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明
(江西省南昌市水务局,江西南昌 330038)
2011年初,“中国水都”在“南昌城市形象主题口号征集”活动中脱颖而出。同年9月,南昌市第十次党代会正式确定,要把南昌建设成为“具有‘鄱湖明珠、中国水都’特色的现代文明花园英雄城市”。随后,一个个水系整治的计划浮出水面,其核心内容是围绕河湖整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水利风景区。但是,“中国水都”仅仅就是城市水利风景区的建设吗?
自古以来,人类择水而居,文明因水而兴,城池滨水而建;“水”始终是城市兴起与发展的要素之一。北魏郦道元在《水经注》中这样定义:“水泽所聚谓之都”;由此可见,“水”自古就是“都”的基础,是“都”的应有之义。清末学者王先谦认为,郦道元注《水经》,目的在于“因水以证地,即地以存古”;借为《水经》作注,将水道所经之处的山川胜景、土壤植被、水文气候、历史沿革、人物故事、神话传说、民间歌谣忠实记录下来,可谓一部地理人文百科全书。这样一来,水不仅是作为“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的战略资源,还是城市景观的灵气所在,更是城市文化的源泉与载体。
因此,“中国水都”就应当有领先群伦的“水”,它不仅包括一流的“水资源”,也包括丰富的“水文化”,还包括协调的“水景观”。可以说,“水资源”是“中国水都”的物质基础,“水文化”是它的内在灵魂,“水景观”则是它的外在形象。
根据水利部2004年发布并实施的《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水利风景区是以水域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水利风景资源是水域及相关联的岸地、岛屿、林草、建筑等能对人产生吸引力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如此一来,绝大多数城市风景区都可以纳入水利风景区的范畴,而不一定必须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水资源管理单位负责建设、管理和保护的;因为大多数城市风景区都离不开水,特别是南昌,河湖众多,城市水面基本上已经或即将开发成各类规模的风景区。
由上可知,“中国水都”是一个更大的范畴。“中国水都”包括“城市水利风景区”建设在内的一个系统工程,“城市水利风景区”是“中国水都”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中国水都”建设成果的一个重要载体,但不能替代“中国水都”的全部。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水资源、水文化又是“城市水利风景区”的重要因子,“城市水利风景区”建设的同时,可以推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及推动当地水文化的发掘与弘扬。
根据“中国水都”的内涵,可以从“水资源”、“水文化”、“水景观”三个方面来构建“中国水都”的评价指标体系。
建设“中国水都”,就是要通过加大防洪抗旱减灾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应急水源及水系连通等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建设,通过包括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在内的一系列非工程措施的完善,构建一套完整的水安全保障体系;调整水系构架,整治周边环境,修复水体生态,维持健康的河湖体系。从而保证区域防洪除涝安全、供水安全,并为当地的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提供支撑与保障。
建设“中国水都”,就是要深度挖掘当地民众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创造的与水有关的科学、人文等方面的精神与物质文化遗产;结合区域文化特点与城市发展需要,塑造出富有时代特征与地域特点的“水文化”。并在“中国水都”建设过程中,不断丰富其内涵,发展具有其自身特点的涉水产业,构建高效有序的“水文化”交流与宣传平台。从而传承、重塑并彰显具有地域特色的“水文化”。
建设“中国水都”,就是要科学制定“中国水都”建设总体规划,分批建设特色河湖景点,打造亮丽、协调的“水景观”,营造人文和谐的滨水空间。在“水景观”打造过程中,切实赋予其当地的“水文化”内涵,从而通过这些物质载体,充分展示城市的过去、现在与未来,鲜活地体现出凝固其内的文化元素。
总之,建设“中国水都”,就是秉承“道法自然、人水和谐”的理念,综合运用各种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建设一个“水量充裕、水质优良、水系健康、水城交溶、水景相益、人水和谐”的“现代文明都市”。
2.2.1 维护安全、健康的水资源
建设完善的城乡防洪减灾体系,保障区域防洪除涝安全;建设与完善城乡供水体系(包括生产、生活、生态用水),保障水质与水量安全;加大防污治污的力度,切实提高水体质量,维持相应的水体功能,逐步提高自我生态修复能力,恢复河湖健康,从根本上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水灾害。
(1)城乡防洪除涝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实施堤防达标加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民生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城区排水系统的升级改造工程,逐步夯实城乡防洪除涝的工程基础;同时,加强超标准洪水控制、超标准积涝应对等预案建设,全面提高城乡防洪除涝能力。
(2)城乡供水体系建设。统筹城乡供水发展,通过扩网、联网等举措,逐步扩大城市供水服务范围,逐步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同时加强供水设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供水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供水应急预案,从而全面优化现有城乡供水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管理;全面加强饮用水源地(包括应急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对现状饮用水源地进行安全评价,并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3)城乡水环境整治。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特别是要解决好枯水期河湖纳污能力下降条件下的总量控制问题。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对江河湖泊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摸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督促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污染治理;切实加强现有污水收集管网改造与升级工程建设,逐步完成主要河湖截污与污水处理工作;全面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通过河湖清淤、水域连通、水体活化、生态修复等系列措施,逐步提升水环境质量。
(4)强化水资源的立法与执法工作。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南昌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南昌市城区河道湖泊保洁管理办法》和《南昌市蓝线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为水资源管理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同时,加强执法巡查检查,清理整顿城乡河源非法侵占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力争通过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保证全市河湖水面率维持在30%以上(领先号称“东方水城”的武汉市,其水域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6.1%),城区河湖水面率维持在25%以上(领先号称“北方威尼斯”的著名世界水城阿姆斯特丹,其城区水域面积占全市面积的24.2%),切实保证水功能区的水质均能够达到“南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目标。
2.2.2 彰显地域特色的水文化
南昌水文化源远流长,晋朝“许逊斩蛟治水”可谓妇孺皆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典故更是广为流传。许真君和万寿宫已成为赣文化的一个标志,其影响遍及世界;在很多地方,万寿宫已演变成了江西会馆。与黄鹤楼、岳阳楼并称“江南三大名楼”的滕王阁,因初唐才子王勃的《滕王阁序》而扬名天下,现已成为南昌的地标。因此,当下,需要继续保护和传承城市文化遗产,张扬本地人文底蕴,铸就地域特色的水文化。
(1)挖掘南昌水文化。南昌文化底蕴深厚,治水历史悠久,积极推动南昌水文化研究活动,挖掘历史水文化,了解近代水文化建设,全面整合资源,凸显与南昌深厚历史人文底蕴相称的地方水文化特色。
(2)彰显南昌水文化。研究并完善南昌水文化建设的体系框架,同时不断拓展南昌水文化的交流与宣传平台,带动涉水产业发展,保护、传承南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彰显、传播具有南昌地域特色的水文化。
2.2.3 打造亮丽、协调水景观
建成一个与当地生活习性相适应、与本地自然环境相协调、水系健康、人水和谐的的河湖景观与滨水空间,实现“见水、临水、亲水”的特色景观环境,恢复优美、宜人、充满生机的本来面貌,建构水系与城市的互动空间。
(1)编制规划,构建水都景观建设蓝图。制定中国水都发展战略和项目策划方案,启动景观建设、旅游发展、水产经济、历史文化保护与更新等专题研究,逐步推动水系综合整治、岸线开发与利用、河湖景观、涉水旅游发展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2)尽快启动近期景观提升工程。依据项目前期工作的成熟度,依次推出一批近期实施项目,如赣东大堤风光带建设、市民公园三期、幸福渠水系整治等。通过岸线整治与景观建设,打造出能够展示赣江独特文化内涵,具有较高旅游、休闲品质的亮点景区,从而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市发展步伐。
(3)适时启动远期景观提升工程。全面落实总体规划的建设内容,逐年完善城市水景观工程,如象湖、梅湖片区景观升级工程,赣江城区段岸线整治工程,包括乌沙河在内的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瑶湖、艾溪湖等重点湖泊岸线整治与开发利用等项目。
实际上,由于历史的原因,水利部门介入风景区建设与旅游开发的时间较晚,大多数依托河湖而建的景区由园林部门管理,湿地公园或保护区由林业部门管理,涉水人文景点又大多由文化或旅游部门管理。因此,由于这种“多头管理”的客观存在,作为“中国水都”建设的重要抓手,“城市水利风景区”建设在推进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制约因素,需要妥善解决。
3.1.1 规划与建设的问题
长期以来,城市水利风景区的统一规划无从谈起,“各自为政”必然导致景区建设的无序竞争与资源内耗,削弱了区域规模效益的发挥和整体竞争力的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在城市涉水利风景区建设中存在“低水平重复”现象,风格雷同,项目相似;在一片繁荣建设景象的背后,“个性缺失”正被越来越多的市民与专家所诟病,对于如何深度挖掘、全面保护和有效传承当地“水文化”,打造特色景观,彰显地域文化的思考还不够,体现得也不充分。
3.1.2 管理中联合调度的问题
水不仅是景区灵气所在,它还是城乡防洪减灾体系中不可或缺的载体。水利工程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保障区域防洪除涝安全,应完善城乡供水体系 (包括生产、生活、生态用水),从根本上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水害问题。不论是防洪除涝,还是防污治污,都必须立足于系统的观点,进行科学的联合调度。但是,现实中的城市涉水风景区分属各个部门,往往各自强调自己的景观水位与用水需求,“协调难”往往影响到水利工程的正常调度效果,造成一些本可避免的损失。
3.1.3 旅游项目开发的问题
城市河湖之中,大多数水体的流动性不强,自净能力较弱,净化污染物所需要的时间较长;即使是流动性较强的水体,因为深入人群密集区,也易受到污染。由于景区规划不规范,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动态性、长远性缺乏考量;往往因旅游项目的开发而对水资源的安全性构成威胁。
在打造“中国水都”的大背景下建设“城市水利风景区”,需要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机制,充分体现“市场化运作、产业化推进、企业化经营”的发展模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3.2.1 多方建设,统一规划
没有“统一规划”,是城市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中的瓶颈问题。因此,在“中国水都”建设的框架下,组建一个涵盖水利、建设、规划、园林、林业、旅游、文化等部门的高规格建设管理协调机构,就显得非常必要;并由这个协调机构牵头,制定 “城市水利风景区建设规划”,合理界定城市水利风景区的建设、管理与保护范围,在充分考虑水环境、水生态和水利工程效能发挥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和布局各种要素,协调景区的多种功能,建立以城市水系为骨架、与水资源相匹配的水利风景区的发展构架。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梳理现有城市涉水风景区的基础上,结合城市未来发展的需要,明确城区内水利风景区的范围,划分风景区的功能结构,调整风景区的空间布局,评估风景区的环境承载能力,明确水面、水位、水质、水量等水体的主要控制性指标,提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的具体要求。
(2)科学确定城市水利风景区建设模式与旅游开发项目。在不影响水利功能正常发挥的前提下,突出水资源的独特优势,做好“水文章”,充分发挥水体的休闲娱乐功能;同时,还要充分挖掘当地“水文化”,使公众在享受优美的水环境、和谐的水景观同时,能够认识、了解并宣传“水文化”。
(3)协调好城市水利风景区规划与相关水利及城市发展规划的关系,合理避开外界因素对景区功能的干扰,将城市水利风景区建设纳入区域水利建设总体规划、“中国水都”建设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从而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此外,还要制定防洪除涝期间的水系联合调度规则,以及水利工程在发挥供水、航运等功能时的旅游项目开展方式。
3.2.2 共同开发,归口监管
城市水利风景区建设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应当以市场为导向,合理分析市场结构特征与地理特性,全面了解公众参与风景区的方式与偏好,引导不同的建设主体进行准确的市场开发定位,在规划的框架内,创造性地建设各类城市水利风景区,开发相宜的旅游产品。
不论是城市水利风景区的建设,还是运营管理,都需要在建设管理协调机构的运作之下,分清水利、建设、园林、文化、旅游等诸多部门在其中的职责,才能做到有效监管。
地方政府应该通过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等举措,明确水利部门在水环境、水生态及水利工程系统调度方面的监管责任与权利,明确建设、园林、文化等部门在水景观建设、水文化弘扬等方面的监管责任与权利,明确旅游、安监等部门在旅游项目运行及配套服务方面的监管责任与权利。从而让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整治、水景观建设、水文化弘扬、涉水娱乐项目开展等活动都有章可循,各类项目能够有机融合、和谐共生。
水利风景区建设是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活力的有效途径,是打造“中国水都”的重要抓手。只有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严格保护水资源,才能创造良好的水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的宜居需求,才能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才能保护和传承城市文化遗产,张扬当地人文底蕴,才能打造一批亮丽、协调的“城市水利风景区”,充分展现“中国水都”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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