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现有女性社会组织2214个,其中,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131个,民间 “草根”组织2083个。其大体分成三种类型:一是以妇联为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妇女儿童基金会、女村官联谊会、女检察 (法)官协会、女文化工作者联谊会、女性专业合作社、女经纪人协会等;二是负责人为女性、成员中一半以上是女性,如社区或广场成立的文体娱乐、公益志愿、社会服务、协调管理类团队 (巾帼文明服务队、健身队、舞蹈队、合唱团、腰鼓队、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社区矛盾调解沙龙)等;三是以妇女儿童为主要工作或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如巾帼婚姻介绍中心、微笑礼仪培训学校、维权服务队等。
当前,我省女性社会组织在诸多方面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成为党委、政府重要帮手。女性社会组织的发展,为社会提供各种专业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特殊需求,在推动妇女参与发展、维护权益、提高素质、活跃城乡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助手和联结政府与广大妇女群众的纽带,与社会形成了相互依赖、共存共荣的和谐关系。女性社会组织在开展活动中,通过共同培养兴趣爱好、培育阳光心态、化解身边矛盾、控制冲突、降低风险、增进团结等,为政府职能转型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大庆市让胡路区成立“赵大妈调解室”、 “四点钟学校”、 “姐妹悄悄话”心理咨询室等,引领巾帼志愿者参与社会管理,对社区事务、居民群众需求进行协调服务。哈尔滨市妇联创建 “外来嫂平安之家”,举办流动妇女学习课堂,进行法律知识、平安知识、家庭教育知识、文明礼仪知识、卫生保健等知识讲座及就业技能培训,成为流动妇女的学习之家、活动之家、维权之家和心灵沟通之家,推动解决流动妇女劳动、健康、社会保障、人身权益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齐齐哈尔市妇联结合本市实际,大力发展手工编织行业,成立巧女工作坊,以其适合女性特点,生产方式灵活,技术要求较低等特点,为广大城镇妇女创业就业开辟了新的渠道。
——推动妇联工作模式创新。妇联组织把发展女性社会组织作为服务妇女群众、拓展维权维稳工作的主要载体,利用社会各方资源的平台,延伸手臂、拓展空间,实现了工作模式的创新。齐齐哈尔市妇联在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基础上成立了七色玫瑰志愿服务队,以开展社会公益、文化宣传、家庭教育、卫生保健、创业指导、心理咨询、权益保障为主要活动内容,通过主动承担社会义务,搭建服务平台,体现了志愿服务价值。大庆市女法官协会开展普法 “六进门”活动,结合个案和一定时期发生带有普遍性的矛盾纠纷,实行普法进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家庭和法庭,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延伸了妇联工作触角。大兴安岭女职工协会动员女职工深入开展岗位建功、学习成才、姐妹献爱心、文明家庭活动,拓展了妇联常规工作内容。女性社会组织这些活动模式,推动逐步形成以妇联为核心、社会组织多样化发展的优势互补、相互联动的新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有效促进妇女发展。女性社会组织的发展,为广大待业妇女创造了许多新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机会,缓解了妇女就业难题。牡丹江市妇联发动社区内下岗人员建立了 “知心、关心、同心”服务队,已创建文艺宣传、扶贫扶残、法律咨询、家政便民、老年服务、科普宣传、医疗咨询等14个小分队和一个知心生活服务站,形成满足社区居民多种需要的社区服务网络。其中一些诸如家政服务、医疗、维修等岗位,给下岗职工提供了就业机会,在服务中实现就业,促进了社会稳定。牡丹江市女性种养加协会打造 “专业合用社+农户+基地”的合作模式,把妇女和企业连接起来,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海林市柴连珍创办 “盛丰水稻专业合作社”,广泛吸纳周边妇女进入合作社,带领周边女性一起发家致富。
——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大庆市妇联巾帼志愿者协会通过开展 “五送、四进,红红火火过大年”志愿服务、 “扮靓百湖,巾帼志愿者在行动”、弱势妇女援助——情暖母亲行动”、“全民健身迎国庆”巾帼文明健身等活动,在扶困救弱、美化居住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等多个领域进行实践服务。
一是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目前,国家对社会组织实行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使大量无主管部门的、具有 “合理性”的女性社会组织无法注册登记取得 “合法性”,得不到 “制度”保护,影响了女性社会组织的设立和作用发挥。二是支持制度有待完善。目前还没有形成制度化、系统化的对女性社会组织的管理模式。政府的很多资源优势包括资金、项目、政策等民间组织得不到,没有可持续发展后劲。三是亟待推动发展公益性女性社会组织。目前,以公共利益、公共服务、维权维稳为发展目标的女性社会组织比例不足,使得社会公共服务需求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形成矛盾。四是自身能力建设需要加强。很多社会组织缺乏具有领导力、影响力的领军人物和专职从事社会管理的专业人才、专业知识、工作方法,导致内部管理不科学,缺乏完善规范的规章制度,缺少活动经费,活动质量偏低,社会影响力不强。
首先,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培育女性社会组织。一是积极推动相关部门放宽准入门槛。今年初,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首次被纳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这种背景下,建议先行推进和尝试降低准入门槛,使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妇女社会组织在数量上实现大幅增长。二是努力促进社会组织信息互联。建立培育女性社会组织发展的信息互联机制,实现女性社会组织登记后抄送同级妇联备案,公益创投项目中涉及妇女儿童服务的项目抄送妇儿办备案的信息互动。三是尽快建立 “女性社会组织孵化 (发展)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建议由省财政年度定额资助或从福彩等公益金中按比例提取,也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还可以从省市县级妇联妇女工作经费中划拨,重点加大对公益服务类女性社会组织规范管理、项目运作实施等方面进行资金扶助。
其次,要积极构建服务女性社会组织新体系。一是建立新型服务机构,鼓励县级以上妇联组织成立女性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完善培育、指导、服务 “三位一体”职能,加强对女性社团的管理和服务,调动各方资源,为创办初期的女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提供各类资源支持。二是培育专业工作队伍,协调政府推动各地、各部门把女性社会组织人才纳入培养规划,研究制定专职工作人员职业标准,并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女性社会组织成员的社会化工作专业素养;完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险政策,解决社会组织及从业人员实际困难;鼓励妇联干部、社区干部报考社工师,学习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提升基层妇联干部联系、指导服务各类社会组织的能力。三是强化政府项目扶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政府转移公共服务项目,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搭建平台。积极指导社会组织进行项目创意策划,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项目和活动,不断提升女性社会组织运作和社会生存能力。
第三,要不断完善管理女性社会组织新机制。一是完善 “枢纽管理”机制。建议成立女性社会组织管理协调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主动性、强化互动性,形成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把妇联建设成枢纽型社会组织。二是完善组织运行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社会团体选举工作、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社会组织商业活动等政策规定,指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逐步完善财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重大活动报告制度以及诚信制度建设,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公信度。建立民政、妇联、公安、税务、物价等部门相互配合,行动一致,协调运作的整合机制。逐步建立女性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客观评价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所起到的社会价值和效益。三是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各级妇联组织应积极帮助女性社会组织打造服务社会、服务妇女儿童的品牌,大力发掘和壮大在提供专业服务、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引领女性发展等方面具有潜力的女性社会组织,帮助其立章建制、加强管理,使之成为政府认可、规范的社会组织,更好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服务。四是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应在妇联成立女性社会组织综合监管部门,着力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服务体系,以及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维护女性社会组织良好发展秩序,促进女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