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波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经过几代人的摸索、探求、创新与调整,在资源配置模式的深度调整与市场竞争机制的全面转型下,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释放出了巨大的发展动力与能量,实现了经济的超常规增长与社会的非均衡转型。然而,随着环境状况的持续恶化与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高速经济增长掩盖下的生态问题逐渐显露并愈加突出(1),同时社会的深刻转型与体制的全面转轨所导致的政策架构不完善却又极大地削弱了社会与市场对于生态问题的自我修复能力。故而,在此背景下,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章对生态文明进行阐述,从理念、方针、目标、任务等方面系统、全面论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构建路径与保障机制,并且将“美丽中国”作为中国建设生态文明的诗化目标。胡锦涛同志将生态文明置于国家长远发展核心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然而,目前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培育却尚未形成统一的机制构想与路径建议,这一方面囿于当前研究的碎片化,缺乏具有高度整合性和全局性的观点阐述;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对于当前各地方政府实践开展中的先进经验与做法缺乏足够的学术理性解释与理论升华,难以形成具有一定普适性和迁移性的理论阐释。因此,基于协同视角,探寻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机制,既符合当下的时代意蕴,又具有研究创新与实践需要的必要性。
如何实现生态协同治理、建立多元协同共同参与生态治理的新格局与新机制,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长效机制的必要路径。究其原因,生态问题生成逻辑与影响机理的主体性特征,以及政府在生态治理上的失灵与多元社会主体治理参与的客观性要求,可视为生态协同治理的内外两方面因素。
生态环境意指显性或隐性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和,无论是其内部要素相互作用机制,还是外部主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改变,无不呈现出整体性的特征。整体性是人类群体与生态环境间的最基本的关系。当代中国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不是一个局部性问题和暂时性问题,而是一个整体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问题[1]40-43。
生态问题的生成机制具有高度的整体性,这决定了包括生态治理在内的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一定的整体性。生态问题的集中凸显,始于工业时代而在后工业时代达到高潮,是伴随着工业生产活动对于资源的巨大吞噬与残剩品(集中表现为“三废”)的无限度排放而产生的。这种发展模式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许多方面从短期看也是如此)对环境产生灾难性的影响。处于快速致富的资本积累规则的背景下,生物圈很难维持平衡[2]13-14。应该说,企业生产活动是生态问题产生的罪魁祸首。
然而不可忽视的事实是,人们对于利益的狂热追求与环境破坏“囚徒困境”中博弈策略选择,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行政人员在内的“理性经济人”会在任何领域选择个人利益最大化,当然涉及到生态问题时亦是如此。哈丁所揭示的“公地的悲剧”正是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这一窘况。故而,生态问题的产生机理在任何人类活动领域呈现出高度的整体性,由单个行为个体或部分社会群体的生态治理都是违背这一内在机理的。
然而,当前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却常会采用传统的模式,即以政府为主导、其他主体(2)被动参与的单一模式。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这一模式契合了过去利益主体和社会结构的单一性,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从而也形成了这样的传统认知,即通常我们都将政府视为生态治理不可推卸的唯一主体,因为生态治理总是与公共责任、公共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3]74。然而,随着社会结构的复杂化与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加之生态问题的无边界蔓延,传统的、单一的、强制性的生态治理模式在处理复杂的、恶化的生态环境问题时往往收效甚微,如果方法不当还会适得其反,激化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3]72。另外,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还存在着部门分割、实践路径模糊、战略管理工具缺失等问题,必须走一条全面融合、集成创新的实践道路。
随着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形态、高度复杂化的社会环境以及高度重构化的社会利益结构成为当今社会的主要整合形态,一方面人类借助于技术的不断进步、信息的无缝流动以及资源的高效配置而使得相互合作、互相协同成为条件上的可能;另一方面在“规模效应”与“马太效应”(3)影响下人类优势资源与突出能力的不均衡分配,使得相互协同、互补优势受到主观意愿上的驱使,人类社会逐渐成为一个多元化的系统,人类社会中的生态文明建设也应趋于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建设。故而,改变以往单一的以政府为主体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构建起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民有”、“民享”、“民治”的美好格局,这才是构建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作为对于传统生态文明建设思路的突破创新与生态衍生机制整体性特征孕育下的新生系统,多元协同机制一方面存在诸多外部条件的限制与制约,另一方面其自身亦存在诸多困境与不足。
对于政府而言,价值观理念系统地、互动性地作用于公共需求信息输入、公共需求信息认知、公共需求信息轮换和公共政策输出全过程[4]18;对于社会主体而言,价值观念则从根本上指导着思维方式的导向与行为模式的选择。然而,现阶段无论是政府公共部门还是各类社会主体,却都存在着价值观念缺失的问题,集中表现为生态文明观念的缺失与协同合作观念的不足。
一方面,如果说始于十七大并在十八大臻于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构想,在公共政策输出与行政重心指导上将起到导向与指引的作用的话,那包括公众、企业、社会组织在内的诸多社会主体对于生态文明观念的内化吸收并最终影响行为选择,则需要一定的过程和相当的时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制约了生态理念推行与政策执行的深入程度和实质成效。另一方面,各社会主体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上的差异、对于自身之于生态文明重要性的认识上的不足、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利益相关者利益博弈的策略选择,以及各自生态贡献能力程度上的零散状态等,都导致了当前协同合作观念上的不足。
利益相关者理论(4)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视角,认为企业可被理解为关联的利益相关者的集合,而企业的管理者需要管理与协调各个利益相关者。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协同机制的建构,需要明确的利益相关者界定,而目前相关研究与实践开展却尚未有明确的建设主体厘定。
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协同机制的构建主体,需要从生态问题的生成机理与生态治理的可行路径两个路径探寻: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主体,发挥着顶层设计、政策引导、制度支持、资源配给的关键作用;企业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和当然主体,其作为社会系统最主要的微观主体与生态问题最明显的产生根源,对于生态文明协同机制的构建是不可或缺的主体,将为生态问题的解决提供根本性的方案;社会组织在当代社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却常常被人们所忽视,其在整合社会分散力量、引导公众价值判断、影响政府政策制定、汇聚社会零散资源等方面都有着巨大的独特优势,必将成为生态文明协同机制构建中的重要参与力量;公众是社会性行为选择的最终行动者,对于政策的实际推行成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理念塑造与行为引导成为决定多元协同格局形成的最终因素。
生态文明与协同合作价值观念的形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协同机制的构建创造了基础性条件与智力支持,建设主体的界定与明确则提供了动力上的补充与能力上的保障。然而,从多元协同机制本身而言,却仍存在着从利益结构到协同策略的不足。
多元协同机制的形成需要明确的利益划分与权能架构,而当前生态治理极长的投资回报期、不明确的责任义务划分、高风险的投资回报对比等,都使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利益不均衡与权责不对等。虽然目前已推广的生态补偿机制与转移支付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不均衡与不对等,却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协同合作在我国属于极为新颖的治理思路,尚未形成系统的机制架构与实施方案,因此协同策略的缺乏严重制约了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协同新格局的形成。故而,本文针对于该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构想与设计。
政府部门能够从宏观上引导区域内部的多元协同合作,并具有协调、组织、管理、推动的行为功能,是引领多元协同合作机制建设方向与模式、整合区域内部优势资源、营造良好协同环境、推动生态建设健康合理发展的重要主体。政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显著作用:健全法律环境,加强制度建设;建构自身话语体系,完善顶层设计;加强规划与协调,发挥强力引导作用;深化产业调整,提高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的积极性。
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协同机制而言,社会(包括社会公众与社会组织)是最重要的力量,是汇聚社会资源、社会力量与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来源,也是政策推行与执行的最终落实主体,对多元协同长效机制的构建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目前社会力量的深度发掘与有序管理尚存在诸多问题,成为阻碍社会主体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应完善管理体制,释放社会建设活力,建构社会力量汇聚的平台。
企业生产活动是近几年生态问题集中暴发的最主要原因。无论是从生态问题的衍生机制还是治理路径上,企业都成为不可或缺的当然主体。引导企业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应指导企业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加强社会责任感,并使企业具有高度的战略定位和长远的利益眼光:正确看待自身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主体力量,深刻领会到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协同机制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梳理企业自身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内在统一性,从根本上为多元协同机制贡献力量。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到我国人民幸福安康与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战略议题,然而如何建构合理有序、从根本上消除生态问题的长效机制,却成为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本文从协同创新的视阈提出建构融合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与社会公众的多元主体协同创新机制。政府是必要性主体,发挥着引导、统领与支持的作用;企业是当然主体,发挥着从根本上解决生态问题的作用;社会组织是重要主体,发挥着凝聚社会资源与力量、汇聚民声民意的作用;社会公众则是关键主体,发挥着决定政策执行成效与生态治理深度的作用。虽然多元协同机制仍存在观念滞后、主体定位不明确以及与利益结构、协同策略相关的内在诸多问题,通过政府完善机制正确引导、社会深刻释放生态文明建设活力、企业转型发展发挥真正主体作用等战略措施,才是构建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的题中应有之义。
注释:
(1)学者杨东平认为,中国环境危机仍十分深重,环境“拐点”远未出现。
(2)在生态治理的实践中,企业、公众、社会等重要主体却常常被忽视而无法实现自我作用的最大化发挥,其被统一称为“其他主体”的这一表述形式就从侧面印证了其所处的尴尬地位。
(3)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意指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现象。本文将其用于表达资源的流动与集中现象。
(4)利益相关者理论由Freeman 于1984年提出,被应用于各个领域的相关阐述。参见:Freeman R.E.:Strategic Management:A Stakeholder Approach ,Boston:Pitman.
[1]方世南.区域生态合作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J].学习论坛,2009(4).
[2]福斯特.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M].耿建新,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3]曹永森,王飞.多元主体参与:政府干预式微中的生态治理[J].求实,2011(11).
[4]金太军,唐玉青.区域生态府际合作治理困境及其消解[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