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创作理论与建筑设计方法理论的逻辑关系

2013-04-08 13:49:00
四川建筑 2013年5期
关键词:建筑创作建筑设计理论

杨 华

(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学院,四川成都610031)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迅速加快,使建筑建设量急剧增加。在对外引进建筑理论的同时,建筑实践更是马不停蹄地赶工,没有时间去消化“拿来”的理论,更无从“创新”,商业化压倒了学术性导致了理论工作的滞后和无力。当前很多建筑师一方面大胆地借用国外最新理论、概念、手法粘贴到自己的建筑创作中,另一方面却对其基本内涵和产生的根源置之不理,埋头于自己热衷的“形式主义”,且乐此不疲。

在建筑的设计过程当中会在不同的阶段遇到不同的知识体系。建筑创作理论与建筑设计方法理论即是研究生建筑设计课里较为重要的两门课程。因为其讨论的话题不仅广泛而且深刻,而且很多时候会牵扯到一系列的建筑流派和哲学理论,在没有理清其联系与区别的前提下,很多时候会因为思路的混乱而导致设计上的偏颇和评价上的混淆。

1 建筑创作理论的定义及其发展

1.1 定义

建筑创作理论是一套有关于对建筑本质的认识的理论。它通过对建筑本体及建筑价值观念的探讨以及对当代建筑思想和理论的分析,对当代建筑思想及理论进行总体认识,并且试图建立起更加科学、全面、开放与多元的建筑观,为建筑实践创作建立一个的理论基础,为进一步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研究提供理论框架。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思潮、建筑学派、建筑美学、环境心理学、建筑现象学、生态建筑学、仿生建筑学等等。

1.2 发展脉络

建筑创作其发展过程在时间上经历了传统的无意识建造到有意识的建筑创作,再到将其独立出来作为专门的一门学科进行研究,并且分门别类梳理出多种参考方式,特别是当前不同学科间的渗透导致了知识体系的快速膨胀,边缘性的交叉使建筑创作理论在传统结构上受到了挑战,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更新了过去旧的知识体系并且扩大了其外延。

2 建筑设计方法理论的定义及其发展

2.1 定义

建筑设计方法可以简单定义为建筑师把现实设计问题转化为解决结果过程中所借用的模型和手段的总和。设计方法论则是相当广泛和一般意义上的建筑设计准则、实践与程序的研究。它所涉及的中心问题是设计是怎样进行的和如何处理设计过程:包括对设计者如何进行工作和思考的研究,为设计过程建立适当的结构和新的设计方法。

2.2 发展脉络

建筑设计方法理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比较重要的阶段。

(1)第一代设计方法论 (20世纪50~60年代)。琼斯的系统论提出建筑设计方法论是相互有关,相互联系的要素构成的一个确定的整体,即:分析阶段——综合阶段——决策阶段。

(2)第二代设计方法论(20世纪60~70年代)。韦伯等人提出以规划的方式进行建筑设计,并且将参与者的体验纳入到建筑设计思考的过程当中。即:问题结构——倾向;设计——一种累积性的科学成果

(3)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大发展。多种学科之间进行交叉,产生了诸如——设计历史,设计哲学,设计批评,设计认识论,设计模型学,设计经营,设计教育等不同知识体系。

3 各自的研究对象

3.1 建筑创作理论的研究对象

建筑创作理论思考的是“人对建筑进行思考的内容”——重在表达结果,偏于形而下。即:对建筑总的看法,并在此基础上对建筑进行判断、理解、体会和评价。这种偏近于主观意志的思考方式因人因时因地会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差别。也正因为此,才在20世纪诞生了多种建筑流派,比如:近代建筑的先驱——现代主义建筑,以及之后发展出来的新理性主义,新地域主义,解构主义,有机建筑等等。

3.1.1 新理性主义

新理性主义发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意大利,其主要成员包括C·艾莫尼诺、G·格拉西、A·罗西和卢森堡的R·克里尔、L·克里尔等人,其中尤以罗西和克里尔兄弟为代表。新理性主义可以看作是20世纪20年代产生于意大利理性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认为传统本身也在演化,并且总是表现出新的东西,建筑应该与传统呼应。因此,他们试图从城市里寻找建筑生成的根本原因,并且用抽象的形体进行归纳以还原历史的真相,所以理性和情感的结合、抽象和历史的结合构成理性主义的主要特征。

3.1.2 新地域主义

新地域主义是对全球化趋势的一种反驳。它着眼于特定的地域和文化,关注日常生活与真实亲近熟悉的生活轨迹,提取文化中更本质的东西,致力于把当地文化用先进的理念、技术表达出来,使建筑和其所处的当地社会维持一种紧密与持续性的关系。认为地方性是建筑成立的先决条件,建筑应与当地的气候,地形,文化和使用相互协调,所以建筑尽量使用当地的材料,并且尊重当地人群的风俗习惯。

3.1.3 解构主义建筑

解构主义在20世纪60年代缘起于法国,它公然批判现代主义建筑以来所建立的传统形式美学,并认为建筑应该是没有既定的表达意义——应该由使用者自己去定义。并且在形式上认为建筑应该打破传统的水平、对称、协调而换以倾斜、破碎、动态的形式特征。也正是基于此观点才有了我们看到的盖里的毕尔巴鄂博物馆和库哈斯的CCTV大楼。

3.2 建筑设计方法理论的研究对象

建筑设计方法理论,思考的是“人对建筑进行思考的方式”——重在认知过程,偏于形而上。即:对建筑设计过程的思考,将人在设计建筑时所运用的不同创作手法或者说思考方式抽象出来并且分门别类形成一套较为稳定的框架,对建筑设计过程进行指导和归纳。主要可以分为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创造性思维和发散性思维。

3.2.1 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是运用分析、抽象、概括、比较、推理、综合等手段,强调设计对象的整体统一性和规律性,是一种理性的思考过程。

3.2.2 形象思维

形象思维是建筑设计特有的思维手段,这是由于建筑师需要通过二维图形——平、立、剖面来表达三维的形体与空间所决定的,建筑师通过对某些具体的形象进行抽取和加工形成新的建筑造型。这里又可以分为具象思维和抽象思维

(1)具象思维:是建立在已有的物象之上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艺术加工转化为建筑形象。比如萨里宁设计的纽约肯尼迪机场TWA候机楼,它象一只苍鹰展翅欲飞,这种形象很容易引起人们对航空的联想。

(2)抽象思维:通过对自身对物体的感知和艺术认知,对物体进行更大程度上的提炼和简化,在形式上更加接近简单几何形体。以朗香教堂为例,既可以被认为是聆听上帝之声的耳朵,也可以看作室祷告着虔诚的合掌。

3.2.3 创造性思维

是设计思维中高级而复杂的思维形态,它涉及到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也涉及到人的复杂心理因素。所有这些客观要素和心理因素相互联系,相互诱发,相互促进,从而使建筑的创造性思维构成一个独特的动态心理系统。

4 结束语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来,虽然两者涉及的内涵和外延皆有不同的定义和范围,但放到建筑设计这项连续的思考活动当中,却是统一于整个建筑设计过程的。他们都是研究的“人类对建筑及其设计进行思考”的这个活的过程,并且通过对不同层面不同时间段的深刻解析,分别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两个方面进行各自的论述并形成自己完整的知识体系——这个体系的形成本身建立在笛卡尔的“分析法”的基础之上——这是他们统一的哲学基础。同时,在认识上又高于“分析法”而对各自的体系进行逻辑上的判断、修正与完善。

可以说,建筑创作理论与建筑设计方法理论是一个环上的两个面,彼此依靠相互影响却在内核里独立拥有自己合理存在的组织结构以成其为两门学科。

[1] 杨健.法则问题方法论研究[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 黎志涛.建筑设计方法[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3] 宫宇地一彦.建筑设计的构思方法[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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