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文强,郑晓亮,陈会军
(1.昌乐县水利局,山东 昌乐 262400;2.昌乐县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局,山东 昌乐 262400)
昌乐县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经验
毕文强1,郑晓亮2,陈会军1
(1.昌乐县水利局,山东 昌乐 262400;2.昌乐县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局,山东 昌乐 262400)
昌乐县从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水资源管理、强化保障措施方面开展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通过了山东省水利厅专家组的检查验收,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其经验与做法在此总结以供借鉴。
水资源;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昌乐县总面积1101km2,人口61万,有141座水库,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2座,小(1)型水库21座,小(2)型水库117座,塘坝407座,河流32条,机电井8000余眼,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为268m3,达不到潍坊市平均水平。作为资源性缺水地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以创建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县为契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于2013年3月顺利通过了山东省水利厅专家组的检查验收,被确定为全省第一批“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市、区)”。其主要经验和做法如下:
为落实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昌乐县迅速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各镇(街、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了《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确保全县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
2.1 牢牢把握“三条红线”
1)确立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红线。依据《昌乐县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和市水利局关于昌乐县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将指标分解并下达到各取用水户、供水企业、镇(街、区),督促严格执行。同时,为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昌乐县城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县城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闭工作领导小组,从2012年开始对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逐步进行封关。从地下水位观测情况看,近几年城区地下水基本实现了采补平衡。
2)严格执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根据《昌乐县节约用水办法》,大力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使用制度,并于2011-03通过了山东省水利厅组织的节水型社会验收。组织宣传、发改、经信、住建、水利、质监、财政、环保等部门,在全县开展节水型器具更换、企业节水改造、实施农业节水灌溉、鼓励使用非常规水、节水宣传等各项工作,提高用水效率,全县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之内。
3)严格执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登记及监督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能力的地区,禁止审批新增入河排污口。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执行《昌乐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设置入河湖排污口及从事与水质保护无关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执行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落实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水污染事件快速处置能力。
2.2 狠抓“三个管理”
1)严格论证许可管理。为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将水资源论证列为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
同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期间和投产使用后的取用水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形成了积极有效、富有特色的工作模式,杜绝了管理漏洞。
2)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取用水计划管理是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节约用水的重要措施。一方面,对自备水源和公共供水管网取用水户下达了年度取用水计划,分水源逐月分配到12个月份,做到取水计划按年度制定、按月下达、按季度考核,为超计划取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对农业用水计划实行总量逐级分解,县水利局分别对各乡镇下达了2012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乡镇再把指标分解到社区或村,年底进行考核,确保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效果。
3)严格计量缴费管理。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县取用水单位的水计量设施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建立健全了管理台帐。在水资源费征缴方面,坚持“应征尽征、足额征收”的原则,征缴过程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对超计划取用水的,按《山东省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暂行办法》要求,执行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
3.1 健全组织机构,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
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有关副县长为副主任,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昌乐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解决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起了集中、高效、统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全县水资源管理区域实行网格化划分,无缝隙衔接,各科室、中队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对各自区域内的水资源进行管理,确保了昌乐县水资源管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3.2 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实行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工业用水效率、水利工程建设纳入了《2012年度镇(街、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将用水总量控制、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零报告(周报)制度、农业灌溉井审批和取水许可证办理等涉水工作纳入《2012年度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表彰单项奖标准条件》考核中。
3.3 狠抓水政执法,形成强大合力
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巡查、稽查、督查3项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取水单位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同时,建立了水利警务室,配合其严厉查处非法打井、无证取水、无计量设施取水、拒缴水资源费、水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县形成了“一龙管水”、“合力治水”的强大动力。
(责任编辑张玉燕)
TV213.4
B
1009-6159(2013)-07-0054-01
2013-05-20
毕文强(1982—),男,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