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视野下的“情本体”思想及其在道德重构中的价值

2013-04-11 09:11:23徐萍刘洁
山东工会论坛 2013年6期
关键词:李泽厚社会性康德

徐萍,刘洁

(1.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2.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

【高等教育研究】

伦理学视野下的“情本体”思想及其在道德重构中的价值

徐萍1,刘洁2

(1.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2.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

李泽厚先生的《伦理学纲要》一书阐释了他的“人类学历史本体”的伦理哲学思想:扬弃了康德的“实践理性”,提出了两种道德及“理性凝聚”概念,论述了“情本体”思想。李泽厚先生的伦理哲学思想中的“情本体”思想,对重新确立道德的神圣性与崇高性、构建当代的伦理道德以及更新当代道德教育理念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情本体;伦理哲学;道德教育

“情本体”思想是李泽厚先生“人类学历史本体论”中的核心概念,在他看来,“情”是人生的最终实在和根本。而人类的伦理道德行为是“由人性情感作为动力,经由善恶观念的知性裁定,而由人性能力(意志能力)执行之”才得以最终形成的。因此,“道始于情”——社会的道德准则与规范,是由亲情、乡土之情等人间的情爱发展而来的。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经济关系的转型越来越深刻地影响到人们的社会伦理生活,道德重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李泽厚先生的伦理哲学思想中的“情本体”思想,对构建当代的伦理道德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伦理学视野下“情本体”思想的主要内容

在《伦理学纲要》中,李泽厚先生以康德的“绝对律令”及各哲学流派对康德哲学的批判为切入口,对他自己所创建的“情本体”思想进行了反复的论证,其主要内容包含三个方面。

(一)对康德“实践理性”的扬弃

他认为康德的实践理性,以“绝对命令”的先验形式主宰人的行为、活动,使人之为人。康德的重要贡献就在于,“把人的伦理行为这一理性主宰的特征,以‘绝对命令’的崇高话语表达出来,并以之为超越因果现象界的先验的普遍立法原则。于是,伦理话语有如神的旨意,即使无理可说也必须绝对服从。”[1](p4)人应当自觉用理性来主宰、支配自己的感性行为,战胜个体所有物欲和私利,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有大量的实例表明,确实存在某种超越个体、己方以至某一集体利益的、更为崇高伟大的普遍价值。相对于一切时空条件中的事物,它是某种绝对的存在。[1](p7)李泽厚认为,这个绝对存在,既不来自于上帝,也不来自于“天理”或“良知”,甚至也不是康德所说的“先验理性”,而是来自来于人类为维系其生存和延续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也说是说,“先验”是由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所积淀的“经验”上升而来的。从人类学历史本体论的视角来看,这一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绝对律令”或“自由意志”其意义非常深远,“你出生在一个没法选择的人类总体的历史长河之中,是这个‘人类总体’所遗留下来的文明----文化将你抚育成人,从而你就欠债,就要准备随时献身于它,包括牺牲自己。这是就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说,只有绝对服从、坚决执行的‘绝对律令’和‘实践理性’的来由。这是一种‘宗教性道德’,是一种伦理绝对主义。”[1](p10)在这里,李泽厚先生对康德的“实践理性”进行了扬弃,肯定了康德以“绝对命令”的表述揭示了人的伦理行为由理性主宰的特征,同时又以“先验”是由“经验”上升而来,否定了康德的“先验理性”。

(二)两种道德与“理性凝聚”

李泽厚的人类学历史本体论认为,来自于维护人类总体的生存和延续的“绝对律令”作为一种“宗教性道德”,是由具体历史时期的相对伦理——“社会性道德”积淀而成的。简言之,即为是由“经验”而“先验”。李泽厚先生把“道德”界定为人的内在规范,把“伦理”界定为外在社会对人的行为的规范和要求,这内外二分的规范和要求,虽有重叠但又各有所属。李泽厚先生的“人类学历史本体论”哲学把伦理学的研究重心放在探究个体内在道德性质的差异,并将其区分为“社会性道德”与“宗教性道德”。“社会性道德”是某一具体历史时代,社会群体对个人的行为活动的客观要求,通常表现为法规、规约、习惯、风俗等形式。常常是由外在的强制,经过长久的历史,化为内在的自觉要求。[1](p12)由此可见,“社会性道德”具有相对性,不同时代、人群、社会、民族、阶层等有不同外的在道德要求。与此不同,“宗教性道德”则以绝对形式呈现,其本来源于一定时空内的某种社会性道德,被提升为“普遍必然性”的信仰、情感的最终依托,成为敬畏崇拜的神圣对象。[1](p25)这两种道德纠缠渗透难以分割,人类为了生存和延续,通过一定时空条件下的“社会性道德”的相对伦理,历史地积淀出了某些共同的原则,上升为“宗教性道德”的绝对伦理,常以信仰的形式体现,关乎个体的终极关怀和安身立命,它是个体追求的最高价值。这两种道德,同为个体的行为、态度及其心理状态,即“两者都是自己给行为立法,都是理性对自己的感性活动和感性存在的命令和规定。”[1](p12)在康德那里这种“命令和规定”是先验的、超人类的理性,被称之为“先验实践理性”或“绝对律令”。但在李泽厚的人类学历史本体论中则用“理性凝聚”为特征的“人性能力”来进行概括[1](p103)。之所以称之为“理性凝聚”是因为它要求用理性来主宰、支配自己的感性行为,直到牺牲自己的感性存在。这种“人性能力”对于“人类生存延续具有根本的价值,它不依附更不低于任何外在的功过利害、成败荣辱,而可以与宇宙自然对峙并美。”[1](p67)它是通过对相对伦理的积淀而形成的一种心理形式,其具体内容是由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具体伦理法规、道德规范以及风俗习惯等积淀而成。人所特有的这种人性能力不是天赐或先验的,而是人类经由漫长的历史和教育所自己建立的。这样,在人类学本体论来看,康德所说的“绝对律令”由于来自于经验性的人类总体的生存延续,尽管它本身是理性的,但却与人的情感和信仰紧密相联。

(三)“情”是人生的最终实在和根本

“情”在人类学本体论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认为它是人生的最终实在和根本。与康德“绝对理性”的“理本体”、自然人性论的“欲本体”所不同,“情本体”认为人的“本体”不是理性也不是本能,而是情理交融的感性。“出现文化----道德的人由自然而超出自然,但作为人,……仍然是感性存在物,所谓‘最终目的’仍然要回到这个感性生命中来。”[1](p77)这就将“天理”落实到人情,将理性情感化,避免人的感性屈从、臣服于“绝对律令”而使人为神役,导致人的异化,使康德的“先验”理性具有了经验的操作可能。“情本体”使人的伦理道德行为由“先验”、“天性”或“天理”又回到了人类本身,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人性能力——“道德行为的理性主宰”、人性情感——“道德行为的感性动力”、善恶观念——“主宰和动力的具体内容”[1](p150)。如前所述,由人类的历史实践经验积淀而成的人性能力,是理性对感性的行为、欲望以及生存的绝对主宰和支配。但它只是一种心理结构形式,而推动人性能力实现道德的原始动力则是“情”。这里的“情”是人类文化积淀的成果,它以动物的生理机制为基础,却又超出动物的本能和个体一己的欲望。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情”是由非常具体、现实的“父慈子孝”的生物性自然情感提升而来的,是一种理性化了的自然情感。伦理道德正是由此扩充提升而来,也正因为有此起始的情感动力,绝对律令即有了可操作性、可实现性,[1](p126)人性能力才能得以实现。由此,他指出培育人性的情感非常重要,可尽量避免理性凝聚的人性能力为邪恶观念或否定性情感所左右或支配。[1](p140)在这里,人性能力无所谓善恶,人性情感则有正负之分,它也是善恶观念产生的本源所在。就总体来说,“在肯定性人性情感或善的观念推力下的人性能力,一般说来,会受到尊敬、赞扬、钦佩;而在某些否定性人性情感或恶的观念推力下的人性能力即使如何高强刚毅,却一般并不为人称道。从而善恶观念、人性能力、人性情感在这里便一致或统一了起来。”[1](p147)而人性能力、人性情感和人性善恶的形成,离不开在人类发展的漫长历史过程中对相对伦理的逐渐积累,同时还要经由教育的培育。

二、“情本体”思想在道德构建中的价值

成名于五十年代的李泽厚,在其学术研究中,一直对中国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给予了深沉的人文关怀。早在八十年代,他就不断拓展自己的学术领域,在思想界的思想启蒙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九十年代以来,他对“中国人缺乏信仰”、“活着就是为了赚钱”、“赚了钱以后怎么办?(为什么活着)”等问题给予了深切的关注。他认为在改革开放进行了三十多年的今天,中国人“对为什么活着的追问会越来越突出”。[2]《伦理学纲要》中的“情本体”思想正是在“人为什么活着”的宏大视野下,从哲学伦理学的角度,为中国当代道德的构建提供了理论指导。

(一)在对道德的敬畏中找寻人类的价值与尊严

何者为人?人之价值与尊严何在?这些追问是在对生命终极价值追寻中所无法回避的课题,也是人类安身立命的根本之所在。

康德哲学的“哥白尼式革命”在提出现象世界和本体世界的同时,也把人的本性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人来自于自然界,这决定了必然要受到自然法则的支配和制约,没有自由可谈;但人类又不同于其它动物,除了自然界以外,他还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中——理性世界,当人类完全遵从理性法则时,才是自由的。这里的理性法则,也就是“绝对命令”——即使“即使牺牲我的一切利益,我也应该遵守这个法则。”[3]尽管动物也有为群体的利益而牺牲自我的行为,但它有别于这种具有理性认识的自觉的理性品质,这正是人之为人的社会性生存的标志。

对此,李泽厚先生指出,道德律令的神圣和崇高也就是人的“人性能力”、道德精神的崇高[1](p127)。“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4]康德这句世人皆知的名言告诉我们,道德律令的庄严与崇高,只有浩瀚的星空才能与之相比。所以,人要成之为人,就应遵守这些道德要求和规范,以维持和延续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换言之,只有敬畏、遵循道德法则,维护其神圣与崇高,才能体现出人的尊严与价值。

在工具理性日益扩张的今天,人们过度地迷恋、依赖技术与工具,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技术与工具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人们对规律、规则的敬畏。消费主义、拜金主义的盛行,导致对物质享受的追求欲望空前膨胀,道德信仰的缺失,精神家园的失落,使得社会底线频频被逾越,人性的高贵与人格的尊严在满足动物性本能中被消解。李泽厚先生肯定了康德以“绝对命令”的表述揭示了人的伦理行为由理性主宰的特征,同时又以“先验”是由“经验”上升而来,否定了康德的“先验理性”。这样,李泽厚先生就从人性能力出发,重新论述了道德的神圣与崇高,在对道德的敬畏中,重新找寻人类的价值与尊严。

(二)在“社会性道德”与“宗教性道德”的交融中构建现代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

如前文所述,李泽厚以“相对性”和“绝对性”的划分方法区分了“社会性道德”与“宗教性道德”,他认为“社会性道德”是具体的历史阶段,社会为规范个体的行为而以法规或风俗习惯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外在的强制性要求。而“宗教性道德”则是由“社会性道德”提升而形成的、关乎个体终极关怀的信仰。由此可见,“社会性道德”和“宗教性道德”共同构成了一个社会的道德规范体系。道德主要依靠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俗来发挥其调节功能,它不像法律规范那样,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来保障人们对法律制度的遵循。在此意义上,道德具有非强制性,道德的约束力主要来自于其内在的信念,而不在于外部权威和要求。因此,道德必须诉诸于人们的内心信念,否则就难以被遵循。所以,如果没有了宗教性的道德,社会性道德就难以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宗教性道德”又不可能脱离开“社会性道德”而存在,离开了“社会性道德”,“宗教性道德”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林之木。李泽厚认为,这两类道德都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延续而自己为自己立法,为自身的感性存在作出的规定和命令。

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社会转型,不仅仅是指经济生活,更包括社会生活方式、思想道德观念等方面的转型,旧有的伦理道德体系因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变化而被冲得七零八落,出现了伦理道德行为的失范,重构现代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的课题。李泽厚对道德进行的这种两分法,启示我们,构建现代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深刻把握现代化的精神蕴涵和价值目标。比如,现代社会的伦理秩序趋向于人格独立自由和遵守社会秩序相统一,尊重公民的权利、崇尚契约理性和正义理念。这些具有时代特色的伦理精神,都应作为“社会性道德”的内容而体现在重构的伦理道德体系之中,并为。如果脱离了这一点,道德的重构也就失去了其现有的价值和意义;另一方面,也要“避免以现代社会强调人的独立性、主体性为借口,在尊重人性的旗帜下,放弃对人之为人的普遍必然性原则的坚守,否定宗教性道德这一经过人类文化积淀、源于一定时空内的社会性道德提升而来的具有普遍必然性的信仰和情感。”[5]要充分发挥“宗教性道德”的引领作用,挖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伦理道德的合理内核,促进现代公民对“社会性道德”的认同感,最终构筑全社会对道德的敬畏与信仰。

综上所述,在现代伦理道德体系的构建中,既要强调人的伦理行为具有理性主宰、支配甚至牺牲个体感性存在的特征,同时也应重视人的感性生命的存在。正如李泽厚所指出的,政府、国家不能“强迫人民接受、信奉某种即使是正确的、‘进步的’学说、思想、主义、宗教、艺术、科学,”但“却可以倾向于支持、倡导某些有关培育宗教性私德的学说、思想、主张、观念。”关键在于应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度。[1](p56)

(三)在人性情感的培育中审视伦理变迁中的道德教育

李泽厚先生“情本体”思想的最大贡献在于,他把人的伦理道德行为由康德所说“先验”、“天性”或“天理”,又拉回到了人类本身,并创建了一个完整的系统:人性能力——“道德行为的理性主宰”、人性情感——“道德行为的感性动力”、善恶观念——“主宰和动力的具体内容”[1](150)。这三者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善恶观念’一方面具体指挥着人的自觉意志即人性能力,另一方面又深入渗透人的情感,内在道德与外在伦理在这里便合为一体。”[1](p150-151)在这个伦理道德行为系统中,人性能力是人的心理结构形式,“情”才是道德行为道德的根本动力,也是是人性能力实现的根本动力。而人性能力、人性情感和善恶观念,则是经由人类历史发展的积淀和教育而最终形成的。

用这些观点来审视和反思我们的道德教育,就会发现在道德教育过程中,我们强调了善恶观念的灌输与教育,而缺失了人性情感的培育;强调了对整体利益的捍卫和维护,而忽略了个体本身的情感需要;强调了对道德知识的领会和把握,而脱离了个体道德生活的实际。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这种道德教育的理念造成了许多不良的后果,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知与行的脱节。道德行为主体对是非善恶了然于胸,但因为没有得到情感上的认同,在具体的实践中又会为了个体的利益而肆意践踏这些道德准则。这类的案例不时见诸媒体,对社会道德风气产生了极其负面的影响。这也从反面提醒我们,在道德教育中必须要重视人性情感的培养,为道德行为的养成、道德信仰的形成提供动力。李泽厚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所强调的“情”,对我们今天培养人性情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父慈子孝”生物性自然情感,经由“老吾老”到“以及人之老”;“幼吾幼”,到“以及人之幼”,由亲及疏,由近及远,伦理道德观念就由自己体验深刻的亲情提升而来。

总之,从人性情感的视角审视伦理变迁中的道德教育,就要求我们在道德教育中,应把人性能力的培育、人性情感的培育、善恶观念的培育结合起来,重视人性情感的培育,促进受教育者对伦理道德规范的认同,使知与行的统一起来,增强道德教育的实效性。

李泽厚先生的“情本体”思想,以“情”作为人生的最终实在和归宿,把道德区分宗教性与社会性的两类,人性则划分为能力、情感、观念三个层面。这些思想,在我国社会转型道德构建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1]李泽厚.伦理学纲要[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

[2]寂寞先知李泽厚:递了入党申请又要了回来[EB/ OL].南方报业网-南方人物周刊,http://news.qq.com/a/ 20100612/000740.htm.2010-06-12.

[3]汤姆·L·彼彻姆.哲学的伦理学[M].雷克勤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177.

[4]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韩水法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177.

[5]刘洁.李泽厚“情本体”思想在大学生德育中的价值[J].江苏高教,2012(4).

(责任编辑:马银华)

The“affection based”Idea and Its Values in Moral Reconstruction in Ethics View

Xu ping&Liu Jie

Mr.Li Zehou's book“Ethics Framework”explains his“anthropological history of ontology”ethical philosophy:abandons Kant's“practical reason”,puts forward two morals and“rational cohesion”concept,and discusses the“feeling body”ideology.Mr.Li Zehou's“affection ontology”thought in ethical philosophy is of a very important value in re-establishing moral sanctity and nobility,building contemporary ethical moral and updating contemporary moral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affection ontology;ethical philosophy;moral education

B83-0

A

1008—6153(2013)06—0086—04

2013-10-10

徐萍,博士,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刘洁,硕士,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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