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敏
(山东行政学院基础部 山东 济南 250100)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分子这一群体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突出。社会发展又是通过制度变迁来实现的,某种意义上,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制度变迁史。据此,本文以制度变迁为视角,对知识分子在这一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存在的局限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从20世纪80年代文化热开始,知识分子问题一直是中国知识界研究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同学科背景和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切入,相关研究成果可谓汗牛充栋。但对于究竟什么是“知识分子”,各种学说却争议颇多,“现代用语中很少有像‘知识分子’这样不精确的称呼。只要一提到它,往往就会引起涉及含义和评价的争议。”[1](P21)充分彰显了知识分子问题的丰富性与复杂性。
“知识分子”这一概念,是俄国作家彼得·鲍保雷金在19世纪60年代创造的。任何概念的出现,都体现着相应的社会实践在一定广度和深度上的积累。知识分子现象,正是在工业革命之后,生产社会化和科学技术与社会生产日益结合的产物。这种意义上的知识分子,在西方,是近代两三百年社会变迁的产物;在中国,则是晚清“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经济、军事、社会、文化诸方面中西碰撞之后才产生的。
在现代社会,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被称为知识分子?有学者指出,“一是有知识,大多数受过系统的现代教育,也包括自学成才的;二是从事脑力劳动,必须是劳动者而不是剥削者;三是与现代社会化大生产这一先进生产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2]在此基础上,应以是否从事知识的生产与传播作为断定知识分子的标准。更进一步,还可以按照不同尺度将知识分子划分为多种类型。如齐格蒙·鲍曼在《立法者与阐释者》一书中描述了知识分子间的“分裂”:既有投身政治实践的社会活动家,也有从事文化科学事业的社会批评者,他们执着于以理性构建社会的理想,其社会关怀精神最为显著,但同时也不乏远离政治生活的专业知识分子,这些人不参与任何政治派别,蜷缩于自己狭小的专业领地或文化领域里,竭力回避政治漩涡。鲍曼将这种“分裂”定义为总体性知识分子与局部性(工具性)知识分子之区别。[3](P228-229)这一划分对于我们研究中国的知识分子问题无疑很有启发意义。此外,还有人文知识分子、科技知识分子、行政知识分子与批判知识分子之分[4](P312),体制知识分子、非体制知识分子与反体制知识分子之分[5](P297)等等。
知识分子登上社会历史舞台,逐渐成为人类社会发展与变迁的推动力量。虽然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知识分子各有其特征,但总体来讲,因为拥有比一般人更多的文化知识与信息来源,他们对社会问题与弊端更为敏感。作为“社会的良心”,知识分子的现实关怀精神和批判性格,使他们具有不同于其它社会群体的历史使命感。他们往往会根据自己确认的信仰、价值和理念,来献身于社会改造和改良的行动,推动社会发展。
社会发展,指的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向前运动过程,包括纵向与横向两种情形。前者是指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的运动和发展过程;后者是指在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中一个社会各方面整体的运动和发展过程。其最核心的内容是“人的发展,即人向全面的、自由的个人联合体的趋近。”[6](P871)人的发展是具体的发展,建立在现实的物质基础之上。正像马克思所指出的,“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7](P791)以物质生产为出发点,人们之间的交往实践产生了社会关系。“人类的社会关系超越了个人所能直接接触的最大范围之后就变成了非个人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通过社会机构的所谓‘制度’来维持的。没有制度,社会便不能存在。事实上,社会本身就是最高形式的制度。”[8](P581)本文对制度做狭义理解,制度就是交往规则,是在交往中产生并规范交往行为的。制度调节控制交往行为,消解冲突,增强合作,规范社会关系,从而影响发展。[6](P66-68)与此同时,制度本身是有局限的,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着的人类社会与人的需要,制度的演化与变迁成为必然。一定意义上说,制度的存在和变迁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社会发展是通过制度变迁实现的。当然,制度变迁既包括基本社会制度的变革,也包括非基本的具体制度的变革和完善;既表现为一种社会制度向另一种社会制度的演变,也可以表现为同一社会制度内部不同阶段之间的转变。由此,为了更好地理解知识分子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特点,需要对知识分子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与局限作出进一步分析。
制度变迁的重要性已如前述,人们对制度变迁的关注更集中于其可选择性上。如美国学者舒尔茨所言:“特定的经济制度关系重大,它们是会变迁的,且它们事实上正在发生变迁。人们试图对可选择的制度变迁加以考虑来作出社会选择,以增进经济效率和经济福利的实绩。”[9](P252)制度变迁的可选择性,同人与社会对于制度的演化所发挥的作用密不可分。作为社会历史过程,制度变迁的主体应该是人,但这一抽象意义上的主体在现实社会中必然有着各种各样的外化形态。按照发挥作用及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这些主体划分为不同类型:个人、民众、利益集团、精英、政府(国家)等等。其中,知识分子作为一个思想的主体和知识的主体,也可以看做制度变迁过程中的独立主体而发挥作用。
本文从两种角度切入来分析知识分子这一群体在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作用。其一是制度变迁的地位。其二是制度变迁的模式。
其一,制度变迁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是由制度在发展中的地位决定的。制度是“发展的中介,它沟通器物与文化,将可能变为现实。”[6](P18)制度依赖于器物并反作用于器物,制度由文化观念规定并反过来强化观念。制度使器物观念化,又使观念器物化,这一过程是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统一。当制度不能满足社会实践的需求时,制度变迁就成为必然。显然,制度变迁回应的不仅是器物发展的需求,也包括文化观念的需求。而无论器物还是文化,都有知识分子作用其间。
展开来讲。制度依赖器物,制度变迁必然要以生产力为基础,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这里的生产力基础存在两种情形。以中国改革为例,不是生产力发展引起的变化要求制度变革,而是生产力长期停滞的困境要求变革。生产力的发展出现在制度变革之后而不是之前。显然,中国改革前停滞不前效率低下尚未显示其优越性的生产力,不同于马克思论证社会主义必然性时所指的那个因其发展而使资本主义容纳不了的生产力。学者鲁鹏将马克思意义上的生产力称为基础Ⅰ,将中国现实意义上的生产力称为基础Ⅱ。中国的事实证明,在基础Ⅱ的基础上也能进行制度变革。[6](66-67)
先来分析基础Ⅰ的情形下知识分子的作用。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该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革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10](P741)“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7](P115)。因此,制度变迁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引起的,生产力是推动制度变迁的决定力量。而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内在要素。马克思明确肯定了科学知识向生产力的转化,“自然界没有制造出任何机器,没有制造出机车、铁路、电报、走锭精纺机等等。它们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变成了人类意志驾驭自然的器官或人类在自然界活动的器官的自然物质。它们是人类的手创造出来的人类头脑的器官,是物化的知识力量。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的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从而社会生活过程的条件本身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受到一般智力的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它表明,社会生产力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不仅以知识的形式,而且作为社会实践的直接器官,作为实际生活过程的直接器官被生产出来。”[11](P220)知识分子作为知识的生产者与传播者,作为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者及在生产上的应用管理者,是生产力中最关键最重要的因素。因此合乎逻辑的推演,知识分子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推动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又将引起生产关系变革,生产关系变革最后导致制度变迁和社会变革。
再来分析基础Ⅱ的情形下知识分子的作用。需要说明的是,就人类社会整体而言,基础Ⅱ必须以基础Ⅰ为前提,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制度变迁和社会变革,必须以人类已有的文明成果为基础。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是:当生产力停滞不前时,是什么导致了制度变迁?作为沟通器物与文化的中介,当器物(生产力)是一个常数时,制度变迁一定是由文化观念的变化引起的,或者说,制度变迁回应的是文化观念的需求。仍以中国为例,十年浩劫国家经济濒临崩溃边缘。从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开始,以政治为中心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旧意识形态被消解和颠覆,思想解放、拨乱反正的时代主题,切入政治权力中心,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两年后开启的中国改革大幕其直接动力来自于新意识形态话语的建构。此为基础Ⅱ的基础上何以能实现制度变革的原因。晚清之际的制度变迁与此相类,中西激烈碰撞后的观念革新敲响了末代帝王的丧钟。一定意义上说,任何一场社会变革和制度变迁都离不开知识分子在文化变革上的引导作用,社会的制度变迁总是在一定文化观念引导下发生的,文化观念的更新先于社会的制度变革。这与知识分子阶段性的文化反思和前瞻性的文化追求相联系,知识分子充当了思想解放的先锋,推动了思想观念的转型,完成了新意识形态话语的阐释与建构,最终促成了制度变迁和社会变革。
其二,所谓制度变迁模式是指“制度创新主体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采取的制度变迁的形式、速度、突破口和时间路径等的总和。”[12](P278)制度变迁的模式不是单一的,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为多种类型。如新制度经济学在制度变迁一般模型的基础上,将制度变迁的模式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则从阶级斗争形式的角度将制度变迁划分为暴力革命与和平改良两种方式。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制度及其变迁是非中性的,制度变迁往往伴随阶级斗争。当人们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变革时,必然涉及不同阶级利益的调整。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达到一定程度不可调和时,就会诉诸暴力,爆发激进式的制度革命,改变根本制度。当具体制度发生变化,阶级斗争比较和缓时,制度变迁可以采取渐进改良的方式。
就制度革命而言,对现有制度的彻底改变,是要触动既定社会制度的政治和经济基础,触动其“生产关系”。马尔库塞说过,革命“是一个社会阶级或社会运动,它以改变社会政治结构为目的,而推翻一个合法地建立起来的政府与制度。”[13](P120)因此革命的展开过程一般是激进式的。综观近现代历史,无论那个国家开展革命运动,必须先建立政党。而政党的核心力量是知识分子。我们看到,在那些救亡的时代,总会有一大批知识分子结合现实的政治经济力量转化成革命家、军事家或政治家,从意义世界转化为世界的功用部分,这是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之一。在中国近现代史上,中国同盟会的主要发起人与领导骨干都是具有较高层次的知识分子(留学生、国内新式学堂的学生以及从开明士人转化而来的知识分子)。参加中共“一大”的13名代表均为知识分子。葛兰西把意识形态对政党的作用比喻为“水泥”和“思想旗帜”[14](P213),而意识形态的建构和阐释非知识分子莫属。由此,知识分子通过为政党提供精神力量,参与和领导制度革命,推动社会进步。
就制度改良而言,对现有制度框架的修补和完善,不涉及制度的根本性改变。当一个社会原有制度不能满足社会实践发展的要求时,知识分子往往成为制度缺陷的先知先觉者。这与知识分子对社会问题与弊端的敏感有关,更是他们以关注社会、改造社会、改良社会为己任的道德使命使然。俄国知识分子作为走向批判和走向行动的知识分子的典型代表,有学者这样总结他们的特征:“一、关怀社会;二、把公共事业视同个人责任;三、倾向于把政治、社会问题视为道德问题;四、义务感;五、深信事物的不合理,以及加以改造的必要性。[15](P3-4)对现代知识分子来说,他们往往是一个国家、社会、甚至人类的真理、正义、良知的担当者和守护者。他们往往会根据自己确认的信仰、价值和理念,献身于制度改良和社会改造的行动。制度永远不可能十全十美,但知识分子正是通过他们的反思和批判力量,给制度以一定的压力,使其永远保持发展的活力。同时,知识分子凭借他们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对社会发展态势的敏锐把握,在制度的设计与选择上,能有意识的引导制度改良往正向、积极、进步和有绩效的方向前进。
综上,知识分子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审视。当然,划分基础Ⅰ与基础Ⅱ、制度革命与制度改良,仅仅是为了更好地说明知识分子发挥作用的方式。在现实的历史与社会中,知识分子推动生产力发展、引导观念创新、作为政党核心力量参与领导制度革命,以及献身社会改良,这一系列作用的发挥往往交织在一起,这也正是知识分子这一群体不同于其他社会群体之所在。
冷静地反思知识分子的角色与使命,我们发现,知识分子在发挥其影响制度变迁的功能时,不可避免存在着一些缺点和弊端。知识分子在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局限主要有以下方面:
首先,知识分子身份的“双重性”决定了他们的影响是有限制的和受制约的。一方面,知识分子手中掌握着相当的文化资本和象征权力(或手段),是“统治者的一部分”;另一方面,相对于掌握政治和经济权利的人来说,他们又是“被统治者”。处于文化生产和权力关系复杂结构中的知识分子,不过是“统治者中的被统治者”。[16](P211)这种尴尬的处境被萨义德描述为“处于特权、权力、如归感这种安适自在之外的边缘人物。”[17](P53)新中国成立之后,历次政治、思想、文化运动中,比较活跃的,以及遭打击的首当其冲者,都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的社会定位往往取决于执政系统根据需要而做出的实用选择。
其次,知识分子强烈的道德激情与正义感容易产生全盘改造现实的“乌托邦情结”。对于一个知识分子来说,理想中完美的乌托邦世界具有无穷的吸引力,体现着人类文明自我批判和超越精神的永恒价值。同时,“我们又不得不小心翼翼地避免将这种精神的乌托邦直接还原为现实,以诗意的世界去整合世俗的世界”。[18](P340)乌托邦的理想只有存在于可能的领域中,才会保有丰富的生命力。一旦将它作为大规模改造社会的宏伟蓝图,“彻底砸烂万恶的旧世界,建立崭新世界”,悲剧就不断重复,法国的大革命、中国的“文革”、美国的“人民圣殿教”……作为一种对现实社会的压力,一种促使其反思和前进的动力,乌托邦理想构设的功能在于探索可能的美好和批判现存的不合理。
最后,知识分子作为文化的载体和传播媒介,受文化变迁的内敛性影响。文化变迁指文化从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演进的过程。这一过程受多种因素尤其是初始的文化基础制约。初始的文化根基越深,实施文化变革所遇到的阻力也就越大,也就是说文化变迁和制度变迁的内敛作用越大。例如中国和印度这两个文明古国,古代文化的辉煌导致文化内敛作用过大,文化变革和制度变迁困难重重,最终扼杀了社会进步的动力。如果知识分子能够根据社会历史的发展现实及时自我调适、自我改变,从而获得自身的解放,那么就能成为制度变迁的动力源之一;如果过于坚守传统,成为保守力量,就会成为影响制度变迁的阻力因素。
以上对知识分子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和局限作了一些粗浅的分析。正确认识知识分子这一群体的特性,合理评价知识分子在制度变迁与社会变革中的贡献与局限,对于做好当代的知识分子工作,推动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促使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聪明和才智,具有重要意义。
[1]刘易斯·科塞.理念人——一项社会学的考察[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
[2]刘吉.论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与历史作用[J].学术界,2001(6):7-21.
[3]齐格蒙·鲍曼.立法者与阐释者:论现代性,后现代性与知识分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4]孙津.今日中国知识分子的变化与生成[A].陶东风.知识分子与社会转型[C].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
[5]黄平.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社会变迁的参与者和体现者[A].陶东风.知识分子与社会转型[C].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
[6]鲁鹏.制度与发展关系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汤因比.历史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58.
[9]T·W·舒尔茨.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A].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C].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2]杨瑞龙.现代企业产权制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13]马尔库塞.伦理与革命[A].江天骥,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的社会理论[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14]波朗查斯.政治权力与社会阶级[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15]林贤治.午夜的幽光[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16]周宪.知识分子如何想像自己的身份——对于知识分子社会角色的若干定义的反思[A].陶东风.知识分子与社会转型[C].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
[17]萨义德.知识分子论[M].北京:三联书店,2002.
[18]许纪霖.寻求意义:现代化变迁与文化批判[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