民房深夜起火,把本来就贫困的村民家里几乎烧个精光。火被扑灭后,事主掏出了一把零钱,说我们大半夜的救火太辛苦,非要我们拿钱去买点儿吃的。那个时候我在想,老百姓家都没了,数九寒冬的不知道去哪儿住,还惦记着我们救完火会累了饿了。回队后我把这个情况向队长汇报了,征得了战友们的同意,队里组织了一次捐款捐物活动,而后队长带着我去村民的家中慰问,送去了钱和生活用品,也算是尽了我们的一份心意。
2006年在我面对党旗宣誓的那一刻,至今仍然历历在目,父母给了我肉体的生命,而消防部队却给了我政治的生命,让我能够走得更远更踏实。当天晚上我给家里打了电话,告诉爸爸我没给他丢脸,没当逃兵,在部队入党了,以后还能有更大的进步。当兵离开家乡,远离父母,我没有办法帮助他们承担家庭生活的重担,唯一能够让他们高兴的,就是告诉他们我取得了新成绩,有了新进步,这也算是我尽了一份孝心。
作为消防兵,发生灾难时,别人可以为了自己的生命向外跑,而我们却要为了别人的生命往里冲。有时,我们冲进去,会挽救群众的生命,可有时候,也会无功而返。2007年6月份,一个在建工地的塔吊倒塌,有1名群众被3根钢筋扎中、生命垂危。尽管我们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可我们把他解救出来时,他还是失去了生命。在这之前,我从灾害现场抢救过活人,也背出过遗体,但却第一次眼睁睁地看着生命在我身边逝去。看着家属悲痛欲绝,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如果我再快些,他会不会有活下来的机会?从那以后,每次战斗,我都告诉自己和战友们,快一点,再快一点,也许我们快一秒,就能换回别人一条命,拯救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都说军人视荣誉大于生命,我觉得荣誉的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谁都想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可背后的付出却是非常巨大的,有时甚至会付出生命。2013年上半年,全国消防部队就牺牲了9名官兵,在黑龙江的消防史上,也有28位烈士,还有马玉清、马忠学父子两代相差19年先后在火场上献出了生命,与他们相比,我虽然经历了生死的考验,但我是幸运的,能够站在领奖台上,我觉得我是在代表我的战友们领奖, “最美”的荣誉也应该属于他们,属于我们整支消防部队,这是群众给我们的荣誉,也是使命给我们的责任!
灭火救援就是以命换命的战斗,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怎么样,但我一定会和战友们一起,奋勇冲锋、永不言败,用热血和生命捍卫 “最美”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