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燕
(西藏民族学院 文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舟曲县,历史上称为西固,位于甘肃省南部,甘南藏族自治州东南部,白龙江中上游,地处青藏高原东缘,南秦岭西翼与岷山山脉交会地区。属西秦岭地质构造带南部陇南山地,境内山峦连绵,群峰耸立,海拔高度1173~4504米,相对高差3331米,属暖温带湿润区,具有明显的季风气候,特点是寒暑交替明显,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降水少而不均匀。山峰多、平地少、森林密是舟曲县的一大特点,自古以来,舟曲地方的自然资源就以森林为主,舟曲县也因此成为甘肃省优良的用材林分布地区之一,新中国成立后,舟曲县有林业用地为287.67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64.28%。森林覆盖率为55.16%,1990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下降至211.43万亩。此外,舟曲县还分布着一些草场,共有草甸、灌丛和林缘草场总面积121.94万亩,其中可利用面积82.61万亩。优良草场多散布在原始森林中央和周围,境内主要河流白龙江、拱坝河、博峪河过境流程总长193.5公里,沿途有40多条支流注入,集水面积2983.7平方公里。[1]还有高山湖泊若干,森林、草地和河流、湖泊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其中,森林是这个自然生态系统的核心,对于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改良土壤质地、改善区域小气候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舟曲主要生活有汉、藏等民族,总人口为13.5万人,其中,藏族人口4.67万人,汉族主要居住在县城和河谷地带,藏族多居住在山林中,其居住地按传统分为上河片、山后片和山前片三大块,县城以西的上河地区和以东的山后地区多为藏汉杂居地带,民族关系非常融洽。回族是从2004年以后才进入该县经商的流动人口,主要居住在县城里,人口不多。
根据现有文献资料和口碑资料来看,舟曲历史上的原住民是羌人,移民可分为藏族移民和汉族移民两大部分,藏族移民是在唐蕃之战时期随着吐蕃军队的东迁而形成的[2],藏族移民逐渐与羌人相融合,成为舟曲藏族的主体,而羌人遂不闻于史,但舟曲民间一直认为当地藏族与羌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也是当地人将舟曲文化称为“羌藏文化”的原因。汉族移民的来源主要是中央王朝派遣的戍边军队、屯田者、逃难者和淘金者等。随着历朝历代的汉族移民不断迁入,使舟曲逐步形成了藏汉杂居的民族格局,推动着舟曲的经济社会发展。现代以来,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随着地方资源开发的实际需要,又增加了成建制的技术工人,成为规模较大的新型移民。这些移民的到来,不但带来了新技术,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对当地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观念都产生了很大影响,也深刻改变了当地的自然环境。
舟曲自古是陇右西陲,一线通路,三面临番,居洮岷阶文之间,为左控右犄之地,是通陕川之要冲,为兵家必争之地。据《舟曲县志》记载,唐末至五代,舟曲在吐蕃势力范围内。元二十六年(1289年),立西固城军民千户所。翌年,旋改为蕃汉军民千户所。元惠宗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改置西固蕃汉军民上下千户所,属阶州。明朝取代元朝后在甘南藏区建立了各级地方政权,派驻军队进驻这些地区,又实行军屯制度以养兵。明洪武四年(1371年),傅友德率兵由秦陇入蜀,西固千户韩文举众归附,改西固守御千户,隶岷州卫。洪武七年三月(1374年)置巩昌西固城等处千户所,以故元番汉军民世袭千户韩文质为正千户,世袭副千户严志明、严才为副千户。此前,舟曲并无建城记载,直到洪武十四年(1381年)西固千户姚富以旧城为西关,修筑西固新城,周三里,高三丈,池深八尺,辟四门:东曰望阳、西曰戎服、南曰镇静、北曰永泰,南、西、北三门,俱覆以楼,东门在驼岭上,无楼[3],洪武十五年四月(1382年),改西固城千户所为军民千户所。在这个过程中,明朝政府对西固番族的反抗进行了长期的进剿与镇压,迫使当地番族不断向山林中退缩。汉族军民慢慢向城外移动,汉族文化也随之向外传播。
《岷州志》记载:“西固,其地东至阶州界柳树城七十里,南至生番界七里,西至武都关二十里,北至岷州干江头一百里。城周围三里三分,东曰望阳门,南曰镇静门,西曰戎服门,北曰永泰门。虽弹丸一区,而三面临番,实为洮、岷、阶、文左控右犄之要地。”[4]从这个记载来看,当时西固军民直接控制的范围并不大,南面只到永宁寨,即今天的河南村,南山藏族就是《岷州志》中所载的生番界,西面到武都关,即今天的武都关村,为藏族村,但村民早已不会说藏语,通用汉语,只保留了个族称。西北面到坪定关,即今天的坪定乡,与番族地界相连,除此之外的地方还是被番族部落占有,明朝政令不行。相比之下,只有东面较为安定,与当时的阶州接壤。因此,明朝军队实行屯田制度时主要在控制力较强的西固城以东地区,西固城东面的东山为其首选,当时被称为“东山四里官民”,是西固城的直接管辖地,他们是从外地到舟曲地方的第一批移民。
直到万历年间,“四里官民”这一称呼还在沿用。现藏于舟曲县二郎山庙宇中的《丈地均粮碑记》详细记载了实行赋税改革的过程。根据碑文记载,当时西固地方虽当万山之丛,为绝塞之境,番夷昼啸于户外,虎豹夜号于窗前。阁路偏桥,羊肠鸟道,四面积雪,山藏万季之水,三面受敌,仅通一线之路。军民杂糅而难居,军强而民弱,法律疏阔,莅兹土者皆将领,绝无文职。□□钱粮自嘉靖以来垂三十余载,竟无通完之期。万历丁丑岁,抚台大中臣董公痛悼赤子,又深虑边储重计,为请之于朝,增置阶州同知一员,专以驻扎西固城,收放民屯钱粮。因西固旧俗,置卖田地者皆不过割,自洪武迄今二百年未经清丈,明万历六年,巩昌府阶州监牧西固同知欧阳策奉陕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之命在西固清丈田亩,主要对四里官民地应纳夏秋粮草及顷亩数具合并揭示晓谕,照数验纳,永为定规。[注]碑文内容为笔者2009年在舟曲二郎山上抄碑所得。明朝通过增置专门官员,丈量土地,规定应纳钱粮等措施大大加强了对舟曲地方的管理力度。
西固实行军屯初期,东山全部为森林覆盖,军民要生存就必须要毁林开荒,他们将来自农业地区的劳作技艺带到了舟曲,后来随着人口的繁衍,村寨不断增多,如现在东山乡的老庄、顶坪两村就建在地形较为平坦、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属于开发较早的村寨。随着毁林开荒面积的不断扩大,东山成为当时西固经济条件最好的地方,对土地面积的一味追求,加快了人口繁衍的速度,旧村寨不能养活更多的人,一些人向其他自然条件较差的地方迁移,逐渐形成了上湾、下湾、半山、石磊、没水山、牛圈、店子湾、真节、果园、楞里、石家山、李家庄、苟家湾等村寨。这种违背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在清朝初年终于受到了大自然的惩罚,由于无限制的毁林开荒,东山的原始森林大部分被砍,成为当地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旱灾是威胁东山庄稼的最大自然灾害,为了增加人手而引起的过度生育使东山的人口数量激增,超过了大自然的承载力,出现了人多地少的局面,迫于生计,一些人不得不向县城以西的高山深沟里迁移,促成了舟曲地方历史上的二次移民。东山的张氏、姚氏、李氏、房氏和刘氏家族是二次移民中的主力军,现在舟曲西面大山上的很多村寨都是这些家族的后人,甚至在舟曲最东面紧邻武坪村这个纯藏族村寨的哈河坝村也有东山移民的后裔。随着汉族移民的不断深入,这些二次移民与当地藏族又展开了对自然资源的新一轮争夺,这种争夺与藏、汉两个民族的文化差异密不可分,表现在两个民族对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的态度与相应的知识结构的差异上。
至于什么女人的心,她就不信名学者说得出那样下作的话。她也不相信那话。除非是说老了倒贴的风尘女人,或是风流寡妇。像她自己,不是本来讨厌梁闰生,只有更讨厌他?
当东山的汉族由于自然资源匮乏而不得不二次移民进入县城以西的藏族聚居区后,他们再次将毁林开荒的经验带入这些地区,招致当地藏族人的反对,对经济资源的争夺最终引起了民族间的冲突。“汉人与土著族之间为了争夺生存空间而引发的矛盾,经常发展为流血冲突。”[5]这种冲突在舟曲的上河片比较普遍,就拿上河片的重镇立节村为例,该村是立节乡政府所在地,海拔1554.9米,距离县城40公里,有汉族1441人,藏族2户。当地口碑显示在清朝中期,此地发生过较大规模的民族冲突,藏族失败后向北迁徙到迭部县旺藏和尼傲去了。
除冲突外,也形成了藏汉民众相安无事的情况,藏族居于阳山,后到的汉人居于阴山,两两相对,这种情况在自然条件较差的深山中藏族势力大的村寨中最为常见。
舟曲县位于白龙江中游,县境沿河两岸分布着大量沙金矿,历来就是外地淘金者的热土,尤其以陕西、四川及陇南等地的淘金者为多,舟曲本地人却不擅长采金。根据当地人的口碑资料,从清朝末期开始,舟曲上河的立节乡至巴藏乡间的白龙江回旋之地聚集着众多采金队,往往采取截流打洞,用板箱加固,深入河道采集沙金的方法,陕西人往往是出资人,获利最为丰厚,四川淘金者多是出卖劳力,仅能讨个生活,一些淘金者逐渐与本地藏族妇女成婚,久而久之形成半藏半汉的村庄,巴藏乡的上、下巴藏村寨就是这样形成的,上巴藏村有一座水神庙,距今有100多年的历史,是为纪念本村淘金者与藏族妇女的传奇后裔而立的。下巴藏的观音庙则是淘金者在民国时期修建的。[注]根据笔者2009年对舟曲县巴藏乡ZHC老人的访谈整理而成,根据人类学的回避原则,笔者对访谈人的姓名进行了必要的处理。这些淘金者构成了舟曲外来移民的又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舟曲地处藏汉结合部,天高皇帝远,加上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的状态,就成为很多中原逃难者的天然庇护所。清末民初,有很多身犯重罪的犯人逃难到舟曲地方,钻入山林,躲避官府的追捕,当时叫做“入林活命”,这些人用入赘到藏族家的方式定居下来,至今已经繁衍生息了4~5辈人,这种情况以舟曲上河片的大峪沟、曲瓦沟为最多。
舟曲森林资源极为丰富,长期以来,这些森林主要用于毁林开荒、盖房造物和烧柴,没有大规模开发销售的记载和口碑流传,而毁林开荒仅仅发生在白龙江沿岸交通较为便利之地,对于原始森林密布的高山峡谷而言,由于交通不便和用途有限,舟曲的山后、上河等山谷中的绝大多数林业资源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直到新中国成立后,这种局面才有所改变。
1952年8月,舟曲林业局前身两水林业局建立,1971年迁至舟曲县城广坝,更名舟曲林业局,隶属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为省属全民所有制木材采运重工企业,独立核算,在行政上与舟曲县政府同一级别,总共占用舟曲县城最为平坦的1/3的土地。该局共设7个林场,其中有4个在舟曲境内,分别为建于1957年的沙滩林场(一场)、建于1958年的插岗林场(二场)、建于1954年的铁坝林场(三场)、建于1955年的憨班林场(四场),共占舟曲境内面积1149.13公顷,到1990年,有职工4072名,段级单位61个,这些职工基本上都是外地人,拖家带口,总人数超过万人,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小社会,这成为舟曲最大规模的外来移民群体。
对比这四种移民,明初军屯移民、境内的二次移民、淘金者和逃难者这三种移民都先后融入舟曲社会,并且成为舟曲汉族人的主要来源,早已没有“华夷之别”。而新中国成立后的林业移民是唯一一个没有融入舟曲的移民群体,他们是以一个单位的形式进入舟曲的,自成体系,与舟曲本地人没有太多联系,因为他们在当时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所以对舟曲的自然环境、舟曲人的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的改变最为巨大。2000以后,随着退耕还林工作的持续深入进行,这些林业移民买断工龄后绝大部分离开了舟曲,剩余的一小部分人走上了依靠第三产业的谋生之路,一时间,舟曲广坝的饭馆、商店数量急剧增加,对于繁荣地方经济发挥了作用。
林业移民在舟曲的活动可以概括为“随林而动”,其中又以藏族聚居的山后地区最为活跃,历史上,山后藏族的大部归卓尼杨土司管辖,被称为“黑番四旗”,武坪归宕昌马土司管辖,民国33年(1944年),卓尼设治局曾经在山后强行推行保甲制度,但遭到山后藏族的武力反抗而失败,这些地方直到1958年才归舟曲县直接管辖。山后藏族所居地区山大沟深,拱坝河河谷海拔在1170米以上,最高的插岗梁主峰海拔3715米,其中,全长88公里的拱坝河河流落差1830米,有支流15条,这一流域是舟曲县原始森林的主要分布地。山后藏族处于相对封闭状态,长期保持着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方式,与外界联系极少,林业移民的到来是近代以来外地汉人大规模进入该地区的肇始。林业移民沿着河谷进入山后,从1954年开始,先后建立铁坝林场、沙滩林场和插岗林场,出于运输木材的需要,林业移民遇山开路,遇水架桥,沿着河谷修建了公路,凡是公路所到之处原始森林就被砍伐殆尽,彻底改变了山后的自然生态环境,同时也极大地改变了山后藏族的生产生活方式,林场所在地被藏族人称为“场圃”,建有住宅、医院和娱乐场所,逐渐发展成为本地藏汉民众与林业移民进行贸易的集市。由于山后地区海拔较高,蔬菜无法生长,山后藏族长期采集野菜食用,林业移民长期在山后工作生活,需要的生活物资数量很大,除定期集体采购外,与当地藏汉民众交易就成为他们平时的主要食物来源之一,鸡、鸡蛋、野兽和野菜都是林业移民的最爱。当地一直流传着交换鸡蛋的故事:
例1:1990年时山后藏族给林业局的人卖鸡蛋,一个鸡蛋1毛钱,他们只认1毛钱,你给他1元钱买10个鸡蛋都不行,或者给他1元钱买9个,不让他找1毛钱都不行,所以林业局人出山后就大量兑换零钱,进山后才能与藏族人做生意,不然想改善一下生活都很困难。[注]根据笔者2011年对林场退休干部MFY的访谈整理而成。
例2:与藏族人交往,彼此熟悉之后他们会邀请我们去家里做客,端上来的猪肉毛都很长,根本无法下嘴,只能强忍着吃,后来来往多了,他们知道我们的生活习惯不同,就会说:“捡没有毛的吃。”大家都习惯了,慢慢地,他们也开始讲卫生了。[注]根据笔者2011年对林场退休工人ZGC的访谈整理而成。
从这里可以看出林业移民对藏族人的生活方式的改变很大。
随着舟曲县林业局的建立,砍伐树木成为舟曲县政府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使舟曲县经济一度成为单一的“林业经济”,其辉煌期从20世纪50年代一直延续到90年代末。由于林业移民在行政上并不隶属于舟曲县政府,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因此在经济利益上与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发生严重冲突,直到20世纪90年代,山后的拱坝、铁坝、插岗、大年、武坪、八楞等乡还经常发生乡政府领导带领群众围攻林业移民居住地,拦截舟曲林业局运送木材的车队的现象,虽然事后林业移民所属的白龙江林管局会同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共同处理,但由于存在利益纠葛,此类现象仍然持续发生。
林业移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给当地人的生活带来困扰,首先从自然环境开始,主要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随意性砍伐非常严重,由于拱坝河水流湍急,经常冲毁公路,林业移民一度用原木铺路,砍伐特定树种的指令改变后,已经砍伐的树木无法售出大量积压而腐烂,造成森林资源的极大浪费。
林业移民在山后地区的定居对当地藏汉民众思想观念的改变最为明显,随着三个大型林场的设立,大量外来人口涌入,物资流通量不断增加,在林场附近形成了很大的集贸市场,卡拉OK、桌球、麻将等娱乐设施被当地藏汉民众所接纳,成为风靡一时的消遣方式,二场所在的插岗乡也因此被冠以“小香港”的美誉。
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运送木材的需要,山后的公路一直是舟曲林业局在管护,能够基本保持畅通,即使被洪水冲毁,也能得到修整。20世纪90年代末,甘肃开始实行退耕还林,白龙江林管局的林业移民开始大规模撤离林场,山后的公路无人维护,夏季拱坝河涨水后,公路就被冲毁,严重影响了山后地区与外界的人员往来和物资交流,冬季才能通车,多为断头路,车走到路断的地方后,人就下车步行,走完路断区域后再乘坐等在那里的车,如此循环,甚是辛苦。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10年,人们出山又开始走祖辈的老路,步行翻山过插岗梁,直到2010年,舟曲县筹集资金对山后公路进行了集中整治才有了改观。
舟曲的森林资源非常丰富,这决定了舟曲民众形成“靠林吃林”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舟曲当地人的生产生活以农业和林业为主,森林为其提供生活所需用品,很多生产生活用具都是木材制成,形成了具有地方性特色的农业+畜牧+采集+打猎的生产生活方式,舟曲人以务农为主,兼营畜牧,主要种植小麦、洋麦、青稞、燕麦、荞麦、玉米、谷子、豌豆、高粱、马铃薯、油菜子等,饲养猪、黄牛、牦牛、犏牛、马、骡子、驴、山羊、鸡等。采集是舟曲人的重要生产方式之一,由于舟曲的气候不适宜种植蔬菜,藏汉民众世世代代从附近森林中就地取材,因此采集就成为他们重要的生存方式之一。森林中盛产各种野生植物,这些野菜和野果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和保健作用,成为当地人必需的时令果蔬,弥补了人们蔬菜摄入的不足,改善了人们的饮食结构。除了食用家养的牲畜外,打猎则是舟曲人获取肉食的补充方式之一,打猎往往在农闲时进行,一人或多人不等,带猎犬,奉行“来者有份”的规矩,主要猎物有呱嗒鸡、锦鸡、野兔、野猪、老熊、豹子、狼、豺、鹿、麂子、崖羊等,打猎时并不是将猎物全部猎杀,而是沿用“春夏养,秋冬打”、“打大留小,打公留母”的行为习惯,将当地野生动物特别是野猪、老熊等对庄稼损害极大的动物数量控制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之内。[6]
农耕民致力于改变自然,除去自然植被而栽种为数很少的集中特定的粮食植物,每年就可以在狭小的土地上获取大量的栽培食物。而森林地带的农民,旱季首先铲去树木下面的杂草,接着砍伐小树,再砍伐大树。[7]明朝时从陕西、山西、江淮一带迁徙过来的汉族移民主要依靠农业来维持生计,他们对土地的占有欲很强,将原居住地的生产方式带到了西固,但是西固山大沟深,平地少而高山多,森林资源异常丰富,急于实现屯田目的军民就把目光对准了原始森林,开始了大规模的伐木垦荒,来自江淮一带的移民还在县城附近种植水稻,水稻的种植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由于产量过低、粗糙难吃,难与外来大米相比而弃种。当时的东山是重要的垦荒地,东山人口碑流传,祖先多为明朝洪武、永乐年间迁到这里的军屯和民屯户,主要是来自江淮、山西和陕西的汉人,主要姓氏有奂氏、韩氏、张氏、房氏、李氏、刘氏和姚氏等,最初实行屯田时按人头分林地,一军户可得林30亩。[注]根据笔者2012年在舟曲县县城和东山乡对ZX、YYX、SGD等人的访谈整理而成。汉族移民到舟曲后仍然采取了以农为业的传统生产方式,由于舟曲山大沟深,平地有限,为获取更多的粮食,毁林开荒就成为他们获取耕地的有效途径之一。但是这种生存模式从一开始就遭到了当地藏族人的反对,在舟曲人的口碑资料中流传着藏汉两族为争夺自然资源的大量口碑传说。在汉族人与藏族人长期杂居的过程中,藏汉两族从防备到了解,直至相互婚配,融为一体,汉族人最终接受了藏族以森林为核心的传统生态观,对大自然常怀敬畏之心,以满足基本生存需要为衡量索取多寡的标准,使人与自然保持着一种能量平衡。他们既是这种朴素的生态观的继承者,又是发展者和受益者。在今天属于宕昌县管辖的西固故地沙湾镇至今还存在藏汉民众共同祭祀一位神灵的宗教仪式。
例3:沙湾镇供奉着三国时庞统的化身——白马镇殿的神像,当地藏族人却认为白马爷的出生地在藏族村落“吉斯”(斜坡的藏语发音),每年的正月初三早上,斜坡的藏民就来沙湾请白马镇殿,藏民抬着白马爷的神轿到村中藏传佛教寺院中供奉,正月初四接受全庄人的集体叩拜,喇嘛们还要作法事供养。正月初五要抬着白马爷在寨子里游神,请他保佑斜坡村清吉平安、人口兴旺、五谷丰登,正月初六再送回龙神庙。[注]根据笔者2011年在沙湾镇对斜坡藏族老人YAY的访谈整理而成。
由此可以看出,经过不断的民族融合和宗教对话,舟曲的藏汉民众不但在生产生活中实现融合,生态观上达成一致,而且在宗教信仰上也兼收并蓄,成为从物质到精神都休戚与共的人类共同体。
现代林业移民与舟曲的藏汉民众不同,他们从外省来舟曲,既不以农耕为事,也不以畜牧和采集为业,而是单纯从事林业开发工作,将砍伐森林视为唯一的谋生手段,没有对林场所在地产生归属感认同,凭借手中的现代化砍伐工具,他们将森林视为可随意处置的对象而不加珍惜,缺乏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将自己至于大自然之上。由于现代林业移民在刚进入舟曲时的确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文明和进步的反映,因此,他们在当地人面前有一种先天的优越感,几乎不与当地人交往。这种思想行为反映在他们的生态观上,认为森林是财富的单纯供给者,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因此只知索取而不加补偿。
对比这两种生态观,我们发现,舟曲人持续不断进行生物性适应,总结出了以森林为核心的地方性生态知识,将人视为大自然的一部分,认为人类不能脱离森林独立生存,森林是人的衣食父母。这是千百年来舟曲藏汉民众不断认识自然、总结自然规律的智慧结晶,是符合自然规律的,它们融入在民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中而不易察觉。而现代林业移民的生态观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体现,将人至于森林之上,对森林采取掠夺式的肆意砍伐,造成巨大浪费。以这种生态观为指导的生产生活方式随着国家天保工程的实施而告终,这些林业移民最终曲终人散,绝大部分人买断工龄后返回原籍了,仅有一小部分留在舟曲当地生活,但生活状况并不理想,这种结局留给我们深深的思考。我们在对待大自然时不能一味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而应该适可而止,将人类的行为控制在不违背自然规律之内,只有这样才能走上可持续的发展之路。舟曲的特大泥石流灾害就是大自然给我们的警示,我们当警醒之。
参考文献:
[1] 舟曲县志编纂委员会.舟曲县志[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111-159.
[2] 闵文义.东迁蕃民与舟曲藏族[J].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84(2):86.
[3] (清)田而穟等纂.岷州志[M]//清康熙四十一年:第3卷,舆地下:99.
[4] 林国平.闽台民间信仰源流[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21.
[5] 马宁.甘肃南部林区族群生存文化的生态人类学研究[J].西藏研究.2010(1):74
[6] (日)秋道智弥,市川光雄,大塚柳太郎.生态人类学[M].范广融,尹绍亭,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6: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