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凡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 《社会科学辑刊》编辑部,辽宁 沈阳110031)
当今,中国社会的发展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居民消费能力不足造成的经济发展动力不足,二是过度消费现象的大量出现导致资源的巨大浪费以及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消费现象的同时并存,构成了中国自迈进消费社会以来的总体特征。而它也成为我们研究当今中国的消费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生态问题的前提和背景。
中国迈进消费社会的过程是与改革开放的进程相伴而生的。在此之前,中国一直是一个苦行者社会[1]42。苦行者社会也可以称为生产者社会。它是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物质并不丰富的历史条件下的必然选择。在苦行者社会中,全部的社会资源被政府集中起来发展工业和经济,人们的消费欲望和消费行为受到抑制。政府占有并支配着所有的资源,所谓的消费品就是生产出来的产品。人的世俗利益被降至最低,政府通过向民众承诺一个美好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来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与此相应,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的品质作为全民道德被加以推崇,人是集体中的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个人。但是,“文革”的到来打破了这种平衡,特权现象、走后门现象的出现,挑战着人们对共产主义这个终极理想的信仰,神圣的精神激励机制遭到人们的质疑。在这样的背景下,以世俗的物质激励代替神圣的精神激励就成为历史的必然。而这一转变需要借助政府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才能实现。伴随着世俗利益受到肯定和推广,消费不再受到抑制,而成了制度和文化鼓励的对象,并取得了和生产同样重要的地位,中国由此进入了消费社会。
然而,消费在中国合法身份和地位的取得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有学者指出,政府的消费政策经历了三个不同阶段的演变:补偿消费政策阶段(1979-1988年)、适度消费政策阶段(1989-1997年)和鼓励消费政策阶段(1998-2004年)[2]。国家消费政策的转变与投资、出口两驾马车的失灵不无关系。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中国的产品出口大幅度减少,中国的经济受到了巨大的影响,这也迫使政府加快将内需作为拉动经济的增长点的步伐,因此从1998年开始,拉动内需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所在。
但是,与其他发达国家不同的是,中国进入消费社会以后,消费主义并未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大众化的生活方式和主体意识,而是“准大众化”的生活方式和主体意识[1]311。也就是说,在中国城镇的大部分地区,消费主义为大多数人所认同并接受,但是在个别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以及收入较低的人群中,依然奉行着节俭主义的生活模式。而消费主义与节俭主义并存也是上面提到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消费现象在国内同生共存的不可忽视的要素。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就了上面提到的那些消费现象呢?这与中国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相关。有学者曾提出:“30年来中国有两场改革,或者说,30年来的中国改革,有两个阶段。从1978年三中全会到1989年是改革的第一阶段,它的主要使命是结束“文革”:从广场政治重返世俗生活。这一阶段的发展趋势,是摆脱计划经济,建立非计划经济的模式。但有关非计划经济的模式是什么,党内是有前后徘徊的。由于传统意识形态的束缚,我们始终不敢正面肯定‘市场经济’。1989年‘政治风波’之后,改革中断,徘徊了三年。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第二阶段改革启动。第二阶段改革有很多第一阶段不具备的特点:经济体制改革大踏步地前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幅度、广度、深度远远超过第一场改革,‘市场经济’写进党的最高文件,即十四大文件。不过,第二阶段也有不同于第一阶段的特点:第一阶段改革是有双向目标的(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第二阶段改革只有一项目标:经济体制改革;而政治改革进度极其缓慢,权力不受监督、制约,此阶段成为官员权力的盛大节日。制度性腐败丛生,千百万民众产生被剥脱感,产生被改革开放抛弃的那种离弃感。”①参见朱学勤2007年底在广州的一场讲演《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经验总结 著名学者朱学勤开讲》,转引自王宁:《从苦行者社会到消费者社会》,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390页。
正如上面所指出的,中国的改革包含两个不同的阶段。在第一个阶段,政府的改革重点在于纠正“文革”时期重政治斗争、轻经济建设的社会状况,将民众的注意力转移到经济建设中来,同时逐步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激发经济活力。这一阶段是将社会主义这块“蛋糕”做大做强的过程,全体民众都从中受益,可以说是一个共赢的发展阶段。但是到了改革的第二个阶段,即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更加深入,经济也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但是,与此不相协调的是,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几乎陷入停滞状态,而这一点也导致了权力寻租、权力腐败现象的愈演愈烈。全民受益的模式被打破,收入差距迅速拉大,贫富分化加剧。社会开始出现分层,一些权力的所有者以及因为权力受益的人群形成了利益集团,并通过某些政策来巩固自身的既得利益。与此同时,有相当大的一批人在改革的第二个阶段被剥夺了权利,包括工作的权利以及享有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的权利,成为社会的弱势阶层。受益阶层和失利阶层由于在收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形成了不同的生活圈子,并遵循着不同的消费模式和消费理念,而这也意味着,在当今的中国社会,消费领域的双轨化现象出现[1]397。
消费领域的双轨化既体现在私人消费领域也体现在公共消费领域,而公共消费领域的双轨化还在某种程度上助推了私人消费领域的双轨化。公共消费领域的双轨化指的是医疗、住房、教育等公共产品不再是在全民范围内普遍的、平等的分配,相反,由于政府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市场化改革,使得收入高的和收入低的、体制内的和体制外的群体享有了不同的社会权利,进而对其后的私人消费行为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公共消费领域从国家负担转向市场化,是政府消除计划经济体制弊端的重要一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公共领域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凸显出它的弊病,政府在公共领域的支出过大、负担过重,因此,政府力图卸除在公共领域所背负的财政负担,社会福利保障体制和福利制度的改革就在这个背景下推行开来。应该说,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但是公共消费领域市场化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首先,社会不同群体的“社会权利”发生了分化。一部分阶层和群体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体制之外,而另一部分群体则享受着良好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其次,由于政府减少了对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财政投入,允许教育和医疗机构提高收费标准,因而民众总是要面对教育和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现实。这部分支出的增加,提高了民众的生活成本,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居民的消费意愿,降低了居民的消费能力。最重要的是,公共消费领域的变革进一步分化了消费者的分层。对高收入的人群来说,公共消费支出并没有对他们的消费能力造成实质上的损伤,因此对于他们的消费意愿也没有产生负面的影响。而对于中低收入人群来说,原有的社会福利消失了,他们被迫增加储蓄或是加大在公共消费领域的支出以获得原本由国家主导的社会保障,因此,这方面支出的增加对他们的消费能力产生了实质性的弱化作用,因而抑制了他们的消费欲望。可见,公共消费领域的市场化不但没有达到通过资源的再分配来调节社会各阶层的收入水平、缩小各阶层收入差距的目的,反而使得弱势群体产生了被剥夺感和相对贫困感。
除了公共消费领域的双轨化,私人消费领域内也存在着双轨化的现象,即收入较高、消费能力较强的消费者集团和收入较低、消费能力较弱的生产者集团相互分化,并且奉行着各自的消费逻辑和消费伦理。对生产者集团的成员而言,由于他们的收入较低而支出所占的比重较高,因此他们的消费选择十分有限。生存是他们生活的重心,而节俭是维持收支平衡的唯一手段,因此他们奉行的消费伦理是节俭主义。
奉行节俭主义伦理的人群,不仅包括在城市中打工的农民工,还包括由于国家的结构调整而产生的城市新贫民(包括城市的下岗职工以及城市内收入较低的人群)。这些人群尽管奉行着节俭主义的消费伦理,但是却付出了昂贵的“心理成本”,其中之一就是社交回避与自卑。消费不但不能成为他们彰显身份的手段,反而会让他们产生更大的自卑感和心理不适。因而,在消费生活的运行轨道上,他们与消费社会分道扬镳了。
与生产者集团不同,消费者集团奉行的消费伦理是消费主义。对消费者集团的成员来说,消费既是自我呈现的方式,也是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的建构方式和表达方式。因此,消费水平的高低、消费能力的大小反映了一个人拥有的财富的多少,进而反映了这个人社会地位的高低。正是由于消费的这一表达功能,人们总是通过“炫耀性消费”来彰显自己较高的社会地位或者通过“潮流性消费”来体现自己依然“存在于”自身所处的社会。因此,奉行消费主义的人们总是处在对不断更新的欲望的追求和满足的过程中。可以说,消费主义实际上代表了现代社会的欲望形态,并由此体现为以下三个特点:一、欲望的形成超过了“必需”的水平;二、欲望具有无限性;三、人们产生了新产品的无限渴望[3]。也就是说,人们不断膨胀的消费欲望被广告和时尚所引导,并通过人对物质和享乐的不断追求表达出来。因此,在现代社会,物质主义、享乐主义、表现主义盛行。所谓物质主义,就是指消费者对市场上不断推出的新产品具有不断占有的欲望。家用电器的普及、轿车热的出现以及手机频繁的更新换代均是如此。可以说,对物质的不断追求代替了对宏大理想的追求进而成为个人的奋斗目标。而享乐主义就体现为人对于享乐的无止境追求。在享乐主义看来,享乐是人生的目的,同时也是释放和缓解日常生活压力的一种有效方式。比如,旅游就被人们看做是放松身心、缓解压力的有效手段,因此旅游消费不仅被人们所认可,更被社会所推崇,尽管它相对于家庭其他的休闲方式来说会产生更大的成本。所谓表现主义,就是指人们借助消费来表现自己的品味、情趣、地位等等。比如,人们花大价钱在服饰、首饰等高档消费品上,以此彰显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消费活动对环境的压力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人类从自然界中索取生活、发展所需的材料供给消费,造成了资源、环境的破坏和负担;第二,人类向自然界排放废物,从而影响生态环境。人们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人类影响生态环境的强度。在当今中国,城市与农村、生产者集团与消费者集团之间都存在巨大的差异——无论从消费能力还是消费来看伦理均是如此。如果一部分人的消费长期维持在较低的水平,那么贫困、失业等问题会激发大量对短期利益追逐的行为,使得自然资本被迫与较低层次的劳动力相结合,社会发展所付出的资源代价越来越大。同时,高收入人群并未因为奢侈浪费而付出较高的代价,这也鼓励了他们奢侈的消费模式,并加重了环境的负担。因此,消费水平的不平等是生态问题出现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此,首先,政府应加大对不发达地区和不富裕人群的财政支持力度,改善不发达地区和阶层的生活水平,并将大量的资源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和反哺自然中来,适度扶持开发落后地区的能源、旅游和资源,改善生活环境,增加收入机会。同时应加强对落后地区教育和科技的投入,提高人口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其次,要研究和开发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在消费社会,消费取得了和生产同样重要的地位,因此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就要和消费促进结合起来。开发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并和环境友好的消费品是一个不错的方案。只有形成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服务的市场,才能引导消费行为,这就需要政府利用政策,对符合环境友好的生产在政策、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实行相应的退出市场的机制。
再次,要普及循环消费方式,对尚可利用的生活消费品实施再利用。这需要我们积极规划,例如征收有差别的垃圾处理费,积极推进二手市场的建立,鼓励规范化的网络交易等等。
最后,要发挥政府在可持续消费中的积极作用。也就是说,政府不仅是政策的制定者,同时也是国家最大的消费者。政府的消费金额巨大,消费对象广泛,因此政府消费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强大的示范与导向作用。但是,在我国现阶段,还存在着公共消费中的巨大浪费,政府职能消费的监管也存在欠缺,因此,应以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评价体制来引导各级政府节约成本,树立政府消费效率观。同时,建立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克服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
[1]王宁.从苦行者社会到消费者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2]房爱卿,范剑平,朱小良.我国消费需求发展趋势和消费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第1章.
[3]Pasi Falk.The Consuming Body[M].London:Sage,199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