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业经济研究所 张枝军
本文认为电子商务环境本质上是一个由个性化消费需求驱动的网上无形市场,其基本组成单位是虚拟化的企业,具有明显的动态性、群聚性、虚拟性和高度的复杂性。动态联盟是为响应某一快速变化的市场机遇或共同目标而组建的一种网络组织形态[1]。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动态联盟合作项目是在商务活动开展过程中,以无形市场为背景,由动态联盟认定,具有共同绩效目标与完成期限,依托成员企业的核心资源,而进行的一系列内容丰富的活动。衡量项目合作成功的主要标志是项目是否按时完成,是否符合绩效预算,是否满足市场需求。合作项目一般由若干个子项目构成,具有参与的企业多、风险大、生命周期短、动态性强等特性,项目管理存在较高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因此,开展动态联盟合作项目的协同管理研究,对电子商务环境下联盟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电子商务业务流程具有一定的协同性。首先供应链上商务过程有明显的协同性,买卖各方之间的协作是商务活动完成的保证。企业内部、企业与企业之间均要通过计划、控制、调整等协调手段来满足市场,实现需求、生产、供给的匹配,从而达到协同,完成电子商务流程。另外,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将商品设计、工程、资源、业务、营销、管理以及服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是协同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技术之一[2]。
项目管理具有协同性。项目实际上是具有绩效、时间和成本等目标的有机整体,是一个系统,对项目运作的管理需要协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项目管理不但包括库存、生产、销售与财务等内部因素的协同,同时包括市场需求、生产、供应、采购以及交易等环节的协同。因此,电子商务环境下的项目管理是企业内外资源的协同。
动态联盟项目的协同管理是运用协同的原理,以协同管理系统为基础,根据电子商务环境下项目的特征和目标,通过协调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各成员的关系,形成协同机制,产生协同效应的过程。其根本目的是协调合作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使项目实施的进度、成本、质量协调一致。项目进度管理、成本控制、质量监控、知识管理等是项目协同管理的基本内容。而电子商务环境下合作项目的协同管理还应使合作企业间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协调一致,从而增加了项目管理的复杂性与难度。由于动态联盟是网络化的动态组织,因此,项目管理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动态性。
动态联盟项目的协同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很多学者认为协同包含通信、合作、协调、一致等多个级别,其中一致性是合作协同的最高境界。不同的协同级别对项目协同管理体系的要求不同,针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动态联盟项目,为了使联盟团队实现更高的效益增值,本文在一致性级别的协同水平上讨论构建动态联盟项目协同管理系统。根据电子商务环境下动态联盟合作项目的特点,本文认为一致性协同水平的项目协同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网络技术支撑的协同工作基础平台、项目信息协同处理模块、项目知识协同管理模块、项目数据管理模块、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模块。
协同工作基础平台由软件、数据库等构成,用来支撑、构建、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包含业务协同应用系统和应用软件,是项目协同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平台;项目信息协同处理模块是项目协同管理体系的输入输出系统,具有信息沟通与传递、协同信息的管理等功能;项目知识协同管理模块是一个在动态联盟内共享的、并不断动态更新的知识仓库,用来存储与项目相关的经验、技巧、工作收获等项目知识内容,供项目参与企业调用;项目数据管理模块是项目协同管理系统的数据仓库,用来存储项目运行与管理过程中的各类数据;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模块是项目协同管理系统的核心部分,包括项目启动、项目计划、项目执行、项目控制、项目总结等关联循环的阶段,是实现项目进度协同、成本管理协同和质量管理协同的根本保证。
动态联盟通常是以盟主为核心的强强合作组织,盟主企业对项目的运行具有组织协调功能,项目各节点通过盟主的管理与协调来维持有效的运行。盟主可以通过恰当的激励手段,来激发其他合作企业的积极性,通过规范合作企业的行为,降低项目运行的风险,提高项目合作的效率,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学者Macleod认为在合作成员稳定性相对较高的条件下,成员之间充分的“相互监督”协调,可以维持合作或生产的有效运行[3]。因此,有效的监督是项目协同管理的重要机制之一。
盟主和其他企业成员之间的关系,可以视为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是在共同分享项目收益的前提下,盟主参与项目的设计、或生产、或管理、或组织运行等环节的同时,具有监督其他成员的权利,即委托人为了项目合作利益的最大化,要求代理人努力地参与项目运行。但是由于代理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和有限理性,存在为项目提供低质量的产品或服务的可能。而项目合作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双赢”,委托方可以通过观测和评价代理方的行为,制定相应的监督措施。根据“委托—代理”原理,可以得到项目实施中委托方和代理方合作的最大优化值,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产生协调策略。
动态合同与一次性签订的合同不同,合同中一般不指明质量等级、服务水平等具体的条款。合同对象具有较强的动态性,成员企业只有在完成上一合同条款规定的任务以后,才具有执行下一合同条款的权限;合同条款根据项目进展和市场情况决定,灵活性强,盟主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因此,当盟主企业发现市场机遇,考虑组建联盟时,采取签订动态合同,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运用动态检查机制来约束成员的行为,能有力地保证自身的利益。
动态合同的内容涉及整个项目过程,合同中应明确成员企业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具有合同双方认可的项目阶段性成果质量或服务水平的评价指标与方法;明确成员因完成阶段性任务所获得的收益与支付方式;明确盟主对成员不能履行合同条款的惩罚措施,以及披露虚假信息的惩罚条款;合同中应规定盟主具有对阶段成果进行抽查评估的权利,具有选择下阶段成员的权利;合同中应具有成员为获取下阶段项目任务而必须达到的最低指标,具有自动获取下阶段项目任务的最低要求。
动态联盟合作项目采用动态合同和动态检查机制,对项目运行具有明显的保障优点,盟主企业把项目分解成阶段性的任务,根据合同条款逐步分配给成员企业,可以避免项目任务超过成员企业的能力范围,起到控制风险的作用;其次,盟主根据合同条款可以动态的检查成员企业任务的实施状况,判断成员企业的“努力程度”,为下一阶段决策提供正确依据;动态合同机制对于成员企业是一种竞争激励措施,成员企业如果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不准确地履行合同条款,不但有取消合同规定收益的风险,而且将失去下一阶段合同条款规定的分包任务,从而失去市场机会。
收益和风险是不可分割的,动态联盟因具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合作风险比较大,因此,风险和收益的管理是项目协同管理的重要内容。项目协同管理系统的风险管理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三个阶段,风险识别要从系统环境、市场环境、项目过程、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制定和执行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监视、回避、分散和转移风险来控制损失。其中能否实现收益的公平分配和风险的合理分担是风险与利润分担机制的关键。根据高风险高收益,多投资多收益的基本原则,把项目合作获得的总收益按一定的比例系数分配给项目成员,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分担”。
从系统的角度看,在维持协同机制的运行过程中,必须对环境变化与外部干扰产生的一些不协同性进行适时的调节与控制。其措施分为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机制包括组织手段和协调手段;外部控制机制主要包括文化素质手段和法律制度手段。
组织机制:即运用组织机制对项目合作进行协同管理的过程。主要通过控制内部资源与环境等要素,促进项目有效运行。其管理控制的过程是:项目过程信息的获取—信息的认知和处理—规定工作范围与主题—设计组织运行方式—分解组织行为结果—与预期目标比较修正行动方向—对组织协同状况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反馈,组成一个循环控制过程。
协调机制:运用组织内部的人文精神、行为习惯、道德约束、内部制度、人际关系等组织内部的软实力因素,来协调项目运作的内部环境,使项目参与人员间形成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合作氛围,使项目组织内部产生协同作用。
文化机制:利用项目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文化素养、技术水平等个体因素来控制和协调项目的运行,通过项目知识共享、专业技术培训和人文素质教育等措施,激发项目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项目团队的创新能力,推动项目顺利完成。
法制机制:运用法律与相关制度保障项目合作实施内容与进程,为项目的运行提供公正透明的法律制度环境,通过公正解决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商务纠纷,防范和制裁机会主义行为和违规行为,保障项目合作业务的正常进行。
[1]张枝军.电子商务环境下动态联盟企业信任治理机制[J].管理学家,2012(2).
[2]杜江萍.协同电子商务——21世纪的商务模式[J].江西社会科学,2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