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斌,蔡为青
1.安徽科技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安徽凤阳,233100;2.安徽科技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安徽凤阳,233100
随着我国高校连年扩招,在校大学生人数急剧增加,高等教育已经进入了大众化阶段,与此同时,来自不发达地区家庭和城镇下岗职工家庭的贫困大学生人数也日渐增多,高校中逐步形成了贫困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目前,由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还不平衡,造成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家庭之间的收入仍存在较大差距,出现了部分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现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国家制定和出台了《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把实施国家助学金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切实让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1]。此外,按照2010年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国家决定进一步扩大大中专学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并提高资助标准。为缓解价格上涨给大中专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带来压力,国务院决定从2013年秋季起: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生均2 000元提高到3 000元[2]。此项政策的出台,惠及了全国高校430万名贫困学生,占在校生总数20%。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
自国家助学金政策在高校实施以来,不仅解决了许多贫困大学生的后顾之忧,而且有效地缓解了部分经济困难家庭的压力,这无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温暖工程[3]。然而,“助困”不等于“育人”,在国家助学金实施过程中,由于大学生受利益驱使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许多错综复杂的情况,一方面助长了大学生许多不良行为的产生,同时也给学校以及社会带来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并严重改变了国家助学金设置的最初目的。
有的学生为了获取国家助学金,在贫困生资格认定中,提供虚假的个人及家庭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无中生有,捏造家乡受灾,家庭损失惨重,长辈年老体弱,长期患病在床等事实;二是夸大事实,把家庭本来已经解决温饱问题说成还处在贫困线以下,或者家庭生活小康却说成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4]。
有的学生恶意拖欠学费,影响了班级学费缴纳进度,给辅导员和评议小组人员造成了心理压力;有的学生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甚至请客送礼等方式,向辅导员和评议小组人员拉票;还有的学生心理失衡,自己无法获取国家助学金,也要让他人不能轻易获得,向校领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甚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举报评议不公平公正,给评议工作的正常进行设置关卡,制造麻烦。
国家助学金发放过程中,有的学生认为,学生的困难情况都差不多,要求从中“分得一杯羹”,或者大家“轮流坐庄”;还有的学生提议,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拿出一定比例,作为班费或者公益金,以便让更多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政策的阳光”。
个别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认为自己有钱了,再也不用过穷苦日子了,艰苦奋斗的思想也逐渐淡漠了,用助学金购买高档衣服、化妆品和首饰,或者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甚至在酒店豪掷千金,宴请好友等。这样的行为让不少学生愤愤不平。
在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过程中,还发现个别获得者认为,自己家庭经济困难,理应获得国家资助,毫无感激之情、感恩之心。受资助后,天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懒散懈怠、不思进取,甚至出现上课迟到、睡觉、玩手机、早退等现象,让领导和老师很是揪心。
高校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中,部分大学生为了获取资助,出现了以上不良表现,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的乡镇和县(区)政府或民政部门根本不深入困难学生家庭,了解真实情况,所以出现把关不严、虚假贫困证明被轻易开具的现象。更多情况下,因为是乡里乡亲,碍于情面,而随意开出贫困证明。其次,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出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社会上此类诚信缺失现象进行约束和制裁,仅通过舆论监督和道德谴责对违背诚信行为的约束力不够,惩戒性不强[5]。
一些高校只看到助学金的经济扶助功能,而没有意识到更重要的育人功能。评定时,将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作为获得助学金的首要标准,而忽略了学生的学习成绩、遵守纪律、道德品行等因素。现在,相当一部分高校因为怕麻烦,所以将助学金一般每学期一次性发放给学生,甚至一次性全部发放给学生,这种发放办法,就给一些被资助的学生制造了短期内拥有大额钱款的机会,少数学生不知道珍惜使用,养成了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恶习[6]。学校没有注重加强学生的感恩教育与责任意识,不能有效地把助学金的实施与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这样只能达到“助困”的目的,没有发挥“育人”的效果。
我国实施的独生子女政策和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传统思想,导致一部分家庭过于溺爱孩子,不注重孩子的品格塑造和道德教育,认为只要给孩子吃好、穿好、用好,在物质上积极满足孩子的要求,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关心,殊不知,这样做的结果,造成了孩子认为向父母索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养成了他们只知“拿来”而不知感恩的心理。进入大学之后,这种心理也没有变化,他们认为,在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也是天经地义、受之无愧的事情。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发展,市场经济价值观和西方文化不断渗透到大学生思想意识之中, 造成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偏离正确的轨道。个别学生认为有了金钱就有了一切,追逐金钱成了人生的乐趣,所以在国家助学金这种“免费的午餐”中,有部分学生乐此不疲,也希望从中得到些甜头。
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过程中,大学生身上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表明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缺位,若任由某些不良行为和错误表现继续下去,将会导致很多严重后果的发生,造成无法挽回的负面影响。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国家助学金政策顺利实施,已经成为高校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7]。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个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个人的立身之本,是社会运行的基础。一个人只有讲诚信,才会有信誉,才能赢得人们的信赖和尊重;一个社会拥有诚信,社会生活才可能健康有序;一个国家讲诚信,才能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因此,在国家助学金实施过程中,高校要教育和引导大学生讲诚信、重品行,申请者应该实事求是地提供个人和家庭情况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困难程度。高校可以选择电话抽查、实地调研等方式,调查部分申请者的家庭实际困难情况,弄虚作假者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和处理,建议取消当年度甚至下一年度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资格。
社会公平体现的是人们之间一种平等的社会关系。讲公平是国民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素质之一。公平原则要求在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过程中,大学生个人不但要心中有己,还要做到心中有他。为了一己私利而不择手段,即使如愿以偿,却会让他人所不齿,通过公平评议,才会自己心安理得,他人也会心服口服。坚决杜绝不公平行为,这就要求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尽量在公开状态下运行,评议组要公平对待每一位申请者,评议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让恶意拖欠学费、拉票和其他不正当手段无处藏身。
国家助学金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心和关爱,虽然是无偿资助,却不能视之为天上掉落的馅饼,取之心安、受之理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感恩是一种责任意识、自立意识、自尊意识,也是健全人格的体现。有位哲学家说过,世界上最大的悲剧或不幸,就是一个人大言不惭地说没有人给我任何东西。高校应该重视感恩教育,通过召开受资助学生座谈会、撰写感恩主题心得体会、参加感恩主题演讲等形式,让学生知恩感恩,勿忘老师、学校和国家的温暖之情。
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贫困大学生减轻生活压力,顺利完成学业,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鼓励和支持贫困大学生勤奋学习,克服困难,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内在动力,让学生用自己的力量成长。学校可以给贫困生提供更多勤工助学的机会,家庭经济困难不能仅仅依靠助学金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可以指导贫困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适当地做一些兼职,这样,既可以提高他们的社交能力,增进对社会的了解,又可以获得经济收入,让他们通过劳动获得资助,增加他们的成就感,让贫困生用实际行动赢得别人的尊重[8]。
家庭经济困难不是学生自己的错误,也不是丢人现眼的事情,得到资助无可非议。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得不到国家助学金而抑郁、焦虑,怨天尤人,甚至愤恨报复,实属心理异常现象。辅导员要与这样的学生深入谈心,讲清原因,分析利弊,引导学生用正常的心态正确对待国家助学金。必要时,可以推荐该类学生到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接受专家辅导。平时,要积极鼓励学生多参加班级集体活动,体会师生之情、同学之谊、集体的温暖,融化心中坚冰。
参考文献:
[1]周云,王春华,李海黔.高校辅导员在国家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存在的误区[J].重庆与世界,2012(1):42-44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EB/OL].[2013-02-18].http://www.chsi.com.cn/gizxdk/zc/200708/20070810/1047232.html
[3]谢琴,李陈武.对国家助学金的新思考[J].高教高职研究,2009(4):187-189
[4]葛超.论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难点及对策[J].中国电力教育,2012(2):123-124
[5]杜允.资助体系下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研究[J].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2(2):23-25
[6]赫崇飞,王继辉,彭勃.高校被资助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及对策探析[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29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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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韩春杰.从社会心理学理论来解读贫困生在申请助学金时的心理问题[J].素质教师,2011(14):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