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传播论

2013-04-10 12:33彭耀春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传播学公安机关公安

彭耀春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12)

公安传播论

彭耀春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12)

“公安传播”主要属于政府传播的范畴。公安传播的基本特征为政治性与新闻性、真实性与时效性、广泛性与政策性。公安传播主体具有行政管理性、实时性和广泛性。公安传播包括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等各种类型,公安传播的媒介主要为警方标识、传统宣传载体和大众传播媒介,其受众为社会公众和公安机关民警,其基本传播模式为告知传播模式与劝服传播模式。

公安传播;政府传播;传播学

政府传播,包括公安传播,是政府管理社会的基本职能和常态现象。在当代中国,政府传播是一种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动员方式,但以往对其少有研究,甚至没有命名。新世纪,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信息传播活动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并引起广泛关注,并逐渐成为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的重要命题。

一、“公安传播”的提出背景与研究目标

“公安传播”的提出有两个直接背景:一是在政府职能改革背景下的政府重塑,即建设服务型政府。二是在现代警务建设视阈下的公安机关应对互联网主导的新型传播格局的挑战。

从“公安宣传”到“公安传播”,是中国公安工作在新世纪的新的自觉。从传播学视野审视与研究当下公安工作,将“传播”与当下公安工作对接,体现了公安机关在新世纪面对新任务新挑战的自我调适、适度转型、工作拓展和理念创新。

有研究者认为,互联网新媒体环境导致政府传播发生了三个转变:(1)政府传播角色的转变,从信息的发布者更多地转换为信息的阐释者。信息发布的职能在很大程度上被互联网新媒体所分担,而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充分的阐释则成为政府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担当的重要职责。(2)政府传播模式的转变。由于通过互联网公众获取信息或进行公共事务探讨的难度大为降低,因此传统的政府传播金字塔结构开始转化为网络型的扁平式结构。(3)政府传播思维的转变,更多将公共信息的传播看作是一种更为宽泛的治理体系的一部分。

也有研究者认为,新时期政府宣传工作的创新趋势为:从宣传到传播。政府舆论引导的思维逻辑和行为方式逐渐突破了传统的“宣传—告知”模式,趋向“传播—互动”模式,越来越重视传播过程的公共性、回应性、互动性和亲民性。

2009年孟建柱同志在《着力强化五个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维护稳定水平》中,提出新世纪公安机关应着力强化五个能力建设,其中就包括“树立现代传播理念,着力提高与社会公众沟通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公安机关和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同年7月30日,孟建柱同志在全国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结业典礼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信息化条件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挑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现代传播理念,努力拓展民意沟通渠道,积极探索与社会沟通、增进理解的新途径新办法,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社会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社会稳定。同年11月19日,孟建柱同志在人民公安报社调研时再次强调,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提升办报水平。

正如叶皓在《政府新闻学》所说,媒体事件时代的到来,首当其冲的是各级政府机关,政府应对媒体的能力已经成为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公安传播是一个新的课题,甚至还是一个新概念,但它的规律、特征正在逐渐显露出来。实践的超前发展要求理论工作者予以关注并提供对应性的研究成果。树立现代传播理念,既是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十分紧迫的新挑战,同时也是公安学界亟待回应的理论课题。应该说,目前有少数学者(主要是公安院校学者)的相关研究在不同程度上从不同侧面触及公安传播的相关内容,例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孙娟教授对于警察公共关系有较深入研究,杜晋丰教授关注和研究警方与媒体的关系,四川警察学院李华文教授对于案件新闻的控制传播有较多研究,这些都是具有开拓性和影响力的深度研究。而对于在现代传播理念指导下,从政府传播的视角系统研究公安传播,在“中国知网”上还查找不到相关论文。

公安传播的研究目标,是运用传播学话语,从政府传播的视角阐释当下生机勃勃并且充满挑战的公安传播,为包含了公安新闻宣传的公安传播提供理论支撑,对公安实践具有借鉴意义。从目前来看,公安传播研究的首要任务是在学理层面上对公安传播进行宏观研究和整体观照,遵循新世纪党的理论创新,从政府传播的视角,应用现代传播学的基本范畴,阐释当下公安传播的主体、路径、客体以及公安传播的媒介、传播方式和效果等,为当前公安工作,主要是公安新闻宣传赋予传播学的话语形态。这种针对公安工作的传播学阐释公安传播的基本特征、公安传播主体的基本特征和公安传播的媒介以及公安传播的模式等。

从传播学视角研究新世纪的公安传播,其目的是促进公安机关树立现代传播理念,提升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能力,优化公安机关承担政治社会使命以及人民警察为民亲民爱民的执法形象和媒介素养,进而增强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能力。因此,研究公安传播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二、公安传播的基本特征与理论构成

(一)公安传播的基本特征

1. 政治性与新闻性。在处理政治性与新闻性的关系上,公安传播应在原则上坚持政治性,公安新闻传播一定要讲政治,服从大局,服务中心,坚持正面引导,将有利于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放在首位,不搞“有闻必录”,不单纯追求新闻效应,不报道可能有损于改革发展稳定的新闻。虽然有的稿件内容颇生动,如果孤立地从新闻效果看可能是比较好的报道题材,但用“讲政治”的标准来衡量,那么就不是所有生动的事例都可以报道的。又如在宣传公安民警先进事迹时,对公安工作的负面报道要慎重适度。而在公安新闻宣传的具体把握上,要按照新闻规律办事,讲究新闻性。总之,公安新闻传播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服从、服务于全国工作的大局,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的基础上讲求新闻性。

2. 真实性与时效性。真实性与时效性是新闻传播的一般要求,也是公安传播的重要属性。在真实性(或称准确性)与时效性的关系上,真实性是更重要的。我们讲公安新闻传播的时效性是在真实性基础上的时效性,不能为追求时效性而损害真实性。那种为追求新闻效应而草率发稿的浮躁心态是极其有害的。

3. 广泛性与政策性。公安传播面向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各群体,具有与其他政府传播同样的广泛性。公安传播在强调真实性和广泛性的同时,还强调政策性与纪律性,强调严肃的写作态度,强调真实性、广泛性与政策性的统一,强调严肃性与可读性的统一。

(二)公安传播的主体及其特性

公安传播的主体是各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任命的新闻发言人和公安机关每一位成员。每一位在职在岗的民警都在不同程度上以各自的方式传递着公安信息,甚至公安机关专门设置的警务标志也是在向社会无声地,然而又是鲜明地传播着公安信息。

从公安传播主体的视角,我们可以进一步发现:首先,公安传播具有行政管理性。自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在执政状态下开展公安工作以来,就有公安传播。其次,公安传播具有实时性。每时每刻,伴随公安机关工作的开展,都有公安传播。再次,公安传播具有广泛性。这既指公安传播主体的广泛性,从公安机关到民警个人以及所有警用标志都有传播的职能,也指公安工作社会涉及面的广泛性,公安工作面向全社会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公安传播也要全方位地辐射到广泛区域。公安传播作为系统工程,是立体的全方位全时空的传播。实际上,各级公安机关、全体公安民警在工作岗位上的每一项工作,甚至每时每刻的举手投足,自觉或不自觉地都在向外部环境传播公安信息。同时,公安机关在很大程度上承担着公安信息的“守门人”的责任。

从传播学的视角,借鉴政府传播研究的成果,我认为公安传播主体的传播学特性主要表现为:

1. 信源的权力性。公安传播与其他非政府传播的最大最核心的区别在于:所传播的信息与公共权力相伴相生、相辅相成,其信息源本身就是政府权力在传播上的具体表现,具有其他信源不具备的权力性和权威性。

2. 传播的管理性。公安传播是公安机关作为政府部门的政府传播,既是传播学意义上的传播,又是公安机关开展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具有行政管理的内在属性。

3. 传播的程序性。对于公安传播的程序,基本上都有相应的规定。公安传播与其他公安工作一样,依照法律或工作程序进行,不能随意实施,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实施,甚至同样的话语出自于公安机关的不同人员之口,其意义和影响可能大不一样。这是公安传播区别于非政府机关传播的特征。

4. 传播的广泛性。其一,公安传播作为公安工作的一部分,面向公安机关和社会各个层面,而且是越来越开放、深入和辐射面广,形成了公安传播的广泛区域。其二,公安传播首先是由公安机关的专门部门或专门人员承担的,同时,公安机关的每个民警在各自的岗位上,不同程度地承担着展示、宣传、传播的职责。

5. 传播的符号性。公安工作中有许多专门的警务标志,比如警服、警徽、警衔、警号、警车、警用枪械等,有公安民警的仪式性动作,比如敬礼等,这些都具有符号性,也在传播着相关信息。

(三)公安传播的类型、媒介及传播模式

作为政府传播的公安传播,既需要不间断地对内发布各类信息指令,以协调指挥,保持高效率的职能运行,也需要不间断地对外传播各类信息,以宣传通报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类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引导舆论。公安传播可以是公安机关领导与民警的个别交流,可以是交警在路口疏导交通拥堵,可以是社区民警向社区群众宣讲,或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主持新闻发布会,也可以是公安机关借助大众传播媒体传播治安信息,公安传播的路径、方式和载体是多样的,正如“大宣传”的概念所表达的那样,公安传播的类型众多,只要能用的,公安机关都在用。从传播学的视角,其主要涉及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

公安机关的性质和群众工作的光荣传统,公安机关的规范化建设和“大宣传”的传播理念,以及社会的发展、传播技术的进步,决定了公安传播的基本格调是庄重和威严的,也决定了公安传播的媒介是丰富多样的,公安传播媒介凸显出越来越多样丰富的趋势。可以说,当代社会各类传播的“十八般武艺”,在公安传播中样样都有用处。当然,目前我们应特别关注互联网等新媒体。

公安传播的媒介主要有警方标识、传统宣传载体、大众传播媒介。警方标识体现于每一位警员的警容警貌,各级公安机关工作场所的外貌内设,以及警务活动现场的特殊标示。公安传播的传统宣传载体基本上是围绕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群众工作,服务于教育群众、发动群众的公安工作思路,采用贴近群众简便易行的各类载体。随着社会发展,公安传播越来越倚重大众传播媒介。公安传播所运用的大众传播媒介主要有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

在公安传播中,基本传播模式为告知传播模式与劝服传播模式。公安传播的告知传播与劝服传播模式是由公安工作的特性所决定的。公安传播中的告知传播主要是传播那些被认为是应该告知社会公众的信息。新世纪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得公安机关职能也发生了转变,要求公安警务信息公开,这更加强调和拓展了公安传播的告知传播。在公安机关常态的传播中,与人民群众相关的警务信息应及时告知人民群众;在公安机关非常态的危机传播中,与人民群众相关的警务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告知人民群众。

由于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服务、管理职能,需要不间断地教育引导群众,及时化解矛盾,消解群众情绪,引导社会舆论,还需要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震慑、警告,因此,公安传播还具有鲜明的强大的劝服传播性。劝服传播模式强调要重视传播中的导向、疏导作用,用传播学的话语来说,就是进行社会说服,包括为受众设置议程,传播各类信息,满足受众心理认知需求,为受众所接受、认同, 从而影响受众的价值取向和言行表现。

(四)公安传播的受众与效果

公安传播的受众为社会公众和公安机关民警。一方面,公安传播要面向广大民警进行组织、动员、教育和引导;另一方面,公安传播要面向社会公众传播警务信息,告知相关情况,发布各种法规,引导社会舆论。

公安传播中影响传播效果的主要因素有四种:

1. 信息提供者的可信度。所谓可信度是指传播媒介和传播者在受众中是否得到认可,以及被认可与接受的程度,即传播者的可靠性和权威性。1951年霍夫兰对信源的可信性与说服效果的关系进行了实证考察,提出:信源可信度越高,其说服效果越大;可信度越低,说服效果越小。由此说明,对传播者来说,树立具有公信力的形象、争取受众信任是取得传播效果的前提条件。

2. 传播信息的可靠性。可靠性是传播者在传播活动中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可靠程度。信息来源的可信度对宣传的效果具有增强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信息来源的重要性下降了,而信息本身的重要性上升了,信息的接收者逐渐忘记了信息的来源,而只记得信息本身。

3. 阐释信息的专业权威性。专业权威性是指传播媒介和传播者对所传播的信息的阐释所表现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

4. 受众的逆反、求新心理。从以往的公安新闻宣传到现在提出公安传播,是一个认知的提升和实践跨越的过程。传播包括新闻宣传,相比于新闻宣传,传播涉及的范围更广,更强调信息的接受和共享,更强调公安机关以平等的、亲民的、尊重的态度发布与传递信息,更加注重信息的时代性、感染力与说服力及传播效果,这是公安机关的“善治”形象与公安新闻宣传的更高境界,因而公安传播又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可以说,没有当代新闻传播学的新发展,没有当下公安传播的生动实践,就不可能有公安传播的提出和发展。

三、公安传播的学术视野与研究路径

新世纪,公安传播的规律、特征正在逐渐显现出来。实践的新发展要求理论工作者予以认真关注,并提供对应性的研究成果。树立现代传播理念,指导当下的公安实践,既是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十分紧迫的新挑战,同时也是公安学界亟待回应的理论课题。

“公安传播”是传播学的应用研究,主要属于政府传播学和政府新闻学的范畴,同时涉及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公共关系学、心理学、文化学等多种学科。如果说政府传播“是指政府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的信息传播,或政府面向大众进行的传播”,那么,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分之一,“公安传播”即公安机关运用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公安信息,或面向大众传播公安信息。“公安传播”既是各级公安机关的管理行为,也是传播行为。公安传播的学术视野是从行政主体的角度出发,运用现代传播学视野审视和研究当下公安工作,既指向公安传播主体——各级公安机关的传播,公安机关运用各类传播媒介传达公安信息,塑造与公安机关职能定位以及人们群众期待相一致的新世纪警方形象,也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如何应对各类大众传媒的传播,特别是应对舆论监督、负面报道和公共危机的传播。

研究和阐释公安传播,首先要有理论指导,包括要汲取上世纪中期以来若干种已经被普遍接受和广泛运用的传播学理论,从政府传播的视角关注公安工作,用传播学话语阐释当下包含了公安新闻宣传的公安传播,其指导思想是我们党新时期以来的创新理论,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

其次,研究和阐释公安传播应紧密结合当下公安工作,关注总结当前公安机关在信息传播、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的经验教训,从“着力提高与社会大众沟通能力”的视角研究和探索“现代传播理念”在公安工作中的借鉴与指导意义。在分析与借鉴新世纪以来公安传播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遵照新世纪党和政府的治国方略,研究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行政和司法力量的公安机关,在建设和谐社会、承担社会管理职能以及互联网网络舆情等背景下,公安传播的新要求新内容,公安机关在公安传播方面的新举措新应对,其主要包括作为国家形象的警方形象传播、作为政府信息的公安(执法)信息传播、作为社会管理的公安新闻宣传、在互联网背景下的公安舆论引导、公安机关应对公共危机的信息传播等。

在目前的舆情环境中,公安传播阐释的重点难点首先是公安传播在当下社会矛盾凸显期的高度复杂性、尖锐性和易变性。也就是说,在面对复杂社情、舆情、民情和警情时,如何正确把握公安传播的管理性与服务性、开放性与控制性、强制性与说服性等的“度”。其次是必须理性认识媒体,在充分运用媒体、借助媒体传播公安信息的同时,要服务媒体,自觉接受媒体的舆论监督,特别是对这些互联网背景下的公安舆论引导要有深刻的认识和良好的处置能力。第三是在宣传公安典型、维护民警形象的同时,如何正确应对警察形象危机,理性制衡媒体的炒作或不实报道。除此之外,公安传播的研究还要有在实务层面的公安传播的实务论证研究,以及公安传播中警察的媒介素养研究,主要包括树立警察公共关系理念和警察形象意识,理性认识媒体,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从容应对记者采访等。

与学术视野相适应,公安传播研究的研究方法包括:一是理论阐释,运用传播学理论阐释公安工作;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关注当下公安实际,从实际中发现问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宏观研究与实务研究相结合,既从政府传播的高度研究公安传播,又关注当下公安传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将每位民警的具体工作与公安传播的整体效应结合起来。

公安传播的学术视野实际上突破了政府传播研究的一般架构。公安传播是政府传播的一部分,但比较于现有的政府传播,首先,公安传播的主体不仅包括公安机关,还包括每一位在岗的警察,以及具有特定含义的警务标识,比如警徽、警服等;其次,公安传播不仅是如一般政府传播那样对外传播,而且还特别需要关注和应对大众传播的涉警信息;第三,公安传播还着重研究自媒体时代公安舆论引导以及警察形象的塑造与维护等。

[1]高波.政府传播论——社会核心信息体系与改革开放新路径[M]. 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14-16.

[2]叶皓.从宣传到传播——试论新时期宣传工作创新趋势[J].现代传播,2009,(3).

[3]孟建柱.着力强化五个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维护稳定水平[J].求是,2009,(23).

[4]叶皓.政府新闻学(修订版)[M]. 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13.

Police Communication Theory

Peng Yaochun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Nanjing 210012, Jiangsu, China)

The police communication belongs to the category of government communicati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police communication are the combination of politics and news, authenticity and effectiveness, popularity and policy. The main body of police communication has the features of administration, timeliness and popularity. The police communication includes the types of individual communication, group communication, organization communication and public communication. Its agents are police signs, traditional publicity and public communication, of which the audience are the public and police, the fundamental methods are both informative mode and persuasive mode.

Police Communication; Government Communication; Communication Studies

D631.19

A

:1008-5750(2013)04-0036-(05)

10.3969/j.issn. 1008-5750.2013.04.007

2013-05-08 责任编辑:陈 汇

彭耀春(1954- ),男,江苏警官学院科研处处长,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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