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彩霞
(1.新疆吐鲁番市畜牧兽医站,新疆吐鲁番 838000;2.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南长沙 410007)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畜牧业的重视,我市畜牧业发展很快,已成为我市农业经济的重要产业和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但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养殖数量的增加,畜禽疾病也越来越多,防控难度加大,畜禽病死及不明死因的死亡时有发生。这些病死畜禽特别是不明死因的动物尸体存在很大的隐患,很有可能成为烈性传染病传染源,给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带来巨大威胁。因此,对我市的畜禽尸体、染疫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显得尤为重要[1]。
通过用焚毁、化制、掩埋或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除病害因素,保障人畜健康安全为目的[2]。
一般在对病畜尸体处理上常采用的方法是就近挖坑、焚烧、掩埋,进行彻底销毁,部分养殖场建设填埋井(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全国各地动物疫病防控部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设焚化炉对病死畜禽尸体进行焚毁处理[3]。
3.1 养殖户处理病死畜禽的法律意识淡薄,对病死及不明死因的动物尸体处理不规范。
在农村,养殖户在动物病死后不上报,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直接丢弃在水沟、荒滩上等处,造成水源、环境的污染。
3.2 经费不足,无害化处理经费少。
近年来,国家虽然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上投入在加大,重点还是投放在屠宰场和养殖规模较大的养殖场,而到农村的小型养殖场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较少,更不用说散养农户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费用少之甚少,所以导致养殖户对零星病死动物基本上是以土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不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4]。
3.3 宣传力度不够
我市畜牧兽医站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利用挂展板、发放法律法规手册、拉横幅贴标语等方法进行了宣传,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理暂行办法(试行)》和《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同时还强调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不得出售、不得转运、不得加工、不得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必须做无害化处理。但是,宣传力度仍然不大,绝大多数群众对此项工作并不重视[4]。
3.4 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不足,监管力度不够。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一般都在乡镇,乡 (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少,任务重,对病死畜禽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如何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有力量全程监督;对私自加工、经营、运输、销售检疫不合格的行为,也因取证难度大,而存在打击不彻底的现象[1]。
4.1 严格开展动物检疫工作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检疫规程》规定,认真落实检疫申报制度,依法向定点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严格产地和屠宰检疫把关,切实规范检疫行为,严禁对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要严格遵守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发现违反禁令者,严惩不贷[5]。
4.2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切实把对病死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都对无害化处理的相关事宜有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把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及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列为其中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对不按照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尸体,以及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责令无害化处理,同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6]。
4.3 加强对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管理和业务人员培训。
一是加强对养殖户的培训;二是加强对兽医及村级防疫员的培训;三是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四是加强对畜禽及其产品经营从业人员的培训;五是加强对畜禽屠宰加工从业人员的培训。从而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按规范程序处理病死畜禽尸体[7]。只有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及监督人员的意识、素质才能更好地杜绝违法违规的私屠滥宰,才能更好地落实无害化处理监管。
4.4 切实加大无害化处理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常识,进一步增强养殖企业(农户)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疫病防控意识。采取张贴宣传图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培训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大《动物防疫法》、《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理暂行办法(试行)》和《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加强引导,提高广大养殖户的无害化处理意识,不断规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处理,防止动物疫情传播、杜绝屠宰加工食用病死的动物。通过宣传,提高公众意识,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营造共同做好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安全卫生[8]。
4.5 严格落实病畜及不明死因的动物尸体、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经费。
2011年7月,国家出台了《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财办 [2011]163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2]11号)等相关政策,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并要求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养殖者,用好该项政策,发挥其在推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此外,各级政府财政除每年安排一定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所需的储备资金,还应准备一定数量的经费,主要用于扑杀病畜补贴、紧急防疫物资、疫情处理、疫情监控等[6]。
4.6 合理添置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根据养殖数量、地理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并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池,对病死动物统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投资建立无害化处理场,添置无害化处理设备,力求就地、及时、规范地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9~10]。
动物尸体的管理不仅关系到畜牧业的产业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经济与政治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环境安全[10]。我们应该尽早行动起来,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动物尸体管理机制,将病死畜禽,染疫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
[1]肖峰.浅谈我县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的现状及对策[J].中国动物检疫,2010,27(11):15~16.
[2]全勇.病害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技术应用[J].兽医导刊,2011,(9):19~21.
[3]李慧平,徐秀玲.浅析无害化处理病畜尸体的原则[J].中国动物检疫,2007,24(8):10.
[4]郭全辉.农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13,43(2):51.
[5]鲁牧防发10号201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S].
[6]农办医12号201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S].
[7]申同华,殷开富,陆连山,申龙林.姜堰市病死畜禽尸体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9):337.
[8]赵米娜,邓生荣,谯华彬.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与重要性[J].新疆畜牧业,2011,(1):45~46.
[9]罗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四川畜牧兽医,2009,(10):16.
[10]丁伯良,王英珍.大力加强我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J].兽医导刊,2011,(9):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