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非公企业民主管理难度的分析及思考

2013-04-11 12:41方建威
山东工会论坛 2013年4期
关键词:职代会工会民主

方建威

(浙江省建德市长运有限公司,浙江建德311600)

中小型非公企业民主管理难度的分析及思考

方建威

(浙江省建德市长运有限公司,浙江建德311600)

当前中小型非公企业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从原来的国营、集体企业转制而来;二是当地政府通过“招商引资”而来;三是本土崛起的家族企业及所谓的能人企业。中小型非公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难点表现为:一是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环境还没有真正形成。二是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有关制度、条令、法律的弹性与软弱性。三是从事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人对老板的依附性。加强中小型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关键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不懈,真抓实干。要坚持推进非公企业建立以职代会(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调整和创新职代会(职工大会)制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现途径。二是要坚持在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内容上突出重点,加强规范。工会与劳动保障部门应常规化、制度化地进行《劳动合同条例》执法检查,对一些违法侵权的问题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要注重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三是要加强研究,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循序渐进,不断深化。四是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进取,勇于实践,建立普遍适用的民主管理评估标准,并形成体系。

中小型非公企业;企业民主管理;职代会;劳动关系

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民主管理有比较好的基础,实行起来比较规范。大型的民营企业,经过党和政府及民主管理的职能部门的多年努力,职工的民主管理也逐渐地走向规范和成熟。而中小型非公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在民主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按照真正的职工民主管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我们进行认真的探索与思考。

一、中小型非公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现状分析

当前的中小型非公企业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从原来的国营、集体企业转制而来;二是当地政府通过“招商引资”而来;三是本土崛起的家族企业及所谓的能人企业。这三类企业的本质上都是私营企业,大部分是一个老板说了算,少量的是合股企业,但实质上也是私营企业。第一种企业的工人大部分是从原来吃大锅饭的企业转来,老板也是原来的企业领导,老板与职工们的民主意识比较强,老板的民主意识比较强,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欲望也比较强,原来的民主管理机构比较健全,照搬过来,还能起一些民主管理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部分的工人陆陆续续退休了,随至招进的职工,大部分是合同工或临时工,而且大部分是从农村招进的,他们本来就是刚从土地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民主管理与民主参与的意识不强,加上老板们并不喜欢什么民主管理,导致职工的民主管理不仅没有得到加强,而是在逐年地削弱。这种企业原来的民主管理基础是比较好的,现在反而不如从前了。民主管理的机构虽然比较健全,但已经是一个“花瓶”,实际上的职工民主管理作用已经不大了。只是需要的时候、或者上级来检查的时候用一下,摆出来看一看。第二种企业的民主管理的质量参差不齐、良莠难分。它们的民主管理取决于老板的民主程度。还有的取决于当地政府与当地的工会组织。当地政府对职工民主管理的认识高、意识强,工会组织的能力强、力度大,那么,企业的民主管理情况就好一些,反之就差一些。第三种企业的民主管理完全取决于老板。这些老板一般说来,民主管理的意识不强。他们习惯于家族的亲情式、威严式的管理,或者习惯于家长制的严格管理,谁不听话就对谁不客气,连起码的厂纪厂规也是自己说了算。修养好、素质高、有民主意识的老板,表面的、不痛不痒的民主管理的事情让企业中的工会做一做,或做做样子让人看看。一接触到实质问题,比如厂务公开、企业生产经营计划、职工福利等重大问题,还是老板说了算。

二、民主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民主管理的认识分析

民主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工会组织,而对非公中小型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任务主要是落实在县与乡镇及企业本身的工会组织身上。应该说县一级工会对民主管理还是重视的,但县一级工会有自己的苦衷:一是国家对民主管理的制度落实没有与其他法(如劳动法那样)的硬性规定,企业不落实民主管理,不实行民主管理,最多的措施是协调;如果企业真正不落实不实行,工会对企业也没有什么办法。而且工会对民主管理的职能好像越来越弱,工会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做,而民主管理只是县级工会的一个一般性的工作任务。由于不是主要的工作任务,因此对民主管理工作的力度也加大不起来。乡镇工会组建的时间比较短,由于受到各种限制,乡镇工会的架子是有了,却缺少血肉,还不能算一个真正能够独立挑担子的人,真正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有一定的难度,甚至还可以说没有适应民主管理的现实要求。政府部门虽然不是职能部门,但它客观上是职能部门的领导者,职能部门得听它的。而中小非公企业的工会组织对民主管理的事情完全听命于老板的指令,老板让你怎么管你就这么管,原因非常简单:企业工会领导的饭碗是老板给的。总之,对非公中小型企业的民主管理,大多是有名而无实的,离实行真正的民主管理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那么,非公中小型企业要不要实行民主管理呢?答案是肯定的。其原因如下:

一是由党的群众路线所决定的。职工群众是企业的主人,他们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生产计划等等都是依靠职工群众来制定、执行和实现的,并在生产实践过程中,依靠职工群众来不断补充和修改,使之日臻完善,这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基础。由此可见,如果没有职工群众的积极努力和艰苦奋斗,宏伟的目标、正确的计划就难以实现。因此,只有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办法,树立全心全意依靠群众的思想,真心实意地让职工群众知政、参政、议政,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监督,鼓励职工群众反映真实情况,才能使广大职工热爱企业、关心企业,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是由职工主人翁地位决定的。在社会主义企业里,工人阶级掌握生产资料,这就决定了工人阶级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管理企业的权利。他们作为企业的主人有权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发表意见,有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评价企业各方面的工作。因此,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全心全意依靠工人,是办好企业的一条根本原则。只有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坚持民主管理,才能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使职工把自己的命运和企业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爱厂如家。

三是由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的。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在集中的指导下民主,这是我党的一条基本原则。政治工作要遵循这个原则,经济工作也必须坚持这个原则,既不能厂长(经理)一个人独断专行,听不进群众的正确意见,自作主张,搞“一言堂”;也不能群众怎么说就怎么做,搞“群言堂”。这两种倾向均要克服。作为企业的最高领导人——厂长(经理),要在集中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智慧的基础上,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认真分析研究,最后做出决策。只有这样,决策才有基础,才能正确。

三、对中小型非公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难点分析

按照我们国家的制度与性质,非公企业也应该实行职工民主管理。从理论上说,老板出钱办了企业,企业的资产应该是老板的。但企业不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个体,它依附于社会而存在,离开了社会,企业也就不存在了。从大处上、根本上、长远处说,企业既是你老板的,但更是社会的。有了企业就有职工,没有职工就没有企业,企业依附职工而存在,职工依靠企业而生存,职工是企业的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也是职工的。企业要发展,职工要生存,社会要进步,那么企业就要真正实行职工民主管理。

要实行真正的职工民主管理,其难点究竟在哪里?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三点:

一是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环境还没有真正形成。我们国家有着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封建制度的特点就是专制、独裁。虽然经过这么多年的民主建设,但要把封建制度留下的残余思想真正消除,还是相当困难的。大到国家,小到我们每一个人,封建思想的残余依然在我们的头脑中存在。因为存在,所以决定了真正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这个难点不是一下子可以解决的,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只有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逐步改变环境,才能形成职工民主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是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有关制度、条令、法律的弹性与软弱性。尽管有《工会法》《劳动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令》等国家的民主管理制度出台,但没有刚性的规定,实施起来就会大打折扣,更多的是流于形式。

三是从事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人对老板的依附性。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端着老板给的饭碗,不可能理直气壮地向老板提职工民主管理的要求,更不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全面有效地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职权。

四、对中小型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思考

尽管中小型非公企业实行真正的职工民主管理很难,但是工作仍然要做。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只有知难而进,迎难而上。

(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不懈,真抓实干

一是要坚持推进非公企业建立以职代会(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通过在公有制企业的长期实践,民主管理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规范的制度和成熟的经验,其基本思想非公有制企业可以借鉴。随着非公企业自身管理方式的转变,客观上要求通过一种载体在企业内部形成合力,激发出持续创造的潜力。近年来在部分非公企业的探索和实践,证明了职代会(职工大会)是可行的、有效的。比如,一些中小型非公企业在创业初始,没有这方面的认识,全凭实践经验和自我感觉,制定了一些厂规厂纪,这些厂规多数是约束职工的,惩罚多,奖励机制少;随着企业的壮大,这些厂规不但作用在减弱,有些条款反而约束了企业的发展。其原因是部分条款违反了《工会法》和《劳动法》,特别是这些厂规没有提交到职工代表大会上由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挫伤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劳动法》明确规定,集体合同文本草案要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这一规定保证了集体合同的整体性、权威性。而现实上有些企业经营者怕签订集体合同约束自己,影响自己的利益,不愿签订集体合同。工会主席又不能说服,折中的办法只好应付上级工会和劳动部门,签订一个假集体合同。为什么说是假的呢?因为该合同没有职工代表参与,没有调查基础,没有可操作性,所以是假的合同,此类现象必须根除。从前瞻性、战略性的高度看问题,我们需要为职工民主管理立法。从立法的角度分析,需要对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加以明确,而职代会(职工大会)是最合适的选择。基于上述考虑,非公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要坚持以职代会(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推进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首先应选择那些具备一定规模和管理水平、职工素质、工会工作基础等比较好的非公企业。同时,要高度重视在企业改革、改制、转制中形成的非公企业。这些企业虽然规模一般,但都有一定的工作基础,民主管理也有比较好的传统,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创新,使民主管理富有新的活力。

二是要调整和创新职代会(职工大会)制度。由于企业性质不同(独资、合资、股份制等),在推行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时不能照搬照抄公有制企业的做法,需要加以调整和创新。例如职代会(职工大会)的职权,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分步实施,逐步到位,阶梯式推进职代会制度。初始时,对职工关心的涉及职工利益的热点问题,工会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并将该意见反馈给行政领导,和行政领导商定协议时间,再将协商结果提交职工代表审议,职代会通过后实施。工会再深入车间调查,及时总结,将实施效果(企业效益明显增加,职工生产积极性提高)向企业行政领导报告。如此阶梯式推进,签订工资集体合同顺理成章,职工、企业均满意。又比如职代会的建立方式可以是独立建制的,也可以是区域性、行业性的联合职代会,因地制宜,视实际情况而定。上级工会不能为了突击完成任务,硬性下达指标,对条件不成熟的区域或行业搞一刀切。对更多的小企业,则应鼓励探索民主管理形式的多样性。对于各类非公企业尤其是小企业,只要实行民主管理的工作起步了,只要有了一定的民主管理形式和载体,使广大职工能在工会的组织和引导下,实现对企业管理有序、有为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就应给予鼓励,而不应简单地拘泥于形式的统一。总之,我们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在坚持职代会制度的同时,创新职代会制度。

三是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现途径。非公企业之间在产权结构、管理方式、企业规模、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性,决定了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形式的多样性。我们提倡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同时,我们也鼓励探索新的形式。比如村级联合工会的非正规就业组织建立的“民主议事会”就是一个很有创意的探索,既把民主管理延伸到了非正规就业人群,又结合实际,赋予民主管理新的内容。又比如物业公司的“职工参与管理委员会”也是一种尝试,它既有职代会的内容,又有企业管理委员会的框架,两者结合,也是一种很好的探索。还有其他一些形式,都可以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

(二)要坚持在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内容上突出重点,加强规范

工会与劳动保障部门应常规化、制度化地进行《劳动合同条例》执法检查,对一些违法侵权的问题进行行政处罚。检查是一种手段,是一种措施,但我们不可能也没有精力查遍全地区每个企业,重要的是在企业内部建立一种内在的监督制约机制,才能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凡开展民主管理的非公企业,职代会的职权可以调整充实,分步到位,作为基本要素的三项基本职权应当落实。如对企业经营管理等事项的知情参与权,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共决权(即集体合同草案必须递交职代会通过),以及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履行集体合同情况、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支付劳动报酬情况、执行安全生产卫生标准情况的监督权。这些基本职权的落实有利于非公企业确立劳动与资本的平等地位,有利于建立企业内在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有利于工会维护职能的履行。

同时,要注重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企业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告诉我们,职工民主权利要靠制度来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履行要靠制度来规范。因此,我们在推进非公企业民主管理过程中,要注重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比如:职代会的召开,不能随意性,想开就开,想怎么开就怎么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走什么程序,如何规范运作;职代会代表比例、人数的确定和民主选举等,都应有一套规范的制度和程序。

在推进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上,各级工会要善于针对不同企业的特点加以指导,有所侧重。如对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内容可能更多地集中在工资报酬、劳动条件等基本福利问题方面。工会应该引导职工通过民主管理来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督促企业按时缴纳“两险”,并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向职工报告;督促企业改善劳动条件,依法支付基本工资等。而对发展型的企业和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内容应向更好地为职工提供教育培训机会、提高职工素质方面拓展。工会应引导、组织职工通过民主管理,督促企业加大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培训计划,并检查和反馈培训的实施效果。此外,工会还可以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发动职工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特别是在企业经营困难时,工会更要教育引导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多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

(三)要加强研究,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循序渐进,不断深化

在推进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中,工会在方法上,要坚持循序渐进,即先推非公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后推建立职代会制度;先建会后建制;先建制后完善。先易后难,有序推进,既是一种工作方法、工作艺术,也是一种工作规律,我们应该在实践中正确把握。

推进非公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并艰巨的任务。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通过全面动员、上下联动,建立必要的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集中力量、形成合力。如:与职工生活保障工作相结合,与劳动安全保护工作相结合,与职工素质工程相结合,与工资集体合同推行相结合。

(四)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进取,勇于实践

非公企业的民主管理是一项与时俱进的事业,它应该随着非公企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进程的进步而深化,随着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而不断推进。我们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创造性地推进和发展非公企业的民主管理。

总之,在推进中小型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做法和经验,建立普遍适用的民主管理评估标准,并形成体系。先建立一个基本的框架,然后逐项细化。制订并逐步完善考查评估标准,使民主管理真正做到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行之有效。

(责任编辑:王友才)

D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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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6153(2013)04—0018—04

2013-05-20

方建威(1954-),男,浙江淳安人,大专学历,浙江省建德市长运有限公司工会政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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