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地区人与自然失衡关系及根源的哲学式解读

2013-04-10 05:57蒋明伟胡艳梅
社科纵横 2013年3期
关键词:广西资本民族

蒋明伟 胡艳梅

(1.百色学院政治与法律系 广西 百色 533000;2.中共百色市委党校 广西 百色 533000)

从马克思生态哲学视角看,人与自然的关系以作为主体的人对外在自然的审视维度的置换而以和谐与失衡的姿态加以交替叠进。毋庸讳言,人与自然的关系失衡不仅会使自然系统内部持续发展张力断裂,也会使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因为缺乏外在生态系统的不可或缺的支撑而停止和倒退。因此人与社会应竭力避开人与自然的失衡关系,致力建构人与自然的和谐之态。广西作为多民族地区且兼含老山边穷特性,人与自然的关系失衡问题较为突出,尽管近年来广西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速度较快,部分地区人与自然的失衡关系得以改善和缓和,但并未根本解决甚至部分地区呈现多元化蔓延趋势(如地区资源资本化导致地区民众愈加贫困、环境(含海洋)污染问题层出不穷等、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导致地区民众生活愈加困难)等,从而严重制约着广西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生态和谐、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因而如何科学认识人与自然失衡关系实质及其根源就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广西民族地区人与自然失衡关系的哲学式解读

从马克思生态哲学视角看,人与自然的失衡关系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人(社会)与自然的失衡关系和人与人(社会)的失衡关系。广西民族地区以民族众多且关系繁杂、特殊地理环境(如喀斯特地貌)、经济粗放型发展和民众整体知识水平较低等特殊人文地理环境催生了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因素,近年来尽管随着经济发展部分民众贫困问题、部分地区石漠化问题和少部分地区资本与环境问题得以浅层次解决,但仍未根本解决,而且部分地区新的人与自然失衡问题愈加凸显。总而言之,以马克思生态哲学视角加以梳理和细分,广西民族地区人与自然的失衡问题大体可以分为异化自然对人(社会)生存和发展之否定、自然资本化打破自然内部持续发展张力、民族历史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开发机制失衡和人改造自然不善引发多主体之间矛盾等。

1.异化自然对人(社会)生存和发展之否定

从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的理论来看,人(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需要外在自然以各种途径和方式将人所需之物质输送给人与社会(包含了人的生理需要和精神需要之物质),如果失去外在自然界,那么人将失去存在和发展之基石。尽管马克思认识到人能依凭自身、有意识、有目的的生产活动认识外在自然的内在尺度和规律,改造不适合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外在自然使之合符人类之意愿。但马克思也认为人自身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自身对外在自然的认识和改造也具有有限性,因而自然的尚未被人认识的内在规律和内在尺度仍将约束和制约人的存在和发展。基于以上解释可以得出,人类现今无法根本改造的、异化的、恶劣的自然将会对人的存在和发展带来威胁和障碍。广西民族地区的旱涝灾害和岩溶石漠化地质灾害实为最好例证。尽管广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温温和且降水丰沛,但是人们还未能解决岩溶地貌蓄水能力差、岩溶地面的土壤增厚和巩固、适合岩溶地质的植被种植和光照强烈蒸发量大等自然问题,再加上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民众破坏式耕作方式等人为因素使严重干旱天气、肆意泛滥的洪水和日趋蔓延的石漠化成为广西民族地区频繁出现的异化自然(例如桂西地区的春旱、桂东地区的秋旱和红水河流域石漠化等),给广西民族地区人和社会的发展造成了难以克服的障碍。特别以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的大旱影响为最,它使广西“109个县(市、区)中有105个县(市、区)发生不同程度的气象干旱”[1],造成“全区324万多人、16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1]和“农作物受灾约19573.5千亩,成灾11677.2千亩,绝收达1282.95千亩,直接经济损失为 34.31 亿元”[1]。

2.自然资本化打破自然内部持续发展张力

从马克思的关于资本与自然的关系的理论视角看,资本以富含劳动量的外在自然物为外在形态并以它们之间的交换为实现条件。然而资本以追求自身无限增值为存在旨趣,哪怕牺牲它赖以生存和发展之外在自然和外在的人,因此它为满足自身需要肆无忌惮地把外在自然界演变为实现自身目的和兴趣的原料储存仓和加工工具,当外在自然承受能力和系统内部持续张力惨遭重创后,外在自然将会日益萎缩并消失。广西民族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民间资本、公有资本和外来资本大量涌入使经济得以突飞猛进发展,工业体系日趋健全,产业结构和比例愈加协调,单纯国民生产总值以倍数增长(如2011年总值超过1万亿人民币)。然而隐含在经济繁荣背后的资本的无限增值却是以环境的牺牲为代价。部分行政主体、民间企业和个人为了深入挖掘自然的经济价值,无视自然的内部规律、有机联系和生态价值,甚至违背国家和地区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大肆破坏当地居民赖以维持生存和维系地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外在环境,以致无论是工业、农业等传统产业还是以旅游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均出现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现实事例。更让人担忧的是,破坏环境的深度和广度正在日益加深和拓宽。如部分铝矿挖掘、开采和加工过程无视自然内部规则导致地下河流堵塞、民居惨遭淹没、河流水源污染等恶劣环境问题;河池少数企业为削减污水处理成本无视政府的排污政策将富含镉并对人与水生物生存有害的污水强行排入河流致使龙江河、柳江流域大量鱼苗和成鱼死亡和居民饮水困难等严重生态问题;桂林部分旅游景点景观的修建和无限满足旅客需求致使“天然钟乳石惨遭破坏、野生动植物多样性减少、龙脊梯田土壤和植被遭损害”[2]等自然内部失衡问题;部分海洋缺乏管理与规划“城市污水不经处理直排入海和海内养殖滥用污染药物,过渡捕捞和非法捕捞致使近海生物种类锐减”[3]等海洋生态问题。

3.民族历史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开发机制失衡

从马克思的关于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关系的理论角度看,自然的内涵不仅包含了生存和生活所需的纯粹物质资源,也包括了以自然形态存在的民族历史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制作技艺、戏曲舞蹈、民居建筑、历史遗址、民族风俗等)。他认为人不仅需要纯粹物质资源以满足生产和生活所需,也需要继承前人所创造的适合时代发展的历史物质文化遗产,因为它不仅可以为人们认识和创新前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供模型,也能为人们解决民族文化问题和创新民族思想提供参考和借鉴,更是个别民族区别其他民族之本质性外在标志。与此同时,马克思又以希腊艺术和史诗为例阐明了传承的重要性和困境,“困难的是,它们何以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4]。因而如果身处民族地域的人未能肩负传承民族历史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或以开发名义加以破坏,那么它就无法给予我们艺术享受或提供高不可及的范本。广西作为多民族地区(有汉、壮、苗、瑶等民族),民族历史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颇为丰富且形式多样,如红色文化革命遗址、民族历史文化古迹、绣球壮锦制作技艺、少数民族特色民居建筑、壮剧各种服饰和乐器等。然而随着广西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肩负传承和开发重任的部分核心主体(中青年人)跨出民族生活区域,以其他民族文化和潮流文化取代本民族特色文化;部分行政主体在政策和资金方面侧重偏向发展地方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以致民族历史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开发始终处于粗放管理状态;地方企业和文化组织因资金缺乏或管理不善或收益见低丧失了传承和开发的动力等综述情况致使部分民族历史物质文化遗产出现了内在文化价值被轻视、关注维度日趋狭窄、传承主体日趋缺失、服饰民居风俗淡化和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乏力等传承与开发失衡问题。如壮族的壮剧服饰和乐器的制作、壮剧的表演和传唱仅限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壮族绣球制作为削减成本、增加利润收入采取劣质木屑加以填充、减少绣球表面的花纹和图案等;靖西南天国遗址、照阳关和黑旗军遗址惨遭自然风化和人为破坏等。

4.人改造自然不善引发多主体之间矛盾

从马克思关于人与人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理论视角看,马克思重点考察了私有资本控制下的人与人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他认为资本家(个别企业、行政主体和社会组织)为了追寻资本的最大限度的增值仅将自然视为增值的原料仓和资源库,从而盲目地肆无忌惮地加以挖掘和开采以致自然惨遭蹂躏和践踏,与此同时资本家也以看待自然的视角将资本驱使下被其雇佣来开采和挖掘自然物的工人仅视为实现资本增值的活的劳动工具而已,因此资本家不仅不以平等关系对待工人还以各种方式剥削工人的劳动产品,使其不得不完全受制于资本家并以更加艰辛的劳动换取微薄收入,由此引发了工人(劳苦大众)对资本家的矛盾和仇恨,最终导致人与人的多维度矛盾。简言之,人对自然改造不善将引发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广西民族地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转型,部分地区出现了人改造自然不善引发的多起人与人的矛盾问题。首先,地方特色资源的挖掘和开采造成地方严重环境问题威胁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从而导致当地居民与企业、政府之间的矛盾问题。如前所述的部分铝矿挖掘、开采和加工过程无视自然内部规则产生了的地下河流堵塞、民居惨遭淹没、河流水源污染致使当地居民生产和生活受到巨大威胁,从而产生了当地民众与企业之间的矛盾,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小规模的暴力冲突,如靖西的信发铝矿与当地居民冲突导致多人受伤。其次,地区特色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仅未能带动当地居民摆脱贫困,而且还导致当地居民贫困加剧。如广西民族地区的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广西目前有“少数民族占65%的551万水库移民由于国家实行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补助较低(5000元/人)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不够导致移民变成贫民和难民”[5],从而导致了当地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如河池大化县“每逢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都会发生移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5]。再次,政府单纯为保护自然而导致当地居民贫困产生了当地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如大明山、龙虎山和银殿山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使当地居民面临着失去林地自主经营权、耕地面积大幅缩小和占地补偿资金少等问题以致生产和生活存在困境,从而产生了当地居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

二、广西民族地区人与自然失衡根源的哲学式解读

广西民族地区人与自然失衡关系愈演愈烈成为了制约广西经济发展、生态和谐、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尽管部分学者也从环境技术改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完善环境立法等视角做出了解答,但失衡关系尚未得以根本改善。因此为了科学有效地加以认识和解决,以马克思生态哲学宽阔的理论视野和深度的研究思维梳理和归纳了人化自然外在尺度为内在尺度的有限性、狭隘审视资本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和单纯的个别主体或个别地方式的生态治理模式等失衡根源。

1.人化自然外在尺度为内在尺度的有限性

广西民族地区人与自然关系失衡其首要根源则是人化自然的外在尺度为人自身内在尺度的有限性,即人认识外在自然规律和有机联系的有限性。从马克思的关于人与自然的主客体对象性关系理论来看,作为现实的有血肉的有意识的人为了生存和发展就不得不依赖外在自然来满足自身的各种各样欲求,但是人并非完全依靠自然的恩赐受动地存在和生活而是以自身的欲求和目的对外在他物实现自身目标的价值审视为指引,借助自身的力量和外在工具剖析和认识外在他物的内在规律和有机联系使人得以全然性地本质性地把握他物,并以遵循自然的内在规律为前提将其改造为人所需所欲之物,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毋庸讳言,这个过程仅是对人认识和改造自然最理想化的表述而现实仅有少数案例可以确证。不可否认现实的人受制于特定的历史环境,所处时代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将限定人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范围和力度,以致现实的人不可能洞悉和把握外在他物的全维度的内在尺度和联系机理而使人成为了有限的人,从而为人与自然在改造与被改造过程中的失衡埋下伏笔。由此可能导致两种人与自然的失衡状态。首先表现为自然对人的约束。当人面临不能认识或改造的外在自然时,这部分自然将以神秘的强大的内在约束力威慑和压制有限的人(正如尚不能完全预测和有效治理的旱涝和石漠化等)。其次为人盲目改造自然。有限的人为实现自身无限欲望不顾及外在自然的内在尺度和有机联系盲目地开垦和挖掘外在自然,尽管人的短浅的欲求得以实现而自然却遭受严重破坏(如破坏式的耕作方式和污染环境的企业生产方式等)。

2.狭隘审视资本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广西民族地区人与自然关系失衡的核心根源则是狭隘审视资本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即单纯看重资本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和仅以资本的视角对外在自然的价值审视。首先,单纯看重资本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不可否认,作为市场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和内在驱动力的资本以自身能够增值的特性使行政机构、各类企业和单纯个人都对其青睐有加和无限利用,以致实行市场经济和推动资本发展的各地区,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物质产品日趋丰富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升。然而正是这种有效特性使许多人对资本的负面影响视而不见和听而不闻。特别是资本每次增值都会以自然的消耗为代价,盲目追求资本增值的人不仅不会为保护自然生存和维持生态平衡而减缓资本增值步伐和缩减资本活动空间,反而会加剧对自然的掠夺和占有以抢夺他人可能获得的资本增值机会,以致被经济理性控制下的人丧失了对资本的合理评价和认识,导致人与自然的严重失衡。其次,仅以资本的视角对外在自然的价值审视。经济理性控制下的人对外在自然的价值认识仅以能为资本增值的实现做出多大贡献作为衡量标准。当自然物经过加工和改造能受到消费者青睐且积极地购买并实现资本的增值时才会被开采、培植和交易,从而实现其应有的经济价值和满足人们需求的价值,否则即使此自然物内在价值丰厚而毫无经济价值,那么它将自生自灭于生它的环境。毋庸置疑,即使进入经济理性控制下的人视域的自然物也仅因它的经济价值尚还存在,如果其经济价值因为市场萎缩而消失,那么它也将消失于人们的视野。因此经济理性约束下的人仅将外在自然看成是实现资本增值的原料仓和资源库或仅认识到外在自然的经济价值而忽视其他价值,更是为了实现其经济价值而不惜牺牲其他价值和加以恶意破坏,从而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失衡。

3.单纯的个别主体或个别地方式的生态治理模式

广西民族地区人与自然关系失衡的重要根源则是单纯的个别主体或个别地方式的生态治理模式。不可否认,广西民族地区人与自然的失衡关系绝大部分并非由个别主体或个别地方所造成而是多个主体或多个地区共同作用的生态恶果。如旱涝灾害与石漠化并非仅是当地居民破坏式生产方式和地方特殊地理环境所导致,而由多个区域共同泡制的不规则的温度变化和恶劣气象也有可不推卸的责任;如饮用水、河流和海洋遭受严重污染不仅是单个企业无视社会责任也是当地居民监督失策或当地政府管理不当和督促不力等因素共同导致等等。因而当我们解决地区性生态问题时应当将其影响因素全然加以考虑和整合,力求促使发挥影响作用的多个主体或地区共同加以解决,如果采取单纯的个别主体或个别地区式的解决模式只会产生“头痛医头、脚疼治脚”式的结果。然而广西民族地区在解决地区性生态问题时尽管已追寻到部分影响因素(如或归结为当地居民破坏式耕作方式或归结为个别企业违法排污或归结为政府补偿金额太少等),甚至对个别生态问题也有全然的认识,但是在选择处理地区性生态问题的方法和模式时仍采取重点整治个别对象和个别地区而无视其他影响因素,如河流污染仅仅强制关闭了几家排污企业、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仅宣传其重要性、水库移民仅以少量经济补偿等。尽管部分地区生态问题得以缓解和减轻并未根除,以致生态问题仍在部分地区死灰复燃与日趋蔓延(如当政府对排污企业管理松懈时水污染问题就会重新浮出水面甚至愈演愈烈),从而造成严重的生态失衡问题。

[1]余婷.广西干旱区类型划分及其农村治旱对策研究[D].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1:24.

[2]张戈跃等.广西旅游开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及其法律规制[J].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0(1):93-94.

[3]陈群英等.广西沿海地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及对策建议[J].环境管理与科学,2008(9):148.

[4]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列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M].人民出版社,1999:94.

[5]靳薇等.广西民族问题调查报告[J].科学社会主义,2011(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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