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包待制陈州粜米》中的包公形象

2013-04-12 06:08
关键词:陈州包公包拯

黎 凤

(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西方一位戏剧理论家说过:“一部戏的永久价值却在于人物塑造。”[2]包公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真实人物,但从北宋开始包公就不断地被民间神化,胡适曾说包公是“有福之人”,是个“箭垛式”人物。由于他在人们心目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百姓期待的希望,向往的光明,所以很多包公的故事并不是源于他本身的经历,而是后人将其加上去的。从元代开始,各种民间艺术形式中对包公形象的塑造不断地增加,尤其是戏剧,由于戏剧在民间的旺盛生命力,渐渐地包公这一形象发展成为了民间戏曲舞台上的神人。

然而在《包待制陈州粜米》中的包拯却并非以往包公戏中所看到的一出场就断案如神的神人,而是一个贯穿于整个剧本中的性格复杂、充满生活气息、血肉丰满、更加立体化的“人”。以下,本文从由“神”到“人”、由“客”到“主”、由“肃”到“谐”这三个方面对包公的形象进行简要的分析。

1 由“神”到“人”

元代是中国戏曲最繁荣的时代,作品甚多,尤其是包公戏,《包待制陈州粜米》则是元杂剧包公戏中的精品。在以往的包公戏中,如《蝴蝶梦》、《生金阁》、《盆儿鬼》,包公都是借梦境或鬼魂来破案,在这些剧中包公是个上通天神,下同鬼神的神人。而此剧中,对于包拯“日断阳,夜断阴”的这种神化的本领并未着太多的笔墨,基本表现的是一个生活在现实中有血肉有个性的人物形象。

包公开场便唱到:“自从那云滚滚卯时初,直至日淹淹的申牌后”【第二折正宫端正好】,表现出其积极的入世态度。继而“刚刚是无倒断簿领埋头,更被那紫澜袍拘束的我难抬手,我把那为官事都参透” 【第二折正宫端正好】。他已看透官场人情,萌生退隐之意。他来到相府,也只为“致仕闲居”。如此可见,他似乎已经无力与这些顽固特权人物斗争。他“曾把个鲁斋郎斩市曹,曾把个葛监军下狱囚” 【第二折滚绣球】。可这样秉公执法,为百姓服务,落得的是“和那权豪每结下些山海也似冤仇”“剩吃了些众人每毒咒” 【第二折滚绣球】。因此还借古评今了一回:“想前朝有几个贤臣,都皆屈死,似老夫这等粗直,终非保身之道”,“有一个楚屈原江上死,有一个关龙逢刀下休,有一个纣比干曾将心剖,有一个未央宫屈斩了韩侯。那张良呵若不是疾归去,那范蠡呵若不是暗奔走,这两个都落不的完全尸首。我是个漏网鱼,怎敢再吞钩?不如及早归山去,我则怕为官不到头,枉了也干求。”【第二折滚绣球】历史上这些闻名朝野的贤臣们,最后却不得善终,让人寒心。因此包公决定像张良和范蠡一样激流勇退。其实,包拯内心深处流露出的一种对现实的无奈感,也是包拯作为一个普通人面对这样悲剧的时代,也会有苦闷,有无奈和愤慨。

尽管包公想到“从今后,不干己事休开口”【第二折滚绣球】,但他并没有真正的“致仕闲居”,当小别古从陈州远道而来向他诉说冤屈时,他早已忘了自己要退隐的心迹,而是再次返回议堂,毅然担负起为民请命,惩治贪官的责任。面对这些贪官他愤慨道:“那权豪势要是俺敌头”【第二折呆骨朵】,“我一点心怀社稷愁” 【第二折小梁州】,“看那个无知禽兽,我只待斩了逆臣头”【第二折幺篇】。面对权势的挑战,包公没有让百姓失望,他不避权贵,为民请命,替百姓申冤,他处死小衙内与杨金吾,为的是“与那陈州的百姓分忧”。他的正直无私使得“一个包龙图暗暗地私行,唬得些官吏每兢兢打战”【第三折南吕一枝花】。

由此可见,包公基本就是人们心中的正义之化身,人们将对贪官污吏、社会统治的不满、愤懑、反抗都汇成同一声音,并通过包公这一代言人传达出来。作者用简单而又不乏气势的曲词将包拯“与那陈州百姓每分忧”的决心表现得淋漓尽致。

剧中的包公形象已从以往高高在上的“神”转变成了一个有感情、有内心的矛盾与纠结的“人”。这一转变也不免传达出作者内心的矛盾,元代法律规定:凡妄撰词曲意图犯上恶官,处死刑;凡乱判词曲讥仪他人,处流刑[3]。作者面对这种限制,无法正面揭示现实,只有借助历史故事来抒解心灵。因此作者在塑造包公的形象时已经将自身与之合为一体了,他对社会有种失望、无奈之感,但心中却仍有不甘,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公案剧的一些悲剧色彩,正义的一方无法用正面手段来战胜邪恶势力,有冤的民众也是经过种种苦难才可能得以讨回公道。

正如剧中第四折最后虽然对刘、杨进行了处理,但也是借用第二折中“只赦活的,不赦死的”赦书措辞,才得以实现让小别古报了仇又能不承担杀人的罪名还可处死了小衙内的目标。为张别古申冤表现了包公的智慧,但也不得不说含有浓厚的民间传奇色彩,一种民众的期待,一种对黑暗的不公平的社会现实的不满,为官如包拯者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无奈悲戚之感,为民者有“伸冤无门”愤慨凄凉,所以这里包公形象的转变应该是作者自我内心的写照。

2 由“客”到“主”

众多周知,与西方戏剧相比,中国戏曲大多是倾向于有个光明的大团圆的喜剧结局,因此在故事最后,总会有个强有力的人,能够确实解决戏剧中的矛盾,这个强有力的人往往就是至高无上的皇帝或是拥有特权的钦差大臣,一出场就可以扭转乾坤,实现大团圆的结局。如宋元话本中《合同文字记》、《三现身包龙图断冤》,这些作品中的包公其实并不是主要人物,而是一个“过场式”或是“尾巴式”的人物[4]。所以他的形象比较单一,只是满足观众的一个心理期待抑或是代表大众的一个诉求而强加植入的一个外力因素,他就像是戏曲舞台上的一尊民间的正义之神,可以为百姓昭雪一切冤屈,一个人们心中的清官代表,可以打败一切贪官。其实对于这种案件的审理,换成任何一个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清官,都可以解决最后的矛盾,并不只有包拯才可以。因此在这些包公戏中,包拯其实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并不是整部作品中的一个主要角色,而只是一个实现光明结局的使者。

但在《包待制陈州粜米》中,包公就不再处于一个“客”的地位,而是反“客”为“主”了。整部剧是四折一楔子,除了楔子和第一折之外,接下来的三折都是包待制的主场,他基本贯穿于整个剧中,从接到状告到微服查勘,最终侦破此案,这是一个完整而复杂的侦破过程,在此查勘的过程中主要表现了包公如何分析案情,收集证据的机智、敏锐,同时还展现了包公的幽默、风趣的一面。

3 由“肃”到“谐”

历史上真实的包拯病逝后,谥号“孝肃”。从这可以看出包拯的特点主要集中在“孝”和“肃”这两点上。关于他的“孝”,因其历史和传说不太一致,故不敢妄下结论。关于“肃”,则可从历史上一些名人对他的评价中得知,如欧阳修:“清节美行,著自贫贱;谠言正论,闻于朝廷。”[5]刘敝称赞他:“识清气劲,直而不挠,凛乎有岁寒之操。”[5]司马光称道:“包拯最名公直。”[5]从第三折的开始,作者在描写随从张千陈州路上的抱怨吃“落解粥”,想吃“肥草鸡儿,茶浑酒儿”时,包拯故意逗他,说前面有的是,“尽你吃,尽你用”,还要“与你那一件厌饫的东西”。让张千不断地猜“敢是苦茶儿”、“萝卜筒子儿”、“敢是落解粥”?“你脊梁上背的是什么?”“背着的是剑。”“我着你吃那一口。”“爷,孩儿则吃些落解粥儿倒好。”看到这样生动幽默的调笑,打破了历来以“孝肃”闻名的包拯形象。

除此之外,包公的诙谐、幽默的一面,还体现在包拯微服查探案情的过程中。包拯虽为钦差大臣,但他并未大张旗鼓的进入陈州,而是在快要到陈州时,让张千先走,自己乔装成庄稼汉,土里土气的,并嘱咐张千道“我在后面,如有人欺负我,打我,你也不要来劝,紧记着”【第三折梁州第七】。正好快到接官亭的时候,看见妓女王粉莲从驴上摔下来了,“自家挣得起来,驴子又走了” 。她一眼看见我们这庄稼老儿,连忙就喊:“兀那个老儿,你与我拿住那驴儿者。” 【第三折梁州第七】他果真就过去为她拿驴,扶她上驴,为她牵驴,一直牵到接官亭,并在途中从妓女口中收集刘杨的罪证。接着就到了接官亭,两个赃官看在侑酒的妓女份上,赏他酒肉吃,他却拿给驴吃,惹怒赃官,把他吊在槐树上。有趣的是:他们本来到接官厅,就是专程迎候钦差,不料却把钦差高高吊在树上。更妙的是包拯让张千“休言语”,当着他的面,还若无其事地亲自把王粉莲扶上驴。真可谓“普天下谁不知个包待制正授南衙开封府尹之职;今日到这陈州,倒与这妇人笼驴,也可笑哩”【第三折梁州第七】。

包拯在剧中也为自己的行为自嘲了一番:“我怕按察司迎着,御史台撞见。本是个显要龙图职,怎伴着烟月鬼狐缠;可不先犯了个风流罪,落得价葫芦提罢俸钱。”【第三折牧羊关】这里通过包公的自我打趣,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平易近人,幽默诙谐有血有肉的包公形象。

4 结语

综上所述,剧中包公是正直廉明、刚正不阿的清官,并不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是一个有思想、有智慧而又不乏诙谐幽默的富有人情味的“人”。这虽与历史上真实的包拯存在一定的距离,但他代表的是元代人民和剧作家对光明和正义的向往与渴望,并且一定程度上成了怒放于专制制度祭坛上的鲜花,在这一点上,艺术的包拯可能比历史上的包拯更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包待制陈州粜米》中的包公形象经历了由“神”到“人”,由“客”到“主”,由“肃”到“谐”的转变,从而使这个备受人们喜爱的人物形象更加立体化、生活化,也更加受到民众的喜爱。

参考文献:

[1][明]臧晋叔.元曲选[M].北京:中华书局,1958.

[2]周国雄.中国十大古典喜剧论[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1.

[3]范嘉晨.元杂剧包公戏评注[M].济南:齐鲁出版社,2006.

[4]王之涵.民间的包公崇拜与包公戏研究[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7.

[5]杨绪容.百家公案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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