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燕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党委党校,新疆 哈密 839000)
【党建与政工】
建立健全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探究
吴长燕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党委党校,新疆 哈密 839000)
廉政风险防控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监督和保护干部的有效措施,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创新。但是,目前基层单位普遍存在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到位和防控机制不能常态化等问题。建立健全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应从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着力推进。
基层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机制;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是各级党委必须研究的一个现实课题。廉政风险防控,是我国在预防腐败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项管理创新。近年来,各地根据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加强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就当前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一梳理,并提出一些路径对策。
(一)认识不到位,防控工作流于形式
调研中发现,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对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存在偏差,认为只有业务工作和经济发展才是实实在在的,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务虚的。他们并没有认识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创新,缺乏紧迫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关键措施。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某些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走过场和应付了事的现象。
(二)措施不到位,防控工作实效性不强
部分单位在查找风险时缺乏针对性,并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如在查找思想道德风险时,基本上都能找到存在的风险(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人生价值观不够端正、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不够牢固、工作责任心不够强等)并列入防控范围,但也仅仅是“查找”和“列入”,能够真正入脑入心并注意有效防范的人相对较少,而且缺乏有效的预防和监控措施。此外,个别单位防控管理措施的可操作性不强,如在清理职权、排查风险、制定长效防控措施等重要阶段,明显缺少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案。
(三)制度不到位,防控机制未能常态化
截至目前,由于我国还没有一部防控廉政风险的专门法律,所以在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各纪委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主要依靠红头文件、舆论监督和群众举报开展防控工作。笔者在调研中发现,现有的制度规定并不少,但是落实得并不好;还有极个别的制度朝令夕改,或者不能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缺乏权威性和时效性,更是为腐败埋下了隐患。许多制度的内容只是停留在说教式、口号式的层面,缺乏系统地、具有警示性和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一)加大宣传力度,正确认识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
1.廉政风险防控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
预防腐败的本质就是要超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使腐败行为不发生或者少发生,尤其是不发生大的问题,而这正是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实质所在。可以说,抓廉政建设就抓住了制约腐败行为的关键;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则抓住了预防腐败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各单位应当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并主动参与这项工作,切实营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浓厚氛围。
2.廉政风险防控是构建惩防体系的有效措施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过程中,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还不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健全也需要一个过程,各种原因导致诸多容易诱发腐败的风险。许多违法违纪案件表明,如果不能对这些风险进行及时有效的防控,最终将会发展成为腐败事实。廉政风险防控旨在通过前移预防关口,将权力的监督制约由外部监管向内部控制拓展,从而减少和杜绝诱发腐败的风险。各级党委应当立足于预防在先,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基本要求,坚决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3.廉政风险防控是保护干部的重要手段
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加强对与领导干部作风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1]廉政风险防控,正是要把监督工作做在前面,督促广大公职人员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每一名干部都要正确对待监督并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监督看做是一份信任、一种关爱、一层保护,学会并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通过有效监控,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真正成为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保护伞”、远离腐化堕落的“防火墙”。
(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效性
1.突出教育的针对性,筑牢思想防线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2]这项活动与廉政风险防控目标一致、内容关联、作用重叠。各单位应当以这次活动为载体,在廉政教育过程中突出针对性。在教育对象上,要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作为重点,切忌和普通党员“一锅煮”;在教育内容上,要遵循因人施教的原则,重点抓好理想信念教育、艰苦奋斗精神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避免“打乱仗”;在教育形式上,要把廉政教育渗透到党委学习中心组、党员民主生活会和政治学习中,并且要形成制度,避免“阵发式”;在教育时段上,要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党员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以及奖惩的各个环节,集中“打预防针”。
2.着力于防控的实效性,筑实监督防线
反腐倡廉要取得最终实效,就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从制度上、法制上监督制约领导干部的行为、制度机制的运转以及权力运行过程。要提高监督的有效性,首先必须要让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绷紧拒腐防变的“三条线”:一是道德层面上的“引导线”,通过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正面引导;二是意识层面上的“警戒线”,通过加强党纪政纪教育和制度约束,使党员领导干部对种种违法乱纪行为和腐蚀拉拢行为保持高度警惕。三是行为层面上的“兜底线”,通过各种制度规范,使党员领导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做到“常在河边站,就是不湿鞋”。
3.维护管理的严肃性,筑强惩治防线
胡锦涛同志强调:“预防和惩治腐败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另一方面“绝不能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4]习近平同志强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制度规范一旦制定,就要雷打不动、严格执行。在反腐败的斗争过程中,虽然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立足点、出发点、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他们互为前提,内容交叉、手段共生、具有性质的转化性和目标的一致性,是根治腐败行为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可以说,惩治腐败是为了更好地预防腐败,只有惩治有力,预防才能奏效。
(三)筑严制度防线,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1.要完善建章立制工作
制度反腐已经成为当今中国反腐败的最佳实现形式。在防控制度的设计中,首先要重视制度的整体效应。调研中发现,有些制度是在某一类腐败行为发展到带有普遍性或者趋向性的问题时,才会对这一问题进行调研,然后制定相关制度。这类制度看似很周全,但从整体制度的建设来看,这只是阶段性的应急。由于各制度之间互不关联,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能造成制度间的相互冲突;其次,要注重配套制度的建设。调研中发现,各单位对于绝大多数的腐败行为都有相关的制度进行防控,有的甚至不止一个,但问题在于与之配套的贯彻落实的制度则鲜见或者缺乏,导致防控制度的落实情况无从知晓,实际上也很难真正起到预防的作用;最后,对实体性制度建设与程序性制度建设要同等重视。调研中发现,有些制度规定由于缺乏规范健全的操作程序,在实际运作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这样就导致对某些违纪违规行为难以发现,或者难以及时有效处理。另外,制度设计者应当坚持制度创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顶层设计,重点考虑如何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真正形成严密可行的制度网络,发挥制度体系的整体作用。
2.制度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这就要求各单位在制定风险防控制度时,每项条款都要有针对性,不能一刀切、一锅煮。例如,划分廉政风险的类型要有针对性,正确区分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的基本内容、表现形式、风险等级等。再如,各单位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内容和方法也要有针对性。领导班子查找廉政风险的内容要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查找在决策程序、权力监督制衡等制度机制方面的廉政风险点,查找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的工作环节的廉政风险;机关科室要围绕业务工作,编制科室主要业务的工作流程图,主要查找在业务流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制度机制方面的廉政风险点;个人岗位风险点主要围绕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影响方面的风险点。此外,其它单位的廉政防控制度只能作为本单位的参考,绝不能照抄照搬。
3.要强化制度执行力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胡锦涛同志强调:“全党同志都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6]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好的制度,还需要不折不扣的执行,需要坚决遵守”。[7]可见,制度的执行在制度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调研中发现,各基层单位在制度建设中普遍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即注重制定制度,而忽视执行制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核心是持之以恒地抓制度落实。第一,各基层单位要不断探索与完善预防腐败的内控机制,如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逐步建立健全与权力行使和业务工作相衔接的制度措施,形成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第二,领导干部是风险防控的重点对象,也是落实防范制度的具体责任人,应当首先抓好自身而后抓好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廉政风险防范上发挥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第三,现代科技手段具有公开性、严密性、程序性和实时交互性,如果将现代科技手段与预防腐败的制度设计相结合,必然会彰显出规范权力和制约权力的强大功能。
[1]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EB/OL].中新网,2007-1-9.
[2]习近平.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EB/OL].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6-19.
[3][5][7]习近平.科学有效防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EB/OL].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1-22.
[4]胡锦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EB/OL].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07-1-9.
[6]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1-7-2.
(责任编辑:曹木易)
The Exploration and Study on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the Risk Control Mechanism in Grass-roots Clean Government
Wu Changyan
The risk control of clean government is the effective measure to promote anti-corruption,build corruption punishment and prevention system,supervise and protect the cadres,and proved by practice an effective management innovation.However,there are prevalently such problems in grass-roots units as a few leading cadres think and understand in place,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are not in place and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s cannot be normalized.To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 risk control mechanism of clean government in grassroots,we should promote in stepping up publicity efforts,innovating methods of work,and establishing long-term mechanism,etc.
construction of clean government in grassroots;risk control mechanism
D262.6
A
1008—6153(2013)06—0064—03
2013-10-29
吴长燕(1980-),女,安徽滁州人,硕士,新疆兵团第十三师党委党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