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湖北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的思考

2013-04-11 07:31柳剑平韩艳旗
湖北社会科学 2013年9期
关键词:基地出口农产品

柳剑平,韩艳旗

(湖北大学商学院,湖北武汉 430062)

▲中部崛起与湖北发展

加快推进湖北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的思考

柳剑平,韩艳旗

(湖北大学商学院,湖北武汉 430062)

加快推进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农业强省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课题组对湖北省六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进行深入调研后认为,基地建设逐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其重要性日益凸显。但目前我省基地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政府有关部门需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办法,并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明确建设目标、完善协调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强化科技支撑、整合相关项目和加强风险保障。

加快推进;湖北;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

加快推进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强省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2010年9月和2012年2月,省政府分两批对2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进行挂牌,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这些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情况如何?存在哪些突出的问题?下一步如何加强建设?2012年5-8月,课题组先后赴随州(食用菌)、孝南(蜂产品)、潜江(水产品)、恩施(中药材)、天门(禽蛋)、英山(蚕丝绸)六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深入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展开调研,并和当地商务、农业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座谈。9-10月,课题组又就基地建设的相关问题分别到省农产品出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厅、商务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进行交流和探讨。基于上述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展开的系统调研,我们在分析基地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快基地建设的政策建议,以期为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抓好基础、提高质量、做强龙头、扩大市场等一系列措施,我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逐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一)带动了农产品出口额的大幅增长。

在外汇严重短缺的年代,农产品出口主要承担国家创收外汇的使命,而在外汇盈余不断扩大的今天,农产品出口既是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重要方式,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和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1]作为农产品出口产业链的“生产车间”,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建设可以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拓展国际销售渠道,从而有效拉动农产品出口额的增长。基地挂牌建设以来,不仅各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出口额增长迅猛,而且还直接带动了当地农产品整体出口额的增加。随州市食用菌出口额2009年为1.4271亿美元,2010年增加到3.5792亿美元,增速为150%,2011年为4.4000亿美元,增速为23%,食用菌出口示范基地出口额的迅猛增长直接带动随州市农产品整体出口额的快速增加,由2009年的1.5937亿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4.7074亿美元。潜江市水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出口额由2009年的3190万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6300万美元,潜江市农产品整体出口额也由2009年的15551万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19266万美元。正是由于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出口额的快速增长,我省农产品整体出口额也大幅增加,2009年全省农产品出口额为7.1944亿美元,2010年为10.8494亿美元,同比增长50.6%,农产品出口在中部六省排名第一,2011年为14.3333亿美元,同比增长32.1%,继续保持中部六省排名第一。

(二)带动了农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快。

农业结构调整的实质是合理、有效地配置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农业资源,使之发挥出更好的效果,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当前,我国农产品供求的主要矛盾已从供给不足的数量问题转变为供给因品种不多和品质欠佳而形成的结构问题,只有加快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才能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2]农业结构调整需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要注重有效配置农业资源,如合理规划土地资源、有效利用人力资本、培育地域优势品牌等;二是要注重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包括产业、产品、品质、存储、销售五个层次的优化整合。我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通过整合各种资源、规划产业布局、培育优良品种、扩大种养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形成了省内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带动了当地农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明显加快。作为著名的鱼米之乡,潜江市水草特别丰富,当地政府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优势,按照“建设出口基地,发展龙虾茶叶”的发展战略,将龙虾产业作为全市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点产业来抓。在科学规划水产品及龙虾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全市大力推广“虾稻连作”生产模式,建设龙虾优质种苗繁育基地,积极开展人工无公害养殖和标准化生产,实现了从单纯消耗资源到综合开发利用资源,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展开技术攻关,相继开发出冻煮茴香汤料整肢虾、块冻熟制虾仁、甲壳素及其衍生物等新产品,大大提高了龙虾产业的综合效益。

(三)带动了农业产业化水平的大幅提升。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现一体化经营的组织方式。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是龙头企业,核心是基于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3](p1)基地挂牌建设以来,各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紧紧依靠农业科技创新,通过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予以大力支持和引导,使农业产业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英山县怡莲阳光和梦丝家等出口龙头企业采用“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和“企业+农户”的生产模式,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优化品种结构,创建精品名牌,推进英山蚕丝绸出口由初级产品向加工产品转化,国外产品销售市场迅速扩大,这些出口龙头企业在成为英山县蚕丝绸出口示范基地主要载体的同时,也带动了英山县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显著提高。天门市以建设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为契机,按照“产业调新、品种调优、档次调高、规模调大”的思路,引进1000万只肉鸭屠宰加工等大型项目,并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011年天门市培育国家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8家,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46家,全市上规模禽产品加工企业5家,年加工鲜蛋2万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保护农户利益和保障龙头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带动了天门市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明显提高。

(四)带动了农民人均收入的显著增加。

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以缓解农村“隐性失业”为出发点,由出口的“外汇贡献”转变为出口的“就业贡献”,最终实现农民人均收入的增加。基地挂牌建设以来,各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紧紧抓住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加大基地建设力度,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显著增加。作为全国最大的水产品出口基地,2011年潜江市养殖面积高达18万亩,提供就业岗位6万多个,龙虾产业成为百姓创业致富的黄金产业。随州食用菌出口示范基地2011年菇农增收20多亿元,人均增收7000余元,政府税收超过1.6亿元,同时地方财政可用财力也达5000万元。恩施市中药材出口示范基地的药材收入也明显增加,2011年新塘乡药材收入3040.08万元,农林牧渔总产值1.9亿元,药材收入占农林牧渔产值的15.99%,同比增长109.57%;2011年板桥镇药材收入9431.49万元,农林牧渔总产值2.25亿元,药材收入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41.88%,同比增长251.34%。

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挂牌建设以来,虽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将会严重制约基地的未来发展。

(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们在实地调研中发现,一些相关部门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一是对基地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地方仅仅是从某一特定行业或部门层面上看待基地建设,认为基地建设仅仅是为了促进农产品出口,没有认识到基地建设在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正因为如此,有一些地方不知道基地的牌子挂在哪里好,与基地建设相关的部门甚至对基地挂牌一事都不太清楚。二是对基地建设的发展规划认识不清晰。一些主管部门对基地建设并没有一个长远的谋划,在未来3-5年的时间内,究竟要建多少基地,这些基地建在哪里,基地是作为扩大农产品出口的平台,通过一批又一批的无数量限制的挂牌来扩大农产品的出口规模,还是作为现代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标杆”,通过优胜劣汰的有数量控制的认证来发挥其在农产品出口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实际上并不清晰。三是对基地建设的产业基础认识不足,有些地方只是把基地建设作为一个争取政策和资金的项目,申报时并没有考虑基地建设是否有产业基础,由于不是当地的主导产业,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也不大,很难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真正重视和支持,以致于这些基地的建设效果不尽如人意。四是对基地建设的工作环节认识不清晰。一些部门在基地建设的工作中,只注意到扩大产品生产规模这一环节,而对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深加工、国际营销等环节重视不够,没有意识到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贯穿于有效整合农产品出口资源的全过程,正是由于对基地建设中的一些重要环节的工作重视不够,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从而使整个基地的建设情况不够理想。

(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省首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挂牌已有两年多,但迄今尚未出台《关于加快我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的意见》,或《湖北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办法》的指导性文件,基地建设在许多方面没有形成明确的规定,特别是有关基地建设的协调、管理、领导的规定不明确,导致基地建设的运行机制不完善。首先,组织领导的机构虚拟化。我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还没有专门的领导机构,目前是由省农产品出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常设办公机构设在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而基地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又主要由商务厅负责,这种格局不仅使基地建设工作日常组织领导机构的权威性不足,而且在实际运行中还有可能出现两个日常组织领导机构的现象。其次,职能部门的职责不明确。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涉及省委农办、商务厅、农业厅、财政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税务局、海关等部门,这些部门在基地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其实彼此都不是很清楚,现在是谁能争取到资金就设立自己的项目,通过项目管自己的事情,至于这些项目是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项目,管的这些事情是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最后,协调领导的会议形式化。协调领导小组本应该定期举行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但目前协调领导小组每年只召开一次由政府副秘书长主持的年度会议,会议通常只通报、总结各方面的工作,并不讨论、决定任何实质性的问题,各基地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和时间到诸多上级部门逐一汇报情况,争取问题能得到解决。

(三)相关项目有待进一步整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非常重视,逐年增加财政支农项目资金,但受计划经济体制和政府部门职责不明确的影响,我国财政支农资金分属多个部门管理,发改委、财政、农业、水利、林业、民政、科技、扶贫办等部门都掌握着一些财政支农资金。我省与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相关的支农项目就有现代农业板块基地、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农业科技产业链、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园区等,这些项目分属省委农办、农业厅、商务厅、水利厅等部门管理。从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方面来看,这种项目管理模式虽便于各部门基于本部门发展的需要,灵活掌握资金的分配,但也容易形成“撒胡椒面”和重复投入的现象,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个别情况甚至造成资金的浪费。[4](p7-10)从项目建设工作成效方面来看,这种项目管理模式虽便于各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具体落实每个项目的建设责任,但也容易形成“跑项目”和“一女几嫁”现象,主要精力和时间都花在项目的申报、检查、验收上,产业发展的许多工作却没有落到实处,结果是项目众多却没有换来产业的发展,个别情况甚至是阻碍了产业的发展。

(四)科技含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出口的农产品,总体来看科技含量还不高,其主要表现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产品结构不合理,精深加工产品所占比例低。目前基地出口的产品还是以初级产品和初加工产品为主,这两类产品分别占60%和30%,而精深加工产品比例还不足10%。2011年,潜江市龙虾出口额突破性达到1.2亿美元,其中90%以上都是冻煮茴香汤料整肢虾、块冻熟制虾仁、冻煮清水整肢虾、冻煮辣粉整肢虾等初级产品,甲壳素及其衍生物等精深加工产品出口比例仅占10%;随州市出口龙头企业虽努力开发多种食用菌产品,但目前出口的香菇片,香菇粒,香菇丝、香菇粉等都属于初级加工产品,食用菌的深加工产品还基本上没有。二是加工的关键技术掌握较少,产品附加值低。在对随州市、潜江市、孝南区三个基地的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由于在农产品加工上还未掌握关键技术,缺乏相应的先进加工装备,致使许多农产品都是以原材料出口到发达国家,产品附加值很低,而发达国家通过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开发出许多高端农产品或食品,价格翻了几番。

(五)风险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

农产品由于生产周期长、价格波动大、遭遇灾害多等特点,在全球各地均属于高风险行业,建立农产品风险保障机制势在必行。我省农产品出口基地的农户在生产过程中,虽可办理享受政府补贴的农业保险,但由于品种少、办理不方便、部分风险高的险种保险公司不愿承保等原因,投保率较低;基地的龙头企业在出口过程中,虽可办理享受政府补贴的出口信用保险,但由于保险品种较少、覆盖面积较窄、保险补贴比例较低、赔付额度不高等原因,投保率也较低,一旦遭遇较大的自然灾害或国外市场波动,缺乏风险保障的基地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就会损失惨重。[5](p65)2012年,由于受到60年一遇的旱灾和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双重影响,加上风险保障的缺失,随州市食用菌出口龙头企业均受到严重影响,如果政府不采取相应措施,随州市数十年所培育的整个食用菌出口产业将面临严重危机,数十万菇农经济上也将遭受严重损失。近年来,由于国际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加之没有相应的风险保障,英山县的蚕丝和蚕丝制品受到极大影响,许多蚕农改种茶树而成为茶农,同样,恩施市的中药材和中药材制品也受到极大影响,一些药农也改种果树而成为果农,这两个基地的产业发展受到了极大影响。

三、加快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的政策建议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水平,扩大农产品出口规模,提高农产品出口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强省建设,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快我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的意见》,省商务厅、农业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此基础上尽快制定《湖北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考核与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并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建设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省内优势农产品资源,紧密结合区域特色主导产业,利用3-5年的时间,建立标准较高、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和出口创汇能力突出的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30-50个,全省农产品出口额年均增长15%以上,2015年力争达到25亿美元。具体来说,一是要明确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基于发挥优势、扶强扶优的原则,科学规划基地的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30—50个基地建在什么产业上,建在哪里,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明确基地建设的组织模式。发挥基地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品牌优势,建立以“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标准化”为主体的现代农业生产组织模式,只有这种现代农业生产组织模式,才能形成产业化,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明确基地建设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际市场标准,完善投入品使用监管制度,统一种苗、肥料、农药供应和残留监测;实施种养土壤、水质等环境监测计划,强化农业生产环境源头治理;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步伐,做好筛选、包装、储运、标识等后续环节,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和控制制度。四是要明确基地建设的进入退出机制。确立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申报的基本条件、申报和评审程序,基地遴选做到公开、公正和科学,相关部门对基地建设跟踪督促检查,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年度考核验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的主要依据,对连续两年未达标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事故的基地予以摘牌。

(二)完善协调机制。

一是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湖北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领导小组既可单独成立,也可明确湖北省农产品出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就是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基地组织领导机构由分管“三农”工作的省委副书记或省政府分管农业的副省长直接挂帅,担任总召集人,省委农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省商务厅、农业厅、财政厅、海关等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常驻办公机构设在省委农办,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州、地)、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二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基地组织领导机构以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履行工作职责,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可举行不定期和定期会议。不定期会议可由相关部门建议召开,主要讨论基地建设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突发性重大事件,并协调解决;定期会议是固定的年度工作会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着重对下一年度全省基地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等进行部署。三是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农业部门负责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及病虫害防控,规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及管理,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服务;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会同农业部门确定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商务部门指导和协调农产品出口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及规范外贸流通秩序;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基地出口企业的注册、备案管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跟踪国外食品农产品法规、标准动态,建立农产品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

(三)加大扶持力度。

省、市、县三级政府均应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实质性扶持力度,以加快我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的步伐。第一,省政府设立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专项建设资金,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每个基地50万元的建设资金,市、县根据当地财政情况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或建立“以奖代投”的奖励机制。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生产项目、新品种引进改良项目、新产品研发项目、加工、检测设备引进和开发项目、病虫害防治、无(低)毒农药推广和使用项目等。第二,利用外向型农业发展资金、外贸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在技术改造、品牌建设、市场准入、国际认证等方面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给予技术和资金支持,鼓励基地龙头企业大力开拓国外市场,对参加商务部和我省组织的国际展览会给予重点支持。第三,协调海关、检验检疫、税务等相关部门为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提供贸易便利化措施,使农产品出口在通关、检验检疫、出口退税等方面享受优先待遇,实施“通关一体化”和检测检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检验检测和放行手续,降低抽检频次和口岸查验比例,加快应退税款力度等。

(四)强化科技支撑。

我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要想有质的飞跃,破解当前农产品出口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双低”的难题,根本出路在农业科技创新。第一,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制。积极构建以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龙头企业自建研发中心,支持农产品高新科技示范园区与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工艺技术改造和先进加工装备制造进行科技攻关,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装备、新工艺,加快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转型升级,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第二,推进基地农业科技产业链的建设。提高水产、畜禽、食用菌等优势出口产品的育种、扩繁和供种水平,争取在农田资源高效利用、有效生物控制、节水灌溉、农机设备、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加工贮运、循环农业、涉农信息技术等方面取得实用技术成果,使基地建设各个环节的科技水平明显提高。第三,培养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各级政府要为企业家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鼓励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通过到国外研修、国内攻读MBA和自学提高等方式,逐步成为不仅懂经营、会管理,而且善于学习、勇于开拓、具有战略眼光和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企业家。第四,注重引进高端科技人才与培养农村实用人才。鼓励龙头企业建立高端科技、管理人才引进、激励机制,用制度、平台、发展空间留住高端人才,吸引更多重点院校研究生来基地就业,同时,强化农业科技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完善市、县、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五级农业科技培训网络,围绕特色主导产业种养殖及精深加工实用技术,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技推广体系。

(五)整合相关项目。

为避免诸多财政支农项目交叉重复、效益低下的现象,我省应着力推进与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相关的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工作。第一,成立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由省长或省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省委农办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省财政厅、发改委、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厅、商务厅、科技厅、民政厅等涉农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合方案并协调各部门间的利益关系,市(州、地)、县(市、区)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第二,明确整合原则和整合方式。整合工作应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循序渐进、分布推进,调整存量、集中增量,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政府调控、部门配合”的原则,采用“以县为主、多级联动、整体打包、项目支持”的方式,做到“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第三,搭建项目资金整合平台。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优势产品和特色产业”资金整合平台等,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将与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关系紧密、同期规划、同步实施、同一区域、建设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进行整合,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集中财力解决制约主导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第四,构建资金整合长效机制。构建包括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内的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长效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在确保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财政支持资金稳定增长的同时,一方面建立项目资金整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整合效果显著的县市予以现金奖励,另一方面因项目整合后资金规模可能更大,必须对资金整合过程进行监管。

(六)加强风险保障。

一是健全基地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包括国内外农产品市场数据体系、标准制定采集体系、信息分析评估体系,这种体系所提供的信息让农民和龙头企业及时了解国际市场行情,并决定生产什么产品,生产多少这种产品。二是建立基地风险预警发布体系和风险应急处理体系。抓住关键品种和关键指标,构建分工明确的省、市、县、乡四级主要出口农产品国际市场风险预警机制,让出口企业及时决定出口什么产品,出口多少这种产品。同时,建立基地与各相关部门的定期报告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当基地发生重大疫情疫病、农兽药残留严重超标等出口产品安全问题而被进口国启动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重大突发事件时,应采取应对控制机制,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三是建立基地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各地要进一步健全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和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担保公司与当地金融机构的互利合作,为担保机构提供服务创造有利条件,支持银行与地方共同建立基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合作平台,有力促进基地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为行业出口龙头企业。四是完善基地农产品生产与出口保险机制。加大我省农业保险和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加大农业保险和农产品信用保险新品种的供给,提供低费率、广覆盖、简便投保、快捷赔付的农产品生产和出口的保险品种,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和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建立有效、明确、可操作的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制度,建立农产品再保险机制和农业保险风险基金,加强对农业保险和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

[1]农业部办公厅.全国农业贸易促进规划(2011-2020年)[EB/OL].http://www.agri.gov.cn/V20/ZX/tzgg_1/tz/201201/ t20120111_2454513.htm.

[2]侯丽薇,谢赤,等.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思考[EB/OL].光明网,http://www.gmw.cn/01gmrb/2010-07/27/content_1193555. htm.

[3]牛若峰.农业产业化的理论界定与政府角色[J].农业技术经济,1997,(6).

[4]彭克强.基于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理性反思[J].调研世界,2008,(2).

[5]陈盛伟.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行情况与发展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10,(3).

责任编辑 王京

F752.8

A

1003-8477(2013)09-0055-05

柳剑平(1961—),男,湖北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韩艳旗(1981—),男,湖北大学商学院讲师。

湖北省重大调研课题“湖北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情况的调查”(2B2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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